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 (明朝)
外观
刘颖 | |
---|---|
大明浙江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江西抚州府临川县民籍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丙申 |
逝世 | 嘉靖九年庚寅 |
出身 | |
|
刘颖(1476年—1530年),字时秀,号洪斋,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二十六岁中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中式甲戌科第三甲第二百三名进士[1][2]。初授浙江衢州府开化县知县,十四年行取入京,十六年擢授南京浙江道监察御史,以父忧归。服阕,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改授浙江道御史,以参与抗争大礼议,被廷杖三十。之后奉敕清理两广储蓄,再巡按广西,时田州岑氏叛乱,负责监军纪功,平贼后受到奖赏。复奉命巡按贵州,以病乞南归,不久母亲去世丁忧,嘉靖九年病卒[3][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王蓂《浙江道御史洪斋刘公颕墓志》:公讳颕字时秀别号洪斋姓刘氏生有异质屹如成人七岁读书过目成诵十岁能诗弱冠充邑庠弟子员年二十六中弘治辛酉乡试登正德甲戌进士初授浙江衢州府开化县尹公勤于政事俭于自养惠黎民如赤子开俗产女不育公禁谕而其俗大变开饥公举救荒之策民咸赖以生邑旧无城公鼎筑而藩垣固修缉圯学督励诸生奖其尤异而诲其不及有德于诸生甚厚每出儿童遮道揖迎俨有竹马之风公每晚必以昼所为焚香告天当道吴公石亭荐之曰政声歌于童谣清廉闻于庶士遂知名 当宁正德十四年以召北行不取开一物行李萧然寻擢南京浙江道御史时正德十六年辛已也即以父忧归不肉食室居者三年嘉靖癸未服阕更授浙江道御史首奏大礼忤旨廷杖三十随愍其忠直诏供前职知无不言疏荐贤才各当其人如御史宋公景湖广佥宪方公豪河南督学洪公范皆一时端士蓂不才亦与疏末奉敕清两广储蓄而宿弊革继命按广西时田州岑氏构乱公请兵督剿亲?矢石猛贼遄俘奉敕纪录功罪惟明惟允贼平降敕奖励赏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敕曰若非尔谋断素定纪律严明安能有此复条陈抚恤疮痍八事诏行之复命按贵州公寝疾乞南归得赐允寻丁母忧治丧茹痛越二年庚寅公疾革语其子曰死生有命独恨未报君父耳不及他事语毕终于正寝公生平清介好施故卒之日棺敛无措郡守星山周公申请于监察御史措银一十六两于是葬有资焉。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九》:嘉靖二年七月己卯,复除南京浙江道试监察御史刘颖于浙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