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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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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由雨日在話題情緒化堅持刪除漢族的編輯版本存在偏見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0 天前
基礎條目 原住民屬於維基百科日常生活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蛋家人也是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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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蛋家」的條目,蛋家屬於漢族,是其中一個民系,如此一來,就不符合「原住民」的定義了。—115.134.233.196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3:13 (UTC)回覆

定義有問題還是例子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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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定義——原住民或土著是指某地方較早定居的族群,當前對於原住民議題的討論多半應在民族國家所進行的殖民事業的脈絡之下來理解。外來統治者為安撫或控制原住民,以遂行其統治目的,會制訂各種不同的政策,而往往對於原住族群的生活方式多加干擾,甚至可能造成滅族的結果。

接下來又說「內部殖民」與「外部殖民」有別,可是沒有說明有什麼分別,「殖民主義」條目裡面也沒說明,是個謎。

最後提出的例子與定義衝突,不知道是定義錯了還是例子給錯了。

1. 香港蛋家 -- 根據「香港蛋家」條目的解釋,蛋家人是漢族人,屬於瀕臨消失的民系。從定義來看,第一、蛋家並不是一個民族,而是民系。第二、所謂的外來統治者並沒有制定明顯的政策來干擾蛋家人。

2. 馬來西亞土著 -- 包括馬來人在內的土著(根據此條目的定義下包括馬來人),在英殖民時期(到1957年獨立或1963年成立馬來西亞聯合邦為止)尚算是被統治的多個民族,在獨立以後,馬來人成為統治者了,不能算是「被統治」的民族。再來就是歷史上的馬來人曾經統治過馬來半島以及今天沙巴、砂拉越以及加里曼丹(今印尼的一部分),也曾有過自主權。今天普遍上的看法是馬來西亞土著擁有特別的地位以及權益,已經超越原住民的觀念,甚至產生「買官」制度,允許華人及印度人以金錢換取土著的地位。簡而言之,原住民的人權偏低,馬來西亞土著的人權偏高。

個人認為蛋家人以及馬來西亞土著應該刪除,定義方面應該定嚴格些。

--Meavel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2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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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原住民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6月23日 (五) 13:5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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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原住民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8月9日 (三) 11:5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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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原住民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14日 (四) 16:39 (UTC)回覆

情緒化的問題編輯及其背後的認知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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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編輯將中國所有少數民族從原住民列表中移除,理由似乎是基於對"原住民"概念的巨大理解誤區和對漢族被刪除的應激行為。

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s)雖然從最初的字面意思看似乎僅是本土的土著群體,但在20世紀後期,這一概念早已發展為具有法定意義的範疇,在當代國際法和學術語境中具有特定含義。

根據聯合國原住民工作組的定義和論述,原住民是少數族群,他們因為歷史居住的土地變為一個國家的組成部分而被邊緣化。把一個群體定義為原住民,表示他們在殖民過程中容易受到其他民族或國家,或者是國內占政治統治地位族群的剝削、邊緣化和壓迫。他們現在是社會中不占統治地位的組成部分,但同時仍保持著獨特文化身份。中國的許多少數民族,如藏族、維吾爾族等族群都完全符合這些定義。

國際勞工組織(ILO)1989年發布了《獨立國家原住民和部落民公約》,將「原住民」定義為:獨立國家的民族,由於他們是在被征服或殖民化或建立現代國家邊界時,即已居住在該國或該國所屬某一地理區域的人口的後裔,而被視為土著人民,仍部分或全部地保留了本民族的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制度。

經常被引用的還有聯合國特別報告員Jose R. Martinez Cobo於1986年提出的內涵:原住民指在被征服或殖民前已在其土地上有綿長之歷史,且自認與目前該土地之其他後來之成員有所不同。他們不是社會統治階層的成員,並願意將祖先的土地、身分認同加以維持、發展並傳承給後代。

雖然沒有完全相同的固定定義,但有一些核心要素是被普遍接受的:「原住民」不僅僅是指先住或長期居住在某塊土地上的土著人群,同時也意味這些土著族群是在殖民或現代國家構建和擴張過程中遭到主流文化和其他族群壓迫剝削或邊緣化的弱勢少數群體。即邊緣化經歷和非主流地位是原住民的重要特徵。

簡而言之,「原住民」這個概念並不僅僅關乎"是否土著",而是須要同時符合先住性、邊緣化經歷、非主導性、自我認同等多個條件。

這就是為什麼將漢族稱為「原住民」在學術和政治上均不恰當(同理也是為什麼英格蘭、日耳曼、法蘭西等各國的主體民族從來不會被稱為」歐洲原住民「),而中國的其他少數民族應得到保留。

但在4月1日的問題編輯中,亞洲一節所列舉的所有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都遭到了刪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Diff/86651190

該編輯摘要給出的理由似乎認為,漢族必須與中國其他少數民族一起被稱作「原住民」,若漢族不能被列為原住民,那就沒有其他中國境內民族應該被列為原住民。即:

"漢族最古老→漢族應該是原住民→漢族不被列為原住民是不公平的→這種不公平必須通過剝奪其他民族的身份來糾正"

這種情緒化宣洩行為與零和思維模式反映了對"原住民"概念的根本性誤解,將其簡化為"是否土著"的問題,而忽視了權力關係、邊緣化經歷等眾多其他要素。原住民不是榮譽稱號或政治資本,而是描述特定歷史和權力關係的學術概念。

至於美國黑人是伴隨白人被強制帶到到美洲的,亞裔和阿拉伯裔在美國則是比白人更晚遷入的移民群體,顯然與原住民的基本定義不符。

PS: 原住民是一個現代框架,其「先住性」也是一個以近現代歷史為錨點的概念,強調的是在殖民或現代國家形成前,就已存在於某個地區的歷史連續性,而不是無限考古追溯「誰是第一名」的時間競賽。

從國際實踐和各個國際組織與權威學者的定義來看,國際社會認可的原住民概念從未使用「必須是人類歷史上該區域的最早定居者」為標準,而是看這個群體是否在殖民或現代國家形成前就已在某該地長期居住並形成獨特的社會文化系統。維吾爾人及其祖先在現代中國國家形成前已在今新疆地區定居了至少1300年,完全符合世居土著的標準。

而僅僅因為西漢王朝曾一度軍事控制過西域諸國便聲稱漢族是新疆地區原住民的這種飛躍邏輯,則荒誕得就像是宣稱因為羅馬軍團在2千年前曾統治過整個環地中海所以今天的義大利人是從敘利亞-利比亞-摩洛哥的原住民並同時斷定阿拉伯人絕對不是,或聲稱蒙古人是匈牙利原住民一般令人大開眼界。

如若放大視角,從人類學的角度看,所有現代民族都是歷史發展和不斷遷徙融合的產物,人類歷史充滿了遷徙、融合、分化,幾乎所有地區都有多次人口流動和更替。確定誰是「最早」的定居者往往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考古記錄不斷更新,早期人群也可能沒有留下足夠證據。如果嚴格以「必須是該地區第一批居民」為絕對標準,世界上幾乎所有族群都難以符合原住民的定義,大概除了直立人的後代。

定義不完全固定也不代表可以隨意選擇性曲解,這就像說「愛沒有精確定義,所以我把拳頭砸在你臉上也可以叫愛」。國際法律文件、聯合國文獻和學術界雖然在細節上有差異,但對核心要素已有廣泛共識。

原住民作為一個現代法律和政治概念早已超越了簡單的字面解釋,粗暴的詞源還原論相當於堅持「手機就是手上的電話」。完全無視概念在特定學術和法律語境中的演變,這是學術幼稚園級別的理解。

--SK.留言2025年4月8日 (二) 06:37 (UTC)回覆

情緒化堅持刪除漢族的編輯版本存在偏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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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並沒有共識一致的定義,原住民字面意思是指在某個地區較早定居的現存族群,如果按此來定義,那漢族很明顯是符合原住民的定義,藏族也符合但維吾爾族絕對不符合,有編輯摘要認為原住民定義還包括「殖民或國家擴張過程中被強勢的外來主體文化/族群壓迫或邊緣化的少數群體」,似乎認為只要是弱勢族群就必定符合原住民的定義,維吾爾族必定是弱勢群體→維吾爾族必然是原住民,既然不能因為居住早晚這種客觀條件而否定原住民身份,那美國黑人、亞裔和阿拉伯裔同樣也是原住民才對,可見所謂權力結構並不是判斷原住民身份的絕對標準,將中國少數民族列入原住民的同時剝奪漢族原住民身份,會誤導讀者以為漢族在現居地是外來族群,居住時間比所有少數民族晚,而聯合國原住民工作組也沒有規定只有人口少數的族群才可以是原住民,《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約》也沒有限制只有少數族群才可以是原住民,這種限定於少數的定義隱含人口多數的民族絕不會受到歧視、絕不會受到剝削被邊緣化的假設,所謂占政治統治地位族群這種說法先入為主隱含現代中國只屬於漢族而非五十六個民族共同國家的假想,彷彿統治者是漢族,漢族平民就必然比少數民族平民擁有更多的權利,根據公約,原住民是指目前的國界被確定時即已居住在那裡的人口之後裔,漢族明顯符合該定義,中國既有各少數民族地區也有漢族地區,同樣是歷史居住的土地,漢族與中國少數民族不存在根本性不同,理應一視同仁為原住民,如果有所爭議應一併刪除而非選擇性刪除,刪除漢族同時保留少數民族的操作是一種帶有偏見的錯誤,似是對漢族抱有排斥心理的過激反應而不能接受漢族與少數民族享有同樣的權利身份,偏執地將漢族排除在外。

原住民並不意味著必須是少數族群,比如吉里巴斯是以原住民佔多數的國家,原住民最重要的標準是「原住」而非所謂弱勢、被邊緣、被剝削,這些不是原住民身份必須符合的條件,所以美國黑人、亞裔、阿拉伯裔等在美國都不是原住民,而且何謂邊緣?如果一個族群人口比例只有5%,那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只有5%就必定是被剝削、被邊緣化和被壓迫?少於5%就是被邊緣化?少數族群不可以移植多數族群的文化為己用?一個族群是不是被剝削、被邊緣化和被壓迫與符不符合原住民身份不存在必然聯系,何況在中國,漢族文化是主流文化?漢族文化長期受到滿蒙文化及西化的巨大影響,甚至在生育數量上長期受到較少數民族更嚴厲的限制,相比起少數民族,漢族更似弱勢、被邊緣、被剝削的一方,所以2月1日這種情緒化認定某一方是弱勢被剝削另一方是強勢剝削從而將少數族群標籤為受害者的思維模式反映了對多數族群的誤解和排斥,但即使按照這種思維模式,一個民族只能在某一國或某一地是多數而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只能是少數或屬弱勢、被邊緣化,徑行只將漢族排除出原住民也是欠妥的。

總之,原住民身份最重要的特徵是「原住」,符不符合弱勢、邊緣等社會地位描述不構成否定原住民身份的理由,否則原住民富裕了、掌權了就要被開除原住民身份?相比之下,原住民的原住與否的定義更為客觀,也符合中文語義,所以為什麽同樣需要將漢族列入,單獨刪除漢族而保留中國少數民族更似出於個人主觀以弱勢、邊緣等概念選擇誰是原住民誰不是原住民,公約的存在代表原住民更是一種權利保護的身份,2月1日的編輯代表:漢族必定是強勢→少數民族必定是弱勢→漢族不配被列為原住民→漢族的強勢必須通過剝奪漢族的原住民身份來打壓,可以說該編輯建立了一權利不平等結構,這種情緒化編輯反映了對特定的原住族群明顯是帶有民族偏見,在原住條件之外以弱勢邊緣與否自行否定漢族原住民身份。

PS:雖然原住民不一定是當地最早的人類,但相對來說,漢族在中國的定居史並不比少數民族在中國的定居史來得更晚,即使是新疆,漢族從西漢時期已開始出現在西域,約2000年的歷史完全符合世居土著的標準。

而僅僅因為突厥帝國曾一度軍事統治過西域地區便聲稱維吾爾族是新疆地區原住民同時斷定漢族絕對不是原住民的這種飛躍邏輯,荒誕得就像是宣稱因為羅馬軍團在2千年前曾統治過整個環地中海所以今天的義大利人是從敘利亞-利比亞-摩洛哥的原住民並同時斷定阿拉伯人絕對不是,或聲稱蒙古人是匈牙利、哈薩克原住民同時斷定匈牙利及哈薩克人絕對不是原住民一般令人大開腦洞。

至於所謂文化是非常容易變遷的事物,特別是近代西方列強的擴張,絕大部分非西方人口都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如果按文化定義,上星巴克、居住智能家居、追日劇的人還能是原住民?相對於文化,以有史記載以來的居住歷史長短來決定原住與否更為客觀。

既然原住民的含義不固定沒有一致的學術標準,就更不應該將相比不晚於中國少數民族甚至可能早於某些中國少數民族的漢族刪除,各少數民族是獨立國家的民族,漢族也是獨立國家的民族,原住民定義雖然有模糊,但不代表可以任意選擇弱勢、邊緣等主觀感受去否定某一民族的原住民身份,特別是欠缺明確一致的定義下更要避免落入非彼即此或必須滿足所有定義的狹隘詮譯,將漢族排除在原住民之外就像是說「人類沒有精確的定義,所以我把你清除也不算殺人」,認為科技變化而堅持手上的移動電話不是手機一種根本就是按個人喜好指鹿為馬,完全是自行發明用以排除特定民族的唯一原住民標準,流露出對特定民族的偏見與蔑視。

--漢族原住民留言2025年4月8日 (二) 09:06 (UTC)回覆

@JNO1,我不推論有沒有違反互動禁制......請看[1],聯合國對「原住民族」Indigenous Peoples的定義,直白說了,原本住在這個土地上的人就是原住民族,您說沒有定義,但是聯合國寫了。另外我提醒兩位很多次了,寫條目要注意來源來源來源,很重要,學會添加來源是維基人的基本功。兩位在討論頁可以互動,不過我建議條目內不要使用編輯摘要造成回應的錯覺。--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4月11日 (五) 16:53 (UTC)回覆
1月31日刪改存在爭議內容不算違反互動禁制輪到我刪改就算違反互動禁制?來源並沒有說聯合國有一個嚴謹的定義也不是聯合國文件,「原本住在這個土地上的人就是原住民族」,對的,所以我不反對同時加入漢族和維吾爾人。--漢族原住民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7:27 (UTC)回覆
我們都不是學者,即使是,維基百科也有準則告知不要這麼做。維基百科只呈現事實,不參入個人觀點,不做WP:NOR,其中WP:SYN請您看看,應避免則該避免,這也是維基人需要維持的WP:中立的觀點。--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7:37 (UTC)回覆
一視同仁正是中立--漢族原住民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7:47 (UTC)回覆
漢族內容在您的編修之前就存在了,我沒有再往前看差異,或許可以探討,當初加的人為甚麼加。總之,想請兩位盡量避免。--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7:47 (UTC)回覆
換個角度觀看漢族問題。有一派論述闡明貓狗在地球上任一角落不是原生動物,均屬外來種。您認為如何定論?--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7:50 (UTC)回覆
這個問題也應可以換成其他任何民族,不止於漢族吧?即使是非人類,只要是地球物種就必定是起源於地球上某一處,怎可能在地球上任一角落都不是原居民,不過作為適用於人類身上的概念我不肯定是否一定適用於非人類生命。--漢族原住民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08:00 (UTC)回覆

遵守互動禁制下回應虛假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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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討論頁指引,此處不合適的評論已由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2日 (四) 06:12 (UTC)摺疊。原因:與條目無關回覆

用戶Simonkeeton持續違反其與本人之間現存的互動禁制,並於原住民條目和本頁面進行一系列擾亂性編輯行為及挑釁性言論,嚴重阻礙條目改善和社群協作。

該用戶涉嫌違反的維基原則、方針與指引:雙向互動禁制擾亂性編輯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非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敵對行為文明人身攻擊

背景:

1、本人與Simonkeeton之間存在由管理員實施的雙向互動禁制。 2、Simonkeeton曾於2024年11月違反互動禁制「於本站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Special:Diff/85043846)而被封禁一個月(Special:Diff/85075218)。此次事件發生於其封禁解除再次編輯曾與本人發生爭議條目。

本次具體違規行為

1、違反互動禁制——實質性回退

2024年8月20日,Simonkeeton首先在原住民條目刪除漢族而發生爭議Special:Diff/83893475,實施互動禁制後的2025年1月31日再次於原住民條目刪除漢族Special:Diff/85891838。這構成對本人2024年8月20日版本編輯的實質性回退和對互動禁制的明確違反,與其之前因提及本人被封禁1個月的違規行為相同。考慮到其因違反禁制而被封禁的先例,其理應知曉此類行為的界限。 「回退是指使用復原或其他方式將一個頁面恢復至一個較早版本的動作」相反,本人的編輯Special:Diff/86651190並沒有回退至Simonkeeton之前的版本。

2、擾亂性編輯、破壞性編輯、假定惡意

該用戶2024年8月20日(Special:Diff/83893475)、2025年1月31日(Special:Diff/85891838)、3月22日(Special:Diff/86530995)多次刪除漢族,即使並非本人添加亦被堅持刪除,這些多次單獨針對刪除某一族群的特點高度指向這是一種擾亂性的、情緒化的情緒化行為,而非建設性的內容編輯,即使考慮到該用戶主張的所謂非主導性、邊緣化標準,不論中國如何,中國以外的亞太地區國家也有漢族分佈吧,如果該用戶真的只是想根據其個人主張的「非主導性」、「邊緣化」標準來編輯,那麼刪除漢族就與其自己的邏輯相悖,這強烈暗示其編輯動機並非是根據某個(哪怕是其自己宣稱的)標準進行篩選,而是為表達對添加漢族的不滿而進行的擾亂。因應原住民的先住性理應列入漢族,但本人受限於互動禁制加上考慮到只列入中國少數民族會誤導讀者以為漢族中國各地的外來族群,在一視同仁的前提下只能一併刪除。 該用戶宣稱本人因為「「西戎」描述為「族群」感到不滿,而跑去東亞其他地區的古代政權條目並將其中的「部落」措辭逐一改成「國家」或「族群」」,西戎可以是族群為甚麼其他古代群體不可以是族群,不說在沒有任何證據前提下所謂隨意猜測本人編輯動機出自不滿而不是因為一視同仁,明顯違反假定善意,所謂「不滿」恐怕是出於該用戶對某些「部落」改成「國家」或「族群」的不滿同時又認為某些「部落」應改成「國家」或「族群」,這再次強烈暗示該用戶的編輯動機並非是根據某個客觀標準進行篩選,而是按個人立場先行判定某些可以是族群另一些不可以是族群的傾向性編輯,一旦有人(比如本人)的編輯違反該用戶的立場就會遭受種種莫須有的污衊。 該用戶宣稱本人對「其他國家主體民族在列表中的同樣缺失卻未引起其反應」所以審判本人「編輯動機是特定於漢族被刪除的報復反應」,按同樣的一致性邏輯,Simonkeeton應該將世上一切符合原住性、非主導、邊緣化的族群加入條目,然而該用戶並沒有這麼做反而刪除漢族同時僅僅加入維吾爾族,這表明其編輯動機是特定對於條目加入漢族的報復反應,而非出自「原住民」概念本身的標準問題,進一步揭示了其在1月31日至2月1日編輯的針對性和非建設性質。這種缺乏一致性、不符合其自身邏輯的刪除行為,也進一步證明了其編輯是為了否定本人及其他編者先前的編輯(添加漢族),坐實其1月31日的編輯為「實質性回退」,違反了互動禁制。

3、討論頁行為 (印證前述編輯模式,挑釁行為,非建設討論、強迫性的對抗行為): Simonkeeton在原住民討論頁發佈的討論承認原住民「沒有完全相同的固定定義」但又堅持所謂的「核心要素」(WP:NORWP:V),透過個人選擇性解讀,以所謂「非主導/邊緣化」要素凌駕以至排斥國際工作定義中的「建立現代國家邊界時即已居住在該國或該國所屬某一地理區域的人口的後裔」的要素,以支撐其個人立場,即使按照其立場最寬泛地理解算漢族也僅在中國不符合「非主導/邊緣化」要素,但在中國以外仍符合「非主導/邊緣化」要素,是故本人也在討論頁發佈討論回應指控,Simonkeeton堅持「非主導/邊緣化」要素,美國黑人、亞裔和阿拉伯裔難道就不符合「非主導/邊緣化」要素?將本人針對「非主導/邊緣化」要素的合理質疑指責為歪曲其編輯觀點,明顯是紅鯡魚手法,按照原住性標準漢族與各少數民族沒有分別,理應同樣處理,該用戶聲稱同樣處理是「通過剝奪其他民族的身份來糾正」才是歪曲其他編輯觀點的稻草人手法。

該用戶一方面要求使用「弱勢」標準,另一方面又認為本人對此標準作出漢族同樣或更弱勢的回應卻是所謂「試圖論證」,本人原意是即按該用戶的標準也不見得非得刪除漢族不可,該用戶卻將本人意見歪曲為沒有「遵循某種一致性標準的編輯」的稻草人論證,一邊承認原住民沒有「沒有完全相同的固定定義」一邊又發明所謂的「核心要素」「公認定義」,既然Simonkeeton在討論中堅持要求刪除漢族,討論自然不能不圍繞漢族發言,然而該用戶反而將本人涉及漢族回應並質疑其見解被該用戶一概滑坡為「受迫害情節和民族主義色彩」,反倒是該用戶發言中首先出現大量受迫害情節,例如「對漢族被刪除的應激行為」、「漢族最古老→漢族應該是原住民→漢族不被列為原住民是不公平的→這種不公平必須通過剝奪其他民族的身份來糾正」,一邊表示少數民族「他們在殖民過程中容易受到其他民族或國家,或者是國內占政治統治地位族群的剝削、邊緣化和壓迫」從而「問題上升到民族情感和權利鬥爭層面」一邊卻怪責本人發言「民族主義色彩」,這種不一致的雙標表露出某種立場先行的強迫性對抗行為,以及充斥人身攻擊言論,如「這種情緒化宣洩行為與零和思維模式」、「這種飛躍邏輯」、「愛沒有精確定義,所以我把拳頭砸在你臉上也可以叫愛」、「學術幼稚園級別的理解」甚至標題「情緒化」及「認知誤區」,這種人身攻擊言論明顯違反中立性原則(WP:NPOV),本人不得已有所回應,這些問題亦不是首次發生,該用戶曾在半年前承認發動人身攻擊,顯然至今不改。

該用戶所謂「強烈的個人立場」簡值莫名其妙,很多維基人也有諸如支持全盤西化、對中文維基百科的雙重標準非常不滿,甚至有吸大麻、支持廢除死刑的維基人等「強烈的個人立場」的用戶,顯然該用戶之所以反對特定立場,其實是該用戶抱有強烈立場先行的偏見而不惜污衊本人以排除與其立場相左的特定用戶,這說明,Simonkeeton從1月至3月不惜多次違反互動禁制去刪除漢族的編輯,明顯是為闡述個人觀點而進行的擾亂和對漢族被加入的情緒化編輯(WP:NPOVWP:DISRUPT)而不是為了改進條目,或至少遵循某種一致性標準(比原住與否)的編輯。

近乎強迫的對抗和肆意污衊本人的行為:

按該用戶過往一貫模式,在其發佈的言論中經常帶有挑釁性的人身攻擊內容,製造敵意和戰場氛圍的同時又不接受本人用同樣手法回應並解構該用戶的論述,這再次表明該用戶只想取得某種回復上的勝利而沒有與本人有任何建設性討論的意圖,一直在進行某種立場先行的強迫性對抗行為,且不惜使用邏輯謬誤和歪曲對方論點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同時執著於爭奪「我可以批評你但你不可以同樣批評我」及某種「最後回復權」,將本人的回應詆毀為「無窮無盡的文字堆砌遊戲和修辭戰」以獲取某種辯論上的「勝利」,Simonkeeton所舉的羅馬蒙古例子被本人反駁後就惱羞成怒,只能假裝本人的回應達不到實際上的反駁效果來自行宣布勝利但又自知達不到勝利,指望濫用提報機制來威脅別人噤聲,每次達不到完全符合其觀點的條目版本(即使條目也不完全符合本人的觀點),作為與其觀點相左的本人都會被Simonkeeton「提報」,企圖透過詆毀污衊以排除其他觀點相左的編者以獲取對條目的完全控制,而當Simonkeeton的觀點被駁斥後就開始抱怨所謂「鏡像模仿」,這種拒絕建設性討論一言不合就攻擊詆譭其他維基人的作風才是導致維基百科的協作環境中產生非常嚴重和有害的問題行為(WP:BATTLEWP:CIVIL)。

請求

Simonkeeton的實質性回退明確違反了互動禁制,同時其行為模式(情緒化的報復性舉報、討論頁上的持續性擾亂行為,如發明公認定義、刻意使用邏輯謬誤、進行挑釁性人身攻擊和強迫性對抗行為)也嚴重干擾了相關條目的正常編輯和討論,破壞了維基協作環境。

鑑於該用戶違反互動禁制已有前科,且其當前的擾亂行為模式清晰,請求管理員:

審查Simonkeeton違反互動禁制的行為,並予以嚴肅處理。

評估其整體擾亂性編輯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維基百科的協作環境

補充說明: Simonkeeton有對本人隨意污衊嫁禍並提出不實舉報的長期歷史同時又不能容忍受到本人對其作出舉報,請管理員注意該用戶指控的主觀性質和本人對此指控的反駁作為判斷依據。

1. Simonkeeton聲稱他「在討論中基於國際文件闡述的觀點」,但事實上1989年公約並沒有明確這樣定義,反而僅籠統地概括為「目前的國界被確定時,即已居住在那裡的人口之後裔」。從其在Special:Diff/86771344中所用的「飛躍邏輯」、「大開眼界」等語句中,可看出他才是真正「基於個人解讀、邏輯謬誤和情緒化語言進行辯論」。

2. 根據時間線,Simonkeeton早在8月20日就已經和本人在原住民條目上產生編輯爭議。從編輯摘要來看,很明顯Simonkeeton在解禁後仍然執意回退相關內容,所謂「避免引起其他編輯的誤解」其實是欲蓋彌彰,因為爭議只存在於他和本人之間,更像是為闡述其觀點而進行干擾,談何「節制自己的行為」?還聲稱回退8月20日爭議為「不相干的事件」不受互動禁制所限,試圖將對原住民條目同一內容的爭議包裝成不相干的事件,意味著Simonkeeton自認為有權繼續回退禁制前本人的編輯,為鎖定Simonkeeton偏好條目版本而不惜主動挑起編輯戰

3. Simonkeeton忽略了與本人之間封禁時間的不同,只能在「3月22日移除漢族和大和族之後,而不是2月1日增加維吾爾族之後」進行操作。他還忽視了在2024年8月20日曾發生原住民條目的爭議,而2月1日的編輯證明是Simonkeeton首先作出「違反互動禁制和擾亂性多次刪除」的挑釁行為。

4. 當時本人「處於封禁狀態、無法編輯、且在相當長時間範圍內沒有參與條目的用戶」,而Simonkeeton已被解禁,明知尚處於互動禁制期,卻刻意選擇編輯曾與本人發生爭議的內容。主張這不是挑釁行為明顯是謊誕可笑的狡辯,以繼續進行此「違反互動禁制和擾亂性刪除」行為。

5. 相較於本人遵循互動禁制不進行回退,Simonkeeton三度刪除漢族,不止是對添加漢族的報復性刪除,也違反了互動禁制。所謂「鏡像模仿」只是對Simonkeeton自身挑釁言行的回應,而本人將漢族與少數民族一併刪同刪,按照同樣的邏輯一視同仁,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矛盾,聲稱本人「邏輯無法自洽」很明顯是沒有閱讀本人在討論頁的回應。Simonkeeton一邊說「沒有完全相同的固定定義」,另一邊又談「國際標準」才是自相矛盾。從他在討論頁的辯解可以看出,假裝有一個國際嚴謹一致的定義堅持刪除漢族,其在討論頁為自己辯解的理由也暴露了其編輯的真實動機與加入漢族的版本直接相關,是典型的為闡釋觀點而進行的擾亂。

6. Simonkeeton將解禁後對爭議內容的選擇性刪改稱為「正常編輯摘要」,而本人的隨後刪改卻被污衊為「擾亂性回退」,並違反互動禁制多次提及本人。這表明Simonkeeton缺乏遵守互動禁制的意向,對意見相左如本人肆意進行人身攻擊及不實臆測。一個不遵守禁制缺乏建設性討論還且濫用提報胡亂攻擊其他維基用戶的存在才是對維基社群健康發展的重大危害,直現在還堅持認為自己無錯不承認違規,可見Simonkeeton不是一個可以溝通的用戶,顯然該用戶將來還會繼續違反互動禁制、發起擾亂性編輯和濫用提報機制。參照過往Simonkeeton因違反禁制被封禁一個月的先例,請求管理員嚴肅處理Simonkeeton多次違反禁制和擾亂性回退,施予更長封禁期或更嚴格限制。

6.1在Simonkeeton最新的砌詞狡辯中,為了假裝同一條目同一爭議與互動禁制毫無關係,將發生在2024年8月20日的原住民條目爭議稱為「遠古編輯」,但一個受到互動禁制的用戶會在5個月後就忘記曾經發生的爭議嗎?而且是編輯同為互動禁制的另一方在同樣條目同樣內容?特別是管理員在禁制寫明「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退、編輯JNO1修改過的任何條目」,在原住民編輯紀錄中Simonkeeton在8月20日編輯與1月31日編輯之間只相隔7個編輯紀錄,這真是很「遠古編輯」?有意遵守互動禁制的用戶是不可能忽略所謂「遠古編輯」,Simonkeeton聲稱「根據國際工作定義和學界共識」,然而這種共識並不存在,1989年的公約亦沒有明確定義,在討論中Simonkeeton就承認原住民「沒有完全相同的固定定義」,所謂共識只是Simonkeeton發明的「核心要素」,何況即使按照Simonkeeton的邏輯也不能僅僅排除漢族,也不存在原住民不準是某地區或某國社會人口多數的共識。
本人只是處於被封禁的狀態,為什麼被Simonkeeton變成「一個近乎不存在的用戶」?難道Simonkeeton認為早早解禁就代表可以「以任何形式回退、編輯JNO1修改過的任何條目」?是不是Simonkeeton認同如果自己處於被封禁的狀態而自己加入的內容被互動禁制的另一方回退也不算挑釁?
第三方只是回退至本人編輯的版本,根據禁制紀錄「禁止雙方互為跟蹤對方編修記錄,以任何形式達到撤銷、回退雙方的任何編輯的做法」,所以Simonkeeton在1月31日/2月1日刪除漢族即使撤銷本人列入漢族的編輯版本,符合「將頁面部分或全部內容恢復至舊版本都稱之為回退」,刪除漢族在前,聲稱「根據國際工作定義和學界共識」在後,赤裸裸的挑釁。
按照Simonkeeton堅持1月31日/2月1日不算違反互動禁制回退的邏輯,壯族至藏族也不是Simonkeeton添加的,所以本人4月1日將其刪除同樣不違反互動禁制回退,反而是Simonkeeton將本人的正常編輯進行惡意推定
需要強調的是,管理員在互動禁制寫明「Simonkeeton(包括JNO1 )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退、編輯JNO1修改過的任何條目。Simonkeeton作出所有與JNO1所編輯的任何條目的所有回退性、或以編輯形式事實撤銷達到增減的修改都祗能通過建立草稿、在條目的討論頁形式解決」,Simonkeeton事實撒銷了漢族的修改明顯違反了互動禁制,第三方清楚說明是回退,管理員說的「JNO1所編輯的任何條目」,可沒有說互動禁制實施生效之前的條目可以例外,Simonkeeton撤銷本人在8月20日的編輯內容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構成正常編輯。(發生條目爭議,內容應回退至發生編輯爭議前的版本,8月20日的爭議是Simonkeeton加入百越及刪除漢族導致)
請管理員留意,當1月31日/2月1日Simonkeeton回退有漢族的版本時本人非常克制地沒有濫用提報也沒有在討論頁外大量提及對方用戶名,而本人雖然不認同Simonkeeton的改動但仍遵守禁制不回退(不加入漢族),Simonkeeton濫用提報並發明所謂「鏡像模仿」、將自己代入無錯方的目的,顯然是為了混淆視聽、把水攪渾,對管理員製造信息干擾,再次證明Simonkeeton為凍結條目內容在他偏好的版本(只有少數民族不可以有漢族)而無意遵守至動禁制,為保護維基百科的協作環境,請採取必要措施施予Simonkeeton更長封禁期或更嚴格的互動禁制。

--平埔獨立國留言--此條未添加時間的留言於2025年4月21日 (一) 08:22 (UTC)加入。回覆

遵守互動禁制下再次回應虛假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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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禁制,simonkeeton在1月31日的編輯就違反「Simonkeeton(包括JNO1 )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退、編輯JNO1修改過的任何條目。」的規定,而且國際上也不存在一致共同的標準,沒有規定只有少數人口才可以是原住民,而且東亞不是只有中國,在中國以外的國家也有漢族民系存在,所以多次將漢族刪除的操作存在問題,降低條目品質。
刪除少數民族而不是加上漢族的做法正正反映了本人遵守禁制避免回退,而且simonkeeton僅加入維吾爾族,回退是指將條目恢復至舊版本,所以刪除壯族至藏族的操作不構成回退。

背景:
1 本人與Simonkeeton之間存在由管理員實施的雙向互動禁制。
2、Simonkeeton曾於2024年11月違反互動禁制「於本站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Special:Diff/85043846)而被封禁一個月(Special:Diff/85075218)。此次事件發生於其封禁解除再次編輯曾與本人發生爭議條目,而且更多次違反「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提及本人。

其他違規:擾亂性編輯和刻意對抗行為
被提報用戶Simonkeeton因對原住民中的中國少數民族被移除、對現時包含56個民族的條目感到不滿而報復性地濫用提報機制,即使提報不獲受理一而再再而三濫用提報,堅持不懈地想透過噤聲本人將條目回退至Simonkeeton的版本,涉嫌構成擾亂性編輯(擾亂性編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此外該用戶還將本人對其主張的解構理由扭曲成「在討論區刻意模仿本人語言、修辭方式和段落結構」,同時以其個人原創研究,與本人就事論事的討論進行跟蹤性的隔空對抗,涉嫌構成非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敵對行為不文明行為(比如「這種情緒化宣洩行為與零和思維模式」、「這種飛躍邏輯」、「愛沒有精確定義,所以我把拳頭砸在你臉上也可以叫愛」,完整細節見原住民條目討論頁。除此之外,Simonkeeton的這種敵對又不文明行為早有前科「典型網際網路巨魔特徵」、「該用戶有心理健康問題」)。
鑑於Simonkeeton在原住民條目編輯行為明顯構成對互動禁制的重複違反,並且嚴重破壞其他編輯規則和協作環境。請求管理員:
審查Simonkeeton於1月31日Special:Diff/85891838及之後進行的編輯是否構成對互動禁制的違反。若確認違規,請考慮其重複違規和擾亂性編輯的歷史,依據方針予以嚴肅處理。--平埔獨立國留言--此條未留時間的留言於2025年5月22日 (四) 05:56 (UTC)加入。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