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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Saimmx/個人資料保護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六、經當事人同意。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是中華民國個人資訊的保護法案,旨在保障該國國民的人格權、與合理利用個人資料。其規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

如果看到有某人的記載有隱私問題,請不要以「違反個資法」為由要求刪除資料;相反,請使用維基百科的方針支持你的主張。這不代表維基百科不尊重法律,這只是為了保護社群的討論安全。

維基百科的政策或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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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百科,在世人物相關的條目一般稱為「生者傳記」。維基百科很注重在世人物的名譽。在世人物的傳記與相關條目必須符合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事實上,在生者傳記中,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斷言,是可以被刪除的。誠如方針的「可靠來源」所言:

避免重複八卦閒言,在編輯前先問問你自己:來源是否可靠、內容是否被真實地表述;假使內容真實,它是否與該主角的百科全書文章相關。當可靠度低的印刷出版物作出無事實依據的懷疑時,他們通常會使用模稜兩可的語句,並將之歸結到匿名的來源。留意這點,如果出版物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故事,我們為什麼要相信?

何謂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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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這些來源應具有事實查證與正確性的聲譽。[1]為證實條目內容,必須採用可靠來源,並標明作者與出版者以避免剽竊和侵犯版權。來源應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信息,並應與斷言相匹配,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

一般而言,最可靠的來源包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經驗表明,在查證事實、分析法律問題、深究特定領域證據與爭議中的詳細研究程度越高,其可靠性也就越高。

學術性與同行評審出版物的價值很高,通常是它們所涉領域中最為可靠的來源,譬如在歷史、醫學與科學中。可靠但非學術性的來源亦能用於這些領域,特別當它們是享有聲譽的主流出版物時。各種來源的適當與否一般取決於引用它的條目。如果來源之間有不同的見解,它們的觀點都應在條目中明確陳述。

詳細討論特定類型來源可靠度的指引請參見《維基百科:可靠來源》(WP:RS)。由於方針優先於指引,如果本頁與WP:RS相互矛盾,本頁將被視為優先的解釋,而WP:RS應該依照本頁更新。

所有條目都應緊隨維基百科的中立方針,公正描述已在可靠來源上發表的所有的主要與重要的少數觀點,並按照大體的比例陳述各方觀點。非常少數與邊緣的理論都不應收錄,除非條目是它們的專文。

維基百科保護隱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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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條目上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會影響到其本人的生活,所以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

在編寫只因一兩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之傳記時,即使其引注的來源充足可靠,將各種細節鉅細靡遺地收錄到文中會產生問題。最好的情況是產生一篇非百科條目;最壞的情況則會嚴重違反中立方針。如果此類條目受到質疑,就應縮減回來源完整、中立且切題的版本。

有些人物是因為成為他人行為的受害者而受到廣泛關注,在處理他們的條目時,應把此等考量放在極其重要的地位,維基百科編者決不能有意或以其他方式去參與和延長此等加害。

具體而言如何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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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個人資料的隱私」指出,知名人士的個人資料,要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後才能放。婚姻狀況也同樣要以可靠來源為準。唯一的例外為主角自行維護的網站連結

名字也類似。「姓名隱私」說明,添加真實姓名應以公開的媒體報導為來源。另外,傳記主角家人也不能直接填寫姓名。即使有媒體報導過,也必須通過一連串的考量。尤其18歲以下,更是接近「無論如何都不能揭露」的狀況。

可不可以刪除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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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記得,刪除條目是最後的手段。在刪除前,應當考慮其他可能性。比方說,使用品質更好的來源、刪除沒有來源支持的語句、維持中立語氣等。因此,如果有來源支持,輕言刪除不太容易能過。但如果太多資料沒有來源支持,或許有可能刪除。

另外,由於編輯紀錄會保留,如果刪除隱私資料後,還要要刪除編輯紀錄的話,請順便考慮請求監督

不要說「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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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指責維基百科「違反個資法」。這樣只會被封禁,什麼也做不了。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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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您可以在法院提出訴訟,但維基百科不是進行法律糾紛的地方。在維基百科上發布法律威脅除了不文明,亦會引起其他嚴重問題:

  • 這會造成寒蟬效應,妨礙他人自由參與編輯。參與編輯自由對保證維基百科的中立是絕對重要,若沒有這自由,社群恐將產生任由爭端出現恫嚇脅迫等行為的風險,使到編者自我審查內容,從而造成我們的條目出現系統性偏差
  • 讓社群的氣氛變差、彼此缺乏信任,並損害我們以此為基礎迅速有效解決問題的能力。
  • 社群與曾做出法律威脅的使用者會留下糟糕的經歷。

您首先應循爭議解決程序來解決問題,這很多時能避免訴諸法律來解決問題。請您在選擇採取法律行動之前,確認已經嘗試所有可能的合理步驟友善解決問題,而相關的爭端調解程序卻仍未解決您的問題。

另外有關訴諸法律威脅,中文維基百科有段頗為黑暗的歷史。所以維基人非常忌諱。

那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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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使用生者傳記可靠來源、以及誹謗來說明問題。

我還是對法律方面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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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發信給志願者回覆團隊[email protected]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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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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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維基百科所使用的「來源」一詞,帶有以下三點相關的含義:作品本身、作品的創作者、作品的出版者。這三點都會對可靠性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