沈演
外观
沈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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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叔敷,号何山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七月十二日 |
逝世 | 崇祯十一年(1638年) |
亲属 | (父)沈节甫、(兄)沈㴶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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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演(1566年—1638年)[1],字叔敷,号何山,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万历十九年(1591年)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与兄沈㴶同登进士,都察院观政,八月授南京工部主事,二十二年调南京兵部,丁忧归。二十六年补北工部主事,管器皿厂,调任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养病,二十九年丁忧。三十二年补原职,三十四年升任礼部精膳司郎中[2][3]。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升任福建右参政兼佥事[4],三十八年三月致仕。四十二年起任江西右参政[5][6]。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七月升任山西按察使[7],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8]。泰昌元年(1620年)担任陕西左布政使[8]。
天启三年(1623年)担任顺天府府尹,未赴任,八月因甘肃巡按御史高推疏参,降一级。天启五年(1625年)五月降补湖广右布政使[9],六月复任顺天府尹,六年二月升任刑部左侍郎[10],闰六月被削籍为民。崇祯三年(1630年)起任工部左侍郎[11]。崇祯四年(1631年),升南京刑部尚书[12]。
家族
[编辑]轶事
[编辑]秀水朱大启有《吊沈何山诗》:“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13]
参考文献
[编辑]- ^ 钱谦益《南京刑部尚书沈公神道碑铭》
- ^ 礼部志稿.历官表三 ,43卷
- ^ 礼部志稿.历官表三 ,44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52卷
- ^ 启祯野乘 ,6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72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80卷
- ^ 8.0 8.1 明实录:熹宗实录 ,4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59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3卷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46卷
- ^ 《枣林杂俎·卷51》:吊沈何山诗 秀水朱侍郎大启,吊乌程沈尚书演。尚书亡子,客至不具宾礼。感赋一绝:“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