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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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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解院
国际调解院总部预定所在的香港旧湾仔警署
原名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简称IOMed
成立时间2025年5月30日(公约签署)
创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类型国际组织
法律地位筹备办公室
总部香港旧湾仔警署
地址
坐标22°16′45″N 114°10′31″E / 22.2792°N 114.1753°E / 22.2792; 114.1753
服务地区国际
会员
33个国家
官方语言
中文英文
筹备办公室主任
孙劲
网站www.international-mediation.org

国际调解院(英语: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缩写IOMed[1])是一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起,各方共同协商建立、以条约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议、处理分歧。其创始成员国共有32个[2][3][4],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还包括印尼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好的国家[5]。根据国际调解院的宗旨,其成员将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其总部则设于香港,使其成为第一个以香港为基地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自2023年起组织开展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22年12月28日任命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孙劲[7]为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主任[8],筹备办公室其后于2023年2月16日正式成立[9]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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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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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埃塞俄比亚宣布在与苏丹接壤的青尼罗河源头兴建复兴大坝。然而,这个计划从一开始就遭到几乎所有邻国的反对。埃及、苏丹等国担心,复兴大坝的建设将减少下游的水量,导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给各自国家带来巨大负面影响。[10]2015年3月,三国领导人就建坝争议达成《原则宣言》。[11]2020年7月,复兴大坝开始第一阶段总计4.9亿立方米的蓄水。[10][12]

2021年3月2日,苏丹和埃及发表联合声明,提议建立由联合国欧盟美国以及非盟组成的四方调解机制。但翌日,埃塞俄比亚表示,拒绝将复兴大坝争端国际化,相信在非盟主导下能达成双赢的结果。[12]2021年7月5日,埃塞俄比亚通知埃及和苏丹将开始大坝的第二阶段总计增加13.5亿立方米的蓄水进程,此举引发埃及和苏丹强烈反弹,两国认为这是明显违反三国曾经签署的《原则宣言》的行为,使危险升级,显示出埃塞俄比亚试图造成既成事实的用意。同年7月8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就此争端召开公开会议。[10][12]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表示,埃及、埃塞俄比亚和苏丹均是地区重要国家,也都是中国的好朋友,中方真诚希望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尽快重启对话协商,及早达成三方均能接受、共同受益的解决方案。[13]

2022年9月13日[14]和10月16日[1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马新民会见苏丹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吉德大使,讨论了关于国际争端解决等问题。

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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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区特派员公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明确了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落地香港的具体事宜,其条文包括筹备办公室的设立、地位,以及该办公室及相关人士的特权及豁免权,将在香港特区完成立法工作后生效。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是中方根据《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设立,负责就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国际公约等事项组织开展政府间谈判。[6][16]2022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马新民与苏丹共和国代理外交部长阿里·萨迪克大使在苏丹首都喀土穆的苏丹友谊厅举行《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签署交接仪式。[17]

2023年2月16日,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正式成立[1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尼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签署国代表出席成立仪式,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秦刚发表视频致辞[5]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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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外事办主任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在香港湾仔香港君悦酒店举行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32国代表签约成为创始成员。[19]此外,尼日利亚在仪式后突然决定加入,并在下午签署公约。[20]根据《公约》有关规定,国际调解院在3个以上签署国根据本国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公约》后正式成立,预计可于2026年初开业运营。[21]

组织目标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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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根据香港法例第558章《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制定《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令》[22],2022年12月23日起实施[23]。该法例赋予筹备办公室特定人员豁免权。

总部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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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解院正在修建(拍摄于2024年12月)

2024年初,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旧湾仔警署[24]。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国际调解院的相关工作是他未来一年的重中之重[25]。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香港将加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并标志首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落户香港[26]

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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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解院成员国

根据国家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各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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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5日,香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称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且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其地位可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看齐[27]

2025年5月29日,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国际调解院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享有外交特权,其成立将为国际社会提供一个新的法治公共产品,促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28]

2025年5月30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表示,国际调解院是国际法制领域的创新之举,蕴含着和合共生的文明智慧,将填补国际调解领域机制的空白[29]

2025年6月26日,尼加拉瓜正式加入国际调解院,尼加拉瓜国民议会议员迪克森认为有必要建立高效灵活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调解院正好满足国际社会对专业调解机构的需求[30]。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表示,当前国际法治面临挑战,欢迎更多国家加入国际调解院,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维护国际公平正义[31]

2025年7月11日,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出席律政司和国际私法协会合办的“香港:通往亚太区的门户”研讨会时表示,国际调解院总部会设于香港,未来亦会加强与知名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机构合作[3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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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CPG and HKSAR signed the Arrangement on Establish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Preparatory Office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Press Releases.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9). 
  2. ^ 32个国家成为国际调解院创始成员国 中方欢迎更多国家加入. 中青在线. [2025-05-30]. 
  3. ^ 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成功举行-新华网. 新华社. [2025-05-30]. 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 
  4. ^ 有争议。5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总台央视记者提问时说“32个国家的代表签署公约,成为国际调解院创始成员国。”但当天下午新华社报道却说“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
  5. ^ 5.0 5.1 秦刚在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成立仪式上发表视频致辞. 中国一带一路网. [2023-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6). 印尼、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签署国代表…… 
  6. ^ 6.0 6.1 中方将在香港特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2). 
  7.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三工作組投資者與國家間爭議解決改革投資調解工作籌備論壇 (PDF). 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 [2025-01-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5-17). 
  8. ^ 第1699號公告 任命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主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27 (12) (政府物流服务署). 2023-03-24 [2025-01-23]. 
  9. ^ 文维广. 國際調解院選址舊灣仔警署 林定國:首個在港設總部國際法律組織. 香港01. 2024-02-14 [2025-01-23] (中文(香港)). 
  10. ^ 10.0 10.1 10.2 复兴大坝争端继续发酵 埃塞、埃及、苏丹在安理会较力. 联合国新闻.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9). 
  11. ^ Egypt, Ethiopia and Sudan sign deal to end Nile dispute. BBC News. 2015-03-23 [2015-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3). 
  12. ^ 12.0 12.1 12.2 Egypt, Sudan call for Ethiopia to accept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over Nile Dam. Al-Monitor.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13. ^ 张军:希望就复兴大坝问题尽快重启对话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9). 
  14. ^ 驻苏丹大使马新民会见苏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吉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 2022-9-13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2). 
  15. ^ 驻苏丹大使马新民会见苏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马吉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 2022-10-16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2). 
  16. ^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與香港特區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新闻公报.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6). 
  17. ^ FM receives joint statement on establishment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Sudan News Agency. [202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2). 
  18. ^ 秦刚在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成立仪式上发表视频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6). 
  19. ^ 32國簽署國際調解院公約 王毅:助超越「你輸我贏」零和思維 香港在國際調解條件得天獨厚 來源網址 : 32國簽署國際調解院公約-王毅助超越你輸我贏零和思維-香港在國際調解條件得天獨厚. 星岛头条. 2025-05-30 [2025-05-30]. 
  20. ^ 常彧璠. 國際調解院|創始成員國32變33 一國臨場要求加入 成為始創成員有何條件. 香港经济日报. 2025-05-30 [2025-05-30]. 
  21. ^ 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 央视新闻. 2025-05-30 [2025-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5-30). 
  22.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 558 章)《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令》 (PDF). 香港立法会. 2022-12-21 [2025-01-23]. 
  23. ^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令》 (PDF). 电子版香港法例. [2025-01-23]. 
  24. ^ 國際調解院即將落戶提升「調解之都」形象. 大公网. [2024-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7). 
  25. ^ 國際調解院總部將落戶香港林定國:未年一年工作重中之重. Yahoo新闻. [2024-07-27]. 
  26. ^ 立法會CB(4)51/2024(01)號文件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2024-07-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2-15). 
  27. ^ 國際調解之都/國際調解院總部最快今年底開幕. www.takungpao.com.hk. [2025-07-31]. 
  28. ^ 焦點縱論|香港躍升國際調解樞紐. 大公文汇网. [2025-07-31] (zh-Hans-HK). 
  29. ^ 王晋璇, 冯子健. 國際調解院|32國簽約成創始成員 王毅:踐行聯合國憲章. 香港01. 2025-05-30 [2025-07-31] (中文(香港)). 
  30. ^ 聯合國:建立國際調解院是發展中國家引領的制度創新. 大公文汇网. [2025-07-31] (zh-Hans-HK). 
  31. ^ Speakout-港人讲地. 【今日網圖】擲地有聲. www.speakout.hk. [2025-07-31] (英语). 
  32. ^ 林定國訪意大利 出席交流午宴和會議 向當地法律界和商界闡述香港獨特優勢. 星岛头条. 2025-07-11 [2025-07-31]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