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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博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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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博
大明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
籍貫山西平陽府蒲州
字號字惟約,號虞坡
出生正德四年(1509年)五月二十四日
逝世萬曆二年(1574年)八月二十三日
配偶娶段氏,封一品夫人
親屬(子)楊俊民楊俊士、楊俊彥、楊俊卿、楊俊臣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楊襄毅公文集》

楊博(1509年—1574年),字惟約,號虞坡山西平陽府蒲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書少師太子太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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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山西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八年(1529年)己丑科三甲第四十八名進士。授盩厔縣知縣,調長安縣知縣,升兵部武庫司主事、兵部職方司郎中,隨兵部尚書翟鑾巡查邊疆守衛,作出詳細記錄及規畫,出為山東按察司副使,升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二十五年(1546年)三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治理有方,揭發仇鸞貪污,二十九年(1550年)丁母憂。服闋,三十一年(1552年)十月起為兵部右侍郎,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升兵部左侍郎,經略薊鎮邊務,十二月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同年升右都御史,蔭一子為錦衣衛百戶。三十三年(1554年)蒙古昆都力哈打來孫劫掠薊鎮,楊博身不解甲抗敵,蒙古軍無法攻破,獲明世宗賞賜獬豸衣,三十四年(1555年)打來孫再進犯,被擊退,解除大同兵危。楊博修繕邊界防禦設施、提高民生、整理軍務有秩。同年三月升兵部尚書,十一月加太子少保,同年丁父憂,因大同右衛被圍困,城中將生變,三十六年(1557年)十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前往大同解圍,三十八年(1559年)九月召回京管事,十二月回朝,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改吏部尚書[1]

隆慶三年(1569年)留用屯鹽右僉都御史龐尚鵬忤旨,自請去職,十二月致仕,六年(1572年)正月由高拱奏薦,起復原職,管兵部事。同年明神宗即位,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六月解除兵部差事,回吏部管事,兵科右給事中張楚城論劾王崇古金書誥命出自楊博之子楊俊卿所為,楊博不將王崇古議罪,為專擅,乞求罷黜,楊博引疾乞休,萬曆元年(1573年)九月三度上疏後,獲准致仕歸里,二年(1574年)八月病故,享年六十六歲,贈太傅,賜祭葬,諡“襄毅”。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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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楊諶;祖父楊選;父楊瞻,四川按察司僉事。母田氏(贈一品夫人)。重慶下。

楊俊民(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楊俊士(萬曆二年進士)、楊俊彥(官生)、楊俊卿(隆慶二年武解元)、楊俊臣(側室賀氏生)。女婿州學生景宣、舉人馮瀹、嵩縣守備孫仲金。

孫楊元禎、楊元祥、楊元祉、楊元禧、楊元祺、楊元祜、楊元祐。

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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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之子嚴世蕃曾說:「天下才,惟己與陸炳、楊博為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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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居正 《太保諡襄毅楊公墓誌銘》
  1. ^ 靳润成.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天津古籍出版社. 1996年: 32页. ISBN 9787805044927 (中文(简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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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一十四》,出自《明史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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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何棟
薊遼總督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

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庚寅-嘉靖三十四年三月丙申
(1554年1月21日-1555年3月23日)
繼任:
王忬
前任:
王忬
薊遼總督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

嘉靖三十八年十月乙丑-嘉靖四十年六月甲申
(1559年11月26日-1561年8月6日)
繼任:
許論
前任:
胡松
明朝吏部尚書
1566年-1569年
繼任:
高拱
前任:
高拱
明朝吏部尚書
1572年-1573年
繼任:
張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