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應雲
外观
朱應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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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海鹽縣 |
出生 | 正月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孫氏 |
親屬 | 曾祖朱全,祖朱玉,父朱縉,母馮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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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應雲(1493年—?年),字從龍,浙江嘉興府海鹽縣人,醫籍,治《書經》,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八名,登第二甲第二名進士[1][2]。官刑部主事,十九年(1540年)谪通州同知,因贪赃害怕被人告发,將其下狱幽死,不久遷任邵武府通判,自念当抵罪,惊悸而死[3]
家族
[编辑]曾祖朱全;祖父朱玉,壽官;父朱縉,母馮氏。永感下。兄雷、弟電、霽、霑[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萬曆《通州志》:朱应云者,亦射策登甲科,海盐人,嘉靖十九年以刑部主事谪丞通州,性好奔竞,时崇明贼秦蕃、王艮作乱,应云调民兵千人往策应,邀功赏,假劝借,名为渔猎计,一州惊扰。幸巡撫夏公邦謨前故守通州,知通人不習戰,乃置之中軍,得全師還,亦不調發江北粮餉,州人遂寧。始應雲又委省祭官高山等,得自调署民兵,守狼山,民间辄废耕作。是年无水,旱大侵,贫富皆罹其祸,赃私狼籍太甚。雅闻吴成者以健讼名,恐其发私,遂文致其事下之狱,幽死之。居无何,迁邵武府通判去。成子欲讼冤,自念当抵罪,惊悸病死。去时谋私人肖像狼山,行未出境,人巳投之江中。继应云者即欧阳时。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