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博 (明朝)
楊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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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 | |
籍貫 | 山西平陽府蒲州 |
字號 | 字惟約,號虞坡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五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萬曆二年(1574年)八月二十三日 |
配偶 | 娶段氏,封一品夫人 |
親屬 | (子)楊俊民、楊俊士、楊俊彥、楊俊卿、楊俊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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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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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博(1509年—1574年),字惟約,號虞坡,山西平陽府蒲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書、少師兼太子太師。
生平
[编辑]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山西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八年(1529年)己丑科三甲第四十八名進士。授盩厔縣知縣,調長安縣知縣,升兵部武庫司主事、兵部職方司郎中,隨兵部尚書翟鑾巡查邊疆守衛,作出詳細記錄及規畫,出為山東按察司副使,升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二十五年(1546年)三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治理有方,揭發仇鸞貪污,二十九年(1550年)丁母憂。服闋,三十一年(1552年)十月起為兵部右侍郎,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升兵部左侍郎,經略薊鎮邊務,十二月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同年升右都御史,蔭一子為錦衣衛百戶。三十三年(1554年)蒙古昆都力哈、打來孫劫掠薊鎮,楊博身不解甲抗敵,蒙古軍無法攻破,獲明世宗賞賜獬豸衣,三十四年(1555年)打來孫再進犯,被擊退,解除大同兵危。楊博修繕邊界防禦設施、提高民生、整理軍務有秩。同年三月升兵部尚書,十一月加太子少保,同年丁父憂,因大同右衛被圍困,城中將生變,三十六年(1557年)十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前往大同解圍,三十八年(1559年)九月召回京管事,十二月回朝,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改吏部尚書[1]。
隆慶三年(1569年)留用屯鹽右僉都御史龐尚鵬忤旨,自請去職,十二月致仕,六年(1572年)正月由高拱奏薦,起復原職,管兵部事。同年明神宗即位,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六月解除兵部差事,回吏部管事,兵科右給事中張楚城論劾王崇古金書誥命出自楊博之子楊俊卿所為,楊博不將王崇古議罪,為專擅,乞求罷黜,楊博引疾乞休,萬曆元年(1573年)九月三度上疏後,獲准致仕歸里,二年(1574年)八月病故,享年六十六歲,贈太傅,賜祭葬,諡“襄毅”。
家族
[编辑]曾祖楊諶;祖父楊選;父楊瞻,四川按察司僉事。母田氏(贈一品夫人)。重慶下。
子楊俊民(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楊俊士(萬曆二年進士)、楊俊彥(官生)、楊俊卿(隆慶二年武解元)、楊俊臣(側室賀氏生)。女婿州學生景宣、舉人馮瀹、嵩縣守備孫仲金。
孫楊元禎、楊元祥、楊元祉、楊元禧、楊元祺、楊元祜、楊元祐。
佚事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張居正 《太保諡襄毅楊公墓誌銘》
- ^ 靳润成.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天津古籍出版社. 1996年: 32页. ISBN 9787805044927 (中文(简体)).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明史卷二百一十四》,出自《明史》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參照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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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棟 |
薊遼總督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 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庚寅-嘉靖三十四年三月丙申 (1554年1月21日-1555年3月23日) |
繼任: 王忬 |
前任: 王忬 |
薊遼總督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 嘉靖三十八年十月乙丑-嘉靖四十年六月甲申 (1559年11月26日-1561年8月6日) |
繼任: 許論 |
前任: 胡松 |
明朝吏部尚書 1566年-1569年 |
繼任: 高拱 |
前任: 高拱 |
明朝吏部尚書 1572年-1573年 |
繼任: 張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