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這個來源請求真搞笑。。 --111.172.35.212 (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00:52 (UTC)回覆
以下是個人的想法, 但並未經過實證, 因而不添加於正文中:
然而,傳達原理並不意味著
和
的行為完全相同。例如,在
中存在一個元素
,使得下面的一系列關係恆成立:
。
但在
中沒有這樣的數字。
這裏是否是要表達這樣的意思:
, 成立命題
, 同時對命題模式
成立命題:
. (復述了一遍歸納法)
上述命題模式採用超限歸納法即可打破. 而傳達原理並不會將原本成立於一般歸納法的事實傳達到超限歸納法中.--Perxeonic Acid(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