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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Invisible T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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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hiu在话题“2025年2月”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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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

--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0:54 (UTC)回复

B-21是不是六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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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乱加,你很清楚,诺斯罗普·格鲁曼在社交媒体发布的信息大家都有看到,你要是死不承认也没关系,我只是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和你在这种是非分明的事情上纠缠,没有意义。你随便改,事实会证明一切,击碎你的幻想。--Wenlongtian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0:53 (UTC)回复

1. 社交媒体不一定属于可信来源
2. 你说大家都有看到,但是我没有看到
3. 你也没有添加引用
4. 你的说法存在误导读者的嫌疑
5. 维基百科不是你发表政治观点的地方--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9:17 (UTC)回复


相关讨论存档

这就是你所说的“把事实的经过全部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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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要一步步升级的,先在这里和你问问,不能解决才会选择去提报的。

这个版本中,您持续强调第二盘时卞相壹第二次举报是在柯洁“喝水时”举报的,何以见得?按照ref,难道不是在“起身倒水的间隙”?

此外,您喜欢放的youtube链接,社群讨论结果为“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不可靠来源”,建议尽量寻找更可靠的来源替代(来源:WP: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存檔2#h-Youtube_不能为来源?-2008-09-24T13:08:00.000Z)——而且实质上是存在其他更可靠来源的

如果难以改正这些问题,其实最好的方法还是删了,然后直接导向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这种一碗水端平的方法最不容易出错。--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42 (UTC)回复

之前的版本写的是喝水,我只是复原了之前的版本。
至于Youtube,我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就属于可信来源,因为相关的内容都是直播录像,并非用户生成内容--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47 (UTC)回复
何不趁机修改成正确内容?单回退又不修改其中事实错误,同时称要“把事实的经过全部写下来”,势必会导致双方争端升级。--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回复
抱歉,因为我没有找到第二局的录像,所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你当时写的“在決賽第二盤對局時,柯潔因未將棋子放入棋盒蓋内被罚两目,随后又被卞相壹举报”,难免让人觉得柯洁是因为一次没有放入棋盒内被罚了两次,所以我依据之前的内容,重新写了一遍--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53 (UTC)回复
这个ref的问题,由于是直播录像,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手来源的可能性,你维在这里有点奇怪但是存在共识的是“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
对了,你举的里面也有点奇奇怪怪的地方,比如 战鹰 那个youtube链接,我当时就看着她直播呢,直播时并未提及具体时间,你要是举的话可能应该找LG杯官方直播的录像回放,可靠性更高一点。--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58 (UTC)回复
因为战鹰的直播里能看见卞相壹的倒计时,我是数倒计时来算时间的--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0 (UTC)回复
那个实际上是官方直播搞的,战鹰等解说直播时仅仅是转播了官方直播画面。--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1 (UTC)回复
柯洁下159手的时候卞相壹的倒计时是55:55,柯洁看向场外时是55:13,裁判介入时是43:16--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2 (UTC)回复
我看看能不能找到官方直播吧--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2 (UTC)回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8gS6AqziCw
应该是这个?我先写到条目上去了。--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7 (UTC)回复
裁判介入的时间: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8gS6AqziCw&t=13922s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08 (UTC)回复
至于导向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等我有精力的时候大概会做吧--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50 (UTC)回复
如果你希望,你也可以把这些内容写到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里。如果要我来的话,可能要后天才有空吧--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14 (UTC)回复
其实我之前忘了有这个单独的条目了--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10:47 (UTC)回复

对了 为什么您如此执着于当时盘面上的具体的ai胜率呢?为什么不用“大优”这种词代替?--Jason2016426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43 (UTC)回复

因为我当时看的新闻说的就是柯洁胜率不足1%,虽然我后面去韩国棋院官网查了,实际上是1.3%,不过都是1%左右。至于为什么不写大优,那当然是因为有准确的数字的情况下,为什么要用模糊的语言?--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回复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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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時鐘的停止圖標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6日 (日) 04:47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过期。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还是按照正规的解封流程申诉一下吧

管理员封禁时的原话是:
持續強推不被社群接受的觀點,且相關內容確實有原創總結之嫌,禁止 Invisible Troll 編輯相關頁面及討論頁兩週。”
自由雨日的回應已經指明為何屬原創總結。而討論中除Lvhis外,自由雨日及Ydyh000已多次指出您的觀點存在問題。謝謝。”

我说明一下事件的经过。
最开始的时候,我依据Youtube上的直播录像,对LG杯世界棋王战这个条目中的注释进行了内容添加,我当时对方针的了解不是很深,认为相关的内容可以适用WP:第一手来源中的“描述性断言”。@自由雨日发言说“将AI胜率和棋手相关行为放在一起属于原创总结,暗示新结论”,这个我认了,我最开始所作的总结确实涉嫌原创总结。之后我找到了可靠的二手来源,内容和我原本写的差不多。我问自由雨日直接引用文章原文是否依然属于原创总结,他就不说话了。
在这里插入一下我的观点:我认为根据WP:原创总结中对原创总结的定义,整段的引用来源原文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原创总结。

之后按照讨论结果,LG杯世界棋王战中的注释被删除,换成了一个指向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的链接。我在这个条目中进行了许多编辑,以达成WP:NPOV,但@Lvhis依然抓着之前的那一个问题不放。鉴于我和他在B-21突袭者战略轰炸机这个条目中也有争议,并且之前已经发生过多次回退,为避免编辑战,我选择将相关问题一并提交到编辑争议板块,希望得到社群的意见,虽然依然只有@YFdyh000给出回复。在一长串讨论后,我询问了YFdyh000的看法,YFdyh000的观点是并不反对添加相关内容,但是要在合适的位置阐明事实和观点

之后Lvhis在编辑争议板块进行了回复,然后他对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中进行了编辑,将相关内容从正文中移动到了其他板块中。我最开始没有完整的阅读修订间差异,以为他只是和以前一样把相关内容再次删除了,所以两次回退了他的编辑,这点我向Lvhis道歉。需要声明的是,这不代表我认可了他对相关内容的移动

之后Lvhis想要为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挂上POV模版,但是他没有在对应的讨论页做出任何说明,所以我根据WP:WTRMT第七条删除了POV模版,然后他就把我挂到了Wikipedia:当前的破坏#Invisible_Troll。随后管理员到编辑争议板块把我对相关页面的编辑权限封禁了两周。
事件经过就是这样。

管理员说我“持续强推不被社群接受的观点”,但事实上只有Lvhis完全不接受我的观点,自由雨日很早就退出了讨论,YFdyh000也只是在一些细节上和我存在分歧。我认为“持续强推不被社群接受的观点”的指控是不符合事实的,Lvhis一人无法代表整个社群。
管理员说“相关内容确实有原创总结之嫌”,可是文章原文就是这么写的,我直接引用文章中的整个段落也是原创总结?很明显这超出了WP:原创总结中对原创总结的定义。
综上所述,我认为管理员封禁我的理由不成立,希望管理员能考虑解除封禁。

题外话:纵观我对第29届LG杯世界棋王赛决赛争议这个条目的编辑,我自认始终保持了客观中立的态度,来源怎么说我就怎么写,同时不偏向任何一方。虽然我不想在这里攻击其他用户,但Lvhis坚持要将条目中有利于卞相壹的事实删除,却对有利于柯洁的观点和表述视而不见,我认为他在相关议题上的立场存在明显的偏见。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17日 (一) 10:28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3月5日 (三) 13:01 (UTC)回复

@User:SCP-2000,不讨论解封的问题。我想知道,你是否依然认为你给出的封禁理由是成立的?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0日 (四) 06:00 (UTC)回复

关于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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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请求复检的时候好像没操作好,搞得“回复”按钮用不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修,就在这里新开一个讨论吧。@SCP-0000--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1日 (五) 07:46 (UTC)回复

@SCP-2000--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1日 (五) 21:52 (UTC)回复
@SCP-2000,你的封禁在流程上同样存在很大问题。警告是2月14号1:04AM给的,我在之后并未对条目进行争议性编辑[1],完全不符合“警告无效”或者“警告后仍然做出破坏行为”,你以此给出封禁,请问是否符合管理员布告板的封禁流程?--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7日 (四) 05:57 (UTC)回复
WP:BLOCK#PURPOSE:“一般不应以未持续发生且当前已无扰乱风险之事由作追溯式封禁”,请问你认为我与Lvhis的编辑争议哪里不一般?@SCP-2000--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3月2日 (日) 00: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