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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硚口区枪杀案」 → 「5·18武汉枪击案」:與同樣符合收錄條件的「12.31武漢三眼橋槍擊案」、「9.13武漢槍擊案」等已被報道過、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保持WP:CONSISTENCY--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19日 (一) 07:18 (UTC)回覆
- (-)強烈反對:「2025年武漢礄口區槍殺案」雖未必理想(未來應改至常用名稱),但屬編者自定的描述性短語,並非「自創專有名詞」。但「5·18」等字眼已經完全落入自創專有名詞的原創研究的範疇。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9日 (一) 07:31 (UTC)回覆
- 我提到的「9·13槍擊案」和「12.31槍擊案」,可以找到來源(1、2),但是「2025年武漢礄口區槍殺案」這個命名我是任何地方都沒有找到。二者相比之下,哪個是「未必理想」,哪個是「自創專有名詞的原創研究」?--Zheng Zhou(留言) 2025年5月19日 (一) 07:44 (UTC)回覆
- 「9·13槍擊案」「12·31槍擊案」能找到來源當然不是原創研究啊。「2025年武漢礄口區槍殺案」我說了是「編者自定的描述性短語」(樸實敘述的時間地點事件),當然也確實是找不到啊。標題向來可以使用編者自擬的描述性短語,但任何標題正文不可使用自創的專有名詞。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9日 (一) 07:51 (UTC)回覆
- 所以我的意思是,考慮到任何使用者都有可能建立「9·13槍擊案」「12·31槍擊案」條目,為了保持WP:CONSISTENCY,這個條目應該更名。在我看來,現在的「2025年武漢礄口區槍殺案」這個名稱肯定是屬於原創研究,而且也不合理:2025年還沒過完,現在這個時間點是不能確保礄口區2025年一定只有這1起槍擊案的(請勿過度解讀,僅僅是說明時間上的邏輯,我認為這是中文使用區發生的槍擊案有用日期而不是年份命名之慣例的原因)。--Zheng Zhou(留言) 2025年5月19日 (一) 08:00 (UTC)回覆
- 「樸實敘述的時間地點事件」並非原創研究,目前的標題就和編者根據來源寫一句『2025年,武漢礄口區發生了槍殺案』性質是一樣的——顯然並不是必須來源出現一模一樣的『2025年,武漢礄口區發生了槍殺案』這句話,編者「纔能這麼寫否則就是原創研究」。「現在時間點」的問題則是WP:水晶球,至少就目前而言,「2025年武漢礄口區槍殺案」僅能唯一指代條目所述的事件,符合NC:識別、NC:防止歧義。我也認同中文常使用日期來命名事件/案件(比如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的官方名稱就是『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但維基百科不「命名」事物,必須等官方或媒體等可靠來源命名之後,我們纔能使用。若未來官方或有一定數量媒體使用「5·18武漢槍擊案」(或「武漢5·18槍擊案」等等)這一名稱,我當然不反對移動。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9日 (一) 08:08 (UTC)回覆
- 再提供幾個例子:中國大陸的山東泰安「1·04」持槍殺人案、10·28廣西警察槍殺孕婦案、6·22上海化工廠殺人案、7·26沐川殺人案,台灣的三一九槍擊案、1126槍擊事件等。我的觀點是,如果事件或案件有用日期命名的慣例,符合慣例的命名優於完全搜不到的「樸實敘述的時間地點事件」。當然,我也認可「用日期命名的慣例」現在是沒有方針指引作為依據的,所以我才提的更名建議,而不是直接移動。--Zheng Zhou(留言) 2025年5月19日 (一) 08:20 (UTC)回覆
- @魔琴、Saigyouji-Noriko: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9日 (一) 07:52 (UTC)回覆
- WP:CONSISTENCY之優先級很低,先到先得就好。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5月19日 (一) 08:49 (UTC)回覆
在高德地圖上,新疆樓蘭秘烤(崇仁街愛國社區店)顯示的位置為「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漢中路37號崇仁街愛國社區」。Wikipedia應怎麼去描述案發位置--Rieez(留言) 2025年5月20日 (二) 13:5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