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恭妃 (明世宗)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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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妃文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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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妃嬪 | |
姓 | 文 |
位號 | 妃 |
徽号 | 恭 |
婚年 | 1522年 |
逝世 | 1532年 |
谥号 | 悼隱 |
坟墓 | 北京金山 |
親屬 | |
父親 | 文榮 |
母親 | 郭氏 |
夫 | 明世宗朱厚熜 |
其他親屬 | 侄:文龍 |
文恭妃(?—1532年),名失考,明朝明世宗朱厚熜之妃,正四品錦衣衛帶俸指揮僉事文榮之女,生母為郭氏[1]。
生平
[编辑]嘉靖元年(1522年),文氏與孝潔肅皇后陳氏、廢后張氏一同以選美入宮,十月十六日,遣武定侯郭勛、惠安伯張偉充正使,大學士楊廷和、蔣冕充副使,冊封文氏為恭妃、張氏為順妃[2]。
根據毛奇齡撰《勝朝彤史拾遺記》及何喬遠撰《名山藏》的記載,嘉靖七年十月,嘉靖帝在張、文二妃奉茶進茗時,「循視其手」。孝潔肅皇后動怒,扔下杯子並起身,嘉靖帝因而大怒,讓皇后因過度驚恐而流產,隨後去世。有學者指出,文、張二妃以恭、順為封號,且文恭妃列銜在前,張順妃在後,換言之文恭妃就是東宮,但嘉靖帝在冊立繼后時,卻捨棄東宮文氏,選擇西宮張氏為皇后。對此,有兩種猜測:一說文氏在孝潔肅皇后去世時已「因罪退閒」;另一說文氏在張氏被立為繼后時,感到不忿,因而得罪嘉靖帝、被退閒[1]。
嘉靖十一年(1532年)七月初十日,文恭妃薨逝,嘉靖帝以妃「因罪退閒」,只輟朝一日,免文武百官送祭,「諸喪儀皆從殺禮」[3],七月十三日,文恭妃之父文榮上奏請求嘉靖帝讓他的妻子郭氏在恭妃去世後的首七日進入靈堂哭祭,但遭到嘉靖帝拒絕[4]。文恭妃的謚號曰悼隱。嘉靖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裕嬪王氏薨逝,輟朝一日,詔祭葬悼隱恭妃文氏例[5]。
家族
[编辑]- 父親文榮:嘉靖三年五月初二日,因應文恭妃之父錦衣衛右所正千戶文榮與張順妃之父張楫的請求,加陞他們為本衛帶俸指揮僉事[6];九月初七日,給文榮漷縣昌平州等地三十七頃、張楫南宮新河縣等地三十九頃[7];九月十三日,文榮再次請求賜予靜海縣的莊田,但戶部回奏說文榮請求的土地是牧馬草場,現已租給百姓耕種,所收取的租金會上繳戶部,因此不可再賜予。就此,嘉靖帝「命盡籍其數以聞」 [8];同年十月初二日,文榮奏求河間府靜海縣莊田,有旨待明年秋後勘明議處[9]。嘉靖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詔准皇親文榮、張楫的請求,讓其職位世襲[10]。
- 母親郭氏: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如例賜錦衣衞指揮文龍之祖母、文恭妃之母郭氏祭葬喪費,仍給墳價銀四百五十兩[11]。
- 侄子文龍、侄孫文繼祖:萬曆二十年三月十一日,已故錦衣衛指揮僉事文龍之子文繼祖請求繼承父親的職位。兵部上奏反對,認為按照慣例外戚受恩只限一代,馬福與沈承憲之例僅屬於一時的特殊恩寵,並非常例,「況繼祖親疏之分已殊,何得妄引?」萬曆帝聽從兵部的意見,不批准文繼祖繼承錦衣衛指揮僉事的職位[12]。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黃迺錕《明代皇室研究》,第220-221頁,香港大學哲學碩士論文,1997年。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九,嘉靖元年十月戊子條:「遣武定侯郭勛、惠安伯張偉充正〔使〕,大學士楊廷和、蔣冕充副〔使〕,冊封文氏為恭妃、張氏為順妃」。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嘉靖十一年七月丙辰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嘉靖十一年七月己未條:「錦衣衞帶俸指揮僉事文榮,恭妃父也,以恭妃薨奏乞令妻郭氏以首七日入哭靈次,不許」。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一,嘉靖十九年九月丁巳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九,嘉靖三年五月丙寅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嘉靖三年九月戊辰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嘉靖三年九月甲戌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四,嘉靖三年十月癸巳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一,嘉靖七年八月戊辰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四,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癸酉條:「賜錦衣衞指揮文龍祖母郭氏祭葬喪費如例,仍給墳價銀四百五十兩。郭,恭妃母也」。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萬曆二十年三月辛未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