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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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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湛
大明广西按察使
籍貫江西九江府彭澤縣
出生弘治五年正月十七日
逝世隆庆六年壬申
配偶娶劉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丁湛(1492年—1572年),字子一,號孤山,江西九江府彭澤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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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江西鄉試第一百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八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進士[1][2]。九年七月选授刑科给事中,十二年十二月升工科右,累升吏科都给事中,十九年三月礼部尚书严嵩言其故意宽官员行程限制,徇情废法,下詔獄廷杖幾乎死亡,谪邵武府推官,调改南京。进四川参议,升浙江按察司海道副使,三十一年四月倭寇侵掠浙江,七月以临难规避,被罢为民。穆宗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起官广西左参政,九月升按察使,四年四月因年纪太大令致仕[3][4]。居二年,危坐中庭,與二子剖析陰騭書,未竟而卒,祠鄕賢[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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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丁惠遠;祖父丁以洪;父丁尚玉,母周氏。慈侍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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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四》:隆慶四年四月,令广西按察使丁湛致仕。湛用荐起今官,吏部查其仕籍过引年之期,故罢之。
  4. ^ 《江西通志》:丁湛字子一,彭泽人。嘉靖进士,累官礼科都给事,时分宜当国,湛疏发其奸,诏杖阙下,几毙,镌秩量移南曹,进四川㕘议、浙江副使,既考绩四阅月矣,值黄岩失守,分宜犹追罪之,坐落职。分宜既败,即家起官广西㕘政、按察使,平猺獞之变,推升河南巡抚,引疾归。
  5. ^ 《彭澤縣志》(清康熙二十二年刻本), 卷9:丁湛,字子一,嘉靖已丑進士,擢工科給事中,正色立朝,多所建白。轉吏左給,奉命典試。已亥扈駕南廵,條陳事冝,務從簡約,官民稱便。升禮科都給事中,時嚴相當國,湛發其奸,下詔獄廷杖幾死,謫理邵武。邵士乏科目乆,湛爲遷學訓課,士風彬彬,感惠立祠。量移南曹,擢四川叅議。會川東大祲,湛多方經畫,民頼以生者數十萬人。中丞上其事,特賜優獎。白草㓂川南,勢甚熾,直指袁奏遣湛勦撫,番人効順稱貢,所歴郡邑祠祀不絶。已而廵浙海道,有勦㓂功,考績離任四閱月矣,而黃巖失守,嚴氏以舊憾追罪之,落職家居,布衣蔬食淡如也。嚴氏敗,當道交薦,起廣西叅政,尋轉按察使,乞休歸,居二年危坐中庭,與二子剖析陰騭書,未竟而卒,祠鄕賢。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