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Shwangtianyuan/封鎖申訴記錄
外觀
由Manchiu在話題禁制申訴(申請解禁)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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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通知與申訴記錄(2024年2月)

由於長期抄襲(當代東方、問蒼茫)、創建侵權條目後為闡述觀點魯莽指責他人行為(Special:PermaLink/80830680#濫用權限、Special:PermaLink/80830793#關於行政員、管理員Wing的提報侵權行為)並濫用社群程序,您已被不限期封鎖。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
{{unblock|您的理由 ~~~~}}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或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鎖。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7日 (三) 16:23 (UTC)- 沒有人身攻擊,也沒有無理取鬧,何至於永久封鎖。--河水|滇 2024年2月7日 (三) 20:27 (UTC)
- @瑞丽江的河水:確實是過重。我曾記得,當時我擴充褚時健條目並評選為GA還表揚了我,閣下是否忘記這事情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14:21 (UTC)
- 我記得呢。我時不時上DYK逛逛有什麼新條目,昨晚看到你的用戶名顯示斜體刪除線,進來一看還是永久封鎖,著實大吃一驚。--河水|滇 2024年2月8日 (四) 15:36 (UTC)
- 同樣認為不限期封鎖過重。—-Aggie Dewadipper 2024年2月7日 (三) 22:26 (UTC)
- 不限期封鎖是指無失效時限的封鎖,只要用戶有持續擾亂風險,且沒有理由認為用戶會在冷靜一段時間後自然改善,即可施行。「過重」即將封鎖視作懲罰,而封鎖的本意並非用於懲罰,而是用於防止擾亂。封鎖當下當事人仍是惡言相向、不正視個人問題,甚至在封鎖後第一次提交申訴時(80834455)仍是認為是提報侵權的管理員的問題,證明管理員執行封鎖當下當事人有持續擾亂風險是正確的,使用不限期封鎖防止擾亂的決定顯然正確。不限期封鎖並非不能申訴,若能清楚認知自己過錯而承諾不再犯,快則可以及時被解封,慢也還是能獲得縮短封鎖期限,故不限期封鎖實則並不比有限期封鎖更「嚴重」,而分別在於自動在一段時間後解封和確認認知錯誤後才解封,顯然對於擾亂社群秩序的用戶而言,採用後者更為合適。--路西法人 2024年2月8日 (四) 15:49 (UTC)
- 您好。從被封后我已經開始深刻檢討,對自己的錯誤有了主觀認識,認為Wing當時的做法是正當的,沒有問題,可以看下下面的檢討書。經反思懺悔後認為,當時我的做法確實是缺乏理性。希望後續可以給我滿意答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16:05 (UTC)
- 不限期封鎖是指無失效時限的封鎖,只要用戶有持續擾亂風險,且沒有理由認為用戶會在冷靜一段時間後自然改善,即可施行。「過重」即將封鎖視作懲罰,而封鎖的本意並非用於懲罰,而是用於防止擾亂。封鎖當下當事人仍是惡言相向、不正視個人問題,甚至在封鎖後第一次提交申訴時(80834455)仍是認為是提報侵權的管理員的問題,證明管理員執行封鎖當下當事人有持續擾亂風險是正確的,使用不限期封鎖防止擾亂的決定顯然正確。不限期封鎖並非不能申訴,若能清楚認知自己過錯而承諾不再犯,快則可以及時被解封,慢也還是能獲得縮短封鎖期限,故不限期封鎖實則並不比有限期封鎖更「嚴重」,而分別在於自動在一段時間後解封和確認認知錯誤後才解封,顯然對於擾亂社群秩序的用戶而言,採用後者更為合適。--路西法人 2024年2月8日 (四) 15:49 (UTC)
- 也沒人說有人身攻擊吧。您可能需要仔細讀讀別人寫了啥。不要急於發言。--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2月9日 (五) 03:52 (UTC)
- 是,原因中沒有提及人身攻擊,主要還是「為闡述觀點魯莽指責他人行為」並濫用社群程序,一開始我以為做法正確,現在看來這不理智,算是「火上澆油」。已經認識到了錯誤。--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9日 (五) 10:19 (UTC)
- @瑞丽江的河水:確實是過重。我曾記得,當時我擴充褚時健條目並評選為GA還表揚了我,閣下是否忘記這事情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14:21 (UTC)
- (※)注意:用戶於2024年2月8日 (四) 03:06 (UTC)的原始留言載於80834455版本,而目前版本首先出現於2024年2月8日 (四) 13:29 (UTC)的修改版本80841143中。下方討論中2024年2月8日 (四) 13:29 (UTC)前的所有留言均是針對原始留言作出。因應《討論頁指引》§ 自己的意見所指,應避免在他人回應後修改留言文字;過往亦有案例被認定為扭曲了討論。謹此備註被評論的留言的原始版本供公證。--路西法人 2024年2月8日 (四) 16:00 (UTC)
- @日期20220626:這一規則的話我終於明白了,對此我十分抱歉。--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18 (UTC)
- @日期20220626:如果讓我選,其實最好的還是採取後者吧,當時就說再觀察一段時間。--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11 (UTC)
- 至今仍舊輕描淡寫擾亂行為("事實上我還是一個好人,我就是犯了一個小錯誤(是我有錯在先),然後我指責Wing的不當,我哪裡錯了")、推卸責任("把我永久封鎖,就是對我進行文革式的批判。")未見解封後不繼續擾亂的可能。-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3:18 (UTC)
- 問蒼茫是有句子幾乎一樣,不過要是自己改寫的話,內容也會差不多吧。--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3:27 (UTC)
- 確實是,但當時來說的確是沒有可以改寫的句式了,我當時只能這樣了。嚴格來說我實質上也算是綜合摘編(倘若碰到了多個來源)然後整理的。--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29 (UTC)
- 看了看,當代東方也是一些句子過於雷同。有些過於細節的可以不用寫進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3:32 (UTC)
- 是,確實是,該精簡的一概精簡,太多了報侵權正常。--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44 (UTC)
- 最後再說一句話,我看了下,有熟悉的用戶目前也被永久封鎖,提出解封請求仍未解封。這都要快過年了,希望有良知的管理員儘早審視我的解封(申訴)請求,謹此向所有用戶道歉,今後永遠不會再犯。--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5:06 (UTC)
- 有的是提出解封後管理員不理不睬,既不解封也不拒絕申訴,還有的是拖得很久。比如user:Dragoon17cc,2023年4月28日提出對命名空間解封,到現在都沒一個管理員在他的解封申請下面留言,連拒絕申訴的動作都沒。user:Bigbullfrog1996在12月31日提出條目空間解封後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5:15 (UTC)
- 我在此做如下聲明:閣下對我的封鎖處分確實過重,但犯了錯誤確實是感到內疚,也是我創作的一個漏洞吧。請大家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今後永遠不會再犯錯誤,希望大家再相信我。--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27 (UTC)
- 同時如果我被解封了,到時候我只會寫一篇電視劇條目,之後關注其他內容。在此期間如急需創建條目暫時用「記事本」存檔吧。--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03:32 (UTC)
- 致@Mys_721tx:
- 本人,Shwangtianyuan,封鎖ID#536184,由於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的情況下,對提報的管理員Wing進行了無端指責並濫用社群程序,造成了被無限期封鎖的後果,我對此十分內疚。
- 我於2月5日創建了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條目,因「劇情介紹」一節被Wing提報全盤侵權。由於當時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以為他的做法有誤,對Wing進行了無端指責,聲稱他在「濫權」、「公器私用」,並聲稱若不遵守規定將罷免他的管理員權限。在處理無果後,我便通過互助客棧開設話題解決(濫用社群程序),繼續對Wing的行為無端指責,並聲稱對Wing「留職察看」,然後我便開始反省。之後AT對我申請取消巡查豁免,申請成功後我已「兩年內不得再申請」,等於說是給我兩年「考驗期」。最後閣下對我採取無限期封鎖的措施,直至被封鎖後,我已經完全反省並理解了錯誤,認為他的做法是正確的,沒有任何問題。
- 由於我的此次行為,對各位以及社群造成了不良影響,而且當時是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才做出的。引述鍾南山的禁毒廣告所說「別讓我以為,變成我後悔」,反映了我當時言行的無理無知,已經努力認識到了錯誤。另外,這一問題也暴露出我對著作權問題沒有完全了解到位,在今後我一定會在這一問題上做出改進。我在維基百科做了12年的編輯,同時我在Commons上傳了無數圖片,我的實力之前也是被認可的。
- 我之前說過,任何人犯錯都要有補救措施。當然,封鎖也不等於處罰,再加上我的態度有了明顯轉變,所以也請大家再給我一次機會,請管理員重新審視我的申訴來解除我的封鎖。同時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條目仍在版權審核,臨時頁面我也建立了,刪除了侵權內容,也請管理員重新審視封鎖的時候,最好能結合條目審核結果然後給我考慮。我鄭重聲明:今後永遠不會再犯錯誤,不再發生違反方針的行為,不再對社群造成傷害。今後我會理解管理員的行為,即便有問題,也不會再向管理員指責。自從我被封鎖之後,我一夜成了眾矢之的,希望我被解封之後,大家可以再相信我。在這裡也祝大家春節快樂!--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13:54 (UTC)
- 致@Wing:
- 本人,Shwangtianyuan,由於當時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對閣下採取了無端指責並發出了所謂的「提醒警告」,甚至威脅要罷免,被Mys_721tx作出無限期封鎖的處分,對此非常內疚。可以說我的問題帶來了三問:為什麼這麼做?我具體的行為經過是什麼?我接下來怎麼做?
- 事情的經過是,2月5日,我創建了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條目,由於「劇情介紹」一節有侵權問題,被閣下提報全盤侵權。當時,在我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的情況下,對閣下進行了無端指責,同時聲稱若不遵守規定將罷免您的管理員權限。之後我通過互助客棧開設話題解決(濫用社群程序),聲稱對閣下「留職察看」,然後我便開始反省了。之後的事情我這邊不做贅述了,My君把我給無限期封鎖了,直至我被封鎖,我才完全反省並理解了錯誤,認識到您的做法是正當的。
- 由於當時的行為是沒有充分了解侵權驗證程序才做出的,同時也暴露出我對著作權問題沒有完全了解到位,總結下來當時的行為是完全無理無知的,我已深刻檢討,已經努力認識到了錯誤。在此,我向閣下的此次錯誤指責表示沉痛歉意,今後我會理解管理員的行為,即便有問題也不會再向管理員指責。
- 同時,大江大河之歲月如歌條目仍在版權審核,臨時頁面我也建立了,已經刪除了侵權內容,也請管理員重新審視封鎖的時候,最好能結合條目審核結果然後給我考慮。
- 也祝閣下春節快樂,平安喜樂。--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8日 (四) 14:21 (UTC)
- 你維的侵權問題,不管是簡單地複製粘貼,還是複製粘貼改寫乃至潤色,主要原因還是條目寫法不對,或者用我以前經常說的說法就是「文體」。各類條目都有其應有的內容結構,用來回答一些「讀者應該問」的問題。只不過在這方面你維很少有人分享心得而已。如果是用回答問題的形式寫條目,自然不會原樣照搬來源里的敘述,不論是句子還是段落。如果連文體都對了,內容的組織都對了,結果仍然不幸看似侵犯版權,那只能說運氣實在是差。當然了至今為止我還沒見過你維侵權的人哪個是這麼倒霉的,我見過的都是不知道怎麼寫條目的。--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2月9日 (五) 05:25 (UTC)
- 閣下所說的話我作回復,對條目的內容結構我都是知曉、清楚的。如果是侵權,那就是細節上的問題了。目前我已經認識到了錯誤。--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9日 (五) 10:09 (UTC)
- 我不大同意。如果條目應有的結構和內容你都能正確「填充」,還會侵權,那不是細節問題,而是你把條目寫成別的東西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2月9日 (五) 12:46 (UTC)
- 閣下所說的話我作回復,對條目的內容結構我都是知曉、清楚的。如果是侵權,那就是細節上的問題了。目前我已經認識到了錯誤。--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9日 (五) 10:09 (UTC)
- 問蒼茫是有句子幾乎一樣,不過要是自己改寫的話,內容也會差不多吧。--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3:27 (UTC)
- 既然如此,如接受以下條款可以將封鎖轉為編輯禁制。一段時間內無繼續侵權後亦可解除禁制。
- 禁止創建任何侵權條目。如有違反則恢復不限期封鎖。
- 實施單向互動禁制,一年內不得接觸User:Wing
- --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9日 (五) 10:33 (UTC)
- 尊敬的管理員您好,我同意如上條款,如有違反自行承擔責任。--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9日 (五) 10:43 (UTC)
- 我謹此向管理員表示感謝,對此表示,一定要珍惜這次機會,建立更好的社群環境。這裡再問您一下,因為我現時仍在中國內地,要用代理訪問,所以IP豁免例外是否需要重新申請?--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2月9日 (五) 10:56 (UTC)
- 已授權。--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9日 (五) 10:59 (UTC)
- 寫條目,除了直接引述他人原話,否則就應該在確保內容準確性的前提下,儘可能用自己的話去寫,不少用戶為了方便,直接複製粘貼中文來源當中的內容,我每看到一些可疑侵權內容的時候都覺得不舒服,很多人在編輯時沒養成好的習慣。--🔨(留言) 2024年2月9日 (五) 11:53 (UTC)
- 已授權。--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9日 (五) 10:59 (UTC)
禁制申訴(申請解禁)
- 感謝您對我採取部分解禁,認同最後的處理意見。--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20日 (日) 03:19 (UTC)
--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1 (UTC)
- 我覺得你真的沒必要在這個時候申請解除這個禁制。
不得創建侵權條目
這個要求並不是針對你一個人,而是針對社群所有人的,所以說只從形式上來看,有沒有這個禁制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對嗎?又不是說解除禁制了之後就能創建侵權條目了。至於單方面互動禁制,我覺得現在就解除估計也不一定有很大的必要? - 我的理解是這個禁制到一年後再去申訴是非常穩妥的,只要你編輯沒有問題自然可以解除。目前解除是否顯得操之過急,是屬於對於Mys的迫害有一種「乘勝追擊」的感覺。不過你我在這個方面的意見應該是有分歧的。
- 特地要聲明這裡的意見純粹是以中立的意見(對於這事情看起來是什麼樣子的評論,而不是對於這事情實際是什麼樣子的評論),我並不反對任何管理員對於此申訴的任何形式的理性處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1 (UTC)
- 個人回復閣下所說:第一個「不得創建侵權條目」禁制,這一點針對所有人很正確。目前的話已經沒有問題。第二點單方面互動禁制,在申訴中說過「對此表達不滿,無端指責提報人」,直到後來才發現這是侵權提報模板的問題,而後提出了修訂意見。當然,Mys被除權了,且封鎖已過去半年,而我的相關問題已有明顯變化,因此有了提前申訴的想法。--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8 (UTC)
- 我是覺得最好先針對你過往創建的每一篇條目進行仔細檢查,並清理掉所有的侵權內容(如果還沒這麼做的話),確保侵權的影響降到最低之後,才去考慮解除禁制的問題,正好也給你留更多時間確保從來源複製粘貼不做足夠加工的壞習慣已經徹底改掉。另外,我也建議這段時間儘可能多接觸一些中文圈以外主題的條目(只要不是太陌生的),這些條目非中文來源往往居多。我寫條目哪怕是德文法文韓文這些小語種的來源,配合上Google翻譯,我都照樣拿到條目里用,所以我哪怕是中文來源居多的,也都能做到不侵權。--💊✖️2️⃣3️⃣(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6:15 (UTC)
- 您這麼說我覺得可以。從我創建條目的主題轉向新能源汽車條目以後,我大部分參考的是英文版的條目,在翻譯英文版條目的同時亦會加上中文來源。後續,我會關注其他主題的條目,以及引入英文版的方針指引至中維。畢竟我能看懂英文,其他小語種的暫不考慮。--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6日 (一) 06:30 (UTC)
- 我是覺得最好先針對你過往創建的每一篇條目進行仔細檢查,並清理掉所有的侵權內容(如果還沒這麼做的話),確保侵權的影響降到最低之後,才去考慮解除禁制的問題,正好也給你留更多時間確保從來源複製粘貼不做足夠加工的壞習慣已經徹底改掉。另外,我也建議這段時間儘可能多接觸一些中文圈以外主題的條目(只要不是太陌生的),這些條目非中文來源往往居多。我寫條目哪怕是德文法文韓文這些小語種的來源,配合上Google翻譯,我都照樣拿到條目里用,所以我哪怕是中文來源居多的,也都能做到不侵權。--💊✖️2️⃣3️⃣(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6:15 (UTC)
- 個人回復閣下所說:第一個「不得創建侵權條目」禁制,這一點針對所有人很正確。目前的話已經沒有問題。第二點單方面互動禁制,在申訴中說過「對此表達不滿,無端指責提報人」,直到後來才發現這是侵權提報模板的問題,而後提出了修訂意見。當然,Mys被除權了,且封鎖已過去半年,而我的相關問題已有明顯變化,因此有了提前申訴的想法。--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8 (UTC)
- @Wing:若閣下不介意的話,可考慮解除單向互動禁制。--(☎)dt 2024年10月17日 (四) 19:09 (UTC)
- 可以考慮解除單向互動禁制,但是「編輯禁制」是否要到2025-02-09以後才可解除?--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42 (UTC)
- 同意。--Wing(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18 (UTC)
- 既然用戶已經同意解除單向互動禁制,那閣下是否可以再次處理一下?--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21日 (一) 14:56 (UTC)
- 已接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6:13 (UTC)
- 似乎「編輯禁制」不是用於懲罰。在下認為Shwangtianyuan閣下對有關問題已經有了很好的了解也表示會謹慎,沒有看出有繼續創建侵權條目的可能性。
- 此後,Shwangtianyuan閣下對維基方針和指引有了深入的研究, 創建和翻譯不少論述,對維基做貢獻很多,有用戶有意提名其為參選仲裁員。
- 如果「編輯禁制」不是用於懲罰,而且解除「編輯禁制」更有利於Shwangtianyuan閣下對維基做貢獻。
- ATannedBurger閣下提到:"我認為在有前提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網開一面,不過具體的標準相當取決於該用戶的主觀可信程度。", 在下很認可您的策略。在下認為,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該用戶的主觀可信程度很高,可以考慮解除「編輯禁制」
- --Gluo88(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
- 謝謝您的意見。其實中文維基的方針與指引是在被解禁後開始著手的,已有數個提案取得通過或即將通過,基本上是從規則更健全的英文版引入的。說到因為侵權被無限期封鎖的事情,在英文維基侵犯著作權方針有一句話:
Contributors who have extensively violated copyright policy by uploading many copyrighted files or placing copyrighted text into numerous articles may be blocked without warning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oject. These blocks are usually indefinite, pending satisfactory assurances that infringement will not continue. In extreme cases administrators may impose conditions before unblocking, such as helping with cleanup by disclosing the sources they used.
大意是:如果貢獻者上傳了大量受著作權保護的文件或將受著作權保護的文本放入大量條目中,從而嚴重違反著作權方針,則可能會在未經警告的情況下被封鎖以保護項目。因此原因造成的封鎖一般為不限期,直到令人滿意地保證不再發生侵權行為。在極端情況下,管理員可能會在解除封鎖之前施加條件,例如通過披露他們使用的來源來協助清理侵權內容。這段話在中文維基的侵犯著作權方針可是沒有的,之後可能會對相關內容做修訂。總結來看,按當時我的封鎖記錄:長期抄襲(當代東方、問蒼茫)
,也僅僅列出了兩篇條目,討論過程中也提了某用戶所指出的「一些句子過於雷同」,可見原管理員Mys_721tx的處理的確有瑕疵。--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5 (UTC)
- 謝謝您的意見。其實中文維基的方針與指引是在被解禁後開始著手的,已有數個提案取得通過或即將通過,基本上是從規則更健全的英文版引入的。說到因為侵權被無限期封鎖的事情,在英文維基侵犯著作權方針有一句話:
有關疑似著作權侵權行為,筆者近期查閱了維基百科的相關方針指引,並有以下信息和看法:
- 英語維基百科處理
「長期抄襲」
侵權的CCI方法,至少需要提報五次明顯的侵權行為,還需要CCI職員等確定問題是否屬實。 - 英語維基百科指出:
"即使請求有誤,我們也歡迎您提出善意請求。但是,請記住,這是一項嚴重指控,不應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提出。沒有證據的請求可能會被視為騷擾。"
- 即使
「抄襲」
屬實,英語維基百科還指出:"請記住保持文明。一些投稿者違反版權政策是因為誤解了版權政策或法律,而不是出於惡意。"
屬實後只是啟動社群調查,用社群的力量來幫助修改,而不是封鎖(此例和表中的例子), 不把「封鎖」用於懲罰。 - 按照中文維基百科處理侵犯著作權方針,也同樣需要提供詳細的證據,並且尋求第三方確定問題是否屬實。
"如果你懷疑某篇條目侵犯著作權,你至少應該將問題提交到條目的討論頁。其他人可以繼續對情形進行檢查,..."
,"有些情況可能是誤解或誤判。"
。 - 在下看到封鎖理由中提到了
長期抄襲(當代東方、問蒼茫)
。 但是似乎在這兩個條目的討論頁沒有看到有關「長期侵犯著作權」討論,以及能證明「長期抄襲」
的證據。因為這是一項嚴重指控, 或許管理員需要提供「長期」抄襲的證據,並且尋求第三方確定問題是否屬實。例如,依據侵犯著作權處理方針,管理員或提報者應先在條目的討論頁展開討論,通過友善溝通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避免將封鎖誤用為懲罰手段。 - 如果
「長期抄襲」
屬實,未來可以參照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 優先啟動 中文維基百科編者著作權調查,用社群的力量協助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