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現任主權君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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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SunAfterRain在話題有關阿富汗目前是否為君主制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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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些人是現任的君主制國家的國家元首?
- 現任君主列表條目由Panzer VI-II(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非一人主編或主編者非註冊用戶,屬於「人物」類型,提名於2014年5月1日 06:53 (UTC)。
- (+)支持,提名人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1日 (四) 06:53 (UTC)
(-)反對:無任何來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07:36 (UTC)- (!)意見,人物都有內鏈,可以不必添加來源。比如說國旗列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1日 (四) 08:01 (UTC)
- @Panzer VI-II:國旗列表至少有參考文獻的好不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08:08 (UTC)
- @Panzer VI-II:建議從英文維基搬來源過來。--HYH.124(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 @Panzer VI-II:國旗列表至少有參考文獻的好不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08:08 (UTC)
- (!)意見,人物都有內鏈,可以不必添加來源。比如說國旗列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1日 (四) 08:01 (UTC)
- 這個解釋理由真不能成立……--劉嘉(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08:59 (UTC)
- Ex officio?留有外文--1.34.113.132(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09:15 (UTC)
- 原來是北京IP用戶的傑作,會添加分類,懂得維基代碼,可是引用卻不懂。--HYH.124(留言) 2014年5月1日 (四) 15:00 (UTC)
- (+)支持,從英文條目翻了一些過來,來源問題已解決,但總覺得內容更適合放在君主條目中。— lssrn45 | talk 2014年5月2日 (五) 12:15 (UTC)
- (+)支持:同時感謝User:Lssrn45。——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日 (五) 13:59 (UTC)
- (+)支持:留言 User:Theodoreianmo2 2014年5月3日 (五) 00:29 (GMT)
- (+)支持--Francisco(留言) 2014年5月4日 (日) 04:38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4年5月4日 (日) 09:18 (UTC)
特色列表評選
[編輯]現任君主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與社會/政治與政府,提名人:HYH.124(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2:06 (UTC)
- 投票期:2015年3月14日 (六) 02:06 (UTC) 至 2015年3月28日 (六) 02:06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經過User:Dvl007的翻譯,相信條目應該符合特色列表標準。--HYH.124(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2:06 (UTC)
- 真的沒有人要投票嗎?--HYH.124(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2:48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圖文內容豐富,符合FL標準。另外似乎FL評選投票目前不太活躍,有些很好的列表因此而無法通過評選。-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 於 2015年3月18日 (三) 14:22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同上--Whaterss(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04:54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短小精簡,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 2015年3月22日 (日) 09:39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同上--飛賊燕子(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10:18 (UTC)
- 所以,接下來真的還會有人投票嗎?--HYH.124(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10:01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豐富,來源齊全。(我馬上推翻HYH君你的謬論XDDD)--bilibiliξGespräch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9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同上推翻謬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3月26日 (四) 14:59 (UTC)
- @HYH.124、Dvl007:大修了一下,如果覺得我改得不對隨時可以改掉,老實說我也不知道這樣改好不好= = --bilibiliξGespräch 2015年3月26日 (四) 15:17 (UTC)
- 秉持WP:BOLD的理念很好。--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3:32 (UTC)
- (!)意見:我覺得把歷屆君主列表的連結放在前面的頭銜有點奇怪...這樣沒移過去還不知道那是歷代列表,感覺有點藏起來的感覺,不能像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那樣明確寫出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6日 (四) 15:19 (UTC)
- 這個我也同意,因爲一開始沒發現到,我覺得應該像海峽兩岸的兩篇現任行政區行政首長條目那樣,只是我無暇去改,有心人去改吧。--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3:43 (UTC)
- (!)意見:我發現安道爾兩大公只有一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3月26日 (四) 15:43 (UTC)
- 另一個應該就是法國總統吧。--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3:43 (UTC)
:7符合,0不符合,未能入選。--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8日 (六) 04:32 (UTC)
- @蘇州宇文宙武、Jacklamf1d14:我查到了,除了法國總統,另一位應該是霍安·恩里克·比韋斯·西西利亞,希望有人可以予以編輯修正,一個月後再提名特色列表吧!--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2:53 (UTC)
- 還有就是Liaon98君關於「歷屆君主列表的連結像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那樣明確寫出來」的意見,如果有人要改就改吧。--175.156.243.222(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3:03 (UTC)
特色列表評選(第二次)
[編輯]現任主權君主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與社會/政治與政府,提名人:Mısaka ક Mikoto ℠ 2018年12月28日 (五) 16:41 (UTC)
- 基礎評選期:2018年12月28日 (五) 16:41 (UTC) 至 2019年1月27日 (日) 16:41 (UTC)
- 初次延長期:2019年1月27日 (日) 16:41 (UTC) 至 2019年2月26日 (二) 16:41 (UTC)
- 最後延長期:2019年2月26日 (二) 16:41 (UTC) 至 2019年3月28日 (四) 16:41 (UTC)
- 基礎評選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2月26日 (二) 16:42 (UTC)起
- 初次延長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3月28日 (四) 16:42 (UTC)起
- 最後延長期結束時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4月27日 (六) 16:42 (UTC)起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內容豐富,來源齊全。—Mısaka ક Mikoto ℠ 2018年12月28日 (五) 16:41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資料整理得頗詳細。(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好像已經退位了,是不是應該要把那一項改為「從缺」?)Sænmōsà請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10日 (四) 10:37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條目內容豐富。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 2019年1月19日 (六) 06:33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B dash(留言) 2019年2月1日 (五) 13:53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內容豐富。--西安兵馬俑主義好!※恭喜卡達勇奪亞洲杯! 2019年2月13日 (三) 03:28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完整、來源豐富,堪當典範。——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2月14日 (四) 06:00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Neville Wang CHIA 23永遠無可取代 2019年2月16日 (六) 14:02 (UTC)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標準。--超級王謹賀中文維基導遊創立5周年暨突破3000篇旅行指南 2019年2月22日 (五) 01:33 (UTC)
- 8支持: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17:14 (UTC)
伊莉莎白二世逝世
[編輯]女王已經駕崩,有人可以幫我更新下條目內容嗎?--WPCD-DTV俄烏戰爭 2022年9月8日 (四) 18:09 (UTC)
關於阿富汗埃米爾是否符合主權君主之定義
[編輯]如題,最近有IP君將海巴圖拉·阿洪扎達列進現任主權君主列表,但其是否為「君主」一事仍有爭議,因此前來這裡尋求共識。--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2年9月2日 (五) 02:36 (UTC)
- 塔利班的政府建制是酋長國和埃米爾,埃米爾應該可以視為君主。--not a User:不慎言行非法師魔女—I am an ugly duckling. 2022年9月3日 (六) 14:18 (UTC)
- 但神學士政權目前未獲多數國家承認,其元首是否屬於主權國家之君主有待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1日 (日) 16:45 (UTC)
- 「國際法上對於主權國家是否一定要它國承認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宣告說(英語:declarative theory)主張它國是否承認不影響主權國家的存在,《蒙得維的亞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就採用此種主張;構成說(英語:constitutive theory)則主張它國承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似乎按宣告說則海阿已經是主權君主了--有困擾的話,就讓魔女用魔法幫你排憂吧! 2022年9月14日 (三) 04:57 (UTC)
- 其實更大的問題是,阿富汗「埃米爾」是否是「君主」的頭銜。如同伊斯蘭教國家的很多頭銜一樣,埃米爾雖然現在是很多國家的世襲君主頭銜,但一開始並不是世襲君主,而是軍事指揮官。對於伊斯蘭教而言,存在「信士的長官」的頭銜(可以認為是「教長」),而其中的長官則是埃米爾。考慮到塔利班的背景,這裡的埃米爾可能指「教長」而不是「酋長」。--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22年9月22日 (四) 08:11 (UTC)
- @藏骨集团:要是有憲法之類的基本法能夠參考,或許就能確定政體了,但我不確定神學士政權是否有制定這種文件。另外,很高興看到您回歸貢獻維基百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2日 (四) 11:09 (UTC)
- 阿富汗可能暫時在使用1964年憲法,埃米爾的絕對權力與國王相似,惟憲法上或1998憲法草案都載明埃米爾與民同等,不如國王享有法律豁免權。鑑於缺乏承認,目前恐怕還沒有任何來源說明阿富汗埃米爾是君主,應該是要等可靠資訊出現,再列入列表。Cherjau(留言) 2022年9月30日 (五) 15:56 (UTC)
- @藏骨集团:要是有憲法之類的基本法能夠參考,或許就能確定政體了,但我不確定神學士政權是否有制定這種文件。另外,很高興看到您回歸貢獻維基百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2日 (四) 11:09 (UTC)
- 但神學士政權目前未獲多數國家承認,其元首是否屬於主權國家之君主有待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1日 (日) 16:45 (UTC)
有關阿富汗目前是否為君主制
[編輯]近期有IP使用者一直在現任主權君主列表和現行君主制政權列表加入有關阿富汗的部份,根據他給的理由是塔利班目前暫行實施1964年君主制憲法中不反伊斯蘭教法的部分,我這邊查到的資料是2022年10月時這一決定已被塔利班領導人推翻(英文),但例一編輯者提出美國之音圖普什語在2024年發表的文章,裏面依舊是提到阿富汗暫行君主制憲法,所以我想請各位有了解這部份的編輯來參與討論,當前阿富汗是否該列為君主制的國家。--2401:E180:8811:B304:EB20:E72B:444F:AEC4(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19:50 (UTC)
- 以現況來說雖塔利班仍未制定成文憲法,然而另一方面塔利班不接受現代共和體制,且在執行上領導人權力同於專制君主,考慮到當一個政權無成文憲法時,其性質應參考其實際執行之法令與習慣,所以實質上或不成文制度上確實存在君主制傾向
- 而在新憲法成立前,暫行部分君主立憲時代條文,表明其現狀暫為君主制,至於以後會如何,則得待其憲法完成再說
- 美國之音圖普什語報導為2024年,其資訊較2022年新,故應更能說明近況
- 綜合以上阿富汗現狀得暫列現存君主制的行列,待其新憲法成立後再決定是否存留。--111.252.86.10(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3:40 (UTC)
- 關於2022年10月的報導,我只查到一篇文章https://tolonews.com/afghanistan-180415
- 其內容提及塔利班目前正在制定新憲法,其領導人強調新法應依據伊斯蘭教法,並推翻前朝憲法,但這並非意味著與"暫行國王時期憲法中與伊斯蘭教法不衝突部分"之報導矛盾,理由是因為後者強調排除違反伊斯蘭法之部分,即表示扣除反伊斯蘭教法部分後之國王時期憲法合乎伊斯蘭教法,因此縱使塔利班領導人表示法律應遵守伊斯蘭教法,並不表示"暫行實施國王時期憲法與伊斯蘭教法不衝突之部分"被推翻。
- 至於省長所說他們並不實施國王時期憲法,此說有兩層意涵,其一國王時期憲法與共和憲法中存在與伊斯蘭教法相違背的環節,自然不能說他們正在實施國王時期憲法,因為若這樣說即表示他們接受國王時期憲法的所有內容,可見"實施國王時期憲法"之意涵不同於"暫行國王憲法中與伊斯蘭教法不衝突的部分",故否定前者並非推翻後者,其二他們正在制定新憲法,因此"國王時期憲法合乎伊斯蘭教法的部分"充其量是過渡時期的暫行措施,若說"正在實施國王時期憲法",則表示他們已有定案,此與現實不符,所以他們說"不實施國王時期憲法"與"暫行國王時期憲法不違背伊斯蘭教法的部分"並不矛盾,此事之關鍵在於"暫行"與"實施"兩者之間的區別實益。
- 綜上所述,基於塔利班正在制定憲法,現行體制仍處過度狀態,因此此前所報導的"暫行國王時期憲法不違背伊斯蘭教法的部分"應仍處於持續階段,這與2024年美國之音普什圖語文章相呼應,可見現行的阿富汗酋長國暫時可視為君主制國家,另外在一則美國之音2023年對塔利班司法系統的報導https://www.voanews.com/a/taliban-undertake-speedy-overhaul-afghanistan-justice-system/7289101.html
- 其稱塔利班為君主專制,提及阿富汗最高領導人有無限權力,且司法系統只對其負責,足見其政府實際的性質--118.170.1.116(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4:03 (UTC)
- https://tolonews.com/afghanistan-179259--2401:E180:8862:2A06:D255:9908:CA61:481E(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6:15 (UTC)
- 上面的報導有一段翻譯過來是這樣的
- 查希爾沙阿時代的憲法將不會實施。
- 「謝赫薩希卜說,執行查希爾沙阿的憲法是不正確的,共和政府的憲法與查希爾沙阿時期的憲法沒有區別。我們只想要伊斯蘭教法制度;阿什拉夫·加尼的憲法和查希爾沙阿的憲法都是不可接受的」
- 這表明阿富汗領導層認為這兩本憲法都不該被重新使用,他們認為這兩本憲法都不符合他們的要求,所以也不存在部份條文被重新使用。
- 並且,從目前的主流觀點來看,包括英維,都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君主制的國家。--2401:E180:8862:2A06:D255:9908:CA61:481E(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6:31 (UTC)
- 而且談白講,君主制文章中有關標明哪些國家是君主制的地圖中也沒有阿富汗--2401:E180:8862:2A06:D255:9908:CA61:481E(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6:37 (UTC)
- 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版本不應做為資料出處的依據,而應採取其他新證據為基礎--118.170.1.116(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0:08 (UTC)
- 退一步來說,縱使參考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版本,至少在俄文版維基百科將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列入君主制列表,反觀在共和國列表中卻沒有任何一個語言的版本將其列入,足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不是共和制國家
- 依據國考內容及中學課本,國體可分為君主國及共和國,既然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尚無任何說法支持其為共和國(亦非神權共和國),反面解釋則表示其為君主國(神權君主國)。
- 其次2022年10月的報導中,指稱不實施1964憲法之人為地區省長,以地區首長之言論代表全國之政策,難謂合理之舉,再加上2021年稱實施1964年憲法中與伊斯蘭教法不衝突部分者為塔利班的司法部長,兩者在位階上不同,即以地區省長之言論推翻中央司法部長之政策已難謂合理,況且就算"不重新實施1964憲法,只要伊斯蘭教法"並不表示其司法部長"暫行1964憲法中與伊斯蘭教法不衝突的部分"被終止,理由已描述過在此不再贅述,綜合前述,2022年10月之報導無法用來否定塔利班司法部長所稱"暫行1964憲法不違背伊斯蘭教法部分"。
- 第三,最關鍵的部分,美國之音2024的資料來源仍稱其暫行1964憲法不違反伊斯蘭教法的部分而未見該決定被推翻,而新資料來源應優先適用於2022年之舊資料來源,所以現階段之阿富汗應仍可列於君主制,另外2023年美國之音之資料來源稱其為君主專制。
- 資料來源:
- [1]https://www.voanews.com/a/taliban-undertake-speedy-overhaul-afghanistan-justice-system/7289101.html
- [2]https://www.darivoa.com/a/taliban-sharia-and-constitional-law-/7555211.html
- [3]https://www.voanews.com/a/taliban-say-they-will-use-parts-of-monarchy-constitution-to-run-afghanistan-for-now/6248880.html
- [4]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6%86%B2%E6%B3%95%E5%89%8D%E8%A8%80%E8%88%87%E7%B8%BD%E7%B6%B1-2/%E5%85%AC%E8%81%B7%E8%80%83%E8%A9%A6/c2b5031b-7699-4051-bfd1-bb73637a3e4c--118.170.1.116(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55 (UTC)
- 所以依據現有的資料來源,應暫時恢復阿富汗在君主制的列表,直到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再重新討論之--118.170.1.116(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5:35 (UTC)
- 在前政府垮台前分析塔利班希望建立王權統治--111.252.65.101(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8:28 (UTC)
- 連結
- [5]https://pajhwok.com/2021/07/28/taliban-want-a-kingship-like-islamic-system-dr-alima/--210.65.146.9(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8:36 (UTC)
- https://pajhwok.com/2021/07/28/taliban-want-a-kingship-like-islamic-system-dr-alima/--210.65.146.9(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8:38 (UTC)
- 更新出處聯結
- 前政府對塔利班的分析--210.65.146.9(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8:40 (UTC)
- 在2024年2月美國The East-West Center的文獻The Consequences of Taliban Policies on Human Rights in Afghanistan (August 2021–August 2023)顯示,1964年憲法為為塔利班臨時的法律統治基礎,但卻聲稱有絕對的權力
- 資料出處
- The Consequences of Taliban Policies on Human Rights in Afghanistan (August 2021–August 2023)--2401:E180:8870:3BCC:9DF0:8127:9C15:85A3(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2: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