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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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第135
行的「*參見[[wikipedia:小作品]]和[[:category:小作品]]
」改為「*參見[[Wikipedia:小作品]]和[[:Category:小作品]]
」
--熊貓火狗(留言) 2025年4月10日 (四) 06:02 (UTC)
建議小小作品引入自動提請快速刪除機制
[編輯]與提案的重要前設相關的新話題
[編輯]@Cwek、FK8438、GZWDer、Hotaru Natsumi、Olaf8940、Rastinition、Shizhao、Sinsyuan、YFdyh000、魔琴、日期20220626:實在很抱歉,昨天比較忙碌,現在才有時間提起我上面幾度提過的「新話題」。我相信各位應該能看到我上面的提案所基於的前設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然而各位在上面發表的意見似乎不太認可這個前設,因此我希望各位可以考慮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此外,enwiki已經廢除了「小小作品」的指引地位這點也值得各位的考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26 (UTC)
- Wikipedia:常年提案#廢除小小作品方針。--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0:59 (UTC)
- 目前50字的門檻其實很低,一般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主題應該很容易寫出50字,因此我認為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沒有問題,這樣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如果建個小小作品在那不管,那麼最終就刪除。但是,我在小小作品提刪的過程中實際上是有注意到多次小行星、天體系列條目因不滿50字被提刪的,因為天體收錄標準較寬鬆,這一類小小作品有可能是因為有效信息本身就寫不出50字而落入小小作品。所以我的觀點是定期提刪有必要,但是WP:DP#REASONS的第13點需要移除,改由存廢討論(或上面的提案如果通過,在快速刪除提報頁討論)得出這個條目是不是「顯然可以寫超50字而未能寫超50字」的情況,如果有效信息就是寫不到50字,那麼應該移除小小作品板,在討論頁改掛新的維護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0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 我是覺得這個現象反而說明定期提刪的督促性來著,送到AFD之後才開始擴充就說明單掛個substub的督促意義不大。有效信息寫不到50字如何判斷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可以按來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斷,主張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來源,說明他認為為什麼寫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讓「顯然可以寫到50字」這個命題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就是如果舉不出來源能證明通過有效信息可以寫滿50字的話,這個小小條目基本上關注度要求也達不到,所以這種情況下字數又不夠,關注度也達不到要求,還要保留就顯得很奇怪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4 (UTC)
- 雖然可以說達不到通用關注度就用其他的關注度條件來判斷,但在其他條件更鬆的關注度下還沒有來源能夠讓條目寫出50字的有效信息,那更加沒有保留的必要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8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Hotaru Natsumi:我的意思是社羣裏有人會無視所有的你説的這種理由。而且如果真的如你所言的去判斷「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是否成立的話,那符合「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的小小作品基本上不太可能可以滿足收錄標準的「有效介紹」要求,然後就會去到我回應日期20220626的留言時問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說了天體收錄標準很寬鬆……天體收錄標準不要求來源有效介紹,只要被一些特定的業餘資料庫收錄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條件(比如1850年前發現)就能收錄。這種情況下不可能用收錄標準來提刪,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刪的話實際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夠的有效來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我記得有幾次有天體是因為關注度被提刪,討論的時候沒人提到天體關注度,最後被刪掉了。
- 不是應該有效信息可以寫到50字的才留下(未來有擴充可能),沒有效信息才值得刪除(無擴充可能)?如果是寫百科全書的話不是應該讓有價值的東西更多的留下來才對,通過刪條目去督促編者,好像有點像為了督促小孩學習,就把家裡的手機和電腦砸掉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1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我是在舉例啦,如果真的能讓收錄標準全部變成「符合任意收錄標準,有效信息就能寫到50字」,那反而適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刪,因為如果有效信息擴充不到50字,那麼不合收錄標準,有效信息能寫到50字就是不寫,那麼質量太低。但是現行收錄標準不能這樣推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義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對GNG而言是這樣的,但是特定主題收錄標準實際上有所寬限。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義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信息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我是在舉例啦,如果真的能讓收錄標準全部變成「符合任意收錄標準,有效信息就能寫到50字」,那反而適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刪,因為如果有效信息擴充不到50字,那麼不合收錄標準,有效信息能寫到50字就是不寫,那麼質量太低。但是現行收錄標準不能這樣推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正好相反,小小作品指引從導言上看是質量要求,而不是內容收錄要求。也就是質量上不應當出現50字以下的條目。那麼有效信息本就不到50字,但是符合收錄要求的主題豁免也無可厚非。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說了天體收錄標準很寬鬆……天體收錄標準不要求來源有效介紹,只要被一些特定的業餘資料庫收錄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條件(比如1850年前發現)就能收錄。這種情況下不可能用收錄標準來提刪,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刪的話實際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夠的有效來源信息。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我是覺得這個現象反而說明定期提刪的督促性來著,送到AFD之後才開始擴充就說明單掛個substub的督促意義不大。有效信息寫不到50字如何判斷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可以按來源搜索得到的信息量判斷,主張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來源,說明他認為為什麼寫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讓「顯然可以寫到50字」這個命題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我覺得似乎大家把事情的焦點弄錯了。設置字數只是為了便宜行事,重點是在於這麼少的內容是否具備百科性質,如果具備百科性質,那麼少於50字未嘗不可保留;否則可能適合維基詞典,或者類似於速刪標準中的WP:A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3日 (四) 02:48 (UTC)
- 這種看法的話,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實是需要把50字這個門檻完全去掉的,反之換為比較主觀的一些判斷標準如是否具備定義外的額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那還是留著50字吧。說不定能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2 (UTC)
- 「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那倒不如直接廢掉小小作品指引,enwiki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09:42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比較懷疑無條件廢除後如何處理極短小但不至A1條目,我覺得如果比較擔心「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就不如把門檻改成超過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過50字滿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2:30 (UTC)
- 如果是無條件廢除的話,那「小小作品」也就不再是一個有效的概念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在意「小小作品」的(新)定義,直接把小小作品看成較短的小作品就可以了,enwiki好像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13:20 (UTC)
- 我比較反對說把小小作品整個去掉的同時不接續新的質量標準來處理過短以至於提供不了除基本定義外的其他內容的條目(這類條目往往不能按A1處理)。這部分條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處理的。比較懷疑這樣可能讓低質量條目泛濫。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進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門檻,或者說給一部分特殊情況的小小作品開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廢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覺得因為不好做出統一標準而直接不做標準可能不太好。比如說,在去掉DP#REASONS的13點,且小小作品改為由存廢得出是否保留的情況下,實際上小小作品的刪除與否是按個案來的,這個情況下統一的小小作品候選標準事實上只是為了讓顯然非小小作品不進入提刪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實和Shizhao的觀點可能比較像),而實際上的具體到單個條目的質量標準是「小小作品逾期,經社群討論認為不適合保留的條目刪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也有道理,或許可以嘗試在一段時間內取消執行小小作品指引的刪除性(也就是讓小小作品先變成普通維護標記,而非刪除性模板)?先試試成效,如果成效可以的話我不反對廢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6:02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我覺得因為不好做出統一標準而直接不做標準可能不太好。比如說,在去掉DP#REASONS的13點,且小小作品改為由存廢得出是否保留的情況下,實際上小小作品的刪除與否是按個案來的,這個情況下統一的小小作品候選標準事實上只是為了讓顯然非小小作品不進入提刪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實和Shizhao的觀點可能比較像),而實際上的具體到單個條目的質量標準是「小小作品逾期,經社群討論認為不適合保留的條目刪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比較反對說把小小作品整個去掉的同時不接續新的質量標準來處理過短以至於提供不了除基本定義外的其他內容的條目(這類條目往往不能按A1處理)。這部分條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處理的。比較懷疑這樣可能讓低質量條目泛濫。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進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門檻,或者說給一部分特殊情況的小小作品開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廢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比較懷疑無條件廢除後如何處理極短小但不至A1條目,我覺得如果比較擔心「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就不如把門檻改成超過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過50字滿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這種看法的話,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實是需要把50字這個門檻完全去掉的,反之換為比較主觀的一些判斷標準如是否具備定義外的額外信息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意見,小弟認為除了基本的50字,還需加入是否有關注度、來源足夠或是百科性質等考量,也應該給主編足夠的時間進行改善與擴充,若不行才進到提刪環節或是協助移動至維基辭典、維基學院。--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5 (UTC)
- 現在的30天夠長了,刪除討論還有至少7天。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
[編輯]承上,現提議如下:
- 修訂WP: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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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WP: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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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09:17 (UTC)
- 調整於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予以凍結」改為「自2025年4月1日起凍結1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考慮定個期限?比如公示通過後6個月/12個月內暫停,我不太希望出現永久暫停的情況。另外還有一個執行細則問題,暫停執行開始後,在暫停前已掛小小作品模板未滿30天的條目在30天期滿時我建議仍提刪。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21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其實是考慮到法不溯及過往。或者詳細點就主要是覺得說暫停期前就掛上的板,掛板人不一定知道要暫停提刪,而且那個時候的小小作品指引、模板等等都還是原來要提刪的樣子,如果因為這案通過而不提刪,可能與當時掛板人的預期流程不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3 (UTC)
- 另外如果考慮4月開始暫停那麼我會覺得不必要如上述提刪,緩衝期應該足夠。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7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05:46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強烈反對50字的門檻已經奇低,如果連50字也達不到這代表這個條目根本沒有足夠的基本資訊。連50字的門檻也刪除只會encourage濫建條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6:15 (UTC)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 不一定。塞一堆來源,但是正文只有40個字。打開來源看,是符合有效介紹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8 (UTC)
- 是否有充足資訊跟是否符合關注度是兩回事。條目主題有沒有東西可寫跟條目中有沒有表現出來也是兩回事。美國我也可以寫成「美國是一個在北美洲的國家。」這不符合a1呀,但這也很明顯不達一個百科全書應有的水平--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1 (UTC)
- 這時候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實際上小小條目都是我在擴充……但是被提刪的是我沒法擴充的,就是可能關注度真的有問題,找不到資料擴充,不然小小條目到我這裡就解決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34 (UTC)
- 我不反對放寬,如果有人「認領」的話寬限個60天甚至90天我也沒有所謂,但必須要有個「終止」刪除機制,不可以就這樣無了期把問題條目放在這裏。再不然draftify然後如果沒有人改善再O7也是一個選擇。--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48 (UTC)
- 如果機制能「共識認為字數不足但應保留」、無共識的draftify,我可能無所謂。硬指標感覺不夠靈活。而字數足夠但定義匱乏的,未必不適宜被批量提起存廢,本不應該字數滿足但匱乏的資料定義型條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就好像關注度命名一致性按專題有不同的標準。懷疑50字這個硬標準沒有那麼強的共識。,允許存廢或其他共識覆蓋我覺得可以考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58 (UTC)
- 你在這裡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WP:維基百科沒有最終期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9:36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但是,問題(短小)條目的定義和刪除該有硬性標準嗎,存廢共識與滿足硬性指標誰更優先,49字與51字的條目是否有差別。
- 注意到,小小作品是內容指引而非方針,字數不足只是被提起刪除,「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所以如果存廢結論是保留,無限期保留是符合共識的。這樣說來,假如達55字,但以「接近小小作品」或者更好理由提出存廢,也許也是可考慮的,如果存廢目的是改善條目、清理低質建立,以免形式主義的湊字數、闖過關。--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19 (UTC)
- 5個字、10個字,其實都有一定的信息量,並非一點區別都沒。就按照AINH之前舉的例子好了,「美國是北美洲的一個國家」,再加幾個字,「面積983萬平方公里」,字數雖然不多,但就是多了面積信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31 (UTC)
- 應否有硬性標準、怎樣算「湊字數」「闖關」等我都無意見,我唯一意見就是應該要有一個審核機制。現在的所謂審核機制就是afd--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30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你不能排除社羣成員過度執行的可能性,過度執行的事情之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且也難保部分用戶會故意混同兩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0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我的意思是説你的觀點並不合理,「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是被維基百科反對的,我給那個論述出來就是為了説明這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12:30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我的權衡是「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帶來的害處較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18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如果機制能「共識認為字數不足但應保留」、無共識的draftify,我可能無所謂。硬指標感覺不夠靈活。而字數足夠但定義匱乏的,未必不適宜被批量提起存廢,本不應該字數滿足但匱乏的資料定義型條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這時候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關於「足夠的基本信息」,何種程度為足夠,超過50字的條目一定比50字以下的信息更多嗎,如果不是那麼按字數可能是欠妥、不平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6 (UTC)
- 如果沒有更好的標準來確定何種條目是符合足夠基本信息的話,那繼續沿用原來的50字標準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0 (UTC)
- 同上,超過50字不一定比少於50字的資訊多,但少於50字幾乎肯定不夠資訊--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草稿化有些被濫用了,很多頁面剛剛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經討論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戶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還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從而放棄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現新條目草稿化後6個月O7,而且因為缺少單獨日誌和討論,很多如果進入AFD能被有經驗用戶挽救的條目也沒人挽救。審稿不及其實不存在,主要是這些被草稿化的條目沒人理會從而沒人提交到建立條目專題。(關於草稿化的問題其實應該另外開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有一些顯然不應該移動的我看到的話會移回去。比如短小但有來源的,這種檢查起來也方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5 (UTC)
- 字數100多的,反正不是小小條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7 (UTC)
- 更惡劣的情況是連建立一個月以上甚至數年的老條目都有人擅自移動到草稿,就先假定這種人不知道相關規定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50 (UTC)
- 是的,例如很多時候編輯中被移動造成不少G18提刪;新手把完成的草稿發布編輯往往又會被提G18,因為與草稿相同,只是沒有審批通過而一律被提刪。但草稿化後沒人理會的卻是佔大多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0 (UTC)
- 應該早日廢除WP:O7。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0日 (四) 16:25 (UTC)
- ( ✓ )同意早日廢除O7--Aqurs 2025年2月20日 (四) 16:34 (UTC)
- (-)反對廢棄草稿只會阻礙其他想要建條目的人,況且如果想要重新編輯DRV就擺在那裡,就真的按兩個鍵的事--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27 (UTC)
- 我有另一個想法,六個月未編輯的廢棄草稿不用O7的快速刪除方式,改成類似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已達一個月或是小小作品已達一個月的作法,可以提報存廢討論,讓有意願/能力改善的人可有機會再作改善。--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3:47 (UTC)
- 可以誒,至少讓一些人還知道有這些廢棄草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0:27 (UTC)
- 倒是可以試行一段時間看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1:10 (UTC)
- 那不用改動O7,提前預報有同等效果,還是看人力和拯救意願。--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
-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草稿化有些被濫用了,很多頁面剛剛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經討論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戶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還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從而放棄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現新條目草稿化後6個月O7,而且因為缺少單獨日誌和討論,很多如果進入AFD能被有經驗用戶挽救的條目也沒人挽救。審稿不及其實不存在,主要是這些被草稿化的條目沒人理會從而沒人提交到建立條目專題。(關於草稿化的問題其實應該另外開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反對凍結提刪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2 (UTC)
- 還有G18問題。早前有過關於草稿未「通過審核」,但自行建立條目,條目因後於草稿需按G18提刪。導致不少條目因此遭刪除。我認為社群應討論,甚麼情況下該移動到草稿;而已完善的條目不應因為已有草稿但未遭審核下一直被提出快速刪除(G18)。另外,用戶沙盒不受AFC約束,但新手的用戶沙盒頁會卻是會因六個月無編輯被提快速刪除。--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6 (UTC)
- @Wolfch:還請你説明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聲稱自己反對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2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若不定期提刪小小作品,反而會讓維基百科留下很多無人注意,內容很少的作品,而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不太會有人力維護這類的條目,將這些條目擴充到小作品的水準。這些是我反對凍結提刪的原因(對了,我說明解釋的用詞比較多,已經超過小小作品的要求了)--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6 (UTC)-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1.若條目只到小小作品程度, 資訊量確實有限,有需要提昇
- 2.我認為若保留小小作品,取消定期提刪,以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這類的條目很難提昇--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4 (UTC)
- 見上,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就是我想説的事情。假如一個條目「資訊量確實有限」就需要定期提刪,那相當數量的小作品實際上也同樣該被定期提刪,然而以小作品為提刪理由的做法已經被明確否定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7 (UTC)
- 定期提刪是強迫性的消耗人力來抉擇提升或刪除,相比留著有限但有用的條目,或者批量改善(工作組,基於特定來源去批量擴充)或批量/單筆提刪,性價比較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10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可能」;共識可以改變;「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的重點在於後半,前半是執行標準,但現在被質疑的正是執行標準(字數)。--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戶貢獻/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對的,所以問題在於信息量和創建質量,而非字數,那些小作品未見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質量和價值高,如果允許一個來源+湊字數來達標,反而事實上形成了「放水」,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我傾向反對按字數定期提刪,傾向支持批量的提刪或解決方案討論(禁止創建/草稿化/工作組/等等),也就是硬標準改為討論共識為主的軟標準。雖然,硬標準帶來的限期對「拉人」來改善特定條目是有效果的,但對大規模、同質化的條目質量問題,似乎是杯水車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話就是:
如果小作品是維基百科的醜小鴨的話,那麼小小作品或小小條目就是尚未孵化的天鵝蛋
- 所以只要是天鵝蛋,為什麼就不能等著它孵化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3:01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這不是草稿空間的用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09:45 (UTC)
- 問題是,假設一個不達標條目,我加一些數據信息/贅語而超過50字,是否就算孵完能放出來了。一個小作品我刪減贅語,變成了小小作品,是否就該草稿化或刪除。如果是,那麼顯然是官僚主義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4:14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如果專門執行,恐怕涉嫌擾亂。前者並不使條目內容更豐富,因為添加的信息可能顯見易得或瑣碎無用(複述已鏈條目/維基數據/信息框中已有的非關鍵信息),主要能使條目過關而已。而執行後者(消除短條目),在一些社群用戶眼中也許是提升整體質量的做法──但批量刪減和提刪原有小作品同樣會產生抗議。
- 例如,假設條目40字,寫了該植物某年由路人甲發現。為了湊足字數,改成「某年由xxx國xx地xx大學植物學教授路人甲發現」,若這些信息在條目來源或者路人甲的條目里可以找到,對條目有很大意義嗎。更嚴重來說,寫畢業院校等贅語,審查不嚴就滿足字數了。如果稍有意義,對院校名加完整國名地名來湊足字數呢,或者院校名更長者該更具保留優勢嗎。
- 關於後者,很多的小小作品只是沒被標記,如果批量標記其中未嚴格字數達標的一部分條目,我不知道這算什麼有意義行為,造成名字長的保留、名字短的刪掉,哪怕是相同的來源和介紹結構。@AINH:我舉個例子,分類:蕨類植物小作品現有1,662個頁面,其中絕大部分條目的有效字數在30字左右。您覺得標記小小作品、過期提刪,或者直接批量提刪/草稿化,應否能否取得刪除共識。註:本想找個平均45字左右的分類作例,體現出分類里只保留長名條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03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話就是:
- 對的,所以問題在於信息量和創建質量,而非字數,那些小作品未見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質量和價值高,如果允許一個來源+湊字數來達標,反而事實上形成了「放水」,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我傾向反對按字數定期提刪,傾向支持批量的提刪或解決方案討論(禁止創建/草稿化/工作組/等等),也就是硬標準改為討論共識為主的軟標準。雖然,硬標準帶來的限期對「拉人」來改善特定條目是有效果的,但對大規模、同質化的條目質量問題,似乎是杯水車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戶貢獻/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可能」;共識可以改變;「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的重點在於後半,前半是執行標準,但現在被質疑的正是執行標準(字數)。--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若一下發現大量條目不太容易擴充(例如沒有英文條目),又沒有到達小作品標準,我可能不會批量掛小小作品模版。以蕨類植物小作品來說,也許可行的是將這些條目合併到上一層生物分類的條目。——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47 (UTC)
- 同上,如果大量同類型條目少於50字我認為應特事特辦;我也不反對以其他準則來判斷是否有足夠資訊,但如果沒有暫時更好的標準我認為應該沿用--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6 (UTC)
- (-)反對,50漢字的門檻已經頗低,倘廢除(或凍結)會使大量質素低下的條目出現。--A1Cafel(留言) 2025年4月3日 (四) 03:28 (UTC)
與評級系統合併
[編輯]先前在設立WP:通用評級時,有將小小作品列為一個品質級別,但獨立於小小作品的指引。那我提議直接把小小作品指引與小小作品之品質級別合併,並特別立一個分類追蹤,將該分類定義為「積壓工作」鼓勵維基人定期清理如何?--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0:40 (UTC)
- 可能提這個有點為時尚早?如果上面的小小作品作為維護標記試行效果好再來可能時機更好,改成維護標記就只需要暫停提刪和改改模板表述,對於試行來講可能需要動的地方最少,如果到時候效果不好改回來也不需要費太多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54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我可能還是認為合併這個事情有點早,上面討論的是臨時停止提刪,也不排除期滿後再次重啟提刪流程的可能。不過如果評級改動相關的工作量不大,把「小小作品」這個級別在上述討論通過後加到評級腳本等等裡面我覺得也合理(比如目前AFC專題的腳本就沒有評小小作品的功能),可以等暫停結束確定要廢掉小小作品再確定是完全按評級處理還是留著維護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8:06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與我上面的提案不衝突,因此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18 (UTC)
拆分提案:修改O7刪除程序
[編輯]拆分提案2:草稿命名空間的O7
[編輯]上面決定不再提刪用戶空間的廢棄草稿,但社羣仍就草稿空間的廢棄草稿存廢抱有疑問。當前提案的處理方法主要有:
- 廢棄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動至以下三者之一:
- 子頁面。可能需要修訂G15豁免這種情況。
- 某個頁面的子頁面,如WP:草稿存檔。
- 相關用戶的用戶自治空間。如果創建者是IP則無法執行;如果創建者是臨時賬號可能無法執行。
- 改為「收錄標準」或「小小作品」程序,通過存廢討論吸引編者整理。
另外,Manchiu提出很多條目被「草稿化」後沒有任何改善,最後被原樣O7,形同慢性速刪,也讓草稿空間成爲垃圾場。修改O7程序時亦應該考慮這點,或者需要另案修改草稿化流程。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3月18日 (二) 07:24 (UTC)
- 本人支持廢棄草稿一律速刪,草稿化之過程仍待商議,但不宜廢除O7,否則便是大型垃圾場。--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18日 (二) 07:58 (UTC)
- 我對於30日程序的有效性抱有較大的疑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0:33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收錄標準其實被刪除的絕大多數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著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確定嗎?而且刪除無害的頁面本來就沒必要那麼急。目前站內規定的刪除條件都沒能讓站內的活躍維基用戶找出折毛的惡作劇條目,折毛條目還是靠外界才發現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56 (UTC)
- 那收錄標準提刪走30日程序的意義就更讓人摸不著頭腦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7:59 (UTC)
-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收錄標準其實被刪除的絕大多數都是不值得改善、不可挽救也不必挽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9日 (三) 02:42 (UTC)
- 我心裏不太認可這種假設。至少就收錄標準與小小作品提刪而言,30日程序也是期望期間改善的,但真正能在期間改善的例子並不能算多,可以説社羣長期(預設一般地)高估了30日程序的效用。如果這種高估被同樣地引入至草稿的話,到時的情況可能會比大家想像中更難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5:21 (UTC)
- 若大家可以比較容易找到這些30天後會被刪除的草稿,提昇的比例應該也會高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25 (UTC)
- 我説的是前者。當然,如果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話,後者的問題我也需要處理,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8日 (二) 13:36 (UTC)
- 有效性是指30天內廢棄草稿是否可以被提升?還是30天後是否會如期刪除廢棄草稿?--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1:28 (UTC)
- 補充一下:「生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本地可是有藍桌圖書館計劃,哪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場」。打個比喻,條目刪除是死刑的話,收錄標準提報是30日死緩、草稿是6個月死緩,藍桌圖書館則是保外就醫。抗辯律師(保留派)總有方法保下被告(條目)。--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8:22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一體兩面吧,正面看是基於無罪推定保障被告權益,反面看就是除罪化。--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09:21 (UTC)
- @Nostalgiacn:那我好奇你是怎樣看上面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議的,按你這樣説的話,上面的提議是否能算是直接「除罪化」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9日 (三) 08:42 (UTC)
- 單就O7而言我比較傾向保留現有規則,即6個月不編輯刪除,畢竟有DRV可以恢復O7草稿,移到子頁面等等方式其實最終是為了恢復草稿而服務的。目前DRV流程恢復O7沒有積壓的情況,也就沒必要改動原流程。關於草稿化問題,從過濾器角度,可以建立一個如果頁面年齡小於某個閾值或大於某另一個閾值就阻止從主空間移動到草稿空間的過濾器,不過這需要共識。另外不反對在5個月無編輯時在AFD等位置預報即將O7的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3月29日 (六) 03:20 (UTC)
- 另外關於草稿化,應當可以利用過濾器禁止過於激進的草稿化,過濾器提供的
page_last_edit_age
和page_age
可以判斷頁面是否才剛剛建立、是否可能存在大修情況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4月11日 (五) 15: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