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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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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陽
大明
籍貫直隸真定府冀州武邑縣
出生八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滕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孔陽(1510年—?),字子朱,直隸真定府冀州武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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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六十三名進士[1][2]。歷官刑部郎中,二十七年奉命勘查崇王朱載境劾奏原任陝西布政司右參政李經一案。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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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斌;祖父李鼒;父李好實,聽選監生。母高氏;繼母趙氏。具慶下[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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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