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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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內容到底是「法輪功」還是「中國共產黨對法輪功的迫害指控」?[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1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一個宗教條目怎麼通篇「共產黨」這個詞出現的頻率這麼高?作為百科全書,維基不是應該把重點放在介紹法輪功的詳細教義、歷史、影響、現狀、組織、派別、分布、宗教哲學上?要是法輪功信徒三句話不離共產黨的話,建議另開一個條目具體詳細談。重點要放在一個正常宗教條目該有的位置上。 Baetylus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18:25 (UTC)[回覆]

究其原因, 法輪功是一個反黨反社會反國家的邪教. 但是美國人似乎不這麼想.--Chino Chang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6:46 (UTC)[回覆]
不是美國跟中共想法不一樣,是中共跟世界眾國都不一樣。法輪功在世界都是和平的修煉團體,合法存在。只有中國扣上了大帽子剷除。你說誰是反動的反世界主流的?不過,也只有中國共產黨上台,中國就不斷地有被打倒的反黨之類的敵人,比如,右派,黑五類,等等。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場毀滅中國文化的千古浩劫。今天,針對法輪功,用的是一樣的手法。請多了解真實歷史吧。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4:35 (UTC)[回覆]
"法輪功在世界都是和平的修煉團體"一句有失偏頗。另外請客觀描述事實,而非主觀批判。Hexijieaaa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8:11 (UTC)[回覆]

法輪功就是一個以教人真善美為幌子的一個非法謀利組織而已,鑑定完畢! Yuanpeng Ma留言2020年9月22日 (二) 11:35 (UTC)[回覆]

被中共謊言洗腦的人。鑑定完畢!--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4:36 (UTC)[回覆]
人民紀念碑邊此教成員自焚之事可否還能憶起?--2408:8207:C60:49D0:306A:F875:B4E6:F3E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34 (UTC)[回覆]
被大紀元時報洗腦的人,鑑定完畢!————新時代酷刑執行人and去發泄罷(doge)———— 2022年11月12日 (六) 23:24 (UTC)[回覆]
您已經足夠了解中共方的說辭, 但要客觀的認識一件事, 例如自焚事件, 您也需要去充分的了解另一方的觀點。動態網(https://dongtaiwang.com/loc/phome.php?v=0) 有翔實的關於自焚事件為騙局的證據, 以及很多其他有用的資料。請也嘗試去了解之後, 通過自己的思考得到自己的觀點。
您需要警惕現在的觀點是否真的為經過思考的有充分根據的觀點, 謝謝。--124.213.99.60留言2022年11月13日 (日) 12:24 (UTC)[回覆]
這是法輪功自行的說明,沒法證明什麼,WP:可靠來源。————新時代酷刑執行人and去發泄罷(doge)———— 2022年11月14日 (一) 14:16 (UTC)[回覆]

同意樓上諸位,詞條應該更為中立 Xinge666qwdXinge666qwd留言2021年7月10日 (六) 15:16 (UTC)[回覆]

應當對其性質做出判斷 Xuyuanwang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14:13 (UTC)[回覆]

對呀對呀--RTX 3090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8 (UTC)[回覆]

同意此觀點,「法輪功」條目已被利用為批評中國共產黨的工具,帶有主觀色彩 RockChinQ留言2021年12月15日 (三) 08:02 (UTC)[回覆]

你沒覺得這話就是站在中共立場的主觀色彩了嗎?條目本身不存在利用的問題,如果條目的來源無法與內容統一,因而需要修改,那是技術問題,不是政治問題。任何從中國大陸剛出來的用戶,請多了解已經存檔的過去多年的爭議,了解維基方針和編輯原則,擺脫中共政治思維套路,然後才適合嚴肅認真地在敏感條目上做貢獻。否則,就不要主觀改動已有的共識,那可能觸犯規則。——Nice-walker留言2021年12月16日 (四) 00:15 (UTC)[回覆]

接到過好幾次法輪功的騷擾電話,每次都是同樣的話,什麼法輪大法好,退黨保平安,然後巴拉巴拉說一堆奇奇怪怪的話,句句不離真善美。我也看到過各種印在寫在人民幣上的法輪功宣傳話語,有押韻的也有不押韻的,但無非也就兩個主題——自己是真善美,共產黨是大壞蛋......
我就不理解,如果法輪功真的不是邪教,為什麼要打騷擾電話,為什麼總是以此地無銀三百兩 賊喊捉賊的方式給自己洗白。--43.225.100.148留言2022年2月11日 (五) 08:06 (UTC)[回覆]

閣下真是奇怪的邏輯。這裡是討論條目,請基於編輯方針來談。另外,閣下所言的騷擾電話,是你主觀定義。「騷擾」的目的性是什麼?是性騷擾或者是威脅恐嚇你?混亂的邏輯還有,邪教是有邪教的定義,不是以打電話說什麼為判斷標準。你的邏輯,讓我想起中國一個被人們斥責的教授說的話:堅持上訪的人都是精神病。
看來閣下是很討厭共產黨,中共天天報喜不報憂、誇自己怎麼好怎麼偉大,你看透了他們是掩蓋自己的壞。不過,不應把中共撒謊當作別人都撒謊。如果你不是賊卻被冤枉成賊,你告訴別人你不是賊,能說你是賊喊捉賊嗎?按照你的上面邏輯是這樣,我這樣舉例,只是提醒閣下你的思維邏輯有問題。--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6:58 (UTC)[回覆]

條目需大改[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0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簡介應當精簡,「起源與簡介」部分下的幾個壹級子標題應當獨立成標題,「歷史沿革」部分應精簡,主要內容放入對應主條目,「鎮壓」部分應當放入其歷史條目,「爭議」部分應當精簡,大部分內容應放入對應主條目。Dismason留言2020年8月13日 (四) 14:09 (UTC)[回覆]

本條目宜採用WP:3PARTY來源[編輯]

擱置多年無進一步意見且無共識,若有需要請從條目探討重新展開。--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09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據以前不少編輯的討論共識,本條目宜採用WP:3PARTY來源,故應略去被添加的光明日報等利益相關來源。稀有石頭 2021年2月4日 (四) 00:23 (UTC)[回覆]

個人認為, 基於同樣的原則, 此條目應略去BBC、國際特赦組織、CNN、英國衛報、新聞獎得主調查報導書籍、美國國會資料, 以及法輪功"學員"所編撰提供的信息.--Chino Chang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6:48 (UTC)[回覆]

這是一個很好的意見!--Jonatha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1:52 (UTC)[回覆]

提出一個質疑,建議修改[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2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修改一下條目中莫名其妙的斷言。舉一個例子,這句話「在中國曆朝帝國的文化脈絡下,「邪教」被用來指」非儒教的宗教」,雖然在共產中國的脈絡中,這術語已被用於指向不服從共產黨權威的宗教組織。[178][179]」即便貼了兩個引用來源,但是不太懂這種斷言與事實的關係是什麼?有誰證明過「邪教」指「非儒教的宗教」?這難道是中文使用者的共識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a02:120b:2c08:2960:41d:914c:a13b:74d1討論貢獻)於2021年3月24日 (三) 00:06‎加入。

不附理由刪改大量來源內容,請提出依據方針的理由。關於全保護條目決定的商榷[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2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您從5月27日起,來大量刪改長期存在的條目內容、且不附理由,卻去申請「全保護條目」,反過來稱條目「被Wetrace強行去中立化」?
煩請您對您的編輯、刪改,提出明確的方針依據、具體理由。
  1. 「慎言慎行老法師」所謂的「中立」恐怕有些原創研究問題、不符可靠來源本意;他所謂「簡潔」實際上無理由、無實質理由刪除了一些重要訊息。
  2. 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起在幾個相關條目,不附具體理由、不舉出方針依據,持續大量刪改內容、扭曲違反可靠來源意思,這恐怕原創研究。之前在下已經提醒「慎言慎行老法師」,「慎言慎行老法師」仍持續為之,也不討論及說明。
  3. 「慎言慎行老法師」,在這幾個相關條目,恐怕涉及「擾亂性編輯」。(1)不能遵守可供查證方針;無法舉證、引用不適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2)不樂見共識建立:在其他編者對自己的編輯提出問題/異議或要求解釋時,反覆漠視他們的訴求。
  4. 「慎言慎行老法師」也可能涉及「破壞」,在這幾個相關條目,無具體理由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8:38 (UTC)[回覆]
@Manchiu管理員您好,此條目有發生編輯戰嗎?如果發生編輯戰,是否應回到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實際上是「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不附理由刪改條目長期內容」,堅持為之。
如果要保護條目,也應請求保護在「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也就是5/27「被慎言慎行老法師不附理由刪改」之前的長期穩定版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8:38 (UTC)[回覆]

供學員慶祝,受到美國得克薩斯州[1]密歇根州州議院的決議承認[2]

如果您有興趣,當然可以創立「法輪大法日」相關條目,但是請問這個日子受哪些地方議會承認有什麼對說明法輪功的重要性?難道這不是對法輪功的廣告宣傳?伊斯蘭教會在概述裡面寫他們的節日被哪些國家承認嗎?這不是應精簡的囉嗦語句嗎?下文克林頓布萊爾者同,如欲強調,可以在正文說明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02 (UTC)[回覆]

請問我除了這麼一兩句話進行了精簡以外還刪了什麼?這麼一兩句話談何「大量刪減」?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04 (UTC)[回覆]

(!)意見-您的編輯紀錄,就是許多刪改的例證,您自行看看有沒有附理由說明?這是您的說明義務,您刪改的您清楚,看編輯紀錄。例如在另個條目,在下於該條目討論頁列出了幾個例子[1]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01:11 (UTC)[回覆]
@慎言慎行老法师-
  1. 您的編輯紀錄,就是許多刪改的例證。還是請您依據編輯刪改原則,具體一一說明您各段不附理由刪改的方針上理由。
  2. 您上面提到的「法輪大法日」,是誰寫的,在下不知道,但這並非就是所謂「宣傳」。相對於中共對法輪功的各種「宣傳」,法輪大法日在世界多國的存在,是有對照的意義,也許因此有媒體關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16:33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Hubert Vo. HR 1552: Recognizing World Falun Dafa Day 2017. 2017-04-26 [201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 
  2. ^ Kathy Crawford; Martin Howrylak, Winnie Brinks, John Chirkun, Jim Ellison, Christine Greig, Jewell Jones, Tim Kelly, David Maturen, Adam Zemke. 2017-HR-0092: A resolution to declare May 13, 2017, as Falun Dafa Day in the state of Michigan.. 2017-05-17 [2019-12-27]. 

不附理由刪除篡改大量內容 現在應回到爭議之初合規編輯[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3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慎言慎行老法師 :您不顧原文有可靠來源的編輯,大量刪除內容,甚至篡改文字,當然您自己認為不是篡改。這就跟您在李洪志條目的操作手法一般無二。由於您的編輯問題太多,不回到爭議之初就無法修補,因此,我要退到從前。如果您要進一步修改編輯,請先在討論區留言。請注意,哪怕是修改一個字兒,也請留言討論為好。比如,您將「又名」改為「又稱」,就是錯誤的。名是事物自己定的,「稱」一般是從別人對一種事物的稱呼角度。名稱兩個字內涵不完全相同,而法輪功和法輪大法,都是名。按照中國教科書課本中對古代名人的介紹用法也可知,人有另外的名字,也都是使用 又名、別名(別名之意與又名也稍有差別)。本人不才,是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的語文教師,在中文的受教上比教嚴格。如果我有不當或錯誤,歡迎給我指出來。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13:05 (UTC)[回覆]

@慎言慎行老法師 你去年沒有回覆樓上的提問,又象去年一樣大量修改條目中原有的來源可靠且長期穩定的內容,如單方面添加小標題「對美國選舉的干涉」,把關於起源和小標題改成"形式和內容"等均並不合適。應先取消。建議你先作討論,獲得共識後,再修改。--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6:42 (UTC)[回覆]

為何不合適?「因為我不喜歡」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43 (UTC)[回覆]

維基有方針和指引,不可因為自己不喜歡,就大量修改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的。--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3:18 (UTC)[回覆]

你且具體說說看我修改了哪些「大量內容」,你不妨去互助客棧討論一下,你如果不能具體講講,我只能理解為你是「因為我不喜歡」,所以給我扣莫須有的罪名。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15:03 (UTC)[回覆]

將紐時報道調整位置[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6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經查看,感覺紐約時報有關指稱法輪功不能與異族通婚、同性戀等等內容,更適合放在上面類似的話題。且紐時是作為法輪功在海外與反法輪功人員之爭的報道者出現,並非需要把紐時作為一個突出的單獨媒體呈現,只要是它的報導,就都放在一起。因此,我調到前面相關位置。文字表述相應少許修改,感覺更適度。刪除了「前法輪功學員」這樣非不要的細節字眼兒。因為,如果紐約想要客觀報道,完全可以按照新聞報道原則,在採用一方說辭後,再去找現在的法輪功學員。在紐約,紐時也知道法拉盛街頭天天都有法輪功學員。新聞報道雖然以某人出面,其實也就是媒體的意圖。如果有編輯認為,我這樣處理不當,請在討論區進行討論。先表感謝!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14:50 (UTC)[回覆]

歷史不容篡改[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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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看,文章故意忽視掉法輪功自身原因,如神化創始者[1],以及較多的不科學之處[2]。因此,江當局認定其為邪教是沒有問題的[3],這是其中一個較大錯誤。而該文章致力於美化法輪功,存在較大的主觀性。 其次,這是關於法輪功的條目,而不是針對黨的條目,如果細心觀察,更多發現的則是黨***。我希望能更加客觀的編寫法輪功,而不是抹黑黨,將其意識形態化。 Greenhandzdl留言2021年8月6日 (一) 17:37 (UTC)[回覆]

(:)回應從你的語言看出,你還不懂維基的編輯方針和原則。你也不了解世界對真正的邪教定義和處理方式。希望你多多了解方針,也多了解世界對於邪教的定義和處理。法輪功不是在中國存在,它遍及世界很多國家。在中國人中,法輪功在台灣有很多人煉。在日本、在美國都有其本土各族裔人士練習,並受到政府社區和議員等的褒獎。法輪功的所有書籍和活動都是公開的,法輪功的創始人生活在紐約州。你說什麼「神化創始者」,美國日本韓國台灣怎麼都不認為人家「神化」了呢? 這說明中共所言不足信。不要以不可信的中共謊言報導為證據,試圖改變維基長期的共識。你的主觀認識建立在中共為你提供的一言堂宣傳信息、即為了剷除法輪功而形成的材料之上。這些手法跟中共文革時期污衊劉少奇是內奸叛徒同類。用中共的說辭去衡量是非,用中共報道的立場信息作為客觀的標準,必然會違背維基原則方針。維基不是為中共國政治服務的,維基方針就是要遠離你口中的「黨」的。提醒你不要為了「黨」的歷史而試圖篡改或者破壞條目。——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1日 (三) 00:44 (UTC)[回覆]
你說的有道理,是我代入主觀色彩。對於資料來源的話,其實還是有點較難收集的,哎,感覺就是麻煩。--Greenhandzdl留言2021年11月27日 (六) 18:18 (UTC)[回覆]

不附理由無依據添加多個爭議模板、刪除大量內容[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疑問-@悔晚斋您好,添加模板者,依據模板規範,應於討論頁具體說明理由。您沒有具體理由添加POV中立、Citecheck曲解資料、Original research原創研究模板,您編輯理由寫「請不要沒有依據情況下隨便按個人好惡刪除模板」。----這很奇怪。是您不附理由沒有依據所添加,怎麼會說其他人「隨便按個人好惡刪除模板」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6日 (四) 17:31 (UTC)[回覆]

(?)疑問-@悔晚斋您好,添加模板者,依據模板規範,應於討論頁具體說明理由。
  1. 以「刪除Wetrace添加的原創研究」理由回退3千多字元內容,然而在下明確列出了第三方來源(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mternational的報告、自由之家人權組織的報告等等),且內容確實得到來源的支持。---相對的,IP用戶添加中共文件--IP用戶自己寫「意味着法律意義上對未判刑人員的虐待迫害正式退出歷史」,恐怕才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您是否要看看?
  2. (9/4加註這一點)--您刪除的包括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關於中共涉及活摘器官的發稿---那段文字內容也並非原創研究。
  3. (9/4加註這一點)--您還跟從IP用戶一樣刪除 美國媒體中共領事的相關行為。---那段文字內容也並非原創研究。
  4. 添加多個爭議模板-COI利益衝突、POV中立、CiteCheck曲解引用資料、OR原創研究,您編輯理由聲稱「請不要沒有依據情況下隨便按個人好惡刪除模板
    1. --然而,您沒有依據模板規範在討論頁,列出「具體明確的理由」,您是不是「在『沒有依據情況下隨便按個人好惡』添加模板」呢?
    2. 您指稱『主要貢獻者Wetrace顯然是法輪功支持者,有利益衝突』---這也很奇怪,您沒有依據模版規範提出具體的證據。-----在下沒有任何利益,就是義務性參與編寫許多人權議題條目、以及有興趣的條目。(1)此條目是經過多年多位用戶編寫,在下只是參與貢獻者之一。(2)法輪功遭遇迫害情況是中國人權中最嚴重之一,關心人權者依據第三方來源編寫,很正常。(3)比較奇怪的是,依照悔晚齋您自己的定義,那您與幾名用戶,算不算是「顯然是法輪功的反對者」、「中國共產黨的支持者」?您的標準為何如此差異大?(4)有些條目被以違反方針的來源編寫,參與進去,就可以被扣COI?編輯維基百科,是依據相關編輯方針,扣人「COI帽子」很奇怪。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7:54 (UTC)[回覆]
(!)意見-(1)悔晚齋大量刪除理由不成立、添加模板無具體理由、也不依據模版規範在討論區提出具體理由情況。在下10小時前已於討論頁說明。(2)8/26悔晚齋浮濫添加模板,在下8/26也曾討論頁說明。(3)迄今,討論串沒得到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18:48 (UTC)[回覆]

請求與庇護法輪功合併[編輯]

對應話題已經使用存廢討論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7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庇護法輪功僅提到了美國國會的605號決議,內容長度、深度、廣度上均難以自成條目 Benjamin P. M. Lovegood a.k.a. aarkegz(留言或聯繫2021年9月8日 (三) 13:22 (UTC)[回覆]

@BenjaminPML您好,注意到您的建議,其實關於聯合國人權難民庇護等等,(1)其實寫入法輪功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的其中一段落說明即可。(2)9/7用戶和平建國創建的庇護法輪功,其中貼的美國605號決議,也不等同是「庇護」,而是譴責迫害與鎮壓。因此,實際上庇護法輪功可以提請(×)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8日 (三) 14:10 (UTC)[回覆]
已經提刪。--PexEric 💬|📝 2023年1月25日 (三) 11:28 (UTC)[回覆]

關於Lindorx的編輯[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6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Lindorx您好,注意到您在五天前12月註冊。歡迎參與貢獻維基百科。關於您在此條目的編輯(包括例如[2]):

  1. 您無理由刪除了一些有意義的內容。例如:法輪功學員抗議多家官方媒體、意識形態思想改造連結、國家體委會相關等等。
  1. 您增添了一些中共控制的「凱風網」(受控於中國共產黨的機構中國反邪教協會建立)、(中共610辦公室設立)「中國反邪教網」的文章。依據維基百科WP:可靠來源WP:可供查證方針的要求,請使用第三方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2月11日 (六) 21:27 (UTC)[回覆]

關於慎言慎行老法師的編輯[編輯]

擱置多年,沒有進一步意見發表且無共識,若有需要展開請使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8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慎言慎行老法師、Marvin2009兩位好,在下對於老法師的編輯,幾點意見如下:

  1. 老法師添加中共方面來源,WP:可供查證等方針要求第三方來源。老法師在首段添加的「別稱」,很顯然是在中國,中共影響下的貶損歧視意味詞彙。
  1. 老法師一些修改,恐怕已不符合來源本意、還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例如修改的幾個段落標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3日 (三) 19:25 (UTC)[回覆]

對法輪功的稱呼,恐怕不需要什麼「第三方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台灣是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只要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己的來源,只要存在這個稱呼,那麼稱呼發出者自己的來源就足夠可靠,這一名稱確實是貶義,如果你們堅持有意見也可以改成「部分反對聲音又稱輪子」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39 (UTC)[回覆]

至於排序修改,我希望你能給出更具體的理由,而不是「恐怕可能」,這種給人安口袋罪的辦法來wpown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1:40 (UTC)[回覆]

(:)回應-老法師您好,關於您【這一版本對比呈現】。一些問題,以前您在相關條目也發生過,在下或其他用戶也向您提過了。您做修改編寫,舉證及說理的責任主要在您,而不是在下「模糊」。在下時間很有限,試舉幾個例子:
  1. WP:可供查證方針,要求第三方來源。例如「輪子」稱呼,您引用 非第三方來源 中共當局喉舌網站。且「輪子」這樣中共散播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性稱呼,也並不是「法輪功」本身,您的編寫也有原創研究問題。
  2. 標題的修改,意思就變了。例如:
    1. 原標題「轉折點:天安門自焚事件」---這確實是轉折點、也有重要來源支持,不知何以要刪除「轉折點」?
    2. 原標題「宗教自由範疇與「邪教」標籤辯論」,被您改成「法輪功是邪教的相關指責」----您的改法很明顯與國際廣泛觀點不符。而且其中部分高度相關內容似乎被移動了。
  3. 內文您的修改,實際上,意思邏輯也變了,不符合來源本身,會有原創研究等爭議。
  4. 例如:「中國現代氣功運動興起於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一些幹部開始學習,以此來改善健康。這個新運動的構建,避免了相關宗教習俗,以防止在毛澤東時代被認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迫害」----被您改成「當時一些幹部試圖以此來改善健康。這種新式氣功運動的構建,避開了宗教元素,以防止被認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政府的取締」----意思明顯不同、用字也不符來源。
  5. 例如:「法輪功屬於當代氣功的一種,氣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被您改成「法輪功是一種當代氣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兩者意思也不同了。
  6. 關於結構的順序,您的改動,沒有任何說理。現行是長期穩定結構的版本。
  7. 多處被您改成「取締」,但意思不是那樣的。
  8. 以上只是幾個例子。還有多處修改內文或標題等,您沒有列出原因、理由、依據。但您又像以前,反過來要求別人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8:32 (UTC)[回覆]
(+)支持Wetrace意見。之前對於此條目已經進行過討論,「慎言-老法師」似乎又重演故技。法輪功條目,依據維基中立原則方針編輯,不用中共一言堂謊言和被洗腦的立場。這一直被某些大陸黨文化思維用戶視為問題,恰恰是其自身需要拋棄與普世價值對立的中共價值理念。將中共社會的思維固執地移植到維基,就是試圖破壞維基的普世價值觀根基。-Nice-walker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03:50 (UTC)[回覆]

常年提案:法輪功[編輯]


對從英維重新翻譯重寫案的意見[編輯]

如果有足夠多的支持者認為目前法輪功條目積重難返,在狂熱分子把持的現狀下的改善實不可能(甚至是中文維基百科幾乎最爭議的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會有如此不中立的甚至難以修改的情況),不如直接翻譯英文版本的話,將提起投票。--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05:57 (UTC)[回覆]

並且維基百科有封禁某些用戶禁止編輯某些條目的方針,目前的狀況有必要應用之,我支持社群對此進行討論。--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07:09 (UTC)[回覆]

Weetrace(?)疑問-(1)期望以維基百科方針,同等標準,檢視 不同看法的用戶,不同領域的條目,而沒有針對性、個別性。(2)您The Puki desu去年5月註冊維基帳號、累計編輯次數253,與在下等多名用戶應該是「第一次」在維基百科交流互動,但您迅速上綱提出「封禁某些用戶禁止編輯某些條目」、「目前的狀況有必要應用之」,這是否「善意推定」?相信在互動過程中,在下Wetrace字裡行間是很誠懇誠意的回應,在下在多個條目討論頁,也是盡可能本著這樣的精神參與交流。請您嘗試以同樣標準、維基方針,比較「慎言慎行老法師」等用戶,並檢視他過去在相關條目的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7:21 (UTC)[回覆]
(?)疑問+(!)意見-The Puki desu您好,
  1. 您把您的新意見,拉到這個討論串置頂,有可能影響理解整個討論的原委及脈絡。印象中這似乎不大是維基客棧討論的慣例。
  2. 投票不能取代討論,不適合以某個語言版本,直接就替代掉現行中文維基社群的長期穩定版本。若這麼做,可能形成不適當例子,可以繞過維基百科方針,不討論具體內容,直接就以投票置換成不同版本、執行各自的題綱,那麼維基社群會否演變成「人海戰術比票數」呢?在下認為,就依據維基百科方針,回歸內容來源及事實的討論--內容哪裡狂熱?哪裡內容問題呢?具體討論。
  3. 在下第一次的回應,您認為在下誤會您稱「題綱」的意思(您解釋只是目錄,但您後面留言說的似乎越來越多了?),在下4/16空檔上來看到這討論狀況、認為可能存在交流的誤解,在下隨即善意留言向您說明並致意;但相對地,您在討論中頻繁稱「狂熱分子把持的現狀」,這應當是不合適的控訴與說法。
  4. 您去年加入註冊維基百科,第一次與在下等用戶互動,就斷言「狂熱分子把持的現狀」,這樣對許多參與的用戶,是很不適合的惡意推定;期望您能更多善意理解。在此條目中,過去有過許多人參與編輯,條目討論頁有過相當多的對話與討論,大量討論是相當誠懇、花費許多時間與交流,是這些過程累積出現行長期穩定的版本、且多年前也有學術背景用戶參與一起架構。
  5. 若您質疑「狂熱分子把持的現狀」。那麼,您能否以維基百科方針為標準,檢視看看本討論串發起人「慎言慎行老法師」,在過去幾個相關條目中,屢屢做出不符合方針的編輯呢?其實在條目討論頁也能看到。----請問您如何評價「慎言慎行老法師」那些作法呢?
  6. 在下以為,應當回歸條目討論頁,說理討論交流。否則,這類提案,不就恐怕現實上繞開架空了維基百科方針規範了?
  7. 「慎言慎行老法師」4/13拋出這討論--標題寫【常年提案:法輪功】,
    1. 提案內容本身意思、標題「常年」的意涵(?),坦白說都有很多疑義、很不清楚。也因此,在下4/13第一次回應「慎言慎行老法師」:「程序面,維基百科,社群用戶依據方針編輯,應不需要也沒看過所謂「常年提案」,否則恐怕容易架空維基百科方針政策、打開內容過濾審查的空間。今天對法輪功,明天哪個議題會是下一個?」
    2. 另外,「慎言慎行老法師」去年夏天,就法輪功相關條目,曾在客棧開啟討論(當時卻不在條目頁回應編輯問題、也不在條目頁說明),討論標題「非常不清楚」;接著卻由另位用戶「悔晚齋」幾天後,定性那是「條目更名討論」突襲了。引起對於程序上很大疑義。請參閱〔【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3. 同樣去年,發生過另個高度爭議的案例。【(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兩個案例,多位用戶都參與其中過程。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6:23 (UTC)[回覆]
你還一定要揪着「常年提案」的文字遊戲不放是吧?法輪功相關討論是事實上的常年提案,其編輯戰爆發密度是別的條目遠遠無法比擬的,我稱其為「常年提案」意指終於有一次發動了一起對法輪功的提案而已--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7:45 (UTC)[回覆]
(?)疑問+(:)回應-老法師您好,在下沒有「一定要揪着」什麼、也沒有在「文字遊戲」。
  1. 那些文字都是您寫出來的,文字本身有「客觀上的意義」,在下認真回應、並表達合理的疑慮。您該做的是說明清楚,而不用持續反扣在下好幾頂大帽子。您說終於有一次提案,其實您去年就在客棧開了個相關討論,衍伸後續〔【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1. 關於您所說的「編輯戰爆發密度」----問題不在爆發密度,而在編輯戰的理由/討論、以及編輯是否符合方針。許多當代議題、歷史議題,都常發生編輯戰。何況很清楚的是,法輪功是中共打擊的重點與中共禁區。----請您去看看條目編輯歷史、條目討論區,有多少IP匿名用戶、新用戶 以違反方針方式在編寫?有些用戶 不依照方針編寫、不遵循維基對第三方來源的要求等等,導致多少次編輯戰?條目討論頁,各方的討論情況如何,例如老法師您參與的【Talk:法輪功#不附理由刪改大量來源內容,請提出依據方針的理由。關於全保護條目決定的商榷】。
  2.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8:02 (UTC)[回覆]

最初的討論區[編輯]

法師的意見[編輯]

法輪功條目里法輪功#鎮壓法輪功#爭議內容是否重合度太高?是否應該將爭議標題下的內容進行精簡,將「鎮壓」相關主題內容刪去,僅在鎮壓標題下保留?諸位有何意見?@wetrace: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3日 (三) 07:22 (UTC)[回覆]
這是我修訂的一個版本,請注意我沒有刪去內容,只是將原有內容重新排序了,諸位覺得這一排版是否比原安排更順暢,同一主題的內容被放在更集中的位置,並且不同標題下重複內容更少,更有閱讀性?這個版本我現在放在這裡公示,在我這次編輯以後7天若無反對意見我就先按這麼改了?如果認為這一排序不如原排序,請提出具體的原因(在後面的子標題下),不要模糊的指斥什麼「無端刪除」或者「倒向支共」之類的話而不提供確切證據。@wetrace:-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49 (UTC)[回覆]

Wetrace(:)回應-在下覺得沒有必要、也不應當這麼做。在下初步看法如下:
  1. 程序面,維基百科,社群用戶依據方針編輯,應不需要也沒看過所謂「常年提案」,否則恐怕容易架空維基百科方針政策、打開內容過濾審查的空間。今天對法輪功,明天哪個議題會是下一個?
  2. 內容面,您提到法輪功#鎮壓法輪功#爭議「內容是否重合度太高?」。實際上,兩者內仍的重合度並不高,有大量相當的不同內容。
  3. 多年來在法輪功條目,幾次出現有個別大陸用戶試圖把「鎮壓」內容全部刪除或大幅刪除,但中共對法輪功的說法與鎮壓過程是緊密相連的(但中共在中國大陸的宣傳,不會向公眾說出暴力等鎮壓手段)、鎮壓壓迫情況也是國際上非常關注的主要面向,如何能整個割裂、刪除、清空?刪除主條目的鎮壓內容,是難以想像的。
  4. 「爭議」區塊。有些狀況是,用戶添加中共的片面說法,其他用戶寫上海外查證的第三方來源說法。
  5. 中共極端的內容審查、網路刪文,在中國大陸網路上,民眾無法自由的看到包括「鎮壓」等內容,只能看到中共同意讓民眾看的內容。自由的維基百科,議題的主條目,有這些內容很正常。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3日 (三) 20:49 (UTC)[回覆]
    我沒有要取消「鎮壓」內容,我說的是把#爭議里的「鎮壓」內容移到#鎮壓里,把重複內容刪除--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28 (UTC)[回覆]
    你法輪功教會所做的宣傳和一切言論在中國普通人民眼中看起來像一個智力未開化的6歲小孩說的一樣,你們在去年大肆宣傳中國共產黨已經響應退黨人數為3億人,但中國共產黨現在總人數為9600萬,滿嘴跑火車的所謂宗教真是讓人大開眼界,另外我在其他條目中也看到你們教徒在抨擊造謠中國各個方面,請問你們法輪功是收第三方錢太多了嗎--金牌路人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09:53 (UTC)[回覆]


再次強調一下,我沒有說要刪除鎮壓標題下的內容,我說把爭議標題下的鎮壓相關內容移入鎮壓標題下,如果是重複內容就刪除,請wetrace不要為自己的個人傾向胡攪蠻纏歪曲他人的意思。否則我只能視為霸占條目WP:OWN的做法。順便吧,這回我想聽聽管理員的意見,法輪功這個條目一望而知的特殊性,管理員有責任積極參與一下,@Jimmy Xu:@shizhao:@春卷柯南:@燃玉
再邀請幾個近期參與過相關編輯的人,如已有證據表明關注到此討論則不再邀請。@shenzhiming88:@悔晚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5:52 (UTC)[回覆]

Wetrace(:)回應-用戶老法師您好,您控訴在下Wetrace「為自己的個人傾向胡攪蠻纏歪曲他人的意思」,實在言重了。
  1. 請您回顧檢視您第一次的發文,您寫到「將爭議標題下的內容進行精簡,將「鎮壓」相關主題內容刪去,僅在鎮壓標題下保留?」---這句話,是可以理解成(1)「精簡爭議下內容」,(2)「刪去鎮壓相關主題」。---因此,還請您在說明時,把意思表達更清晰些,也請您善意推定理解在下。
  2. 您的編輯,在下4月13日就已主動在條目頁發起討論【Talk:法輪功#關於慎言慎行老法師的編輯】,您可以在那回應,依照一般維基互動,也是在那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5:21 (UTC)[回覆]
「爭議標題下鎮壓主題刪去,僅在鎮壓標題下保留」,我不明白這句話如何能理解為刪去鎮壓內容,也希望你能善意推定我,而不是將一個我明明表達的很清楚的內容理解為惡意破壞行為;2,法輪功條目在事實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值得交付社群進行更全面的討論,因此我認為還是在互助客棧討論更合適,而不是僅在一個條目頁進行討論,因此我也希望您能同我一道積極把這個條目的討論意願交付社群,而不是僅在一個條目頁進行討論,我不覺得社群已經形成了日期優先的共識,事實上我理解的社群共識是如果有人想提報到互助客棧進行更廣泛的討論,則互助客棧往往是優先的討論區。--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8:52 (UTC)[回覆]
(:)回應老法師: 你對相關條目的編輯意見仍然是你過去「常年提案」做法的重演,過去挑起的編輯戰,消耗的討論,還在那裡,現在又提案了!!你的支持者說到「狂熱」一詞,閣下當之無愧啊。過去,我是維護維基的方針原則,反對和質疑你的違規做法,現在也是一樣。維基條目的語言拒絕使用中共話語和立場,拒絕歧視和仇恨。你的編輯語言夾雜大陸的立場和不客觀的用語,才會被回退。我看到你現在的試圖修改的文字,仍然跟你以前一樣。我不會同意任何違反編輯方針的提議。Wetrace在這裡善意解釋以望你更多了解合規編輯原則,但是卻被指為「胡攪蠻纏」,希望你看看自己的前後行為,對照自己看看。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樣,不在討論頁討論問題,動不動就到客棧呼朋引伴試圖投票解決問題,不知不覺改變維基原有的規矩,那維基的方針就被糊掉了,票數就成了公理了?!你還在這裡點名管理員幹啥幹啥,你覺得你吆喝管理員,是對他們尊重嗎?過去維基的人很文明,資格再深,也極少指名道姓要求管理員出面,你這樣做,足以顯示你做人做事都太少年,一些重大的複雜條目,你不適合參與編輯。我很抱歉,再次這一直言不諱。希望你站在維基是世界品牌的位置考慮一下。---Nice-walker留言2022年4月21日 (四) 04:32 (UTC)[回覆]
(:)回應-老法師您好,
  1. 在下建議,能把意見等寫的清楚些,避免理解上的疑義。在下也確實是「善意推定」您,把看到有疑義的話提出來。也期望您對在下與他人善意推定,不要再扣帽子、貼標籤。
  2. 您上面稱「法輪功條目在事實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什麼是「一望而知」、「特殊性」?條目內容討論,有什麼「不可言說」的?這又不是中共官場「你懂的」的潛規則。
  3. 也許我們可以檢視一下眼鏡鏡片的色彩,維基百科用戶包括我們彼此,來自不同地區與背景,在此交流貢獻維基。您可以就您的看法編輯,依據方針,我們具體討論,而不需要也不宜就透過投票如何如何,這恐怕繞過了實質具體討論,從而架空了維基百科方針,並也許帶來了疑義的先例或後遺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21日 (四) 01:23 (UTC)[回覆]
就算甲是一個全世界公認的壞蛋,但是也沒有必要將「甲是壞蛋」寫在條目的每一段內。如果某人把重複的「甲是壞蛋」刪掉,也不應當視為破壞。--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32 (UTC)[回覆]
(!)意見-The Puki desu您好,並不存在「寫在條目的每一段內」的情況。條目長年來結構清楚穩定,(1)之前有用戶在爭議區增加內容,那麼相對的說明也附上,並不是「一句話」只能出現在條目「一次」。相信許多條目,也存在類似情況。(2)X段寫「甲是壞蛋」,「甲說你誤會了/解釋ABC」;Y段有人寫「甲是蠢蛋」,「甲說不是這樣/解釋A」---如果因為兩段都有A,就要求必須把Y段中的 解釋A 刪除,這恐怕從效果及理解上不大好。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7:43 (UTC)[回覆]
Wetrace-(?)疑問-抱歉,工作忙碌,今天空檔上線看。發現原先的彼此回覆相接鄰,請問是老法師拆解的嗎?整個原來討論脈絡順序似乎糊掉了。在下先把原始討論貼上原來順序。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4:53 (UTC)[回覆]

The Puki desu的相關回應:重整提綱[編輯]

看到法輪功頭疼。。
我想社群可以討論一個法輪功條目的整體提綱,取得共識後再寫出正文。
我想無論大家對法輪功看法如何,其作為一個政治極端團體的現實還是公認的。而這類話題從來就會造成巨大爭議。
不如一次性解決問題,給它寫一個定稿。畢竟21世紀10年代之後,作為宗教的法輪功已經不是活躍團體了,尚且活躍的僅是它的兩個相關媒體。--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3日 (三) 15:44 (UTC)[回覆]
(!)意見-The Puki desu您好,先歡迎並問候您去年加入維基。如果維基百科,用戶編輯內容,要先「整體提綱,取得共識後再寫出正文」,那麼,維基就不再是維基百科了,您若在中國大陸,大概也不需要也不會想翻牆上維基了。
  1. 讓人頭疼的,應該是中共過濾審查封鎖言論與壓迫,是中共中宣部、中共出版署的各種所謂「事件宣傳報導原則指引」;是中共新華社的「通稿」。
  2. 維基上有許多海外豐富內容,維基百科的編輯,不會透過「整體提綱,取得共識後再寫出正文」,這很容易演變成內容審查、架空維基方針;維基的編輯,是社群用戶依據維基百科方針,基於對編輯、對來源等等的方針要求,社群自由的編輯互動。
  3. 您說「作為一個政治極端團體的現實還是公認的」,在下在海外,完全不認為存在這樣的「公認」。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3日 (三) 20:49 (UTC)[回覆]
    1.首先,您可能對提綱一詞有什麼誤解,我的意思是類似於目錄之類的東西:起源,發展,鎮壓,爭議,影響之類,我看不出來這有什麼政治性。
    2.按照您的意思我舉一個例子,難道您寫一篇論文之前,不思考一下論文的結構嗎?
    3.英維Falun Gong上有一句:
    Falun Gong extensions include The Epoch Times, a politically far-right media entity that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attention for promoting conspiracy theories, such as QAnon and anti-vaccine misinformation, and producing advertisements for former U.S. President Donald Trump.
    其中給far-right(如果您不認為極右不是極端那就算了),提供了13個引用來源(恕我不列舉了您自個去查),如果這不是公認那什麼是公認。
    4.不要把大陸維基人自然當作已經被洗腦的對象,如果我意識不到政府試圖洗腦的存在,我就去編輯百度百科得了。可是看起來您沒有意識到您的「被洗腦」。--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4:10 (UTC)[回覆]
    您可能說,「是媒體極右又不是法輪功極右」,或者說「大紀元時報的東西關法輪功什麼事情」,這就像說中國中央電視台不是黨媒一樣可笑。--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4:19 (UTC)[回覆]
Wetrace 04/16(:)回應-@The Puki desu:您好,最近工作忙碌,週末有個空檔上線看,距離您4/14的回應將近兩天。沒想到在下第一次的回應,讓您感到冒犯與誤解,衍伸這許多討論,在下先向您抱歉致意。在維基上用文字互動,語氣、脈絡等等,可能存在誤讀。在下不是那意思,又因為忙碌,沒能即時上線來交流化解。由於在下近期工作忙碌,只能抓空檔時間閱讀回應,後續交流回應不一定能即時,還請您能夠善意理解在下的言語。以下,容在下用空檔,簡要陸續回應。
  1. 首先,在下誠摯歡迎您加入維基百科且參與討論。
  2. 您說「不要把大陸維基人自然當作已經被洗腦的對象」---是的,在下不是這意思,沒有針對大陸維基人,實際上在下相當敬佩許多來自大陸的維基用戶。
  3. 如您上面回應澄清寫道「您可能對提綱一詞有什麼誤解,我的意思是類似於目錄之類的東西」-----在下初步看到時有些理解成另一個樣子、而非僅目錄;加上用戶 老法師 的提案說的很模糊,看起來意思是要大刪,因此連著脈絡,在下對您的「題綱」理解存在疑惑。
  4. 目前條目的現行框架,其實在多年前是經過多位不同意見用戶累積編寫,形成共識穩定架構長期至今,當時參與的包括學術研究的用戶。
  5. 西方基督文明社會,許多媒體都是基督徒創辦,但不代表就是基督教報紙。這跟中共絕對控制喉舌宣傳系統,是很不同的背景脈絡;在下描述中共的控制,意思絕非要貶損大陸用戶。關於「大紀元是否極右」,在下看到Marvin 4/15回覆與您有些對話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5:12 (UTC)[回覆]
  1. 西方左派主流媒體2016年以來積極反川普,大紀元看來沒有加入左派媒體的反川普合唱,於是左派媒體及活動人士給大紀元扣帽編造成右派/極右等。注意到:

美國資本研究中心(CRC)文章指出,NBC的報導是「誤導」的、事實查核錯誤。CRC說,大紀元投放廣告的目的,不是為了「宣傳川普總統」或「陰謀論」;大紀元所做這大部分廣告,是為了吸引訂戶,這是包括NBC、《紐約時報》等左派媒體經常在做的;《紐約時報》、NBC都使用「反川普的負面報導」投放廣告吸引訂戶,「這使得NBC對大紀元的攻擊,直接就是虛偽的。」此外,CRC指出,NBC聲稱「大紀元報導陰謀論」但卻沒有提供證據;而NBC自己有關於川普-俄羅斯相關的虛假新聞紀錄。

- https://capitalresearch.org/article/nbc-news-fails-crc-fact-check-the-epoch-times-is-no-pro-trump-dark-money-operation/ 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3:07 (UTC)[回覆]

  1. 建議提供了13個引用來源(恕我不列舉了您自個去查)使用<s></s>。
    當來源可靠時,1個有內文引註的來源可證明內容真實。當來源不可靠時,超過3個來源會影響閱讀體驗,尤其是進行原始碼編輯時。--Rastinition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00 (UTC)[回覆]
    雖然你語氣是假裝成平和,但實際是在暗諷他--Someone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23 (UTC)[回覆]
@Someone97816:-抱歉,在下4/16工作空檔上線,您上面4/14這句話,不知是否給在下的提醒?因為討論區有些分區搬移狀況,不很確定脈絡。您也許是給在下的提醒,在下已經留言向The Puki desu澄清並致意。謝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6:44 (UTC)[回覆]
首先您所提供的來源美國資本研究中心是一個保守派的非盈利組織,有理由懷疑其對左右立場區分的中立性。
其次我將所有來源全部列出來,裡面當然有(按照美國的標準)您所說的左派,但也有許多中立的來源:
1. Kaiser, Jonas (2019). "In the heartland of climate scepticism: A hyperlink network analysis of German climate sceptics and the US right wing". In Forchtner, Bernard (ed.). The Far Right and the Environment: Politics, Discourse and Communication. Routledge. p. 265. ISBN 978-1-351-10402-9.
2. Weisskircher, Manès (11 September 2020). "Neue Wahrheiten von rechts außen? Alternative Nachrichten und der "Rechtspopulismus" in Deutschland" [New truths from the far-right? Alternative news and "right-wing populism" in Germany]. Forschungsjournal Soziale Bewegungen (in German). De Gruyter. 33 (2): 474–490. doi:10.1515/fjsb-2020-0040. S2CID 222004415. In Deutschland existiert eine Vielzahl an alternativen Nachrichten-Plattformen von Rechtsaußen. Der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9 nennt Junge Freiheit, Compact online, PI News und Epoch Times als Plattformen mit der häufigsten Nutzung (Newman 2019: 86). [In Germany there is a large number of alternative news platforms from the far-right. The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9 names Junge Freiheit, Compact online, PI News and Epoch Times as the platforms with the most frequent use (Newman 2019: 86).]
3. Allen-Ebrahimian, Bethany (23 September 2017). "The German Edition of Falun Gong's 'Epoch Times' Aligns with the Far Right". ChinaFile. Center on U.S.-China Relations at Asia Society.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8 October 2017.
4. Alba, Davey (9 May 2020). "Virus Conspiracists Elevate a New Champion". The New York Times.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1 December 2021.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5. Hettena, Seth. 2019. "The Obscure Newspaper Fueling the Far-Right in Europe". The New Republic. Online. Last accessed May 19, 2019.
6. Aspinwall, Nick (2 November 2020). "Guo Wengui and Steve Bannon Are Flooding the Zone With Hunter Biden Conspiracies". Foreign Policy.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7. Farhi, Paul (20 August 2020). "A 'loud mouth' writer says the White House broke its own briefing-room rules. So he did the same". The Washington Pos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Last week, McEnany admitted representatives from two far-right outfits, the Gateway Pundit and Epoch Times
8. Aspinwall, Nick (6 November 2020). "As Taiwan Watches US Election, It May Need Time to Trust a Biden Administration". The Diploma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That's likely due in large part to the presence of influential Chinese-language far-right media on the island, such as the Falun Gong-backed Epoch Times
9. Newton, Casey (12 May 2020). "How the 'Plandemic' video hoax went viral". The Verge.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it won approving coverage from far-right outlets including the Epoch Times, Gateway Pundit, and Next News Network.
10. Pressman, Aaron; Morris, David Z. (7 August 2020). "This moon landing video is fake". Fortune.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11. Sommer, Will (19 October 2019). "Bannon Teams Up With Chinese Group That Thinks Trump Will Bring on End-Times". The Daily Beast. Retrieved 6 November 2020. New Tang Dynasty is part of the Epoch Media Group, a collection of far-right media outlets linked to Falun Gong
12. Callery, James; Goddard, Jacqui (23 August 2021). "Most-clicked link on Facebook spread doubt about Covid vaccine". The Times. ISSN 0140-0460. Retrieved 22 December 2021. Facebook's data on the first quarter of this year shows that one of its most popular pages was an article by The Epoch Times, a far-right newspaper that has promoted QAnon conspiracy theories and misleading claims of voter fraud related to the 2020 US election.
13. Waldman, Scott (27 August 2021). "Climate denial newspaper flourishes on Facebook". E&E News. Retrieved 8 January 2022.
順帶提一下,來源這麼多是英維的問題。我想需要這麼多來源就是為了堵住那些反對的人的嘴。
最後「極端」問題就此打住,我只是想要論證法輪功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應該沒有人不會認為這一點是錯的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03 (UTC)[回覆]
你說得對,那麼英維條目使用如此多的來源正是為了堵嘴,在英維大紀元條目討論頁上可看到有很多西方人士(估計是英文大紀元的忠實讀者)紛紛在敘說自己閱讀大紀元的經歷,稱大紀元絕非極右。看來左派活動人士找到無數來源來堵這些人的嘴。
這些來源看來主要是對左派網站虛假定性(如大紀元象NBC和NYT等一樣在臉書和YOUTUBE做廣告擴大用戶群,給反川的NBC編造成為川普總統競選作宣傳)的互相引用,虛張聲勢。有一個媒體評估網站稱大紀元是中間靠右,比較可靠一些: The Epoch Times media bias rating is Lean Right.. AllSides Media Bias Ratings. [February 5, 2021]. . "The Epoch Times bias rating is Lean Right, though perhaps close to Center. Much of The Epoch Times』 reporting is balanced; a slight right-wing bias is mostly displayed via story choice." - https://www.allsides.com/news-source/epoch-times-media-bias--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3:11 (UTC)[回覆]
可惜的是,你所引用的媒體還是一個有共和黨和保守派背景的媒體。
我覺得與您的討論毫無建設性,因為您的觀點與大多數人不同,而維基百科不會支持那些連主流可靠來源都忽略的極少數觀點。
且在您的討論頁中看到了您過去在維基百科上的行為,我建議您不要成為狂熱分子。--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4:23 (UTC)[回覆]
從閣下提供的英維頁面,可見第一段開如處這樣說:「AllSides is an American company that assesses the political bias of prominent media outlets, and presents different versions of similar news stories from sources of the political right, left, and center, in a mission to show readers news outside their filter bubble.」並提供了四則來源支持此說。
英雄不問出處吧,該網站負責人是一位前共和黨轉而到硅谷任職,就能說明網站對大紀元的評價不可靠?
觀點是否有建議性,不在於持有者的人數多少吧。比如文革期間,大多數人受政治愚弄,他們的觀點如造反有理,如揭批所謂反革命,才真是狂熱分子的表現。
以前看到一些用戶不顧維基規則只管一味以某黨為核心任意添加非第三方來源的喉舌宣傳,在於作過討論勸說,曾引來相關用戶以虛假警告報復。望不要因此致使閣下誤會,希望仔細分辨,究竟誰是閣下提到的狂熱分子。--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20:53 (UTC)[回覆]

對慎言慎行老法師公示版本的回應[編輯]

(若沒有持續到4/21的反對聲音則視為暫時達成這一版本的共識。)--以上留言未簽名

(!)意見-老法師好,您的編輯版本,在下4月13日就已主動在條目頁發起討論【Talk:法輪功#關於慎言慎行老法師的編輯】並指出問題,您可以在那具體回應說理,依照一般維基互動,也是在那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5:46 (UTC)[回覆]
我認為這些相關內容值得被社群更廣泛的探討,我會關注你在條目頁的聲音,但是我會在這裡回應,也希望你能在此進行更能讓大家看到的討論。我現在回應一下你的兩個意見:
1、「輪子」確實是一種具有貶義性的稱呼,但是也是一種常常能看到的稱呼,正如對習近平的負面稱呼甚至成為了單列的條目一樣,我不認為對法輪功的這一一望而知事實上廣泛流傳的負面稱呼(無論是否受到中共影響)是不必要記錄在維基百科裡的;
2;請你具體闡述是哪幾個標題,因為什麼原因讓你覺得不符合來源本意,又是為什麼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我再次重複一遍,希望您能積極參與討論,積極促進社群共識的形成,而不要僅僅用一種臆想一般的「恐怕」、「可能」一類的沒有明確具體理由的模糊詞彙來給我按口袋罪。如果您無法提出具體的原因來論述為什麼「恐怕不符合來源、可能涉及原創研究」,而社群又無法對此形成一望而知的共識的話,那麼您這種模糊的意見,恐怕我和社群都很難視為真正被提出來的反對意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7:53 (UTC)[回覆]
(:)回應-老法師您好,關於您【這一版本對比呈現】。一些問題,以前您在相關條目也發生過,在下或其他用戶也向您提過了。您做修改編寫,舉證及說理的責任主要在您,而不是在下「模糊」。在下時間很有限,試舉幾個例子:
  1. WP:可供查證方針,要求第三方來源。例如「輪子」稱呼,您引用 非第三方來源 中共當局喉舌網站。且「輪子」這樣中共散播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性稱呼,也並不是「法輪功」本身,您的編寫也有原創研究問題。
  2. 標題的修改,意思就變了。例如:
    1. 原標題「轉折點:天安門自焚事件」---這確實是轉折點、也有重要來源支持,不知何以要刪除「轉折點」?
    2. 原標題「宗教自由範疇與「邪教」標籤辯論」,被您改成「法輪功是邪教的相關指責」----您的改法很明顯與國際廣泛觀點不符。而且其中部分高度相關內容似乎被移動了。
  3. 內文您的修改,實際上,意思邏輯也變了,不符合來源本身,會有原創研究等爭議。
  4. 例如:「中國現代氣功運動興起於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一些幹部開始學習,以此來改善健康。這個新運動的構建,避免了相關宗教習俗,以防止在毛澤東時代被認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迫害」----被您改成「當時一些幹部試圖以此來改善健康。這種新式氣功運動的構建,避開了宗教元素,以防止被認為是封建迷信而遭到政府的取締」----意思明顯不同、用字也不符來源。
  5. 例如:「法輪功屬於當代氣功的一種,氣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被您改成「法輪功是一種當代氣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兩者意思也不同了。
  6. 關於結構的順序,您的改動,沒有任何說理。現行是長期穩定結構的版本。
  7. 多處被您改成「取締」,但意思不是那樣的。
  8. 以上只是幾個例子。還有多處修改內文或標題等,您沒有列出原因、理由、依據。但您又像以前,反過來要求別人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8:32 (UTC)[回覆]
1,社群沒有對「長期穩定結構」這一概念的共識,我也不認為存在這一概念,沒有任何條目有「長期穩定結構」,只有面對特定問題,經過社群討論,形成對結構的共識以後,才有穩定結構的概念,否則,只要一個人長期強行把條目維持在某一種狀態,豈不是他就可以稱其為長期穩定結構,哪怕社群除了他都反對這一結構?
2,輪子這一詞我仍然不認為是「歧視性稱呼」,而是一種廣為流傳的貶義稱呼,如果有異議的話也可以先不添加輪子一詞,要不要添加這個名字拆分成另一案進行討論,我願意對這個細微末節的改動進行妥協。
3,我對結構的修改已經在本次討論中說明了,是因為許多不同標題下重複內容較多,我希望能重新調整順序,將同一主題的內容移到一起,使條目文本閱讀更加通順,我再次反對「長期穩定結構」這一概念,而是希望交由社群比較、討論。
4,「20世紀50年代初」就是毛澤東時代,我覺得沒必要在這麼短的一句話內反覆強調兩遍,前文已述毛澤東時代(50年代),後文就不必再重複了,讀者當然能明白是因為50年代的氛圍導致的。迫害改成取締,我的理解很簡單,是因為,這一段文意為「新式氣功運動」的構建是因為「舊式氣功運動」相比之下可能存在太多的被當時的氛圍認為是「封建迷信」的元素,因而幾乎將要整體上被消滅,這時,為了防止氣功的被消滅,開始有人構建了新運動,主動去除這些「封建迷信」元素,以試圖在50年代的氛圍中保留氣功,取締比迫害顯然更能強調「有封建迷信元素」的氣功文化作為整體變成當時的氛圍的消滅對象,與前文「新式運動的構建避免宗教元素防止被認為是封建迷信」文意更契合,因此我進行了修改,如果您對這兩個詞有不同意見歡迎再提。如果實在不能接受的話,我認為可以把這個與本案拆開討論,本案專注於對這一結構的總體修改,內文改動可以按原來版本
5,按邏輯學,「法輪功是當代氣功的一種」可理解為「法輪功是氣功的一種」,而「氣功涉及……」,因此說「法輪功涉及……」是適宜的,這一條目的內容我認為應突出法輪功,如果可以的話應儘量圍繞法輪功本身展開,「法輪功是一種當代氣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一般可以被理解為「法輪功是一種當代氣功,(因為它是一種氣功,而氣功涉及……,因此法輪功)涉及緩慢運動、冥想、和控制呼吸等運動」,在文意上並無改動,反而更加圍繞於法輪功的概念,並且更加簡潔,我認為更優,絕非「意思不同」。
6,「轉折點」,是什麼的轉折點呢?是中共對法輪功態度的轉折點?是民眾對法輪功態度的轉折點?我個人認為似乎都不是吧。似乎這個詞在條目內沒有強調的意義,或許來源本身的前後文需要強調這個詞,但是在本條目的前後文中,我看不到這個轉折點具體所述的意義與價值在哪裡,因而刪去。無論法輪功是否是邪教,無論國際共識或社群共識認不認為它是邪教,都不能否認「法輪功有被很顯著的聲音指控為邪教」這個事實,也就是說,「法輪功遭到了邪教指控」是客觀事實,與國際觀點如何無關,而該處在敘述的是法輪功遭到的爭議,主要圍繞兩個事實展開,即,法輪功被指控為邪教產生的爭議,及,法輪功被指控幫特朗普在選舉上進行政治宣傳的爭議,之於具體國際觀點如何,這是內文應該詳述的,而法輪功遭到這兩個指控僅是客觀事實,在此作為標題應該是適宜的,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問題。
7,其他的修改,都是基於如同我上文所述的,我相信社群可以一望而知的認為是善意且是達成更優的閱讀效果的版本,一一具體闡釋動輒就要上千字,我覺得沒有這樣贅述的必要,因此如果沒有人有疑義的我就不再特別闡述,如果哪些地方遭到了社群廣泛的質疑我再進行交流也不遲,所以我才希望你能明確指出有爭議的地方,而不是動輒因為一兩個地方而否認全部的改動。--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09:57 (UTC)[回覆]
(?)疑問+(:)回應-在下目前工作加班中,只能抓個空檔,先回覆幾點意見,請見諒
  1. 在下多次提醒您,您一些改動,不符來源本意,已屬於WP:原創研究。您對語句結構的部分改寫,在邏輯上意思就偏誤了;在下已經明確舉例。
  2. 您說「沒有任何條目有「長期穩定結構」,只有面對特定問題,經過社群討論,形成對結構的共識以後,才有穩定結構的概念」----現行多年版本,是多年以前就經過社群很多討論了。所以,以前社群討論與編輯、形成的共識,不是社群與共識?
  3. 您說「「法輪功遭到了邪教指控」是客觀事實,與國際觀點如何無關」-------法輪功在中國不屬於宗教,是由中國體育局管理,中共先發動迫鎮壓個月後,才扣上「邪教」說法,中共說的「邪教」可多了,基督教會等等都有啊。但國際主流聲音,跟中共顯然不同。維基百科,不是中共的百科。
  4. 關於「轉折點」,那是國際媒體的觀察與報導,中共鎮壓、中國民間態度,從天安門事件後進入個轉折;您個人覺得不是,就刪掉?符合方針嗎?
  5. 法輪功不是幫川普選舉上政治宣傳。大紀元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美國報紙,大紀元報導川普,美國很多媒體報導拜登/攻擊川普;大紀元網路廣告有些選擇投放在「川普新聞」,美國許多媒體網路廣告投放在「罵川普」、「挺拜登」,這在自由社會沒什麼。美國報紙社論傳統是公開在選舉表態支持候選人,那麼您要說「美國所有報紙都干預美國選舉」?
  6. 您說「具體闡釋動輒就要上千字,我覺得沒有這樣贅述的必要,因此如果沒有人有疑義的我就不再特別闡述」----(1)在下是人,在下就提出了疑義,舉證與說明責任在您。(2)您不願具體闡述,卻要求在下與別人去告訴您,您編輯的疑義,這是不合理的。在過往的編輯討論,在下寫了太多太多字與您溝通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10:53 (UTC)[回覆]
「爭議」指的就是,有些方面對特定事務提出的指控引發的討論,而法輪功,就遭到了「邪教」指控和「幫特朗普競選」指控,並且都得到了廣泛的討論,也有很多別的宗教被中共指控為「邪教」,如果得到了廣泛的社會關注,您都可以在相應條目的「爭議」標題下建立一個「邪教指控」的子標題,歡迎您進行貢獻,但是「法輪功被指控為邪教」是客觀事實,不是任何方面的立場,也是該段文字在敘述的核心內容,即,遭到中共「邪教」指控的法輪功究竟是不是邪教?因此這是適宜的。--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1:41 (UTC)[回覆]
以前的討論核心並不是針對於這個結構問題的,因此沒有在此產生過共識--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2:49 (UTC)[回覆]
(:)回應-老法師您好,最近實在忙碌,抓了個十多分鐘空檔上來看看並與您交流討論。關於您上述的談話留言,
  1. 建議可閱讀WP:共識
  2. 有許多具體點,您沒有說明,在下於上面已經主動就部分說明回應了,例如中共扣「邪教」,段落原標題「宗教自由範疇與「邪教」標籤辯論」,您主張標題改成「法輪功是邪教的相關指責」;這兩者標題,您後者的寫法並不合理反映主流意見。
  3. 至於您要加「輪子」等之類,在下實在很難理解;如果在下沒記錯,維基百科社群,曾有用戶稱他人「輪子」而被封禁後道歉。
  4. 您頻頻稱「法輪功條目在事實上具有一望而知的特殊性」。什麼是「一望而知」、「特殊性」?條目內容討論,有什麼「不可言說」的?這又不是中共官場「你懂的」的潛規則。也許我們可以檢視一下眼鏡鏡片的色彩,維基百科用戶包括我們彼此,來自不同地區與背景,在此交流貢獻維基。您可以就您的看法編輯,依據方針,我們具體討論,而不需要也不宜就透過投票如何如何,這恐怕繞過了實質具體討論,從而架空了維基百科方針,並也許帶來了疑義的先例或後遺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21日 (四) 01:33 (UTC)[回覆]

The Puki desu對法輪功條目的基本意見[編輯]

1. 目前該條目的編寫稍欠章法,或者說行文沒有什麼邏輯。沒有什麼理由允許一個條目爛在那裡。於是我提出的方法是列提綱:橫向(教義、被迫害/鎮壓/取締,政治立場、現狀)、縱向(時間順序)均可。我想可能我們對「提綱」一詞有什麼誤解。這個「提綱」不是一個「被審查好的沒有違禁詞的文章摘要」的意思,而只是一個類似目錄的東西。 2. 我對現在的內容基本沒有什麼意見。我對迫害/鎮壓/取締也沒有什麼意見,或許「鎮壓」中立些(關於中立這一點此處存疑——Puki注)。 3. 如果要提出一個期冀的話,希望能夠寫清楚法輪功作為一個宗教的現狀(特別是21世紀10年代之後),畢竟這個條目不是大紀元時報或者新唐人電視台。 --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25 (UTC)[回覆]

@Wetrace不要把來自大陸的維基人自然當成中國共產黨言論審查的編輯。預設他人立場是很糟糕的事情。不要為了防止別人扼殺言論自由,就扼殺別人正常的言論自由。不然你和你所討厭的人有什麼區別?--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6:41 (UTC)[回覆]
Wetrace 04/16(:)回應-@The Puki desu:您好,最近工作忙碌,週末有個空檔上線看,沒想到在下第一次的回應,讓您感到冒犯與誤解,衍伸這許多討論,在下先向您抱歉致意。在維基上用文字互動,語氣、脈絡等等,可能存在誤讀。在下不是那意思,又因為忙碌,沒能即時上線來交流化解。-----您說「不要把大陸維基人自然當作已經被洗腦的對象」---是的,在下不是這意思,沒有針對大陸維基人,實際上在下相當敬佩許多來自大陸的維基用戶。
在下的用語及意思,並未「扼殺別人正常的言論自由」。在下一開始就表示,依循既有維基方針。
在下上面區塊有回應您,但整個討論串被切割開來,因此這邊回應幾句。其他內容,不知道要在上下哪個區塊回應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05:31 (UTC)[回覆]
( ✓ )同意 (!)意見雖然我是來自大陸的維基人,但這並不代表我就是粉紅之類的。--Mike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2:01 (UTC)[回覆]
@The Puki desu:所以說你對我的那個排序有什麼意見嗎?能不能對比著看看評價一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08:39 (UTC)[回覆]
我本來覺得模仿其他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就可以了,但是很明顯「鎮壓」部分是法輪功的重要一環,不能太簡省,但是也不能成為法輪功的主要部分創價學會似乎是一個適合模仿的條目,畢竟它們都可以算新興宗教
我的想法大概是這樣:1. 理念 2. 標誌、旗幟 3. 歷史 4. 鎮壓 5. 國際影響 6. 關聯團體 7. 現狀
當然您現在的版本還不錯,但是我希望法輪功條目更加「宗教性」一點,就像其他宗教的條目一樣(特別是如果法輪功的支持者和同情者認為它是一個正常宗教的話)。一般讀者點進該條目可能更希望知道法輪功究竟是什麼團體,他們的教義是什麼,他們支持什麼理念。而那些希望知道法輪功是如何被鎮壓的讀者,也有專門的條目提供給他們。
除此之外,這個條目的簡介也太長了。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比世界上最主要的宗教基督教長。--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9:10 (UTC)[回覆]
(!)意見-@The Puki desu:您好,在下提供個思索方向,基督教遭遇的迫害已經結束,如果 基督教今日遭遇 最大的極權政權 最大規模的迫害,相關的污衊、指控、誤解、澄清...在維基百科上會有多少?相關意見及查證說明需要多少?例如,「耶穌基督被污衊、釘上十字架」、「羅馬暴君尼祿縱火燒羅馬,嫁禍污衊基督徒放火」、「污衊基督徒在拜神時要殺死嬰兒並喝嬰兒血/吃嬰兒肉」、「污衊基督徒狂飲、亂倫」、妖魔化基督徒...把許多社會惡行都扣到基督徒身上、對基督徒酷刑虐殺/當火把活活焚燒。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16日 (六) 10:36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話一般這些會另建一個條目,原條目僅挑重要內容簡述,即在法輪功上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2:48 (UTC)[回覆]
@The Puki desu:能讓維基百科法輪功三人組接受這個版本已經很難了,一步步來嘛-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5日 (五) 10:09 (UTC)[回覆]
我寧願直接把法輪功的英文條目直接再翻譯過來。那邊的寫法中立多了。感覺這可以成為一項動議,直接把多年爭議解決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0:27 (UTC)[回覆]
我支持,上面那位用戶純粹立場先行,為了反共連基本邏輯都不理--Someone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12:40 (UTC)[回覆]
印象中2020年下半年,美國總統選舉前,英維這一條目受到大量修改,因大紀元與左派媒體聲音不一,多位左派活動人士遷怒於法輪功,作了許多改動。其實大紀元是由一些法輪功學員舉辦的一個新聞媒體,但代表不了法輪功精神信仰,象法輪大法網站才比較代表法輪功精神信仰。故在法輪功條目一開始即大談大紀元媒體如何是並不必要。建議可參考2020年下半年之前或202年前的穩定版本。個人淺識。--稀有石頭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21:12 (UTC)[回覆]

(-)反對這種論述,這種論述似乎認為,只要不是羅馬教廷官方建立的媒體就不足以代表天主教一般--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0:15 (UTC)[回覆]

(!)意見-老法師您好,在下不知道您所謂「維基百科法輪功三人組」是指誰,標籤化其他用戶並不適當,而且是否會升高用戶被中共找麻煩的風險呢?這在維基百科是需要小心的。您這樣標籤用戶,那衍伸開來說,那麼大家常討論的「五毛」、「網路評論員」等等現象,維基百科上有沒有為中共洗地的 六人行、四人幫、二人轉 等等等呢?是不是要給各種編輯用戶、因為觀點不同,扣上種種標籤帽子呢?在下以為,我們可以再看看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4月21日 (四) 01:41 (UTC)[回覆]

法輪功與其他團體對中國問題的不同看法算不算爭議?[編輯]

看了中文SNS上對法輪功的討論,對於法輪功的評價是毀譽參半,大多數肯定他們的反共行為,但是對於中國問題的看法上,卻和法輪功大徑相庭,如法輪功、民運和人權律師認為中國問題的根源是共產黨,而品蔥認為中國問題的根源不是共產黨,是中國這片土地、中國人和中華文化;法輪功和民運主張區分中國和中共,品蔥反賊卻主張中國、中共、中國人三位一體,認為反華等於反共;對於中國發生的災難,法輪功會及時給予關注,而品蔥因為墻內的中國人曾經做過護旗手等撐CCP行為,導致鐵拳砸到他們身上時對他們冷眼旁觀,有的甚至罵這些人現眼報或拍手叫好;對於中國人的反抗,品蔥清一色說中國人忍耐性強,寧願結束自己的生命都不願意造反,而輪媒時不時會把中國人反抗的視頻發出來。

這些矛盾在品蔥內部已經吵得不可開交,而且對不反華的人扣帽子,說「反共不反中,到頭一場空;反共不反支,一定是白痴;反共不反華,小粉紅贏麻」「反共不反華,基本是白搭。反華不反漢,基本是白干。反共不反支,基本是白痴。反華不反中,枉你上品蔥。」,這些話術不僅趕跑了正常人,也有些法輪功學員也看不過眼,說品蔥有些人反傳統文化、用錯誤的方式對待中國人、不和中共割席還是中共的一部分。不過品蔥和一些民運在中國問題上不服法輪功,法輪功的確有一部分的責任,例如大紀元的新聞經常捕風捉影、習上台初期捧習無下限、分析中國和中國人的時候只怪馬克思,我之所以提出這些矛盾,目的是想討論法輪功和其它反共甚至反華團體的差異看法能否作為爭議在維基百科收錄?--Sally Ng 007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10:16 (UTC)[回覆]

此頁面極其偏頗,有失客觀。[編輯]

隻字未提法輪功在中國被普遍認為是邪教與極端組織的客觀事實,已在事實上成為了政治工具,維基百科的這種態度也能算是「自由」的百科全書嗎?--Ancbelnd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13 (UTC)[回覆]

爭議那節寫了一長串,叫隻字未提?-KRF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28 (UTC)[回覆]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觀點,所以請您參考非原創研究方針和提供來源查證。 --月都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5:49 (UTC)[回覆]

申請管理員將此條目標記為"考慮從客觀角度重寫"[編輯]

全篇幾乎都在證明"法輪功並非邪教,被打擊是受到了中共政治迫害"的觀點,雖對在中國大陸地區廣泛認同的"法輪功為邪教"觀點略有提及,但在對此觀點的論證部分嚴重殘缺,在簡介上連在此教在中國大陸為邪教都未有提及。很明顯,此條目編寫的引用及論述是一邊倒地支持一種觀點,申請管理員將此條目標記為"考慮從客觀角度重寫"--2408:8207:C60:49D0:306A:F875:B4E6:F3E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31 (UTC)[回覆]

匿名用戶您好,法輪功,在全世界範圍,就被中共攻擊成所謂邪教,事實就是國際上普遍跟中共說法不同。維基百科並非以中共觀點,而是以第三方可靠來源來編寫。共產黨的宣傳內容,例如過去的「大躍進」運動導致所謂「三年大飢荒」,餓死至少三千萬中國百姓,卻被共黨粉飾罪惡說成所謂「三年自然災害」。天安門「自焚」案,被認為涉及造假栽贓,讓人聯想尼祿放火燒羅馬城但栽贓給基督徒,國際媒體獨立第三方的觀察與報導,中共在「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問題相當大。您已能夠翻牆編寫維基,建議您也搜尋牆外這方面的訊息,兼聽則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10月12日 (三) 01:29 (UTC)[回覆]
我對SNI協議做了手腳,所以並不算翻牆😅,還有,此條目引稿你可以看下,有部分是撰稿人的主觀意斷--2408:8207:C60:49D0:359F:108A:DDAE:EDB7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3:22 (UTC)[回覆]
同志可以找些統計文獻來,我看中共那邊有對中美關係發展對宣傳導向的影響的一些報告,GFW外的其它平台我還沒查,宣傳隨國家關係而變,隨國際形勢而變。但維基沒有核實事實的能力,因此只能將雙方觀點和證據擺在條目中--2408:8207:C60:49D0:359F:108A:DDAE:EDB7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3:42 (UTC)[回覆]

中立問題[編輯]

在不把法輪功當邪教的情況下,你說一個在中國誕生的"氣功"卻全部都是引用外國和港澳台的媒體與文獻,你管這叫中立?————新時代酷刑執行人and去發泄罷(doge)———— 2022年11月12日 (六) 23:29 (UTC)[回覆]

(!)意見-用戶劍客小鹿您好,您添加兩個模板「中立性」、「可能包含不適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資料」
  1. 但是您並未依據模版的規範要求,在討論頁提出任何具體實際的理由。請問您,哪裡有「不適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資料」?
  2. 您說條目「全部都是引用外國和港澳台的媒體與文獻」,這應當不是判斷「中立性」的合理及具體理由。建議您看看WP:可靠來源方針,維基百科明確要求第三方來源。中國大陸的「媒體」,被中國共產黨定位成黨的喉舌,由共產黨當局控制並審查。維基百科的中立性,是依據第三方來源、可靠來源的情況,要看世界整體狀況。
  3. 添加模板需要有具體理由,以便具體討論及改善。如果浮濫使用模板,是不當的。
  4. (*)提醒-另外,您作為新用戶,歡迎您加入貢獻維基百科。您在2022年9月3日註冊帳戶,至今約2個月、編輯次數215次。不過,從您的編輯方式、討論頁互動、添加模板、進行編輯戰、舉報用戶 等動作來看,並不像新手。-------在此提醒您,為了避免可能受到社群的疑慮,要注意到,維基百科有一個很被重視的WP:傀儡方針。如果您與被封禁用戶有互動,尤其請留意,不能被作為真人傀儡,之前就有用戶因此違反維基百科規定,受到處分、限制編輯。
  5. 另外提供個資訊給您參考。注意到您在另個條目中國大陸網絡用語列表,您刪除了有明確來源的『西朝鮮』[3]整個段落並進行了編輯戰。在下以為,其實您所提出的理由不足,您既然可以翻牆出來編輯維基百科,您搜尋看看『西朝鮮』一詞,其實很多海外、台灣的來源,例如RFA:有網民戲稱當下的中國是「西朝鮮」,金正恩的朝鮮是「東朝鮮」。書籍《西朝鮮:為奴之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2年11月13日 (日) 05:15 (UTC)[回覆]

關於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的問題[編輯]

已解決
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李洪志說中國武肺疫情死了四億人,未來還會再死一億,這件事維基百科應該有人聽說過吧,畢竟這件事在Twitter和品蔥在簡體中文世界引發爭議,除了不相信之外,不少人因為這句話對李洪志以及法輪功口誅筆伐,把這件事鬧得滿城風雨。也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在李洪志條目收錄這件事,但是這件事被部分簡體中文人士的質問和謾罵上升到法輪功,不是李洪志一個人的問題了,所以我想問,這件事能不能作為法輪功的爭議收錄在法輪功的條目中,還是說只在李洪志的條目中收錄算了,抑或為避免這些簡中用戶和法輪功在維基百科起衝突這件事不要收錄在維基百科中?--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09 (UTC)[回覆]

(※)注意:如果有人想要討論李洪志的言論,無論是支持、反對抑或中立,請好好說理,不要像品蔥和Twitter那樣一上來就謾罵和人身攻擊,法輪功和中國逆民族主義因條目編輯問題在維基百科貌似也不受待見。--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覆]
從您的陳述判斷,僅屬個人言論。除非可靠來源證實此言引起對法輪功的爭議大於法輪功條目的絕大多數爭議,否則不應收錄在法輪功或法輪功爭議條目。--Gohan 2023年2月10日 (五) 12:00 (UTC)[回覆]
這的確是李洪志的個人言論,但是因為李洪志這個言論因為過於誇張觸發了信與不信的問題,而這些簡體字人士本身痛恨法輪功,對法輪功用了最惡毒的語言去漫罵(當然我都沒收錄在李洪志的條目中,因為不提收錄原則,這些罵人的話本身就已經違犯了維基百科的方針),從而令李洪志的言論上升到了和法輪功之間的爭議,閣下可以去Twitter和品蔥看看,另外我在李洪志的條目的描述里只引用大紀元,畢竟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也沒問題吧,畢竟大紀元新唐人這些輪系媒體因為不可靠的經常被某些人士以自己的意識形態去提報可靠來源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5:33 (UTC)[回覆]
品蔥不是可靠來源。--——🦝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2月13日 (一) 02:41 (UTC)[回覆]
(:)回應:品蔥是不是可靠來源不是討論的重點,我只是建議神秘悟飯去看看那些逆向民族主義者是如何謾罵法輪功,把個人言論搞成了群體之間衝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08:21 (UTC)[回覆]

@EqJjgOa8rVvsRmZL網民對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的漫罵,以及普通網民的震驚和不相信恰恰是李洪志這句話的爭議所在,如果沒有這些,單頻他這句話是無法構成爭議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45 (UTC)[回覆]

在達成共識前,請勿加入無可靠來源內容--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57 (UTC)[回覆]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覆]
可是只收錄李洪志又怎麼體現這句話帶來的爭議?如果閣下有關注這件事,品蔥和Twitter和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非常難聽,「造謠」和「用謊言打敗謊言」已經是對法輪功最輕的指責了,如果說他們的話不符合收錄原則,甚至話語本身也構成人身攻擊和不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光是這個數字難以接受也是爭議之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0 (UTC)[回覆]
如果閣下能找到可靠來源,可以用於描述爭議,注意切勿綜合已發表材料藏入原創--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覆]
但這是法輪功和簡體網民之間的爭議,其它媒體VOA、自由亞洲都沒有報道這件事,所以很多內容我無法收錄,被閣下回退的內容我已經精簡了不少,BTW我前面提到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可以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7 (UTC)[回覆]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9 (UTC)[回覆]
但是我也說了,僅發收錄這句話是無法體現爭議的,起碼得說明一下這句話為什麼有爭議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覆]
依據WP:NRVE,如果「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亦可考慮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0 (UTC)[回覆]
但是李洪志這句話被簡體網友放大了,而且閣下不覺得這個數字本身很誇張嗎?難以接受不能構成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5 (UTC)[回覆]
關注度需要可查證的證據--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7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覆]
(~)補充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的數字無科學依據的時候,支持法輪功的人士和這些網民在互嗆,支持法輪功的人士說「李洪志只負責揭露真相,沒有驗證真相的義務」,簡體字網民說「既然李洪志說了這句話,李洪志應該要對他說的話負責」--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覆]
WP:NRVE--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覆]
不用閣下提醒我知道這些話是無法收錄的,而且還是這些簡體網友本身長期痛恨大紀元的報道方式,連帶仇恨法輪功造成的這次的單方面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8 (UTC)[回覆]

(&)建議:如果在討論結束前「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達成的共識即為將本爭議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覆]

暫先移除該內容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24 (UTC)[回覆]
其實這件事最該發表看法的是法輪功學員,因為這是李洪志個人言論帶出的爭議,但是維基百科似乎沒見到有法輪功學員出來說幾句話,哪怕是為李洪志的言論背書。--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6:43 (UTC)[回覆]
WP:POVV--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17 (UTC)[回覆]
或者就按照閣下的編輯,只保留李洪志說的這句話,讓讀者自行理解?畢竟有爭議的也只有品蔥和Twitter的簡體字人士,我沒看到其它人因為李洪志這句話對法輪功破口大罵。--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3 (UTC)[回覆]
請注意生者傳記的方針有所不同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7 (UTC)[回覆]
那麼請問閣下,你最終的建議是什麼?只要李洪志這段話?還是全部都不收錄?不要在這裡利用規則搬龍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55 (UTC)[回覆]
您的指控利用規則搬龍門屬於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請注意Wikipedia:文明。我的建議已經清晰表述,毋需重複。--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31 (UTC)[回覆]
閣下一開始說什麼WP:RSPWP:ABOUTSELF只保留其個人言論,後面又改口Wikipedia:生者傳記,閣下意見的轉變之快實在讓我費解閣下是要收錄還是不收錄?如果閣下確定採用Wikipedia:生者傳記的規則不收錄,那麼這個話題可以結束,遲點可以把話題保存到相關條目的討論頁。BTW,說點心裡話,法輪功這次也是被黑得最慘的,之前法輪功說CCP活摘器官都沒有鬧這麼大,最多也就是罵法輪功學員幾句,當然大多數說沒有像新疆那樣有資料外洩難以讓人信服,直至胡鑫宇出事才讓人聯想到活摘器官還被法輪功以外的傳媒去跟進,至於這次死四億人只能等CCP那邊有資料外洩被國際媒體跟進才能證實李洪志這句話是否合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45 (UTC)[回覆]
雖然依據WP:ABOUTSELF,大紀元時報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但依據Wikipedia:生者傳記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最終結論為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根據您的意見,這個話題可以結束。--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57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浙江日報[編輯]

@Wyu-40添加了浙江日報關於浙江毒殺案的報導,當作事實來引用。由於此來源屬於鎮壓一方的省委機關報,沒有獨立性可言,在這個條目主題上是違背了WP:THIRDPARTY,請停止破壞維基規則。--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4:59 (UTC)[回覆]

之前法輪功條目中中使用的引用來源有博大出版社,這是法輪功附屬出版社,沒有獨立性可言。在這個條目主題上是違背了WP:THIRDPARTY,請停止破壞維基規則。——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20 (UTC)[回覆]
在下一直來的看法是中共鎮壓一方來源和法輪功學員來源均不使用,曾刪除過大量法輪功學員的來源。現在是閣下強行添加中共宣傳來源,在破壞維基規則,請立即停止。--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27 (UTC)[回覆]
在下一向的觀點是採用第三方來源。現在閣下回退英語第三方來源,進行破壞行為,是破壞維基百科規則,請立即停止。——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31 (UTC)[回覆]
昨天我沒注意到其中有英文來源,有誤操作。我今天並沒有回退過英文第三方來源,而是添加了兩個加拿大英文媒體的原文,否定了你添加的不可靠來源凱風網造謠內容。--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38 (UTC)[回覆]
我已經將您說的浙江日報內容替換為英文信源,請勿繼續進行回退破壞行為。——Wyu-40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15:41 (UTC)[回覆]

該條目實在缺乏中立性[編輯]

爭議的一長串全部在為法輪功辯解,凡是說法輪功邪教的言論統統與中共進行綁定,實在有失偏頗,更搞笑的是拿出美國國務院和國會的決議來證明法輪功不是邪教,難道輪子已經要靠當買辦來維持合法性了嗎?可靠來源應兼具代表性和廣泛性,只選擇某一方面的消息源是難以得出客觀之結論的。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但這個條目遠離了其一直恪守的中立原則,建議全篇參考英維重寫。--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22:08 (UTC)[回覆]

@Yankees from Canada 總結WP:比重我們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
額外進行言論拆解
  1. 爭議的一長串全部在為法輪功辯解,凡是說法輪功邪教的言論統統與中共進行綁定,實在有失偏頗
    解決方法,提供可靠的來源證實XX以外提及YYY的觀點,如果並不是很特別流行/知名的發布單位或觀點,請適度控制篇幅
  2. 更搞笑的是拿出美國國務院和國會的決議來證明法輪功不是邪教,難道輪子已經要靠當買辦來維持合法性了嗎?
    美國國務院和國會的決議是屬於特別流行/知名的發布單位。(~)補充 警告刪除線內的文字已經接近牴觸WP:文明
  3. 可靠來源應兼具代表性和廣泛性,只選擇某一方面的消息源是難以得出客觀之結論的。
    WP:比重我們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請不要為了你支持的立場決定刪減或增加特定觀點比重
  4. 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但這個條目遠離了其一直恪守的中立原則,建議全篇參考英維重寫。
    結構本身已經和en.wikipedia.org類似,如果是為了減少特定內容/觀點收錄的數量而參照其他語言版本重寫,沒有任何意義。
上面的回應用WP:比重總結是因為這個議題本身只探討WP:比重,如果需要進一步釐清,請@Yankees from Canada轉移到WP:互助客棧#方針進行--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23:41 (UTC)[回覆]

關於固定編輯者長期劫持法輪功相關條目的問題[編輯]

附議@Loned關於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討論。@Wetrace的頁面和討論頁上不斷地重複著法輪功的論述。他不僅選擇性地引用美國右翼報紙的言論來對抗主流報紙,還經常將在此條目中批評法輪功的相關方貼上「左翼」「受中共資助」的標籤,試圖抹黑它們。儘管我不想深入討論編輯者的品德,但根據維基百科的編輯標準,法輪功的負面信息應該會更多。

在其最近一次編輯中@Wetrace重新加上了我刪去的對法輪功批評者一方的描述性語句,如「左派紐約時報/NBC稱... 大紀元駁斥稱NBC受中共資助」云云。其最新編輯中可以發現對原有的某些特定字句有維持原樣的執念,不單是遣詞造句,就連排版也必須維持原樣。在其堅持的明顯偏頗的排版與用詞中,批評法輪功的標題下法輪功自己的反擊與批評其批評者的內容佔主要比重,而與法輪功直接有關的爭議與批評淹沒其中。

如果此條目內容是以法輪功為中心,則此類編輯違反了維基百科編輯的準則如WP:不合理的比重WP:中立的觀點 等等。


--Zochaian留言2024年4月19日 (五) 05:15 (UTC)[回覆]

(!)意見-Zochaian您好,謝謝您參與編輯與討論。首先,請基於善意推定,WP:文明方針、WP:不要攻擊他人方針(對事不對人),您在模板上指控其他編者、在討論頁標題指控其他用戶「劫持」,並非適宜作法。
  1. 紐約時報很普遍被認為是左派媒體,紐約時報應該也自認左派。請問您,NBC是不是偏左派呢?《華爾街日報》有不同意見文章,就是「右翼」報紙言論、對抗主流?您一再要指稱大紀元是「極右派」(紐時說大紀元是「右翼」。IP用戶的修改 是原創總結研究),但不讓指出《紐約時報》非常長期的鮮明左派立場,您稱這是對紐時的「標籤」。為什麼呢?
  2. 您說在下刪去了「左派紐約時報/NBC稱... 大紀元駁斥稱NBC受中共資助」。請問您指的是哪裡?是不是因為後面有相關說法?
  3. 在下並未如您所說堅持「明顯偏頗的排版與用詞」,在大紀元時報條目,您將一些內容回應給分拆開來、變的很多標題,那樣在邏輯上看不大懂、且可能有標籤化的疑慮。(原來的長期版本標題相當中性,哪裡偏頗?)在下還把那些內容順了一順。此外,您的一些修改,例如您添加來源指出媒體是法輪功學員創辦,但您把寫成「法輪功創辦」,這偏離了來源的原意,原創研究。
  4. 另外,法輪功是氣功、修煉,內文大意「後來有一些西方學者也認為是新興宗教」,但IP用戶的修改,寫成「西方學者認為是新興宗教」(全稱),這很可能造成誤解、原創總結。Zochaian您後來也延續該 IP用戶的修改,是同樣的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9日 (五) 05:34 (UTC)[回覆]
(!)意見-Zochaian您好,
  1. 首段的長期版本是非常基本資訊。不知 IP用戶什麼理由把基本性質都刪減掉,剩兩三句又將西方一些學者的歸類 變成全稱,這衍生原創研究問題 。IP用戶稱某段內容沒來源、可能原創研究,但來源明確就掛在後面。該IP用戶的修改,反而是不符後面來源、有原創研究問題。在下因此改回原長期版本,是不是讓Zochaian您誤解了?注意到Zochaian您延續IP用戶的編輯,刪掉「也有」兩字,這在文字上意思就整個變了,會把 西方部分學者或媒體的歸類」 變成 全稱概念,好像是西方學者與媒體都這麼歸類,這變成原創研究。
  2. 條目頁上添加模板,應在條目討論頁 具體提出討論,且不宜在模板上寫些話去指控其他用戶、而且所述因果關係不符。在下有指出 前面編輯問題 ,還請Zochaian善意推定、參考WP:不要人身攻擊對事不對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9日 (五) 09:01 (UTC)[回覆]
鑑於我被@到這個討論串來,我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原本的留言只討論了大紀元時報條目的問題。 作為一個wiki條目,大紀元時報是不合格的。 而這個不合格的本身,一方面是條目本身編輯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大紀元作為一個媒體本身的Journalism ethics and standards很差,而編輯者可以利用這些文章直接在Wiki中作為反擊言論。 至於本片文章,我的建議是將「遭受暴力和威脅」轉移到「鎮壓」(persecution)下面,因為遭受暴力和威脅根本就不是「爭議」而是法輪功遭受鎮壓的一環。 而「其他」段落中,法輪功創辦大紀元、新唐人TV、乾淨世界來干涉美國大選、散佈COVID-19謠言等;法輪功要求內部成員無償工作;法輪功創立者李洪誌本人反對跨種族婚姻、聲稱自己可以浮空;法輪功組織內不允許成員尋求現代醫學治療等偽科學言論問題,才是都應該被加入、擴充的。
這篇文章的另一個問題是使用了太多的大紀元來源作為條目內容。
按照維基百科的佈告板的討論共識,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大紀元關於法輪功、COVID-19、美國大選的干涉和廣告投放等的爭議都不應該使用大 紀元的言論,因為涉及嚴重利益衝突。 若依照社群共識,大紀元的所有關於以上內容的報導和「反擊」文章都應該不予採信。 但是我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反覆的刪除那些編輯者反覆加入的大紀元來源。 我只能說,某些編輯者的確是有偏向性的在加入對大紀元和法輪功有利的來源,這些來源可能是片面事實,含有大紀元真正遭受的不公加上他們自己編造的 內容。 而這些編輯者也知道某些來源加入後會對宣傳法輪功不利。 最後,一個組織遭受中共的迫害不代表這個組織就自動成為了正義,正義和正確是需要客觀事實決定的,法輪功既遭受到了中共的迫害,又對於其成員的生命健康、媒體道德準則的踐踏的 問題是同時存在的。-Loned留言2024年4月19日 (五) 13:13 (UTC)[回覆]
(!)意見-樓上Loned您好,謝謝您參與交流,從您上面所述,從在下的認知,也許您可能有些誤解、不同的認識,在下就幾例簡要交流切磋。實際上,在下以下所寫的認識與理解,很多,是在其他用戶添加批評等負面消息在條目後,在下好奇去查閱更多消息,才比較了解:
  1. 維基百科共同創辦人之一,前幾年受訪,公開表達憂心美國主流媒體越來越偏左,英文維基百科也跟著越來越左,不少偏保守派的媒體被限制使用(然而在社會,仍有高比例的偏保守派民眾)。您會不會預設相信NBC、紐約時報一定正確呢?美國存在左右激烈紛爭,尤其川普執政前後,主流媒體越來越左、政治矛盾激化,美國民眾對媒體的信任度在下降。在下記得,紐約時報 此前發文章(在條目中也有)批評大紀元,紐時中文版臉書帳號 發出該文章時,下面大量、高比例的臉書網友留言,是在批評、質疑紐約時報 那篇文章寫的有問題。
  2. 關於您提到Covid19報導問題。大紀元報導Covid-19與武漢研究所等議題,初期被有媒體批評甚至上綱是不是「種族主義」。而且到後來,大紀元的報導內容方向,後來大量西方主流媒體、台灣媒體也都在報導,美國政府聲明認為指向武漢所病毒外洩,國際調查也指向武漢病毒研究所。實際上,大紀元對疫情病毒的報導,包括很多台灣媒體也都是接近的報導方向與內容,也有不少國家的頂尖科學家質疑中共對病毒疫情的處理、不少主流媒體還報導共軍的病毒生化實驗問題,連中共自己都證實,共軍與學校合作在做病毒增益實驗。
  3. 在下查閱,法輪功學員就有許多跨種族婚姻;法輪功的教導,並不禁止或勸阻服藥,也指出醫院和藥物有效,人們如果感覺不舒服就該去醫院,看病、吃藥是每個人的選擇,有提及業力及與疾病的連結問題,這類似於佛教對疾病的看法。(其實您看,傳統中醫 跟西醫 對疾病的觀點也有不同,但中醫 其實也是很科學的,越來越多人選擇看中醫。)在1999年中共鎮壓以前,中國國家體委會、中國官方媒體,都高度讚許法輪功幫助健康身體、為國家省下大量醫療費用。以在台灣為例,在下就看過媒體報導,台灣的政要、台北市長等等讚許民眾學功後身體好轉,節省了很多健保經費。
  4. 至於您提到 浮空。在下不大了解,但粗淺印象,例如台灣是一個普遍有宗教信仰、許多氣功流傳的社會,台灣不少氣功是從中國大陸傳過來的,在下就曾聽過些 挺奇妙的事蹟,打坐浮空,在印度、中國、台灣、西藏等等。
  5. 關於您提到的「干預美國選舉」。就在下對時事的了解,有兩個角度:(一)NBC 稱大紀元為川普下了龐大廣告,是在為川普宣傳之類;但大紀元實際上是做「推廣訂報廣告」,相對的,NBC與《紐約時報》自己就在使用「川普負面消息」在下廣告爭取訂戶;為什麼大紀元下廣告就不一樣?有第三方統計指出,NBC負面報導川普達93%;海外媒體也注意到,川普當時做的中東和平進程成果,美國不少左派媒體不大報導。在下看了《華爾街日報》刊登大紀元的回應。(二)2020選舉是否有舞弊問題?美國即便選後的多次民調,仍有高比例民眾質疑可能有舞弊,而且多地都出現不尋常事件,有些訴訟還在進行。大紀元作為在美國的媒體,當時就是報導各地的聽證會。
  6. 大紀元是法輪功學員辦的媒體,就像基督徒辦媒體、佛教徒辦媒體、天主教徒開公司或辦媒體,不代表那個媒體的言行,就歸結到基督教、佛教、天主教廷。關於大紀元,美國胡佛研究所,集結美國重要主流研究中國的學者2018年11月發表的很重要報告《中國影響與美國利益,提高建設性警惕》報告,整理中國對美國中文媒體的種種影響,指出美國真正獨立的中文媒體空間,已縮小到只剩下法輪功學員辦的大紀元等幾家媒體及《看中國》,獨立於中國政府的控制之外。此外,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019年3月報告《中國追求的世界傳媒新秩序》,調查中國共產黨當局控制境外信息、收編境外媒體的戰略,威脅全世界新聞自由;美國真正的中文獨立媒體「寥寥無幾」,例如大紀元時報。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大紀元時報》的資訊是我們在無國界報告(RSF)中多處使用的,包括在中國被非法關押的囚犯、中共侵犯人權(等內容),尤其是中國的新聞自由方面。」「對我們來說,大紀元是一個可靠的消息來源。」「現在在美國,很少有中文媒體沒有受到中國(中共)當局的控制。」
  7. 現在條目內容,主要是基於第三方來源,且使用比例在維基條目中,就在下觀察,可能是算比較高了。條目實際上長期來有被加入不少負面性內容。關於您認為「片面事實」,那麼當一些對法輪功提出質疑說法,是不是「片面」呢?法輪功方面有相關說明意見,是不是該補上呢?而且,例如在大紀元時報條目中,關於大紀元的回應說法,其實有不少是第三方媒體來源報導引述大紀元,例如華爾街日報、德國之聲等。
以上是個人部分淺見。謝謝您的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9日 (五) 14:12 (UTC)[回覆]
@Wetrace:
1.關於維基百科的問題,是其創辦人的擔憂,但是維基百科的編輯是由其社群決定的,而不是創辦人或管理員可以一手遮天改變的。 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和法輪功相關媒體的不可靠問題是在眾多用戶中的不斷討論中得到的共識,不論大紀元發出極左、極右還是中間言論,只要其文章內容邏輯不清、引用來源 不合理不正確、充滿邏輯謬論的客觀情況存在,被維基用戶拒絕是正常的。 這和大紀元的觀點偏向無關。 您不能依靠「維基百科的偏向」一點而維護大紀元的錯誤。
2.關於病毒來源的爭議和報道一直存在,不論是洩漏、野生動物還是人員感染,到現在也沒有完整的定論。像大紀元一樣在2020年就開始篤定為生化武器的,在高標準、高信譽的 媒體中並無類似情況。
3.既是李洪志說過的話、也是法輪功的教義,其反對跨種族婚姻和阻礙教徒前往醫院治療的情況已有多家媒體報道,當然應該加入到文章中。 反駁這項指控的,只有大紀元本身的《多年討好中共,《紐約時報》擬撰文攻擊神韻藝術團》和類似的文章反駁。 法輪功媒體的反駁屬於利益衝突,不可採信。中共對法輪功的讚揚並不能增加法輪功反科學的credibility,更何況法輪功自己都說中共滿口謊言,拿中共在1996年支持法輪功作為論據未免太過於諷刺。
4.您聽說了奇妙的事情也不代表它是真的。 現代科學的根本是實驗而非空想,正如媒體的職業道德。 然而大紀元和法輪功媒體做不到最基本事實的尊重。
5.將「推廣訂報廣告」以「支持候選人」廣告的發表本身就是違反Facebook規則的事情,這是大紀元自己的錯誤。 簡單的事實就是其他的左右翼媒體沒有做這件事,因此除了大紀元沒有人被封。 大紀元也建立了大量傀儡媒體,例如Truth Media去引導訂閱大紀元。 就像維基百科不允許傀儡帳號一樣,這也是大紀元違規的事實。 我認為這些沒什麼好討論的。
6.首先用大紀元自己的網站說可自己可靠,屬於嚴重利益衝突,不可採信。 您身為維基編輯者,應該知道這種事。 另外,您自己給的報告中已寫明大紀元是由法輪功信徒擁有和運營的媒體,也是法輪功信徒在美國的重要華文媒體,將這樣的信息加入到名為「法輪功」的條目中可以說非常合理且與主題相關,您的所謂「大紀元是否是法輪功的官方代表」沒有任何關係。關於中共侵犯人權的問題,其他高標準的媒體都進行過非常詳細的報告,例如紐約時報獨家取得的新疆文件等,而這些媒體文章中的邏輯、行文和資料來源也遠比大紀元準確。
7.條目被加入關於主題的負面性內容是正常的,而現在的條目負面性內容不足5%,還有很多缺失。大紀元本身的辯解因為利益衝突,不予採信。若華爾街日報、德國之聲在調查大紀元時提到大紀元,當然可以使用,這是因為華爾街日報、德國之聲本身是trustful media,我們相信華爾街日報、德國之聲在引用大紀元的言論是 提供了足夠的context和analysis。 然而,很多編輯者犯了引用上的錯誤。 舉一個例子,如果華爾街日報進行了對大紀元的調查中,引用了「大紀元的反駁」作為內容,這個引用只是調查的一環,上下文中的context和analysis若最後得出結論還是大紀元有錯誤,那麼作為任何人不能在引用華爾街日報時只使用該來源作為「大紀元的反駁」這句話的引用來源,而是必須要在引用時加上華爾街日報對大紀元錯誤的批評。 這是許多支持大紀元的編輯者在reference上使用片面事實行為的寫照。就像你不可引用一篇「批評地心說」的文章時,只引用了該文章內部「支持地心說」的部分,而完全忽視文章結論。(WP:不合理的比重)-Loned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9:50 (UTC)[回覆]

建議將法輪功條目從英文維基百科譯回[編輯]

雖然中文維基百科常常教導我們中文維基百科不應當只是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版,但目前法輪功條目顯然已經積重難返,任何不利於FLG的修訂都會被貼標籤、獵巫,因此提出此建議,希望得到社群關注。--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2:03 (UTC)[回覆]

(?)疑問--2021年5月註冊、編輯次數544次的用戶The Puki desu您好,您在上面的討論聲稱其它用戶「假裝」是專業編輯者、「言論箝制」、又稱絕大部分編輯如何、「引發」過多次爭議。還在下面聲稱「任何不利於FLG的修訂都會被貼標籤、獵巫」。這是嚴重的指控與攻擊、涉及誹謗,明顯不符合事實。給人感覺似乎在煽動對特定議題、對象、用戶的負面動員,這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精神。
  1. 您明顯的惡意推定、人身攻擊、詆毀用戶,排擠與您在編輯上不同想法的用戶。這是不是您所說的「貼標籤、獵巫」?
  2. 去指稱哪個用戶是什麼背景、扣帽子。這恐怕涉及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中共「跨境鎮壓」、「網路攻擊」問題嚴重。
  3. 每一位用戶有其興趣、關心的領域。中共壓迫許多百姓、信仰群體,法輪功是其中最嚴重問題之一,在下對人權領域有興趣、創建中文維基的人權專題,會編輯相關議題、也不只這個議題。---編輯百科,各領域條目不同意見很多,本來就有各種編輯爭議,用戶來自不同背景,關鍵在於大家依據維基百科的方針規範、並且善意溝通。因此,並不是如您說的,在下「引發爭議」,是中共對特定議題的態度的片面說法(中共黨媒、官媒-鎮壓一方、且言論管制、黨的喉舌、過濾網路),多年來一些用戶、新註冊用戶、匿名用戶有些情況,長期來法輪功相關條目議題也遭遇許多不明帳號拿中共來源編輯,也經常有謾罵式的編輯。在下過去很耐心的提出理據討論,這些可以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或過去的客棧 能夠找到紀錄。
  4. 您聲稱「任何不利於FLG的修訂都會被貼標籤、獵巫」。您可以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或過去的客棧 能夠找到紀錄,請您公允的看一看,是什麼樣的情況。
  5. The Puki desu您如果關心維基社群,當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共水軍網攻、滲透,您是不是更該關注,中共五毛對維基百科的影響?例如2021年維基百科基金會,曾對中文維基百科採取行動。當時一些用戶的認識,就擔心中文社群遭到些狀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3:16 (UTC)[回覆]
(?)疑問:「任何不利於FLG的修訂都會被貼標籤、獵巫」這句論斷或許不是事實或誇大了事實,但並未涉及具體個人,何來誹謗一說?閣下所言的「中共『跨境鎮壓』、『網絡攻擊』問題嚴重」出現在回復特定個人的評論中,則明顯是暗含了對方是「中共傀儡」的意思,這句話更符合誹謗的定義。--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4:03 (UTC)[回覆]
(!)意見-自由雨日您好,在下提出跨境鎮壓、網路攻擊,例如大陸的資訊公司密件外洩,都顯示中共駭客攻擊範圍,在下上面的意思應當是清楚。意思是,當有人去扣某用戶是什麼樣的群體,可能導致該用戶遭遇被鎮壓或攻擊的風險。這一風險,在下多年就多次提醒過,這是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中所提示的。例如,之前印象中,就曾有用戶對香港用戶提出不當說法,引起了討論。在下過去也提醒過,要注意對大陸籍用戶的保護。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5:58 (UTC)[回覆]
急眼了,開始舉報我了。我就是動員大家清除破壞維基的分子!你的意思是說英文維基也是中共走狗?不要給我裝理性客觀中立,你只不過是FLG的狂信徒罷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6:16 (UTC)[回覆]
(!)意見因為我本人不屬於任何組織,也不進行有償編輯,並且恪守傀儡方針。我只想提醒諸位一點,根據基金會的使用條款,任何有償編輯如不申報,在得到線索證據和調查後,任何有利益相關的編輯都都可能面臨像2021基金會行動那樣遭遇全域封禁。
本提醒並非在暗示任何用戶是利益相關者,我認為如果自己不是任何組織利益相關的人,肯定經受得住任何調查--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7:04 (UTC)[回覆]

我覺得很明顯英文維基的內容有足夠的中立性,而中文完全是一面倒。我想他要是有理由就來反駁我,而不是扯一些有的沒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29 (UTC)[回覆]

我所建議做的,就是將現在的內容完全清理掉,從英文翻譯回來。或許他覺得使用中立性的表達就是中共走狗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2 (UTC)[回覆]
(?)疑問-The Puki desu 您好,您提出「清理掉現在完全內容」!?令人驚訝!您覺得,這樣會不會您方才所說「箝制言論」的疑慮呢?
  1. 在下長期參與中文維基,現在這一中文維基條目,主要是依據第三方可靠來源、許多用戶長期參與貢獻,存在至今。有什麼具體問題,條目討論頁 過去已累積許多討論。為什麼您要跳過這些,全盤否定、好像要刪除掉一個條目的長期內容與來源呢?
  2. 英文維基的情況如何,不知道那裡用戶的情況;中文維基內容,為什麼一定不如英文維基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8:51 (UTC)[回覆]
他的語言風格還不明確嗎,基本上就是指責你惡意→你違背了xxx→長篇大論→轉移話題--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5 (UTC)[回覆]
(?)疑問-重慶軌交(2024年3月中旬註冊,編輯600多次)您好,您這樣的說法,會不會相當惡意推定?The Puki desu對其他用戶人身攻擊,怎麼反過來成了「被攻擊的用戶」是您說的「惡意」、「轉移話題」? 在下負責任的說明、引用方針,指出疑問,怎麼會成了您說的「長篇大論」?這樣的說法,讓人回想起過去幾名常對人惡意推定的用戶,不是適當、尊重的作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8:40 (UTC)[回覆]
您好,您應該理解錯了。您如果一上來就要指責我是惡意的話,很明顯就符合上述的語言風格。而我並沒有認為您是惡意的,也不會指責您惡意,只是您講話向來篇幅確實是很長,我只是想提醒您,一般情況如果已經跟您產生了爭議的編輯,應該是不會有耐心看完您的講話,我認為跟我不一般見識的人,我會不予理會,浪費自己的時間非常沒有必要--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48 (UTC)[回覆]
(?)疑問--重慶軌交您好,您從3月中旬註冊不到一個月,卻這樣說其他用戶...「他的語言風格還不明確嗎,基本上就是指責你惡意→你違背了xxx→長篇大論→轉移話題」。是不是太武斷、惡意推定了?The Puki desu對他人 人身攻擊,您認為他不是惡意推定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8:55 (UTC)[回覆]
(?)疑問-用戶被The Puki desu(2021年註冊、編輯至今500多次)人身攻擊,依據方針提出申訴;卻被The Puki desu說是「急了」,The Puki desu然後繼續增加人身攻擊,稱「不要給我裝理性客觀中立,你只不過是FLG的狂信徒罷了。此外,明顯扭曲在下的意思,在下完全沒有說英文維基如何;The Puki desu這樣的作法,恐怕也違反WP:方針
  1. WP:文明方針,杜絕不文明行為---無禮、侮辱、謾罵中傷、...人身攻擊,包括種族、族群、殘疾相關、性相關、性別相關(包括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表現等)及宗教相關負面稱號...
  2. 去指稱哪個用戶是什麼背景、扣帽子。這恐怕涉及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尤其中共「跨境鎮壓」、「網路攻擊」的問題嚴重。
  3. The Puki desu這樣激烈人身攻擊其它用戶的態度,並不適當、也違反維基方針。有些讓人回想起 2021年前曾遇過用戶的態度、以及之前被長期封禁 經常攻擊他人的用戶;但那樣並不是社群可以接受的作法與態度,是違反維基方針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8:37 (UTC)[回覆]
我清楚,我之前就和他吵過,當時他覺得大紀元不是極右媒體。我覺得可以直接動手改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8:37 (UTC)[回覆]
樓上好,補充回應您,(1)一般被認為「很左」的《紐約時報》稱大紀元是「右翼」,有些很左的媒體稱「極右」,也有媒體分析機構分析主要媒體光譜,是列為「中間偏右」。(2)美國社會與媒體的左傾現象近年越來被討論,(立場親北京的星島日報報導)馬斯克都曾發圖,暗示感慨14年來從「中間偏左」、後來被當成「中間派」、如今被當成「右派」。(3)維基百科共同創辦人幾年前也感慨,美國媒體越來左傾,連帶影響英文維基百科越來左傾。(4)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許多專家合作發佈的報告,指大紀元是美國所剩不多、獨立於中共控制之外的獨立中文媒體。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3日 (六) 17:24 (UTC)[回覆]
(!)意見-在下長期參與中文維基,現在這一中文維基條目,主要是依據第三方可靠來源、許多用戶長期參與貢獻,存在至今。有什麼具體問題,條目討論頁 過去已累積許多討論。您可以去條目討論頁看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09:00 (UTC)[回覆]
既然說到可靠來源那大紀元附屬媒體看中國關於2024年花蓮地震的陰謀論算不算是可靠來源呢?(目前正在重新評估法輪功附屬媒體的來源可靠性。你要是有興趣提供意見你可以去提。[4])--請LC99正視馬哈迪目前已經加入國民聯盟的事實。-太陽番長 2024年4月8日 (一) 09:51 (UTC)[回覆]
補一下鏈接[5]--請LC99正視馬哈迪目前已經加入國民聯盟的事實。-太陽番長 2024年4月8日 (一) 09:56 (UTC)[回覆]
(!)意見-MikadoYuga您好,看到您貼出來,就簡短分享交換在下的意見。
  1. 在下未聽過 看中國 是什麼附屬媒體。
  2. 就文章內容來說,在下在台灣。多家主要媒體有報導人工地震的陰謀論討論。「看中國」這篇文章,是提出一些網友在討論懷疑 是否可能人工地震,文章提到一些看法認為是陰謀論;文章從這一討論,提出蘇聯時期有個「水星計畫」、以及中共軍方本身對一些氣象武器的說法,在下這方面並不熟悉。但在下閱讀這篇文章,沒有感到文章稱「花蓮地震是中共幹的」。
  3. 上面這一組例子,讓在下想到,Covid-19病毒,很多人包括法國重量級醫學專家、曾經對抗SARS的台灣前衛生署副署長,都公開質疑,病毒可能經過「人為加工」;另一個討論是不少國際媒體 在討論 共軍的病毒增益功能計畫、加工計畫,這是「兩組討論」,也有不少人討論Covid-19有沒有可能是中共加工的、外洩,但這不代表得出結論「Covid-19就確定是共軍加工出來的病毒」。中共自己後來也宣布,北大與軍方309醫院有合作加工病毒,引起國際很大批評。最近美國眾議院委員會就公開警告,中共在做生物戰、病毒的研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10:27 (UTC)[回覆]

(隨意的分割線)

我建議上面幾位消停一下。首先,請The Puki desu重慶軌交18停止指控編寫條目的人都是法輪功信徒。順便提醒The Puki desu:法輪功還請大大方方地說出來,而不是暗嗖嗖地用FLG這種東西來代指;這給人一種你發起討論時就帶着對法輪功的憎意、恨不得踩在腳下跺兩腳再吐口痰的感覺,不利於討論進行。其次,Wetrace也麻煩你在反駁的時候不要特意用括號指出對方的註冊時間和編輯次數,這種訴諸資歷來彰顯你才是真理的行為也很惡劣。你們三位現在這麼吵不會把討論帶到任何地方。

我說一下我的看法。中文條目確實問題很大,但是英文條目同樣也掛有模板,我不認為單純直接翻譯就是好的解決方法。我認為應該開一個草稿慢慢改到支持方和反對方都沒有什麼意見之後再覆蓋上去。中文條目的序言章節大量羅列了法輪功的教義,這個東西應該從序言中刪掉,放到別的位置。此外,條目有一些評述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花了一個注釋的篇幅評述中國政府如何扭曲邪教(cult)的詞義;以及花了一個括號的篇幅對「西方媒體照搬了中國政府的官方報道」這件事表示遺憾。這兩個地方都沒有附上來源,並且讀起來確實像是編者自己的評述。

至於可靠來源問題,我認為現在的條目至少有一些地方做得不足,比如說條目確實引用錢學森的論文,但是它跟條目的主題的關係又有多少呢?

綜上,我有兩個訴求。第一個是,你們三位立刻停止針對人身的爭論;第二個是,你們三個去開草稿。 --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05 (UTC)[回覆]

(?)疑問+(!)意見--MilkyDefer您好,首先希望您能注意到,在下受到的人身攻擊,而不是將三用戶一概而論。
在下以為:
  1. 這條目是長期的版本。有什麼問題,就像一般條目編輯的流程,依據方針、具體在討論頁提出討論,超過十年來就是這樣許多用戶參與貢獻、辯論、討論。若開草稿將一個長期存在、長期貢獻、經過討論的版本整個換掉,在下以為不適當,這樣做很容易衍生變相副作用、例如迴避掉具體的討論、甚至可能副作用,被變相形成審查言論與刪除內容(過去在其它較敏感議題條目,就有用戶用例如程序理由之類,將整個條目幾乎都要清空了)。實際上就依據方針,具體改善,例如MilkyDefer您提出的問題,那麼在下或誰有時間會去檢視該段落。任何人編輯,就是參與具體討論。這在條目的討論頁,多年來累積了許多討論過程與紀錄。
  2. 在下列出該兩名用戶註冊帳號與編輯次數,在下並非 您所誤解說的「訴諸資歷來彰顯你才是真理的行為」,過程中也沒有將「編輯次數」與編輯正確性連結起來的意思輿論數。在下沒有將兩者連結,而是好奇,註冊不到一個月,與在下互動沒兩天,該用戶卻可以去說 某某你的模式就是如何,這合理嗎、不武斷嗎? 還有另一用戶直接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10:26 (UTC)[回覆]
並沒有這回事,維基百科的成立宗旨就有人人可編輯的一項,自然涵蓋了全文更新。反而是您使用「前人的汗水」作為理由來反對全文覆蓋顯得理據不足。前人的汗水都在歷史記錄裡面呈現,而且您的這個理由會顯得有人(或數人)在宣稱條目所有權。我倒是有個問題:假如這個討論串的人對條目經過了逐段的檢視、討論、修正後到達了「被全文覆蓋」的最終結果(結果論的視角),您會接受嗎?--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40 (UTC)[回覆]
MilkyDefer您好,您誤會了,維基百科人人可編輯,在下沒有宣稱所有權的意思,希望您能善意理解推定。條目一直來的編輯,是一般性的編輯討論,長期累積的共識、交流等等,也反映在條目與其討論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10:45 (UTC)[回覆]
那請你回答我最後的那個問題。--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1:39 (UTC)[回覆]
( π )題外話連新建一個帶有「批評」二字的分類都要被瘋狂提刪,清空,跟蹤,騷擾,我倒是很好奇如果寫出一篇對法輪功的批評這樣的條目會是什麼後果😅--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0:33 (UTC)[回覆]
不會有什麼後果,我實際上覺得或許真的可以開一篇。--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0:34 (UTC)[回覆]
(!)意見-重慶軌交18您好,在下並沒有「提刪」該分類,在下編輯時有說明,您沒有回應在下,您到客棧開串留言。至於在下當時編輯的相關理由,在您前面客棧開的串,在下之前已有說明,有其他用戶也回覆您[6]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8日 (一) 10:37 (UTC)[回覆]
如果對法輪功的批評這個分類能重建並且存在下去,我才認為這篇文章能有可能存在下去。( π )題外話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頁面,對民主進步黨的批評這篇似乎是符合寫作方針和收錄方針的條目是發生了什麼?被刪了還是被移動至維基學院了?這個頁面里的內容是否可以移動至維基百科?--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0:53 (UTC)[回覆]
主要原因是寫得太爛了。對比對國民黨的爭議條目,對民進黨的爭議條目顯得非常的「堆砌」。仔細一看,格式都是清一色的「XXXX年XX月XX日,XXXX黨議員/組織成員XXX批評民進黨XXXXXX」,寫得也就只比關係型數據庫好那麼一點點。沒有人願意去改善,所以就一致認為直接爆破更省心。--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00 (UTC)[回覆]
針對 2024年4月8日 (一) 10:53 (UTC)的離題進行離題的(~)補充那個頁面的主要貢獻者Solomon203‎個人認為是相當典範型的WP:NOT範本製造者(經手的頁面常有WP:NOTADIARY混合WP:NOTDATABASE問題)。有些人可能認為資料數據龐大就能證明重要/真實。或者有A就必定要有B。信奉這類型想法的帳號很多,最典型的是蔡依林相關頁面的特定帳號曾經引起的爭議。比較狂熱一些的某些主題就會透過傀儡帳號或真人傀儡形式顯現。像是過去存廢討論為了某些學校的特定主題號召非常多人加入灌票保留特定頁面。
整體而言,不管是哪個主題某種程度上都會顯現上面的問題,差別在嚴重程度,"宣傳正面和宣傳負面"都是宣傳。並不會因為那是宣傳正面或宣傳負面就特別正義,也不會因為立場不同就不會顯現上面的問題。
會被注意到問題而被處理的通常是做得太過誇張無法被容忍,像是有些操作人員的行為,查核助理或者管理員有時會放著不想管,但特定操作人員就會故意去對應帳號組的對話頁擾亂,讓原本不想處理的用戶組也無法忍受。
上面是經驗分享,過於離題可以逕行移除。--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26 (UTC)[回覆]
問題是你真的開一篇、或者修改相關條目之後,就會被各種程序性理由打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31 (UTC)[回覆]
現在社群都在這裡見證,你們可以開一篇,我想知道是否會有人用程序性理由打回,是否真的有另一種黑暗勢力滲透維基百科。--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8日 (一) 11:52 (UTC)[回覆]
我想社群已經見證了某個勢力使用十幾個IP僅僅是為了回退cat:法輪功批評者加入cat:對法輪功的批評這個上級分類(包括英文版維基),如果這個文章建立他們一樣可以繼續用動態IP來繞過所有對他們的破壞和擾亂性編輯的指控,並且繼續對創建者進行跟蹤回退騷擾--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01 (UTC)[回覆]
你但凡先寫主條目再打理分類都不會有這麼多事情。--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06 (UTC)[回覆]
而且已經有一個Category:反法輪功了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11 (UTC)[回覆]
本人還是認為反xx和對xx的批評是兩種獨立分類,反xx一定是含有批評性質的,但是批評xx卻不一定代表反xx,舉個例子,閣下是否會認為批評政府就=反政府?再舉個例子毛澤東曾經有論述強調共產黨要進行自我批評,是否等於毛澤東是個反共主義者?--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15 (UTC)[回覆]
那我還是建議你先把主條目對法輪功的批評寫出來,然後再建立這個分類,會顯得更好。以寫條目優先,這是我給你的忠告。--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1 (UTC)[回覆]
謝謝閣下的意見,不過我想指出一點,維基百科似乎並沒有方針規定只能先出現一個完全和分類名一樣的條目,才可以創建那個分類,我作為新手覺得寫條目仍需要積累經驗才敢動筆,因此當下才認為應當先做些容器分類,反破壞,小編輯,參與討論等等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來積累經驗--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32 (UTC)[回覆]
我認為這是常識,分類的使用應當謹慎。分類擁有僅靠幾個字就能粗暴地給事物定性的作用。舉個例子,曼德拉是罪犯。什麼?不是這樣的?但是他確實被判罪入獄了欸!
如果你創建一個新賬號就開始大量增加分類的話,非常容易遭到反對,其中的原因就是其潛在的威力。--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39 (UTC)[回覆]
曾入獄,曾被判罪都是事實,並不是杜撰出來的。你認為罪犯這個詞有威力,首先是因為罪犯這個詞在大多數地區的語義中肯定都不會是褒義詞。而真正理智的讀者也並不會因為一個人物被判罪就自動認為這個人就是一定有罪或者邪惡,也不會因為一個人被嘉獎,被吹捧就認為這個人就一定是高尚和值得稱讚的,維基百科應該是提供中立客觀的事實,並且反對任何組織干涉和審查。閣下的意思難道是假設一個人認為曼德拉不是罪犯,他就可以去試圖刪除他曾經入獄的信息,或者移除「曾入獄的領袖」這個分類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2 (UTC)[回覆]
我用曼德拉是因為爭議少。換黃之鋒呢?你修錯別字修語病都是積累編寫條目經驗的好方法,社群極度不推薦新手使用維護分類、重定向、模板的方式積累經驗,很容易搞出很大的混亂。--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3:21 (UTC)[回覆]
閣下認為

社群極度不推薦新手使用維護分類、重定向、模板的方式積累經驗[來源請求]

,我只能選擇WP:IAR,在我看來,新手本來就應該是選擇小編小修,才越容易及時被社區糾正錯誤,而分類、重定向都是和修復語病錯字一樣的簡單工作,模板我認為是和機器人一樣進階的編修工作,因此我不會暫時不會去詳細了解這方面的工作。我的分類工作很明顯是被基於立場的進行移除,而非基於反破壞和反擾亂,並且隨後的各種嚴肅的警告或者無理取鬧的匿名IP跟蹤回退不僅將WP:文明WP:NEWBITES全部拋之腦後,更是嚴重違反維基百科ToU,並且現在也沒有得到任何懲罰,到底是誰想造成更大的混亂,我想大多數人都心知肚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57 (UTC)[回覆]

但是你已經鬧出混亂了,就算不提你搞的邪教分類,你的那個Category:遭審查的電子遊戲現在不還在存廢討論麼? --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4:25 (UTC)[回覆]
請閣下注意WP:5P4,如果閣下堅持認為我在鬧混亂,大可直接去提報為當前的破壞,看看你的指控是否成立。
由於被禁遊戲∈非定義性分類,本人在討論頁經過與其他用戶善意耐心的討論,已經(+)支持將該分類(×)刪除,參見Special:Diff/82179998--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40 (UTC)[回覆]
@MilkyDefer僅是提示,存廢討論目前是Category:遭審查的電子遊戲Category:被禁電子遊戲都正在存廢討論中,如果你對細節感興趣可以再研究。
從結果而言,這個帳號同意轉移頁面,但同時又故意對轉移對象提刪(且沒有照標準流程進行,存廢模板是其他帳號協助掛上的)--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02 (UTC)[回覆]
閣下注意用詞和WP:5P4。什麼叫做故意?我認為被禁就是非定義性分類。被審查也一樣是非定義性分類。除非有明確寫清收錄範圍,本人不支持刪後重建。至於存廢流程問題,本人第一次提刪頁面不熟悉因此遺漏這部,以後會留心注意,感謝閣下提醒。--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15 (UTC)[回覆]
雖然那些IP還待查核是否為傀儡,不過邪教相關電子遊戲這一分類的內容顯然是不妥的。克蘇魯在現實真的有人信嗎?真的屬於邪教嗎?Special:Diff/82145348--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8日 (一) 12:12 (UTC)[回覆]
怎麼會有這種事情……難怪維護維基百科一直是一個很沉重的負擔。--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6 (UTC)[回覆]
「邪教題材」而言,主線故事與『信奉邪教』相關,就可能算吧,教派未必與現實相關。但感覺有些會很難定義,也包括該元素在故事中的占比與重要性。--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27 (UTC)[回覆]
我一開始構思的是只要出現了符合邪教定義的組織,就可以加入本分類,所以命名的是「相關」而非「題材」。
正如xx(地名)背景電子遊戲,也可能僅僅是裡面其中的某一關卡在xx地點就添加了相關分類。因為現在全程只出現了一個勢力,只發生在同一個地點的劇情遊戲還是挺少的。大多數劇情都會包含多重勢力、輾轉多個地點,而邪教題材在我看來就是全程劇情幾乎只圍繞一個邪教組織而展開的才適合稱為邪教題材--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41 (UTC)[回覆]
「出現」會太過廣泛,比如某個支線任務或者前言、主角的背景故事提到,但主要內容無關。xx背景感覺也有要求,如果賽車遊戲展現幾十個地點。傾向對主要故事不可或缺才加。--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5:53 (UTC)[回覆]
閣下可能沒認真看我的發言,我已經限定了說是「劇情遊戲」,因此我不贊同那些競技遊戲的地圖也可以作為xx背景來分類。而且後面解釋了這個「出現」是指作為一個主要的勢力出現,這已經是表明了會有相當比例的劇情、任務在圍繞這個邪教組織展開,而且有相當比例的人物是屬於該組織,而不可能是隻言片語或一筆帶過的「出現」,更不可能是彩蛋或者錄音帶之類的零散線索裡面才找得到的「出現」。--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6:22 (UTC)[回覆]
題材>背景>相關?仍擔心「相關」可能過於寬泛或含糊。如果邪教元素本身是故事重點,為什麼不是題材或背景作品。如果該勢力和特點只是作為背景板,是否很多主流作品有包含。--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7:17 (UTC)[回覆]
不知道本人拙見是否成立,就還是拿看門狗2舉例,因為看門狗2在中後期劇情才開始集中出現跟邪教組織「嶄新黎明」相關的任務,所以之前我才會認為定義為「邪教題材」有所不妥,個人感覺「題材」應該是一種貫穿全劇情的內容,而且其有上級分類「各主題電子遊戲」,主題這個英語詞對應的是「theme」,查了一下英語中theme定義,在這裡應該是A recurring idea; a motif.或A subject, now especially of a talk or an artistic piece; a topic.例如由於主角和主角所在的虛構組織DedSec是黑客組織,因此看門狗系列哪怕(假設)劇情里沒有並出現黑客二字的台詞,也照樣應該被歸入黑客題材。而像看門狗2里出現的這個邪教組織占據了一定的篇幅,依然只是「有關」邪教,而非邪教「題材」。
再舉個無關例子,夢的解析中雖然運用了大量跟「性」有關的解釋模型(也是很多學者批判弗洛伊德學派的切入點),但目前主流仍將《夢的解析》視為一部心理學著作而非性學著作。本人認為這主要是因為∶ 雖然「性」相關的解釋模型貫穿出現在這部書裡,而心理學這個詞可能並不需要貫穿出現在書裡,而精神分析普遍認為是心理學分支,也是心理學史的重要學派,因此並不需要反覆提及心理學就自動被歸入了心理學,而就算被反覆提及的「性」相關的模型,在他另一部著作性學三論,因為全書專門聚焦於性相關的模型,因此被歸入了性學書籍,但是夢的解析如果歸入性學書籍可能也是有爭議。
如有不正確的地方,請指教。--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07 (UTC)[回覆]
( π )題外話《性學三論》被歸入了性學書籍[來源請求]《中國大百科全書》認為《性學三論》是正式創立心理分析學派(偏向哲學語境下的概念)的標誌。不過反正整個精神分析學派早就被主流心理學界邊緣化了就是了,這個問題也不重要。--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18 (UTC)[回覆]
確實有人加入過性學出版物這個沒有外鏈的孤立分類。不過可能我只是試圖想強行找個例子,因為並沒有讀過這本--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5 (UTC)[回覆]
不值一讀,就是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支撐的原創研究,在我看來和cult的一些性質無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4 (UTC)[回覆]
cult這個詞像日語韓語那樣直接音譯或許更好,cult對應邪教似乎嚴重縮小了詞義--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8 (UTC)[回覆]
強烈反對音譯。不同語言的詞彙義幾乎都不是一一對應的。這種電子遊戲分類本來也就是大眾日常的主觀感受,不是什麼學術研究,既然是主觀感受,那就應該以某一群體的文化作為標準(語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載體),沒必要非要對應別的語言的某個詞彙。漢字文化圈(尤其是中國大陸)的土壤對所謂的「宗教異端」就根本不會形成像亞伯拉罕宗教那種文化群體的概念。(英維的Category:Video games about cults概念除了「宗教異端」,還包含了「狂熱者」「團體裡的偏執分子」等含義,這些概念在漢語文化里未必對應同一種概念,和中國大陸理解的「邪教」——也就是法輪功、全能神等——更是不太一樣。--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53 (UTC)[回覆]
你不覺得這個分類有邪教製作的電子遊戲的含義嗎?「含有邪教題材的電子遊戲」還好一點吧。--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9日 (二) 04:14 (UTC)[回覆]
我這麼移動是考量了頁面名稱一致性的問題後做出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4:24 (UTC)[回覆]
我是說重慶軌交18的「邪教相關電子遊戲」,給人感覺像這些遊戲都是邪教製作的用來吸引人入教。--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9日 (二) 05:10 (UTC)[回覆]
「video games about cult」,直譯真就是這個樣子。我不想開地圖炮,但是我確實認為有些東西確實只有原文才能準確地表示那種意義。--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6:02 (UTC)[回覆]
或許翻譯成「邪典相關電子遊戲」比較沒有歧義?--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13 (UTC)[回覆]
完全沒聽過「邪典」一詞,不知所云。《現代漢語詞典》等各大詞典也沒有這個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3 (UTC)[回覆]
例如邪典電影(Cult Film)。--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27 (UTC)[回覆]
真的覺得這主題下的討論已經瘋狂離題了維基似乎現有兩個條目以邪典開頭,並且對應了英文cult,這個詞最初是誰翻譯的,看了一下,邪典似乎應該是條目內提到的「邪門經典」的縮寫,不知是否有原創翻譯的可能。--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31 (UTC)[回覆]
知網倒是確實有一些「邪典電影」的相關論文。大約一半直接用原文稱「Cult電影」,一半稱「邪典電影」。我不懂這種電影,但我覺得含義和邪教應該有不小的區別吧?--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41 (UTC)[回覆]
翻譯成邪教首先已經會有意譯普遍出現的問題,雖然cult可能確實可以包含邪教的意思但是顯然不僅是邪教這一種含義,但是如果cult音譯翻譯成卡爾特,可能也像卡特爾那樣,雖然不會縮減詞義,但是也讓很多路人不能直觀知道這個詞是什麼含義。怎麼突然有種不確定性原理那味了--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53 (UTC)[回覆]
粗略翻了一下相關文章,「邪典」一詞是「2003年第6期的《環球銀幕》雜誌首次」翻譯並使用的,該雜誌「指出『邪』與『典』二字分別意指Cult電影在拍攝風格上的自由放肆、離奇怪異與它們在作為邊緣電影出現的同時,也試圖從正統的影史範疇內獲得相應的話語權,從而躋身『經典』的行列。」(李琳,2019我覺得翻譯得就非常妙啊!和我剛剛第一次看到「邪典」一詞的主觀感受是沒差太多的。這個翻譯,和「邪教」一詞都有「邪」字純屬巧合(當然這種巧合也是翻譯的藝術)。英語的「cult movie」,cult是修飾movie,表示這類movie是那種怪異的少數派,和漢語「邪門」「信邪」的「邪」對應,而不是「邪惡」的「邪」(「典」字則純屬漢語硬加,但我覺得加得非常好,不過這不是討論重點)。但「邪教」的「邪」字義偏向「邪惡」,尤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定義下。--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2 (UTC)[回覆]
那挺好,有沒有興趣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更名?比如說,更名為「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類的東西,來表明這是中國特色詮釋的「邪」,看齊英維。--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5 (UTC)[回覆]
確實,改成這個名稱,我覺得有一定道理,不過我對這個問題還沒有太多研究,暫時不能說完全支持。另外,《中國大百科全書》裡「邪教」對應的英文是「evil cult」而不是「cult」,顯示明顯在中國大陸「邪教」一詞和「cult」有不小區別。--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23 (UTC)[回覆]
目前中維有爭議的最大原因我認為還是兩岸三地文化差異:「邪教」一詞演變至今,在中國大陸百姓眼中的理解就是「邪惡的」「作惡多端的」「洗腦的」「騙子群體」,重點就在「邪」,「邪」是本身就已經存在並被百姓認同的;但在港台海外華人等看來這個詞可能理解為是英文的「cult」,理解為是不同信仰或不同教派的少數群體,認為中國政府在做西方中世紀迫害異端教派的那種事情,把一些本身存在的中性的群體污名化為邪教並加以取締。--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33 (UTC)[回覆]
我認為邪教條目本身都應該一分為二,其中一篇專門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邪教概念。中國大陸學術界如何我不敢斷定,但至少對民眾來說,「邪教」一詞跟什麼「新興教派」的概念根本不沾邊(中國大陸的宗教、民間信仰要多少有多少,哪有什麼正統),「邪教」就是「危害社會的邪惡的組織」的意思,叫「邪團」也一樣,並不強調「教」——對當代中國大陸人來說,「邪教」就是指法輪功、全能神、……,沒有什麼爭議,也從未聽說哪個學者或個人反對這一概念。邪教條目內說「大多數學者不再將任何新的宗教運動稱呼為邪教」,明顯是「地域四周心」了(將中國大陸的「地域中心」排除了在外),哪個中國大陸學者敢提出這種觀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57 (UTC)[回覆]
感覺估計也沒那麼分別,這詞畢竟不存在地區詞轉換,法輪功媒體一樣有宣傳中共是邪教,但中共很明顯不符合少數群體的特點,當然如果是在中國內部來看,中共黨員確實也從來都不是多數。暫時不認為需要考慮條目拆分。--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8:43 (UTC)[回覆]
法輪功的宣傳明顯屬於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放在「中共認定法輪功為邪教#法輪功對此的回應」之類的地方即可,法輪功媒體並不是具有立法權的組織,也不是宗教學/社會學學術組織,不能同等對待。問題是,英語「cult」條目類似於中維的白左,是在介紹一個詞,而且這個詞本身就帶有貶義用法。港台海外華人可能對「邪教」一詞也有相似的理解。但中國大陸地區並不認為「邪教」僅僅是一個詞,也不帶有貶義用法,在大陸人的世界觀里它就是像「政黨」「社團」「犯罪團伙」等一樣客觀存在的、沒有什麼爭議的東西,在法律上也有定義。不會有學者去討論「邪教」一詞使用的合理性,只會討論「如何對待邪教問題」等等。邪教條目內說「大多數學者不再使用邪教一詞」,這明顯在中國大陸是不成立的,也許極個別律師或者民眾會對定義某團體為邪教有異議(就像極個別人會認為某人不應該被法律判為罪犯),但絕不會對「邪教」這個詞有異議,它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法律概念和日常概念。(題外話:我以前小學的《品德與社會》課程是專門有反邪教的一課的,現在《道德與法治》課程似乎刪了,我暫時還沒找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07 (UTC)[回覆]
區別就是:【邪教 (中國大陸)】(英語:evil cult 或 pseudo religion)「邪教」是指打着宗教、氣功等幌子,傳播歪理邪說、欺騙他人、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邪教的目的一般是收斂錢財,滿足教主等上層的個人私慾;其特徵有個人崇拜、信息隔絕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當代典型的邪教有法輪功、全能神等;而法輪功等並不認為自己是欺騙他人、危害社會的組織,反而認為中共是這樣的組織。【邪教 (其他地區)】(根據樂詞網,甚至也許不應該叫「邪教」)(英語:cult)「邪教」是一個歧視、貶義性用詞,用來稱呼一些新興宗教或組織,大多數學者不贊成使用這一稱呼。(以上是我個人簡單總結)--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12 (UTC)[回覆]
「邪教」就像傳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作為一種法律概念,也許會有人對「什麼是傳銷/什麼是邪教」有異議,但並不會有人對概念本身有異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31 (UTC)[回覆]
既然有這個條目,似乎拆分條目不是不可以,只是我傾向反對建立一個在其他語言版本不能收到很大關注的條目或分類,建立後如果能短期內得到大量的其他語言版本的關注在我看來才是符合關注度要求的,我還想傾向於應該更多去尋找事物的共性,哪怕這個概念或現象只有中國有,但是如果對於其他沒有的地區也存在大量的關注度,例如高考就有十個以上的語言版本,證明這在全人類都是普遍存在關注度。此外還需注意如果其他語言普遍不關注的事物,更有可能受到地區觀點的影響從而無法確定中立性。以上只是我對關注度的期望。--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19 (UTC)[回覆]
不是可以對應en:Heterodox teachings (Chinese law)嗎?雖然也不是嚴格對應(首先「Heterodox teachings」這個名詞含義就不太對,其次英維條目重在介紹中國政府的定義問題,而不是介紹「邪惡團體」或「打擊邪惡團體」本身),但不同語言的條目本來就很難完全對應,看看中維的台灣條目就知道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9 (UTC)[回覆]
(~)補充:知網被引56次某篇論文:「審慎研讀法律細則,中國官方界定的邪教不能等同於西方英語文化圈通行的cult(膜拜團體)或法語、德語文化圈通行的cult-sect(膜拜教派)。其準確含義可以解釋為具有嚴重犯罪性質的偽似宗教組織(Pseudo Religion)。——習五一.邪教釋義.世界宗教研究,2001(03):9-17+155.--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39 (UTC)[回覆]
我認為應該將邪教條目一分為二,英維的cult對應為「異教」(參見樂詞網),餘下的部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合併,並命名為「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MilkyDefer--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45 (UTC)[回覆]
這個論點是可以接受的。不過感覺中國對邪教組織的定義首先是基於無神論和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在一定程度上連傳統宗教都有被嚴重控制活動範圍的大趨勢,在一定程度上我認為中國的確沒有西方國家指責的那種宗教自由,但同時中國也沒有「邪教自由」,而美國韓國台灣等國家在我看來就是擁有非常「高邪教自由指數」的國家,就連法輪功這樣的可能中國人都有所耳聞的在這些國家發展分支都面臨着很多競爭對手,更不可能一家獨大。邪教自由在我看來是基於結社自由而發展起來的一種結果,結社不自由的地方也必然不可能實現邪教自由。--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54 (UTC)[回覆]
這和條目本身有什麼關係嗎()不論中國對「邪教」的定義基於什麼,它都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概念,就像伊斯蘭教法定義下的「同性戀罪」就是一種罪行一樣。相關條目應該把重點放在介紹法律本身和政府的行動(取締邪教、抓捕同性戀等)上。如果「控制宗教」「邪教自由」等概念有足夠的來源支撐,那麼可可以放入條目(當然,不應成為重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4 (UTC)[回覆]
中維已經有異教(paganism),還有異端(heresy)。中文詞少。--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10:20 (UTC)[回覆]
那對應為「膜拜教團」或「狂熱性宗教」?另外根本上應該關注相應地區的華人學者都如何稱呼英文的「cult」(但是這些地方應該又是認為該詞是貶義所以一般不使用……應該去對應他們日常中使用的有相關貶義概念的詞語……)我看大陸學者有把cult對應「膜拜教團」的(董江陽.美國的膜拜教團問題及其應對立場與方式.基督宗教研究,2022(01):516-533.)(邵鵬.膜拜團體與新宗教界定的困境——世俗反膜拜組織和宗教社會學的兩種進路.科學與無神論,2022(03):75-82.)--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1 (UTC)[回覆]
這也進一步說明中國大陸的「邪教」並不對應「cult」,並且大陸學者也對「邪教 (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相關研究。--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33 (UTC)[回覆]
而且,我認為中維還是深受英維的負面影響。中維邪教條目內的「當代學者一般不用邪教一詞」一句很可能是照搬英維或英語學術界不用「cult」一詞的事實而來的。但在中文世界這可能根本就是完全錯誤的,首先中國大陸學術界明明大量使用「邪教」一詞而且根本不是指「cult」也不帶貶義而是法律概念(就像「犯罪」一詞並不是貶義),其次在中文世界使用和「cult」一詞同義的「膜拜教團」可能根本就不帶貶義。所以這句話提供了完全錯誤的信息。--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53 (UTC)[回覆]
(~)補充:《中國大百科全書》下「邪教」條目和「暴亂」「騷亂」等概念在同一分類,屬應用社會學—犯罪社會學,英維cult屬於「Pejorative terms」和「cults」,後者具體「defined by their unusual religious, spiritual, or philosophical beliefs, or by their common interest in a particular personality, object, or goal」--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9:27 (UTC)[回覆]
伊斯蘭國為什麼喜歡宣布對襲擊負責,在我看來本質就是蹭熱度的一種技巧,並不一定需要真的策劃,但是既然宣布負責會被媒體報道,也就可以變相增加知名度,知名度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在全世界總能吸引到更多的追隨者[原創研究?],而現在中國應該已經認識到很多輿論本身存在反向宣傳的效果,所以喜歡冷處理很多熱點,這大概就是我想閣下為什麼會發現以前的課本有反邪教而現在找不到了的原因--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8 (UTC)[回覆]
不認為是這種原因。反感政治說教的同學很多,確實有人因此而反感中共體制,這可以說是政治教育起到了反作用;但受到反邪教教育之後反過來對邪教產生好感或同情的情況我是聞所未聞。中國大陸民眾對待邪教就像對待毒品一樣,堅決抵制是不會有爭議的。當年的實驗教材還是21世紀初的版本,當時正在取締法輪功。現在《道法》課本不再強調,可能反而單純是因為「反邪教」就像「反毒品」一樣已經深入人心,不需要再教育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9:57 (UTC)[回覆]
對閣下不需要再教育的論述表示懷疑,就算是深入人心但是還有一代又一代人誕生,對他們來講,如果不教育很明顯無法深入人心吧。我仍保留我自己的態度,認定這是一種宣傳技巧,冷處理有爭議的事情,同時如果有人想了解,在內網上隨時可以搜到官方的態度,正如六四事件從未在中國大陸的歷史課本里得到討論,而文革的篇幅也開始急劇縮減,並不是這些歷史不存在討論性,而是本質上中共不希望學生和教師對這些事情有太多討論,所以說閣下所說深入人心並不是靠教育有這件事,恰恰是靠教育里沒有討論這些事,或者只是提供一個不容置疑的定論作為考點。為什麼中國大陸有那麼多勞動力會接受低薪的時候甚至同時還有996,接受一個沒有工會、不符合勞動法的工作環境?也是因為他們接受的教育里從來沒有討論過工人應該擁有符合法律的工作條件,一言以蔽之,可能就是他們認為這些並不是屬於他們,對他們來講,這些沒有教育過的逆來順受的價值觀也是「深入人心」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09 (UTC)[回覆]
邪教和勞動問題差異還是很大。後者明顯遭到大部分民眾的反對(絕對不是「接受」這種勞動環境,而是被迫無奈;而六四、文革等雖然異見沒有占上風,但民間也確有爭議的),但前者我認為並不存在什麼爭議,反邪教和反毒品一樣是大陸民眾的壓倒性共識,至少當前年代還不需要通過教育才能達到「深入人心」。而且這和「冷處理」的技巧其實也未必矛盾。不過這一討論明顯又偏題了,如果再繼續肯定會被管理員移除留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28 (UTC)[回覆]
有關「邪教」概念的切題的(~)補充:對中國大陸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群體來說,他們會稱自己是合法活動,反對自己被視作邪教,就像權健、無限極等企業會竭力否認自己涉及傳銷一樣,但他們不會反對「邪教」概念本身,甚至仍然支持國家取締邪教,就像擦邊球企業的員工是真的相信自己是直銷不是傳銷也支持國家取締傳銷一樣。現代一些既帶邪教性質又帶傳銷性質的「精神傳銷」組織也是如此,他們的參與者都是真心相信自己參加的就是有益的活動的,並且同時反對其他有害身心的組織(也就是說支持國家取締它們)。「反邪教」是深入人心的,在中國大陸不會有民眾或學者反對使用「邪教」這一概念。--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1:37 (UTC)[回覆]
我覺得「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視作是「中國特色的詮釋」。「民主」並非中國本土產生的概念(或者古漢語裡有類似的詞但含義相差很大),而是對「democracy」的翻譯,隨後在吸收西方democracy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國特色的民主觀,這種情況才屬於是「中國特色的詮釋」;類似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21世紀馬克思主義」(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文革時曾有「中國特色的非資產階級唯心主義的科學觀」等等。但「邪教」並不是吸收了某個西方的概念並加以中國化,而是中國本土一直傳承延續下來的概念,從明清開始就是「宗教色彩」「反統治階級」「危害社會」之類的含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上世紀末沿用並發展了這一概念來去定義一些危害社會的組織(法律上和民眾日常生活上)。並不是說中國吸收了西方的「cult」的概念並翻譯為「邪教」再進行中國特色化,更不是說中國將一切新興宗教都污名化為「邪」教,事實上中國大陸學者就不贊成將「cult」譯為「邪教」而是「膜拜教團」。所以這裡我認為根本原因還是中維受英維和西方文化影響過大,並沒有從中文世界(尤其是中國大陸)的視角和國情去看待問題。--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9:42 (UTC)[回覆]
並且「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概念也不是說只能用於國內組織,中國學者也會把一些國際上的極端組織問題稱作「邪教」。和cult的關係應該是:「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般譯為evil cult或pseudo religion等)是中國的法律、社會學界和公眾使用的一種說法,延續和發展自中國明清時代以來固有的本土概念,當代用來指代以「膜拜教團」(cult)或「新興宗教」(new religious movements)或「氣功」等名義出現的,發展成員、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組織;在國際上「邪教」多是「膜拜教團」或「新興宗教」畸形發展的產物,在國內則多以中國傳統的「氣功」(典型代表為法輪功)以及「基督教」(典型代表為全能神)的明目出現。--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0:48 (UTC)[回覆]
目前邪教條目第一句介紹的是cult(陸台均譯作「膜拜教團」)而不是中國大陸使用的「邪教」概念;第二句前一分句是在講英語世界不支持使用cult一詞,這跟所有中文地區都沒關係,這樣一來後一分句也就與事實不符(不存在什麼「堅持使用邪教一詞」的說法,這是一個明清時代以來在中國大陸地區就有的詞語,它指的是某種犯罪組織,不需要「堅持使用」),來源也不可靠;最後一句仍然是在講英語世界中「如何判斷某一religion是否是cult」的問題,和中文世界毫無關係,在大陸更是不存在這種問題(「邪教」是指某種性質的犯罪組織。不合適的religion,比如新疆一些伊斯蘭教派,中國根本不是把它們認定為cult或邪教。)該條目明顯需要完全重寫。--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1:08 (UTC)[回覆]
確實是個很有趣的翻譯,沒想到竟然源自環球銀幕--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8 (UTC)[回覆]
區別很大的。我的理解是只在某一特定的群體中評價出乎意料地高但是又完全出不了圈的作品。我印象中被可靠來源定義過的cult包含有一個叫《幽靈詭計》(又譯幽靈偵探)的遊戲(來源),但是這遊戲內容積極向上。--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1 (UTC)[回覆]
有必要指出,英維有一個en:Heterodox teachings (Chinese law)的條目,直譯就是「非正統的教義 (中國法律)」。可惜這個條目在中維鏈接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英維是真的在探討中國定義之下的邪教,這種微妙的不同我不好說中維能怎麼辦。--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01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意義下的「邪教」和所謂的「非正統教義」本身就區別很大。引用一下辭海的定義:「作為宗教學術語,指走向極端、具有破壞性的新宗教團體。作為法律用語,指冒用宗教等名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前一句「宗教學術語」才稍微對應所謂的「非正統教義」也就是「cult」,但後一句「法律用語」純粹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的法律定義了,甚至這裡還說是宗教「等」名義,也就是說哪怕和宗教完全無關,也許都是可以叫「邪教」的(中國大陸日常生活中也會把宗教色彩不強的極端組織稱作「邪教」)。中華人民共和國「邪教」這一概念的產生過程產生土壤和基督教文明顯然有天壤之別。--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17 (UTC)[回覆]
很冒昧的感覺這個宗教學和法律學的定義感覺像是互相顛倒的?冒用別的宗教,更像宗教學理解的範圍,例如附佛外道。走向極端、具有破壞性的,倒更像法律喜歡定義的範圍--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25 (UTC)[回覆]
法律意義下說的不是冒用「別」的宗教,沒有「別」(heresy)字,而是冒用「宗教」「氣功」等等,強調的是冒用任何「溫和的」「有益的」組織,進行「危害社會」的活動,所以是法律意義下的。至於宗教學我完全沒有研究,或許辭海里說的這個宗教學術語也是中國特色的,也是相對而言強調了它對社會的破壞性的,並不是從純粹的神學本身出發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38 (UTC)[回覆]
說到危害社會,忍不住想到425,感覺要是沒有425,應該法輪功被鐵腕鎮壓的時間點還會繼續延後。上訪就是個雷區,不踩沒事,要踩肯定是爆炸。25年後的中國依然是這樣--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01 (UTC)[回覆]
這和條目內容討論有什麼關聯嗎()維基並不研究架空歷史。上訪不上訪並不會根本上改變某組織的性質,是否危害社會我想沒多少大陸民眾會對此有異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10:21 (UTC)[回覆]
含有xx題材感覺有語病,有點像前後重複,含有xx內容似乎較為合適--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7:08 (UTC)[回覆]
我現在就加了兩段,完全照搬英文維基。--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18 (UTC)[回覆]
我建議你現在就此停手,等兩天看看其他人的反應。在這之前不要做進一步修訂。(說起來你的翻譯可能帶了點翻譯腔,比如說保留了英語語序搞倒裝和/或從句)--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2:29 (UTC)[回覆]
我看了一下。這和谷歌翻譯的內容似乎是差不多的,基本上沒有人工潤色--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6 (UTC)[回覆]
我就是為了保留英語內容,才顯得我絕對不是中共傀儡。--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7 (UTC)[回覆]
我還是那句話,是不是有償編輯每個人自己心裡有數,閣下不需要通過什麼方式來證明你不是有償編輯,共產黨和法輪功做的許多欲蓋彌彰和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事情都大同小異,我最看重的是閣下既然翻譯了英文版加入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就請你嚴格按格式守則進行維基化--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13 (UTC)[回覆]
他現在立即開始美化工程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46 (UTC)[回覆]
這位朋友,共產黨是掌控大國政權的政黨和法輪功這樣民間團體兩者不可相提並論的。建議參考:
瓊斯鎮集體自殺30年 瓊斯本人崇拜毛澤東和列寧 — 普通話主頁 (rfa.org)--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40 (UTC)[回覆]
@The Puki desu 警告請自己清理Wikipedia:引注炸彈問題,單一句話使用過多來源(甚至有13個來源,佔據整個頁面18個全形字字元的狀況)。如果你自己不清理,會用回退的方式請你在草稿修好後再重新加入--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2:48 (UTC)[回覆]
ok--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05 (UTC)[回覆]
(!)意見:@The Puki desu的編輯確實存在翻譯腔和引注炸彈等問題,但我認為這是相對於內容來說,這種形式上的問題顯得尤為不重要,尤其是後者,無非加幾行代碼將引注放到一個標記下就可以改善(像英文維基所做的那樣)。現在@The Puki desu直接翻譯英文的條目並直接使用英文的引文,@Wetrace立即改得面目全非。我很好奇同樣的來源是怎麼得出截然不同的表述的?當然,如果@Wetrace現在立即將英文維基也「改正」,我就認可這種行為,證明其純粹是從內容角度出發,絕不是在刻意針對中維。--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3:55 (UTC)[回覆]
@自由雨日@Wetrace (*)提醒WP:循環引用參照的維基百科條目可能包含可靠的來源,在查證後可以使用。可以因為WP:善意暫時認為確實查證過,但如果要指控對方沒有查證過,請至少指控時自己也要查證過並在你們正在參與的這個頁面提供更詳細的原始來源資料細節。追求翻譯是否和en.wikipedia.org敘述一致這個行為無法被認為是遵守WP:可供查證精神。就和@The Puki desu過度追求WP:循環引用忽略查證一樣(從正常人的閱讀速度推估,我相信他短時間內翻譯10000位元以上資料及刪去多個來源不太可能包含檢查來源的程序,即使使用AI或翻譯程序輔助也不太可能)--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22 (UTC)[回覆]
我把他的修改回退了,我現在支持在序言被清理前,只允許純事實內容。--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4:22 (UTC)[回覆]
( ✓ )同意序言太長--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26 (UTC)[回覆]
我只是喜歡打縮寫。這個要澄清一下。--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15 (UTC)[回覆]
這位Milky Defer大部分觀點我都認同。我認為從草稿開始慢慢修改的確是最正確的方式,但不可行,因為與WP相異的觀點都會被打成中共五毛。所以我才支持這樣一種極端方式:直接翻譯英文。當然如果有足夠多的人來參與,從而排除WP的影響,那麼MD的建議我就支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20 (UTC)[回覆]
認同@The Puki desu的說法。先向@Wetrace表示抱歉,先前我將「中共跨境鎮壓、網絡攻擊問題嚴重」這句話理解為了是「直接將對方指認為中共並將其行為稱作鎮壓、攻擊」所以稱閣下是在誹謗,看來是我理解錯了,您只是在藉此說明扣帽子的危險而已。但@Wetrace確實三句不離中共,討論的是法輪功條目,但其經常不聚焦法輪功內容本身,而是在各種回覆中反覆強調「中共壓迫百姓、信仰群體」「中共黨媒、官媒-鎮壓一方、且言論管制、黨的喉舌、過濾網絡」等等,我認為這恐怕也違反了討論的方針,在討論中不斷遊說個人的主觀觀點,且有時確實是暗含了一些編輯者是中共喉舌的言外之意(當然遠不構成誹謗)。我希望@Wetrace在相關討論中停止復讀「中共」「五毛」「人權」等主題,專注於內容本身,這樣也不會刺激@The Puki desu等說出「你只不過是法輪功狂信徒」等不適合的言論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4:33 (UTC)[回覆]
(~)補充:看到「人權」「邪教」兩詞在這一討論下高頻出現,我想說,同樣是被日常和學界廣泛使用的概念,同樣是具爭議性的概念(不同團體定義截然不同),在中維的待遇是有天壤之別的。邪教條目從首段開始就在不斷重複對該概念的批評乃至否定,在其他條目(以及@重慶軌交18「邪教相關xxx」等分類)運用該詞時也定會遭到爭議標識,更沒有什麼「邪教專題」或有用戶在每條回復下面都歡迎「參與反邪教專題」等;但人權條目對該詞的批評爭議內容僅是在正文中少量出現,並且在其他條目中幾乎是不受爭議地使用,無視不同團體可能有的不同觀點。據常識判斷,在中國大陸,民眾對「法輪功是邪教」這一判斷的認可度會遠高於「中國政府持續侵犯境內少數群體(如法輪功群體)的人權」的判斷,甚至高於「塔利班對婦女石刑侵犯人權」(參見知乎),難道說14億、世界17.5%的人口都是「中共喉舌」「被中共洗腦」嗎?但「邪教」一詞的使用被嚴格限制,「人權」則被視作正義事業沒有任何爭議標識(如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人權條目)。我認可,批評/貶義的詞語比起讚揚/褒義的詞語來完全應當更被限制使用。然而,「人權」一詞本身確實美好,但實際使用上難道不少見被用來當作批評、否定、攻擊某團體的工具嗎?「邪教」一詞本身確實帶有貶義乃至令人生畏,但又有多少作惡無數的團體打着「宗教/合法組織」乃至「反歧視、反污名」的名號逃避批評?--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6:31 (UTC)[回覆]
你消停一下吧,你這段話已經離題挺遠的了。而且我認為你上述的某些論斷是有邏輯問題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7:10 (UTC)[回覆]
您說得有道理,我確實有點離題了,邏輯也不嚴謹,接受您的批評。但是,法輪功相關編輯者不聚焦法輪功本身,而是言必稱「中共」「人權」,甚至將批評法輪功的相關編輯都暗示或明示與中共侵犯人權聯繫在一起,難道就切題嗎?說回條目本身,法輪功條目在您回退之後不久便又遭到了篡改,怎能不讓人懷疑涉及傀儡行為,怎能不刺激@The Puki desu等編者提出全文重寫等極端提議呢?--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8:11 (UTC)[回覆]
(~)補充:相關賬號繼續篡改序言內容,將指控描述成事實行為,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8:37 (UTC)[回覆]
對於閣下所用的「篡改」、「嚴查」、「邪教」等詞彙,看來是比較過份了,政治鬥爭味道濃厚。
關於某某黨活體摘除器官的相關報導不少,這兒舉一個例子:Report: China mass harvesting organs from prisoners - CNN.com (archive.org)其中提到「In a statement released online, Representative Ileana Ros-Lehtinen, former chair of the U.S. House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 said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ghoulish and inhumane practice of robbing individuals of their freedom, throwing them in labor camps or prisons, and then executing them and harvesting their organs for transplants is beyond the pale of comprehension and must be opposed universally and ended unconditionally."
有編者如修編時對於措詞不大嚴謹,未必是閣下所說的「篡改」。希望編輯之間不要用政治鬥爭的詞彙,而是能遵循維基禮儀。--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2:54 (UTC)[回覆]
不是缺乏報道的問題,這依舊是指控和爭議。--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3:30 (UTC)[回覆]
修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8日 (一) 19:23 (UTC)[回覆]
謝謝維護。另外上一編輯仍是目前的版本(神韻藝術團、反醫學、反疫苗陰謀論等內容被篡改),建議嚴查該賬號的行為。--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20:59 (UTC)[回覆]
在下注意到這兒的討論及相關條目的編輯,從修訂間差異 可見,被增添的內容:「目前在被信徒視為神靈般的人物的[[李洪志]]的領導下此說與所提供的第一來源Congressional Record | Congress.gov | Library of Congress並不相關,添加此內容有違Wikipedia:V。--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22:35 (UTC)[回覆]
@自由雨日:怎麼說呢,我確實通過重讀來源的方式確認了上面這位的說法,也確認了那位使用者的「篡改」可以與來源的文字相符。2006年,一群修煉法輪功的華人藝術家在紐約創立了神韻藝術團,以中國古典舞蹈及中西合併的音樂形式在世界各地展示中國的傳統藝術和豐富的歷史故事,節目中也告訴世人中共當局對信仰者的迫害。這個版本中,來自美國國會的來源當中有「In 2006, a group of Chinese artists, persecuted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for practicing Falun Dafa, founded Shen Yun to preserve their traditions and ancient history, which has been under threat since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hese artists chose to gather in New York, a testament to this city's status as a haven for the arts, culture, and freedom. Shen Yun creates a new performance each year dedicated to these principles.」內容;在第二個來源OVSERVER當中則有「Associated with the Falun Gong movement, the spiritual group that has been harshly repress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ince the 1990s, Shen Yun aims to show the world the rich and oft-forgot cultural heritage of China while also exposing the country’s current political brutalities.」內容。二者結合確實可以得出那位使用者的文字內容。@Marvin 2009:但是現在的序言有大量的教義內容,給人一種在序言就開始宗教宣傳的意味,我的立場是序言只放最重要的事實內容。因此現在我直接把這句話精簡為「法輪功在美國等地有附屬組織,例如在紐約成立的神韻藝術團。」--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1:08 (UTC)[回覆]
謝謝您認真查閱來源。在下也贊同簡明一些。對於「法輪功在美國等地有附屬組織,例如在紐約成立的神韻藝術團。」一句是否可按來源稍修改一下,改為「部分修煉法輪功的華人藝術家在紐約創立了神韻藝術團。」
@The Puki desu關於英維法輪功條目,在下以前有所關注。在下注意到,在2020年5月該條目開始被反川普的左派活動人士破壞。當時由於英文大紀元以挺川普的廣告來吸引訂戶,又報導新冠病毒的來源等左派禁止的話題,引起左派活動人士的怒火,由於大紀元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英文法輪功條目受到報復,被亂改一氣,活動人士並不管條目內容與所提供的來源並不對應,來源有的還比較讚揚法輪功,正面譴責中共人權迫害。閣下如翻譯英維,建議援引2020年5月前長期穩定的版本。--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30 (UTC)[回覆]

被各位指教太多,這幾天我不打算自己做大的修訂了,先看看情況。我是建議大家先把前言修好,裡面觀點太多。或許大家可以討論出一個正文框架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2:37 (UTC)[回覆]

我不反對。--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3:18 (UTC)[回覆]
哪一位可以花點時間修一下前言?--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9日 (二) 06:41 (UTC)[回覆]
我認為你可能需要等到雙休日人多的時候再請求人處理會好一些。應該不至於這幾天都等不了吧?序言要修整應該是為數不多沒有意見的共識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9日 (二) 07:12 (UTC)[回覆]
@The Puki desu:我簡單地精簡了一下序言,您看如何?--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1:46 (UTC)[回覆]
@MilkyDefer編輯好,
看到您在條目中提到中國政府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但條目中有來源顯示政府認定中國全境共有14種邪教,但法輪功並不在中國政府正式公布的邪教名單中。代表中國政府的國務院、公安部和人民代表大會從無文件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提到「他們稱中國政府沒有任何法令說明法輪功是邪教,從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院的司法解釋均未論述其為邪教。中國律師劉路為池建偉辯護時指出,中國政府從無對法輪功判定為邪教」。人民日報等媒體是有邪教宣傳報導,但並沒有政府版發文件認定法輪功。一點意見,望參考。謝謝--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2:56 (UTC)[回覆]
看來閣下非常不了解中國的政治體制。首先中國不是三權分立,中國並不是需要有明確的法律宣判某個組織是邪教,也不妨礙執法機構已經先行執行行動,而且中國的法律系統是成文法,司法體系並不獨立,你不能用美國的法律系統去對等中國法律的運行。美國由於是判例法,有沒有先例是審判重要的參考來源,而中國雖然是成文法,但是也並不參考過去有沒有成文先例,法輪功在目前實際執法機構和宣傳機構里都是首當其衝的邪教典型案例,很多歷史文件也沒有任何有效期,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突然被宣布廢止了。閣下的論據根本就不足以否認法輪功就是被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你可以說在江澤民時期高層有分歧有爭議,但是在隨後胡錦濤和習近平執政期間,對法輪功的邪教認定、取締(鎮壓)從來都沒有任何爭議--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09 (UTC)[回覆]
閣下不提都沒有意識到相關條目援引的參考資料嚴重過時,1999年的,2003年的,2005年的之類文件根本就不可能是最新文件。但是由於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特點,很多文件沒人申請就永遠也不會被主動公開,所以難以找到可靠的參考來源。如果閣下拿這個條目的過時信息來論證觀點,我認為閣下有循環論證的傾向。--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5 (UTC)[回覆]
已增補內容。條目拯救還請各位努力。--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34 (UTC)[回覆]
請了解鎮壓法輪功始於99年7月。江原揚言3個月消滅法輪功,但失敗了。江於10月促使人大制定邪教法,以升級鎮壓法輪功,在立法之前,江接受法國費羅加報採訪,首次在媒體稱法輪功是邪教,但10月底人大常委制定的邪教法中不提法輪功,2000年、2005年公安部/國務院兩次根據人大邪教法制定的14邪教名單中並無法輪功。--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31 (UTC)[回覆]
基本沒什麼問題,有三個小點:1.真善忍作為核心口號還是可以列上去;2.法輪大法日受到議院的決議承認這一點沒必要寫進去;3.語句尚不通順,不過這不是大問題。
至於某些人說中國沒有認定FLG是邪教,我覺得嗯..有點搞笑。--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18 (UTC)[回覆]
@MilkyDefer 感謝您對條目前言的貢獻。我自行修訂了一下語句。雖然我覺得目前的前言還是有點囉嗦,但就現在看來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接下來就是看這個前言能夠存活多久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6 (UTC)[回覆]
話說法輪功並不明顯「反共」吧,他們是反中共,但沒有明顯的反共產主義意識形態?--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49 (UTC)[回覆]
想了一下你說的對,確實是相對於反共產主義,更反中共這個黨派本身。--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5 (UTC)[回覆]
留意過法輪功旗下媒體對紅色高棉也挺感興趣。前後發表了上百篇相關的文章,所以說反共的意識形態是比較突出的,並非是只針對中共,不過全世界目前屈指可數的共產黨國家,他們更多在試圖論證中共和柬共會有一樣的歷史結局--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51 (UTC)[回覆]
另外生日我認為也有問題。李洪志的生日是有爭議的,只是他自己宣稱,為什麼這個信息向來直接以事實表述在首段出現?--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4 (UTC)[回覆]
你這麼一說,我覺得李洪志這個條目可能也得看看。--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9 (UTC)[回覆]
英維法輪功條目壓根沒提到生日;英維李洪志條目首句就寫了兩個生日日期但中維只標了一個注。而且中維李洪志條目生日爭議還涉及「打稻草人」,明明中國政府只是說李洪志將自己生日故意改為與釋迦牟尼相同,並沒有指控「李洪志自稱釋迦牟尼」,但後面卻在論證「李洪志並沒有自稱釋迦牟尼」。更何況李洪志有沒有自稱釋迦牟尼這種問題跟考證生日的真實性也沒有關係。--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06 (UTC)[回覆]
讀一下英維李洪志生日爭議的部分,和中維完全是天壤之別。--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14 (UTC)[回覆]
所以我一向Prefer英維,也才會說把FLG從英維翻譯回來。聖經各卷也差不多,英維寫的相當專業,中維就像傳教。這種事情確實在中維很普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23 (UTC)[回覆]
還有有很多似乎並非虛構的證據表明李洪志80年代申請加入過共青團,但是這些來源除非經過西方媒體的報道可能很難加入正文😄--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22 (UTC)[回覆]
你的潤色大體沒有問題。就是有一點,你的潤色添加了一個「因為他們被中共禁止」所以「向海外發展立場並開始反對中共」。如果你想減低引起爭議的可能性,你最好對這一因果關係提供來源。--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7:00 (UTC)[回覆]
我想「因為他們被中共禁止」所以「向海外發展」這個邏輯是很自然的。
至於「因為他們被中共禁止」所以「開始反對中共」:如果他們在取締前敢反共早就被中共取締了,事實上他們在取締前還是試圖在中國有一個合法地位的;至於取締後反共,我想無論是支持法輪功、反對還是中立,都不會懷疑他們反對中共的立場。
這段話的邏輯層面和事實層面是沒什麼問題,不過確實這方面的可靠來源比較少,如果有爭議的話刪去也無妨。--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31 (UTC)[回覆]
@Marvin 2009閣下邏輯的言下之意是不是:

①中國歷史上只有2000年和2005年兩個文件 ②中共只有江澤民一個人 如果閣下不這麼認為的,是如何得出法輪功從未被認定為邪教的結論?–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6 (UTC)[回覆]

閣下並不能提供任何中國政府文件或中國法律條文來證明。其實本就是江澤民以言代法,喉舌媒體應命抄作邪教,周永康、孫力軍等腐敗官員執法犯法。媒體虛假宣傳和腐敗官員犯法,並不能掩蓋中國政府從來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49 (UTC)[回覆]
外交部發言人2001年5月2日答記者問並不需要政府發文件才叫「認定」。當所有政府部門和媒體都用「邪教」來稱呼之,所有民眾都將其作為邪教的代表,所有教科書和學術研究都將其列為邪教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認定」。--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1 (UTC)[回覆]
江自稱三個代表,虛張聲勢而已,代表不了閣下所說的所有民眾。從無數江系大員紛紛腐敗入獄來看,不知誰才是真正的邪教。--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54 (UTC)[回覆]
照你這麼說,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只列了「呼喊派」,沒有政府發文件認定「全能神」就是呼喊派,所以全能神也沒被認定是邪教?--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3:14 (UTC)[回覆]
中國政府並沒有認定法輪功。
中國公布官方「邪教名單」引發網友關注 - BBC News 中文一文提到:
「在山東招遠發生所謂「全能神」成員傳教不成打死人之後,中國多個媒體報道,「全能神」是中國政府「明確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
報道稱,經過中國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認定的7個所謂「邪教組織」是呼喊派、徒弟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觀音法門、主神教。
而由中國公安部認定的所謂「邪教組織」則是被立王、同一教(亦稱統一教)、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兒女、達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
報道並引述中國政府的規定稱,中國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的規定來認定邪教。
報道稱該法條規定「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包括維權律師江天勇在內的一些網民對這些報道發出了批評,江天勇在其推特網頁上說「法輪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壓近15年」。
他說:「無數修煉者被跟蹤、抓捕、關押、抄家、勞教、判刑、關洗腦班等等,但卻居然不在14種所謂邪教名單裏!這麼多年殘酷血腥打壓的法律依據何在?!」。」
記得在BBC此2014年報導後,中共邪教協會及喉舌媒體開始編造一些邪教名單,把法輪功也列在其中。--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14 (UTC)[回覆]
你們兩個停一下。@Marvin 2009你的意見有道理,所以我修正了措辭。@自由雨日你的意見我也匯入到了序言當中,你說過當所有政府部門和媒體都用「邪教」來稱呼之,所有民眾都將其作為邪教的代表,所有教科書和學術研究都將其列為邪教的時候,所以給你一個機會,你來填寫來源。你只要找幾個來自教科書、民眾、媒體、研究的來源明確將法輪功作為邪教進行探討的來源就可以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4:24 (UTC)[回覆]
政府部門的例子:外交部教育部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等;媒體的例子:人民日報中新網等;學術研究的例子:陳松濤.建國以來邪教治理方式的回顧與反思.宗教學研究,2012(01):269-272.吳東升.當代中國邪教信眾的分析.江海學刊,2005(01):134-139.袁辛奮,鬍子林.邪教:新興宗教的極端表現.學術交流,2004(10):17-20.張純琍.中國社會轉型中的邪教問題研究.公安大學學報,2001(02):96-100.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0 (UTC)[回覆]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這個網頁我編輯完點回復,會提示「無法暫存Parsoid HTML」,沒法回復,只能用wikplus「快速編輯」。)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3 (UTC)[回覆]
其他討論也這樣,應該是網站故障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27 (UTC)[回覆]
@The Puki desu編輯,注意到閣下在該條目的編輯,添加沒有來源內容,如閣下稱「以「真、善、忍」為核心教義」,是否宗教是尚有不同意見,教義一說也未出於來源。
閣下為何刪除有來源的內容:
受到美國[[得克萨斯州]]<ref>{{cite conference |author=Hubert Vo |title=HR 1552: Recognizing World Falun Dafa Day 2017 |date=2017-04-26 |url=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History.aspx?LegSess=85R&Bill=HR1552 |accessdate=2019-12-27 |archive-date=2020-04-30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430100837/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History.aspx?LegSess=85R&Bill=HR1552 |dead-url=no }}</ref>、[[密歇根州]]州議院的決議承認<ref>{{cite conference |author=Kathy Crawford |coauthors=Martin Howrylak, Winnie Brinks, John Chirkun, Jim Ellison, Christine Greig, Jewell Jones, Tim Kelly, David Maturen, Adam Zemke |title=2017-HR-0092: A resolution to declare May 13, 2017, as Falun Dafa Day in the state of Michigan. |date=2017-05-17 |url=http://legislature.mi.gov/doc.aspx?2017-HR-0092 |accessdate=2019-12-27}}</ref>。
閣下添加「法輪功轉往海外發展,立場趨向反共」,並未給出來源。
關於」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教科書、學者研究、媒體報導認定為邪教的典型代表。「本是@自由雨日--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06 (UTC)[回覆]
第一點:他認為這個也最好放進正文裡頭,序言裡面不需要提及。都到了這個地步了,您該不會還認為是否刪減序言的內容還跟有沒有來源支撐相關吧?
第二點和第三點,嘛,我提醒他了。希望他改進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13 (UTC)[回覆]
正文中也沒有,是直接刪除了--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29 (UTC)[回覆]
這確實不太地道。下面修改正文的時候我會注意他們之後有沒有放進正文的,你先別急,不然我怕事態再次失控。--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34 (UTC)[回覆]
所以我說他們就只會找程序性錯誤,他們敢說真善忍是錯誤的嗎?他們只是找各種理由反對編輯而已。可能我寫一個「以李洪志為首」他們都要來個來源請求,問FLG什麼時候說過「以李洪志為首」。--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8 (UTC)[回覆]
剛才還沒寫完,不小心自動發出了。
剛才說到,那邪教典型代表一說是@自由雨日的原創總結,有違規則。在江以言代法誹謗成邪教後,喉舌的邪教宣傳並非代表民意,國外中立學者研究表明了並非邪教。--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14 (UTC)[回覆]
這不妨礙現在中國人民認為它是邪教。就算按你說的是被「誹謗」,不妨礙現在的結果就是這樣。我都有點懷疑你是不是有意在混淆「A是事實」以及「B認為A是事實」二者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19 (UTC)[回覆]
閣下稱"現在中國人民認為它是邪教",此說並無依據的。國內某黨管轄下的相關媒體、機構等未必能代表中國人民。--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34 (UTC)[回覆]
我確實贊同黨媒不能代表中國人民,但是中國滿大街(尤其是宗教場所),只要能看到反邪教宣傳欄里幾乎都以法輪功作為邪教舉例。請問這些牌子是誰立的呢,總不可能是民間反法輪功的人立的吧?要知道中國路邊能長期出現的宣傳內容都一定經過官方監控和授意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42 (UTC)[回覆]
是的,應是政法委610人員授意的,儘管政法委書記周永康、610主任李東生,以及傅政華孫立軍無數高層官員下獄,還有無數中層高層官員按慣性停不下來,仍在作邪教宣傳。--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9:48 (UTC)[回覆]
閣下也承認仍在作邪教宣傳,那為什麼要否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邪教」這個分類?維基百科講事實而非講立場,閣下的行為類似於:
就算2024年中華民國依然存在並且還和數十個聯合國會員國保持建交,但是中共現在不承認中華民國存在,所以中華民國不可以被加入「國家」這個分類。
就算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實際的行政運行中一直都在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但是法輪功不承認自身是邪教,所以法輪功也不可以被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邪教」這個分類。--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3:07 (UTC)[回覆]
閣下有所誤會了。在下多次說過了,對於中國全境的邪教,國務院公安部於2000年和2005年發布公告宣稱根據人大制定的邪教法,認定中國共有14個邪教。無論中共這一做法是否對,是存在認定邪教的程序。但是對於法輪功,中共從未經過這樣一個認定邪教的程序。至少是喪失程序公正。
在下援引可靠來源敘述真實的歷史過程而已。剛才看到@The Puki desu和@自由雨日用極端分子這樣的名詞在攻擊持有與他們不同觀點的在下。對於有些江氏邪教宣傳下長大的青年人,看來認為接受灌輸教育是天經地義,受害嚴重,在下仍希望那些人有從沉睡中清醒過來的機會。--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16 (UTC)[回覆]
閣下總是迴避我的問題。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從未走司法程序認定中華民國是非法組織或者不是一個國家,就代表中華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是個合法組織,或者國家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30 (UTC)[回覆]
在你提供可靠來源證明就「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官方的報導和民間的真實想法不一致之前,我不會考慮你的觀點。你的這個反論是比較出人意料的,因此你需要極強的證據證明你的論點。我不會接受你們用一個泛泛而談說官方綁架民意的來源糊弄過去,你必須提供明確指出民間與官方不同調、並且明確指出中國群眾的真實想法不將其看作邪教的來源。並且我希望你的來源越可靠越好,BBC也好、路透社也好,最好是這種級別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46 (UTC)[回覆]
閣下可能沒有理解我所說的內容,我覺得我沒有義務證明民間與官方不同立場的,我會承認有很多人不可能跟官方想的一樣。但是這個分類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而不是被中國人民人認定的邪教,我只是在證明如果民間人士想宣傳與官方結論不一樣的內容會遭到很大阻力,任何能長期存在的宣傳內容都是和官方立場一致的。除非你能在中國的公共場所找到一塊寫明法輪功不是邪教的宣傳欄,並且這個宣傳欄可以長期存在的例子。我會反對「所有中國人都認為法輪功的邪教」這個的命題,但我不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法輪功是邪教」--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5 (UTC)[回覆]
把普通人加進那句話當中是我的錯誤,既然連你都反對所有中國人都認為法輪功是邪教這個命題的話,我道歉。--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2:04 (UTC)[回覆]
前兩句是不是回錯了?稀有石頭是在說條目序言裡「中國民眾認為法輪功是邪教」需要提供來源,不是在說分類的事情,不是在說「必須要民眾也都認為,才能分類進政府認定的邪教」。然後MilkyDefer是在回復他,不是在回覆你。--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6 (UTC)[回覆]
不是中國人就別在這裡詭辯「不能代表中國人民」了,所以「中國人民普遍反對毒品合法化」是不是也要美國獨立第三方機構親自去做民意調查才能叫有可靠來源?否則就是黨媒喉舌宣傳?--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47 (UTC)[回覆]
在下正常討論,請不要使用詭辯這類詞彙。前邊已經請閣下不要使用那些嚇人的鬥爭詞彙了,比如閣下指稱一位用戶篡改什麼的,另一位用戶已經在這兒給出事實證明那名用戶是忠實來源在編寫。希望閣下停止攻擊維基用戶。--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0:13 (UTC)[回覆]
中國反邪教協會是公益性組織[7],並無邪教定義權,所以發布的名單有無某項,不影響定義與否。「官方此前從未正式發布過邪教組織名單。」[8],也無內部文件公開之強制性,這未影響打擊行為和司法評定,起步構成事實上認為。該BBC報道落款6月4日,同時期的來源1是「11種活躍邪教組織名單」,該消息的「人民網北京6月3日電」[9]中第一條就是法輪功。以某份名單不含為由,在我來看,只是詭辯。MilkyDefer您說多加些來源,我覺得意義很有限,現今(近二十年?)的中國合法媒體和正式文獻中,反例應該是幾乎沒有,證明的來源則多不勝數,而假設專挑反例來平衡,勢必比重失衡。--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4:47 (UTC)[回覆]
我只是好奇一件事:諸位是否認為s: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s: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有關司法解釋的通知s: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等文獻屬於「中國政府文件」或「官方認定」。如果你們認為是的話,那我不太明白要繼續聽「沒有官方認定」這種詭辯的必要性何在。--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52 (UTC)[回覆]
(+)強烈支持。另外給不服的維基人提供一條建議,可以在國務院網站上直接留言詢問「法輪功是不是邪教」,如果得到肯定的答覆(尤其是公開的回應),那我想也能算是「政府認定」的了。(網站裡的智能機器人我嘗試了,「邪教」「法輪功」字眼會直接被屏蔽,所以只能手動留言詢問。)--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5:59 (UTC)[回覆]
我認為後邊這部分是沒有必要的。——當然我也只是那麼一說。——總之,如果上述來源能略微有助於諸君修訂此條目,包括去微調現有導言的部分相關表述和來源添加的話,那我的目的就達到了。--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25 (UTC)[回覆]
我說的「不服」的人其實是指那些詭辯的人。當然也確實沒有必要,就像他們反對進化論一樣,哪怕99%+的證據都強烈地證明某一事實或理論的正確性,他們也還是會去找那1%的漏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4 (UTC)[回覆]
確實沒有必要性,但是一旦把法輪功歸入某些分類很顯然要被回退,畢竟「連對法輪功的批評」這樣的分類都被認為是沒有必要存在的過度分類--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01 (UTC)[回覆]
分類啊,分類實在是即便在下在這呆了一段時間了以後,也仍然是我所不懂的事啊(苦笑),沒法給什麼意見,抱歉。——但我時常想,把條目內容搞清楚了,有時就挺好——因為我的淺見以為,讀者總是看內容遠多於分類的;至於分類,是辯經之所,非在下所能觸及的了(doge)--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35 (UTC)[回覆]
如我前面所說,分類是很少人會關注,但是很容易造成貼標籤效果的東西。還就是那個例子:良心犯是罪犯的子分類,但是你說給良心犯裡面的所有人物傳記追加一個罪犯分類,我估計很多人都不高興。--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6:46 (UTC)[回覆]
請問現在不將法輪功列入Category: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理由是什麼?[10]--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16 (UTC)[回覆]
並不是沒有理由,而是因為加入後就會被一秒回退--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41 (UTC)[回覆]
你們可以試試。如果不想惹上所謂追求事實的de facto與追求形式的de jure的爭論與麻煩的話,可以考慮在列入分類的時候額外指定排序關鍵字(比如說「爭」或者「論」或者「議」或者特殊符號之類的)。臨時指定適用於某一分類的排序關鍵字的語法和創建顯示一套鏈接另一套的內部連結的語法(管道鏈接)是一樣的。如果你們認為毫無爭議的話,也可以不參考這條建議。--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1:06 (UTC)[回覆]
法輪功難道de jure上不是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嗎?最高法、最高檢、國務院難道不是政府部門嗎?--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1 (UTC)[回覆]
那你就去做啊,沒有必要如此畏手畏腳。--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2:06 (UTC)[回覆]
加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1 (UTC)[回覆]
江發動鎮壓時並沒有說是邪教。參見:CECC Hearing Testimony - Sarah Cook - 12.18.12.pdf
"The spread of Falun Gong began to be seen as a fundamental challenge to the Party’s authority. Xinhua hinted at this in one of its articles in 1999 after the ban: 「In fact, the so-called 『truth, kindness and tolerance’ principle preached by Li Hongzhi has nothing in common with the socialist ethical and cultural progress we are striving to achieve.」
是鎮壓三個月未消滅才通過扣邪教帽子升格鎮壓。在下前邊敘述這個過程,「請了解鎮壓法輪功始於99年7月。江原揚言3個月消滅法輪功,但失敗了。江於10月促使人大制定邪教法,以升級鎮壓法輪功,在立法之前,江接受法國費羅加報採訪,首次在媒體稱法輪功是邪教,但10月底人大常委制定的邪教法中不提法輪功,2000年、2005年公安部/國務院兩次根據人大邪教法制定的14邪教名單中並無法輪功。--稀有石頭 2024年4月10日 (三) 04:31 (UTC)」
關於前邊一位用戶提到兩高司法解釋的通知,當時此通知是內部通知,並沒有公開發表。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認為此通知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參見:中國更多律師不畏壓力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 普通話主頁 (rfa.org)
此內部通知發生在人大邪教立法未提法輪功、兩高司法解釋未提法輪功之後。是江帶着破壞中國法律的體現,不算正式認定的。江未能得手,於01年年三十安排了天安門偽火栽贓,以坐實其邪教宣傳。
--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1:03 (UTC)[回覆]
閣下邏輯非常奇怪。閣下邏輯變成一個更容易理解的類似版本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兵沒有說過中華民國不存在,後面所有的建交公報也從未出現和中華民國的公報,閣下因此得出結論: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說過中華民國不存在或者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
所以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否認中華民國存在,也沒有否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所以③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24年仍然外交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2:55 (UTC)[回覆]
媒體和官員宣傳炒作與政府部門正式公告認定是兩回事,對此,真的那麼難以理解嗎?--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22 (UTC)[回覆]
請問閣下的意思是閣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有獨立媒體嗎?每個國家國情不一樣,中國沒有新聞法,也不像台灣有真正的獨立媒體,因為中國只有黨媒,黨媒的認定也都是官方立場,不存在黨媒說法輪功是邪教而中國政府不認為法輪功是邪教這種情況。如果黨媒的內容違反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立場,只會被立馬刪除。閣下難道否認這些最基本的事實嗎?
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台灣的情況是媒體不可能代表官方立場,只可能代表其資助者或者黨派的立場。而中國的情況是媒體就是官方立場。假設你非要拿因為台灣的媒體不代表政府來認定中國的媒體也不代表政府。是不是一種毫無關係的邏輯?--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39 (UTC)[回覆]
1、你迴避了政府、最高檢和最高法在2000-2002的工作報告。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均向人大作出且公開發表。
2、「內部通知,並沒有公開發表」的說法未見依據。最高法的通知即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999年第6期,目錄現在在最高法還可以查得到,紙本則圖書館有,你可以自己去看。
3、「認為此通知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此內部通知發生在人大邪教立法未提法輪功、兩高司法解釋未提法輪功之後...不算正式認定的」論,前者在閣下的文章中,只有一個結論,未見任何論述;後者則人大《決定》和兩高司法解釋本來也就任何邪教的一個名字都沒有提,因此其「不提」不能說明你是或不是;至於在其後發出的兩高《通知》,閣下究竟基於何種邏輯,認為其效力不如兩份《名單》甚至「不是正式認定」請閣下憑基本的中國法律常識——哪怕你認為它是什麼性質或功效——進一步說明其理據——對了,拿可供條文核實的推理論述來,不要「張口來」的形式。--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40 (UTC)[回覆]
1.在下並不清楚那兩年的國務院政府報告是否在當時確實有提到。如有,在下看來朱在當時壓力下的應境妥協之舉,政府報告並非是在程序上認定一個團體的性質。
2. 再談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把F認定為邪教組織 (archive.org)
3. 看到網上文章說:
「《立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
(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立法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作出的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並符合立法的目地、原則和原意。」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兩高對《刑法》第三百條所做的司法解釋嚴重違反《立法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從根本上違反了上位法《刑法》的規定。它的「解釋」根本不符合刑法300條「立法的目地、原則和原意」。」--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32 (UTC)[回覆]
1、如果你不清楚,則請收回「沒有政府版發文件認定法輪功」(這是你的原話)的說法。——無來源下的斷言,極為有害。至於「是否在程序上認定」,這個問題與「是否認定」不同,因此請勿以創造新問題來回答舊問題;同時這也只是你的個人觀點——而我相信你不會否認這是你的個人觀點,因為你說的是「在下看來」。
2、文章不是聖旨。如果不能回應有關兩高《通知》可供查證的描述性斷言(即「兩份通知是公開的、政府報告也是公開的」)的來源的直觀顯示,則請勿引重複內容的文章。
3、通篇沒有回答問題。現在讓你陳述的,是「沒有正式認定」的依據,不是「解釋是否合乎法律原意」的依據。--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58 (UTC)[回覆]
1.其中並無宣布認定是邪教,2.閣下沒有當時經歷,不懂得現在能查到並不代表當時是公開的通知。律師用於法庭的文書是嚴謹的。3.我已經回答閣下先前有關立法的規定的問題。--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4:08 (UTC)[回覆]
1、閣下第一點的表述未見依據。僅舉一例:s: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依法打擊「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還是說閣下認為必須用「宣布...為邪教組織」作為「宣布認定是邪教」的根據,請回應。
2、閣下第二點:「沒有當時經歷」涉及人身推定,請注意基本的文明方針以及WP:V。「現在能查到並不代表當時是公開的通知」,基本事實謬誤,我已經提到了,這是1999年第6期的最高院公報,閣下的表述實際上是「當時這份公報沒有公開出版」,則請提供來源,核實其沒有被公開出版的事實,不要做無限推論。
3、閣下第三點:你回答的不是「有沒有正式認定」的問題,而我的問題,是這個問題。--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4:17 (UTC)[回覆]
閣下稱99年那份兩高通知是公開的,那麼請提供一個國內CCTV等媒體99年對這份通知公開報導 的連接。不存在這樣的公開報道,說明那位律師所稱的是內部通知是精確的。
而且從公安部2005年通告所說的「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既然法輪功不在其中,也說明兩高通告是內部文件。--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23:52 (UTC)[回覆]
我已經很明確地指出了通知刊登於公報,如果閣下堅持視而不見,那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還是說閣下認為「公報也是不公開的?」如果一個正常有郵發代號可公開訂閱的刊物被閣下視為是不公開的,那就是一個特例,就該由堅持此為一個特例的閣下來舉證,而不是要求我來舉證一個常規情況是常規的。閣下如此扭曲邏輯,顯然已有遊戲規則和拉布之嫌。在這裡的任何人,都沒有為閣下的奇談怪論和荒唐思想舉證的責任,請知悉。此外,閣下在第二段回覆中仍舊無法以明確的條文理據和性質歸因說明該兩份通知沒有效力的緣故,卻選擇性地認為僅有兩份通告有認定邪教的功能,無視多項他人有來源支持意見,選擇性自由心證,亦恐已涉及遊戲規則及拉布,即請自重。--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21 (UTC)[回覆]
前邊已經回復,如閣下認為通知是公開的,可找一個99年的媒體報導來證明當時有公開報導。但閣下找不到。在下也說明了閣下以現在一個網絡連接可打開,並非能說明99年是公開的(閣下遊戲規則的指控看來完全適合於自己)。而且在下提供了律師在法庭出示的文書作為來源證明屬於內部通知。在下認真回應,並非什麼遊戲規則。而屬於是內部通知的其他證據你自己在網上也可找到的。--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0 (UTC)[回覆]
我已經並且將最後一次指出,(紙本)公報是公開出版的,閣下老想把這個問題理解成「鏈接是現在才有的」,我不知道閣下是出於什麼邏輯。你附上的所有鏈接均沒有顯示出這是「律師在法庭出示的文書」,就算是,閣下提供的鏈接僅有對此,我有不同看法。第一、 這個文件是內部通知,不是公開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件必須公之於眾才生效,否則就是不教而誅。的觀點輸出,未見引用明確的材料或條文依據說明這是內部文書。同時,閣下又開始以「內部文件」的爭辯來迴避是否「官方認定」的問題,即體現閣下核心的問題,是試圖以觀點阻撓討論推進,這就是典型的拉布了。如果閣下試圖指控我遊戲規則,則最好給出實際的依據。--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8 (UTC)[回覆]
通過跟w和m兩位用戶的交流,我深刻意識到了什麼叫做自說自話,對牛彈琴。因此我覺得不需要再跟他們辯論了,其實沒有什麼卵用,他們都已經願意相信那些東西了,還指望他們能認真看你的發言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5 (UTC)[回覆]
@Marvin 2009:放棄吧。換個角度想一想,中國政府秘而不宣的事情太多了。封鎖一個網站從不公開承認、總是在記者會上要網站提供方排查自己的技術問題,不妨礙這個網站被認為是被牆了(並歸入相關分類)。讓動物森友會全網下架卻從不承認,不妨礙其歸於被封禁遊戲分類。沒有版號的遊戲在法理上不予在中國發售卻不影響淘寶商家,我們也不會說是中國禁游。法輪功也一樣,雖然確實可能沒有中央文件明確定義它是邪教,但是怎麼看怎麼都像是將其像邪教一樣嚴加取締,任何一個理性人應該都可以合理推斷它也是被認為是邪教。沒有必要死磕這種字眼,條目里大大方方承認法輪功(在事實上)被認為是邪教,條目里大大方方對其合理性提供質疑;不需要表現出強烈的抗拒,仿佛二十多年都沒有走出悲傷的第一個階段一樣。退一步吧。--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3:42 (UTC)[回覆]
( π )題外話其實本來也就是nbcs的事情,他們的執着也讓我意識到一點,那就是放不下的執念如果本身對人生沒有什麼好處,那還是早點放下最好。--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49 (UTC)[回覆]
閣下談到「中國政府秘而不宣的事情太多了」一說及整段文字比較中肯,謝謝了,當時在下沒能應及時回應。
目前在下與銀色編輯的分歧在於,他認為兩高 99年的通知並非內部通知,並給出一個連接,要在下相信當時中共有發布紙質的公告。在下則從在下查到多個來源了解確是內部通知。
故 在下向其徵求國內媒體99年公開報導兩高通知的來源,卻被拒絕。
在下認為如真如其所言,中共向全國公布了兩高通知,中共那麼多當時打壓法輪功媒體不可能沒有一則報導。反之,如中共是事後多年把當初的秘密說成是當時即公布於眾的,在下也不想上當。
在下從無要遊戲規則的意思,銀色編輯卻如此一再指控,是無理的。--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20 (UTC)[回覆]
上文提過的,公報1999-6-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 」司法解釋的通知 法發〔1999〕29號公報介紹。--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53 (UTC)[回覆]
在下徵求國內媒體99年公開報導這一兩高通知的來源。
在下認為如99年真是向全國公布了兩高通知,那麼多媒體不可能沒有一則報導吧。
還有假定99年真有公開兩高通知,那麼與2000年國務院公安部通告稱目前為止認定邪教14個,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14 (UTC)[回覆]
您可以自行找尋公報紙本(如圖書館)或當時的媒體,公報是公開出版物。並非「目前為止認定邪教14個」,而是當時「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且2000年的通告似乎非公開出版物,沒有最新完整數據與公開文件。要說矛盾,文件中說邪教組織「由公安部認定」,但顯然,法院判例等也有依法認定作用與職能(如全能神[11]),只是認定者不同。要說依法,法院要勝於公安認定,因為司法檢察可以駁回公安認定。而政府公報,覆蓋範圍和效力應更廣。--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48 (UTC)[回覆]
關於被中國政府認定是邪教這一點,隨便找一下資料都找到許多可靠來源,例如:
  • Penny, Benjamin,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6, 2012, ISBN 0226655024 (英語) 
  • Lai, Hongyi, China's Governance Model: Flexibility and Durability of Pragmatic Authoritarianism, Taylor & Francis: 158, 2016, ISBN 1317859529 (英語) 
老外和法輪功成員也多數以為中國認定邪教,他們象普通民眾一樣看到中共媒體99年後鋪天蓋地的邪教宣傳,也想不到實際上是未經認定的。--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53 (UTC)[回覆]
噢,我覺得你可能需要讀一下這篇論述:Wikipedia:要可供查證,不要真理。你現在的行為已經很嚴重地涉嫌原創研究和遊戲規則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3:57 (UTC)[回覆]
另外的話,你可以對着這篇英文論述照照鏡子:en:Wikipedia:Civil POV pushing。--MilkyDefer 2024年4月13日 (六) 14:06 (UTC)[回覆]
前邊在下給出CCEC連接來源,指出江發動鎮壓時並沒有說是邪教。這兒再給出一次,請參見:CECC Hearing Testimony - Sarah Cook - 12.18.12.pdf
前邊一位編輯給出的三篇外文書籍,但沒有給出原文及鏈接。我不清楚他們的看法。我個人估計不少外國人象中國人一樣是有誤會,是憑藉以上來源。故非原創。
謝謝閣下的提醒在下注意相關規則。
在下與多位交流在這兒交流切磋,如之前有不周全處,希望諒解。--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9:44 (UTC)[回覆]
那又怎麼樣呢。外國人也一樣很多無神論,無宗教,反邪教的人,難道你認為他們都是被中共收買了?而不是基於他們自己的科學素養?--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4:01 (UTC)[回覆]
前邊一位編輯給出的三篇外文書籍,但沒有給出原文及鏈接。我不清楚他們的看法。您有機會的話請查閱。--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9:46 (UTC)[回覆]
(!)意見-樓上兩位好,維基百科上可貴的,是不同背景、環境、領域的用戶們交流切磋,彼此可能從不同角度切入點。您們恐怕誤會了Marvin,其實Marvin所說的脈絡方向,應是有依據、可查證的,BBC等國際媒體也注意到類似問題,並非不合理的在「遊戲維基規則」。鎮壓法輪功,常被批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例如 (1)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2)例如這一篇,六位中國律師2007年在辯護案件發表的〈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無罪辯護詞,這篇在國際上相當知名、被收錄書中(書評:《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一)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則。一、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二、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離原則。三、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二)對我國宗教信仰自由原則的理解。(三)第三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高壓手段違憲,效果適得其反。(四)第四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懲治依據本身與憲法及法治精神相悖。---(這部分尤其從「立法法」的規範角度,一一解說包括兩高解釋等問題。此外,更何況,最高行政部門國務院、一級單位公安部的認定文件,十多年來的幾個版本,都沒有列出法輪功。國務院2011年還廢止了兩項出版禁令)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3日 (六) 17:53 (UTC)[回覆]
我覺得既然有爭議(特別是cult這個詞的翻譯問題也有爭議),不如把FLG丟進新興宗教的分類里。--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7:01 (UTC)[回覆]
@The Puki desuCategory:法輪功已經是Category:新興宗教的子分類;法輪功就在Category:法輪功裡面。長久以來社群有個傳統就是,能放進子分類的儘量不要再放到母分類,所以你的意見從某種角度上早就已經實現了、是現實。--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7:07 (UTC)[回覆]
總之我的序言框架應該沒錯,具體就一兩句話的問題的話你們自己解決吧。希望不要搞到序言的結構都變掉了,否則我會很不高興。--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06:02 (UTC)[回覆]
@MilkyDefer:有一說一,您的結構是不是已經被Wetrace改變了——我不確定你是不是該不高興(捂臉)--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2:58 (UTC)[回覆]
@MilkyDefer:所以我說我的抱怨是有來由的。他們只要大家稍不注意就會立即開始美化工程。我已經沒有心力參與討論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19 (UTC)[回覆]
閣下在前邊稱,目前法輪功條目顯然已經積重難返,任何不利於FLG的修訂都會被貼標籤、獵巫,因此提出此建議,希望得到社群關注。
由昨天在下談到閣下是刪除可靠來源讚揚法輪功的內容,並且在下受到閣下與@自由雨日用極端分子這樣的詞彙來攻擊。那麼在下不禁懷疑原來閣下所說的貼標籤、獵巫,原來是閣下準備針對不同意見的編者的。
而且在下向閣下提到英維對應條目受到破壞的過程以及2020年5月前的版本比較合適,也沒有得到回應。在下希望大夥真心改善條目質量,而非一味宣傳。--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59 (UTC)[回覆]
閣下應注意WP:CENSOR這點,維基百科不可避免會包含很多與相關組織產生利益衝突的內容,請注意維基百科是全人類共同的網站,而不是某個相關組織自己的網站,相關組織對相關條目不存在所有權,除非是明顯違被維基媒體基金會所在法律管轄區法律的不適當的內容,否則閣下的關注點向來是針對文字背後立場的話,閣下就有審查的嫌疑,將所有非讚美的內容都視為誹謗和爭議,就說明閣下並不想展現一個符合中立語氣的客觀事實,僅是主觀判斷審查文字的立場,這都是違反使用條款第四章節。維基百科的中立觀點政策要求編輯要公平、按比例且不帶偏見。--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5:01 (UTC)[回覆]
@稀有石頭我收回極端分子的說法,向您道歉。--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5:03 (UTC)[回覆]
(!)意見-各位好,在下Wetrace,這些天工作忙碌,剛剛看了下上面大量留言。看到討論很多關於中共對法輪功的「定性」,在下分享點看法切磋,時間有限,還在上班中、時間很有限,簡要寫,還請各位指教。
  1. 中共1999年6月成立610辦公室打擊,7月民政部文件宣布法輪功「非法組織」全面鎮壓,1999年10月江澤民接受法國媒體訪問時突然首次拋出「邪教」說法。(這部分,印象中《華盛頓郵報》還是哪家大報早期有分析過。人權組織報告也寫過。)在1999年鎮壓前,網路上中國官方媒體大量正面報導肯定法輪功,鎮壓後基本上全都不見。
  2. 依據憲法理論、PRC憲法,能不能去訂出什麼是「邪教」?其實本身在憲法基本權利保障、法律理論上就非常有爭議,就在下印象理解,一般傾向是不大能這麼在法律上定義的。
  3. 就算不論 是否實質違反憲法,依據PRC法律,這樣層級的定性、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影響與侵權,必須經由「立法法」明確立法。就算中共當局現在否定「三權分立」,但是PRC體制仍有行政、立法、司法,即便不分立,依據法律體制與權限,也應經過「立法法」明確立法。也因此,很多中國維權律師指出,兩高司法解釋沒有這樣的效力,在做無罪辯護。
  4. 有意思的是,國際媒體也多次關注到,中共當局例如公安部對「邪教」種類文件確實多年來不列法輪功。而且《轉法輪》一書被中共查禁,國務院2011年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1999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第99項廢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項廢止的文件則是1999年8月5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因此,依據PRC法律體制,一是對書籍的禁令是否合法都還會被挑戰,二是就算假設禁令合法,禁令2011年被廢止,公安警察持續查禁,救估諳違反法律、侵害人民的自由基本權利。
先寫以上,拋磚引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1日 (四) 06:09 (UTC)[回覆]
按照閣下的觀點,我是否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政權的合法性就是有爭議的,能不能去定義出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仍然是個公認的未受普遍承認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純屬一部偽法律,依據中華民國的憲法,並沒有合法性。所以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政權並沒有定性邪教的權利。】?不論中國政府認定法輪功為邪教的過程是否所謂「合法」,它就是一個事實。就像殺人犯法,A殺了B,B還是屬於「被A殺死的人」分類下。不論中國給劉曉波定罪是否合法,劉曉波就是屬於「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定性為罪犯的人」。閣下若非要強調「合法性」,可以自己建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爭議地合法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過程可能並不合法地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共同屬於「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分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6:21 (UTC)[回覆]
(!)意見-自由雨日您好,感謝指教交流,在下學識有限,但這不是在下的個人觀點,而是憲法基本權利的理論,中國大陸的公法體系應當也有這樣的觀點,在下也接觸過北京大學等學校著名學者的一些東西。實際上,PRC的憲法與法律,是有「違憲審查制度」空間,人民可以請求法院判斷,某事、某法律違反憲法,中國的法院多年前曾經有出現極少數的相關違憲審查的裁判。但是中國的法院,是被中國共產黨政法委系統操控的,違憲審查 曇花一現。早期政法委成立,目的是在文革痛苦後,要指導推動法制建設、也許逐漸走向法治接軌世界;但是後來 黨政法委 完全變調了,往往由公安部門出任,可以介入管理法院、撿察院、司法律師系統,整個完全不合理,這在中國也是長期被討論的。
  1. 在下上面這段討論,完全沒有以您上面說的設定與問題。在下上面說的,是依據PRC政府的法律體系,實質上、程序上也應當是這樣解釋的這一問題,不是只有人們實踐法輪功的權利,延伸來說,許多群體的不同權益,都可能在 共產黨凌駕法律下被突然侵害。例如過去一胎化強制節育,出現大量非法強迫的例子,還有太多了。北京被「清理低端人口」、「三年極端清零封控」,依照PRC法律,應當都有很多會被挑戰的問題,只是現實上很難進入法院。在下以為,這就是很多外資、中國民間資金、甚至中共高官財產 都要跑出去海外的原因之一,走線潮。
  2. 在台灣,政府機構人員違法行使權力、不依據法律程序與實質面行使,是會被控告追究責任的。其實在中國大陸,依據PRC法律體系,公安、檢察官、法官違法違反程序,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追究責任的;但在現實上極困難,大量律師幫民眾申訴,而被威脅取消律師資格與打壓。也因此,今天中共這樣凌駕法律打壓法輪功,其實受害的是大量百姓,被很多學者形容「加速中共公檢法黑社會化」,例如依法上訪申冤的民眾、因為環保抗議的民眾,就被以各種不當理由、違法打壓、法外監禁到黑監獄。每個人都不安全了。包括中共高層、公安、軍人,能得到多少法律上有效的權益保障?都是個大家「你懂得」的疑問。
先切磋到這裡,得趕工作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1日 (四) 06:46 (UTC)[回覆]
Wetrace您好:您說的這一段,和上一條回復談到維權律師做無罪辯護的那一段,不是恰恰證明了法輪功就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嗎?!正是因為它所謂「非法」被認定為邪教,才需要維權律師去推動「違憲審查」(先得出現「不正義的程序」,才會有人提出「程序不正義」)呀!不論中共是不是操控了法院,不論認定邪教是不是違憲,不論中共是不是侵害了許多群體的權利,都改變不了法輪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邪教的事實。您說的這些我甚至可以承認您說的統統成立,但承認這些,恰恰就是承認法輪功就是被「違法」地「粗暴」地認定為了邪教哇。可能未來某一天這一程序會被「違憲審查」,可以發展得像台灣一樣「進步民主」,得以「控告追究責任」,行,現在中共的行為是凌駕於憲法之上的非法的,但法輪功就是被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非法」認定為了邪教哇。--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6:58 (UTC)[回覆]
(!)意見-自由雨日您好,昨晚下班後想上來看看,睡著了,現在才上來,抱歉現在看到您的留言,謝謝您的指教切磋。以下一點想法:
  1. PRC政府,是一個政府體制、依據憲法法律,中國共產黨 是當局;當局的違法違憲,沒有依據「政府法律體制」、在PRC法律程序上、PRC的法律邏輯認定上,連形式上都不對了,那這樣的認定在PRC法律系統就應是無效的。實質違憲違法,就該是無效、違憲非法了;何況連「法律形式上」都沒有、「法律都沒有寫」、違法,這違反PRC自己的法律授權與解釋體系。中共人事任命、法律,好歹經過一個兩會橡皮圖章才能「生效」。所以,是江澤民帶頭一句話,讓中國共產黨「違反PRC法律」,「非法」把法輪功當「邪教」打。習大說「任何人都沒有特權超越憲法,一切違憲行為都必須追究」。PRC體制是基於憲法,中共在法律上實質、連形式都違反,那不是「認定」;甚至連中共公安部至今三份主要的文件也都沒有列、國務院2011年還廢止了查禁書籍的禁令,更難說是「認定了」。
  2. 被稱為「中國新聞界良心」的前人民日報記者、作家劉賓雁,曾形容中共對法輪功是「文革式的迫害」。很多人形容江澤民下令設置的中共610辦公室是個凌駕憲法的機構,被形容類似中共的中央文革小組,凌駕憲法與法律,當時連國家主席劉少奇都被鬥垮關押死亡,高官大量被鬥,大量人民死的不明不白,只因為上面下指標要鬥多少人。傳出葉劍英說,文革死了2000萬人,整了1億人;鄧小平沒說死了多少人,他說是「天文數字」。文革後,龐大的血債,傳出大量參與迫害的警察被秘密槍決,例如在北京、西南等等。就是文革十年的恐怖教訓,文革後,在法律、在教育、在經濟上等等都在廢墟上重建,大量中共高官知道沒有法律不行,人人自危,喬石擔任政法委書記,是要建立法制的。
  3. 中國史學家辛灝年流亡海外,2005演講與一位大陸學者對話,在下看了很受啟發,與您分享[12]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2日 (五) 01:51 (UTC)[回覆]
我的評價是:在Wetrace前述的大段陳述中,除了大段討論大陸體制的無用的陳述(無用,是因為離題)外,僅有的依據憲法理論、PRC憲法,能不能去訂出什麼是「邪教」?...就在下印象理解,一般傾向是不大能這麼在法律上定義的。依據PRC法律,這樣層級的定性、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影響與侵權,必須經由「立法法」明確立法。沒有依據「政府法律體制」、在PRC法律程序上、PRC的法律邏輯認定上,連形式上都不對了,那這樣的認定在PRC法律系統就應是無效的在法律上實質、連形式都違反的表述(包括他為了佐證自己的說法而給出的來源)都沒有給出最基本的明確的條文理據和性質歸因,而只有大段的無條文基礎的自由心證。——這對於一個針對采類似大陸法的成文法的地區的法律問題討論而言,是完全的nonsense。我的看法是,如果任何人,試圖以類似這樣方式的理據來阻礙其他用戶就此問題(即「是否有認定」的問題)的正常編輯外,恐怕已有遊戲維基規則及拉布的嫌疑。--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3:10 (UTC)[回覆]
Wetrace您好:先對您寫了如此多字來回復表達感謝。然而,閣下在大段文字中並沒有正面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法輪功是不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了邪教?」我從未同閣下討論任何「合法性」的問題,甚至在上一回覆中已經承認「可以在違法違憲的結論下討論」(A強迫B殺死了C,A顯然不合法,所以C並不屬於「被B殺死的人」?),對文革等事件更是隻字未提,因此我認為閣下的大段論證無論是否有力,都完全屬於離題討論。【那麼我自然也可以在此稍作離題一下(就一句,遠不會比閣下更長):「歡迎閣下前來大陸觀光旅遊,大陸對台灣遊客一向熱烈歡迎。閣下可以親自同街邊任何民眾敞開交流,了解一下大陸主流民意是否認為中共的鎮壓『違法違憲』,民眾對『取締法輪功』的態度究竟是認為中共『侵犯了人權』還是『保障了人權』。」】我本人同法輪功沒有任何利益相關或衝突關係,對影響相關條目如何呈現沒有絲毫強烈的動機,我在法輪功條目僅有過唯一一次編輯(加入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若閣下能回答「法輪功是不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了邪教?」這個問題自然可以將我的編輯回退,甚至您(或其他人)直接回退,我也不會參加編輯戰。我也只是做一個拋磚引玉的行為罷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3:47 (UTC)[回覆]
來,讓我這個好事者插句話,你的回答也有部分離題了23333——當然我知道閣下聲明在先。扯「主流民意」是沒用的,這裡不是社交媒體,而且這也與撰寫百科無關,我只是好奇有沒有人挺希望你離題的,以便於其他人的離題論述。--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4:04 (UTC)[回覆]
公安部2000年發布的通告http://www.china21.org/docs/CONFI-MPS-CHINESE.htm
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
2005年的通告也此類聲明。既然法輪功不在其中,而且至今沒有證據顯示國務院或公安部,就證明了中國政府從未認定。--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2:41 (UTC)[回覆]
對對對,你說的很對,中國歷史上只有2000年2005年這兩個文件,剩下都不存在,所以法輪功確實不是邪教哦,真的好棒棒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2:49 (UTC)[回覆]
(!)意見-自由時雨您好,在下週六仍在外忙碌了一天,深夜上維基看,謝謝您上面的指教回覆。在下淺見如下:
  1. (1)刑法的最基本原則,「罪刑法定主義」或「法無明文不為罪」,必須透過(立法)「法律」明確定義清楚。(2)「PRC政府」是否認定?您問的是「PRC政府」,那麼,在下的看法仍是高度存疑、傾向是沒有的。因為從法學、政府理論來說,政府行為、法律行為效果等,依照PRC法律架構,是要依據立法法,認定的效力來源是憲法、法律,至少形式上法律授權,無權的機關所做行為--是逾越權限--是非法也無效的,何況非法行為,因此那是「無效」的;更何況,主管行政的國務院、公安部名單,十多年來都沒有列入。依據PRC法律,可以說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3)江澤民、「中國共產黨」凌駕法律去做了什麼,那是中國共產黨做的「法外行為」。2014-央視教導辨別邪教 網友諷「這不是中共嗎?」
  2. 李和平等多位中國律師,2007年在辯護案件發表的〈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無罪辯護詞。就指出當局(一)違反憲法「政教分離原則」、宗教自由保障,(二)當局發佈關於法輪功的所有定性檔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當作處理依據,已違反憲法及法治精神;且民政部也無權稱法輪大法研究會是非法組織,(三)當局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行動過激且違法甚至構成犯罪。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3日 (六) 16:53 (UTC)[回覆]
(!)意見-銀色雪莉您好,在下於客棧回應各位的討論,並未「離題」,在下就印象中簡要說明,關於法律及法律基本原則的一般理解,這並不是「遊戲維基規則」,而是在維基百科上,不同背景、環境的用戶人們,就領域議題切磋交流。
您質疑在下上面的討論是「無條文基礎的自由心證」,您提到要「最基本的明確的條文理據和性質歸因」。若您想了解憲法、立法法等層次的論述,推薦您閱讀這一篇,六位中國律師2007年在辯護案件發表的〈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無罪辯護詞,這篇在國際上相當知名、被收錄書中:
  1. 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則。一、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二、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離原則。三、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
  2. 第二部份:對我國宗教信仰自由原則的理解。
  3. 第三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高壓手段違憲,效果適得其反。
    • 第四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懲治依據本身與憲法及法治精神相悖。---(這部分尤其從「立法法」的規範角度,一一解說包括兩高解釋等問題。此外,更何況,最高行政部門國務院、一級單位公安部的認定文件,十多年來的幾個版本,都沒有列出法輪功。國務院2011年還廢止了兩項出版禁令)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3日 (六) 17:10 (UTC)[回覆]
1、閣下離題——對,依然是離題的(儘管是有來源的)長篇大論正試圖把「有無認定」問題歪曲成「對認定的效力、認定的權限的法律觀點和看法」問題。請停止遊戲維基規則。
2、閣下仍舊——與Marvin2009情況相同地——選擇性地認為僅有兩份通告有表明官方對邪教認定表態的功能。
3、閣下把兩項沒有列明廢止理據的對規範性文件的廢止程序片面而無理據地歸因於或結論為「官方對該事物沒有定性或更改了定性」,邏輯滑坡。
綜上,我的結論和觀點不變。請勿把這美化成「切磋交流」——如我對Marvin2009回應的觀點一致地——閣下核心的問題,是試圖以觀點阻撓討論推進,這就是典型的拉布。--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8:43 (UTC)[回覆]
(!)意見-樓上銀色雪莉您好,在下所述並未離題,確實在就事論事,是可供查證、也符合一般法律原則的討論,這並非用戶個人的原創研究觀點;也許您不一定接受,但這不意味這樣的討論是「拉布」、「遊戲規則」。依據PRC法律體制情況,---中國共產黨的「觀點」,跟PRC政府法律體制上的「客觀有效性」,兩者並不一致、有衝突矛盾,上面討論的主體是「PRC政府」,PRC法律上效力觀察當然就重要。另一個例子也呼應,這樣的討論切磋,是可供查證、合理論證的---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也寫道「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13日 (六) 19:25 (UTC)[回覆]
上方討論是否牽扯了兩種「認定」概念,法律規程上的與實務中、事實上的。規範性存在爭議但事實上有效。--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0:15 (UTC)[回覆]
我看來的確是兩種認定,一種是de facto的認定,即法輪功無法在中國大陸合法存在和活動的客觀現實,而wetrace和marvin一方顯然認為邪教是嚴重的指控,並且認為中國從未de jure認定,例如從未對法輪功進行過公審認定。不過我對所有條目還是傾向支持的是de facto,正如中華民國是de facto的存在,taiwan also de facto country,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灣省就是de jure存在,維基百科的中立立場不會也不應被任何組織審查,既然中共不能進行審查,所以我認為法輪功也同樣不能進行審查,否則無論如何都是違背基金會使用條款的底線--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23:10 (UTC)[回覆]
我一直在說,如果要論「de jure認定」,我完全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就是非法政權,所以在其合法框架下認定的一切內容也都無效。。--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18 (UTC)[回覆]
沒看懂這句話的邏輯。--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22 (UTC)[回覆]
意思是說,「合法性」本身就是原創研究,就是各種不同利益群體玩的文字遊戲。如果可以因為「合法性」的問題說法輪功並不是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那麼也完全可以舉出更多的法律條文,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並不是國家,首句或者分類都不能分入「國家」。既然都不是國家是非法政權了,那麼各種「偽憲法和法律」自然也都是非法的了,那麼所有即使在法律框架下的認定也都不是認定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0:26 (UTC)[回覆]
我大概能理解閣下的意思。閣下意思應該是說哪怕存在de jure認定程序,異見依然可以無限推責,例如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先就是有限承認國家之類的,或者聲稱聯合國和美國從未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因此只有一個國家認定的邪教,不應加入這樣的分類否則有違中立性要求,或者聲稱邪教本身就是非中立詞彙,除非法輪功自身承認自己是邪教,(類似除非法輪功自己宣稱對天安門自焚事件負責,否則中共的調查證據不能證明這件事件由法輪功學員發起)。當然以上只是我舉得一個無限推責的例子。如果閣下並非此意也可以移除我的離題討論。--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1:49 (UTC)[回覆]
對,就是這個意思。「合法性」是「社會成員基於某種價值信仰而對政治統治的正當性所表示的認可」(《辭海》),人類不存在絕對的「合法性」,我所在的團體只要不認可你這個團體的價值信仰,我就可以說你的政治統治以及在這種統治下作出的法律、具體決議、文件等等統屬非法。所以我對反駁「法輪功沒有被中國政府認為是邪教」已經失去了興趣。--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1:58 (UTC)[回覆]
(~)補充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冒用宗教、氣功或者以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邪教組織』。」中國政府從未說過邪教只有14個。--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2:05 (UTC)[回覆]
(~)補充22種邪教組織基本情況這是不是政府部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2:07 (UTC)[回覆]
前邊提到了中國邪教協會在國際媒體2014年關注到法輪功不在政府制定的邪教名單之後,推出了22邪教名單,此邪教協會不算正式政府機構。--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01 (UTC)[回覆]
我給的鏈接是雙鴨山市人民政府啊。--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4:24 (UTC)[回覆]
「中國政府從未說過邪教只有14個。」此說不實,公安部通告正說是稱根據兩高司法解釋明確、認定邪教共有14個。--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04 (UTC)[回覆]
共有14個也不是只有14個啊,聯合國會員國共有193個言下之意難道是聯合國內只有193個國家?還是全世界只有193個國家?--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12 (UTC)[回覆]

建議對@Wetrace和@稀有石頭的行為進行核查[編輯]

離題:
嚴重脫離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應有的用途,如果有需要請逕行在傀儡調查頁展開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只是發現了一個共同點,就是WP和稀有石頭這二位都是用戶頁與FLG完全無關,但他們的編輯記錄基本都是FLG相關。我覺得如果對這個偉大的教那麼上心,那麼應該是教徒吧;那麼既然是這麼熱心腸的善良教徒,應該不會在用戶頁中留下這麼豐富的內容之後,獨獨忘了他平常最最最愛編輯的內容吧?我很難假定他們是在善意編輯。--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6:52 (UTC)[回覆]

在這方面在下關注與更正被歪曲了事實,在下用戶頁也有人權相關的條目連接。閣下給我扣教徒這樣的帽子,是否是人身攻擊?--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23 (UTC)[回覆]
我現在有點懷疑,這兩個其實是一個人。請問要如何認定傀儡賬號?--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0 (UTC)[回覆]
很合理的懷疑,除了關注和興趣之外,日式中文的語氣也非常相似。--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1:54 (UTC)[回覆]
所以如果是一個人的話,就相當於我們這麼多人和僅僅一個極端分子吵架。--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0 (UTC)[回覆]
如果真的僅有一個極端分子倒好了(收回「極端分子」的說法,向@稀有石頭道歉),法輪功對宣傳哪會這麼不上心。其實大概率仍然不是傀儡,比如稀有石頭沒有「--」這種獨特的標點用法,日式中文也沒有Wetrace那麼濃。--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09 (UTC)[回覆]
如有證據,請至WP:SPI,等監管員用戶查核之後就知道,有沒有使用IP編輯、是否有多重賬號。--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2:10 (UTC)[回覆]
那位WP用戶已經有進行中的傀儡調查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回覆]
你可以新增你懷疑的賬號,只要你有理據。--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2:29 (UTC)[回覆]
我不太熟悉流程,請哪位幫助提出一下。
理由是:
語氣和表達十分相似。
用戶頁設計和編輯內容的模式一致。(這兩者之間的矛盾上文已經提出)
前幾天都是WT(我上文打錯)在一個人爭辯,這兩天都是稀有石頭在一個人爭辯。
他們辯論的邏輯都一樣(毫無意義的來源請求,懷疑中共影響,各式詭辯)。
他們的觀點毫無衝突,或者說他們毫無觀點,他們的回覆就是反對反對保護保護。
他們都儘可能阻止對FLG相關內容的任何編輯。--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45 (UTC)[回覆]
震驚:去年就有人提出這兩個賬號是同一個人控制了。→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Wetrace/存檔--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1 (UTC)[回覆]
這樣完全有理由再重啟調查了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3 (UTC)[回覆]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再次被以這僅僅是編輯爭議而拒絕核查--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9 (UTC)[回覆]
這麼多次都被懷疑,社群要處理了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3:26 (UTC)[回覆]
@桐生ここFishing 用戶查核不是在釣魚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的精神就是:我們要尊重少數人的觀點,但是拒絕極少數人的觀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0 (UTC)[回覆]
但事實上維基百科就是邊緣群體發表新奇觀點的最方便最合適的場所之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3 (UTC)[回覆]
而且就算他們不是傀儡,他們的邏輯也是漏洞百出,並且從來不對明顯的硬傷回應。--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3 (UTC)[回覆]
這句話王志安早就已經說過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4 (UTC)[回覆]
我看其中一位還在王的條目那裡搞過編輯戰呢笑死。--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17 (UTC)[回覆]
是的。連傳統宗教都傾向不會回應很多有明顯問題的質疑。更別說新興宗教了。我想起個不知道誰編的笑話,大致意思就是,一個無神論者問基督徒怎樣證明上帝存在,基督徒反過來問無神論者怎樣證明上帝不存在😅。如果無神論者反問基督徒怎樣證明羅素的茶壺不存在,基督徒回答:我又不是羅素,我為什麼要證明羅素的茶壺存在?無神論者說:我也不是基督徒,為什麼要證明上帝存在?基督徒說:因為你不信上帝,不信主就一定會下地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回覆]
雖然我批評過聖經各卷的條目問題,但我沒見過哪個基督徒霸占基督教的條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30 (UTC)[回覆]
還是利益的問題。對某個團體來說,美化維基條目能帶來的美化形象的利益(最終往往關聯到金錢利益),以及負面信息放入造成的損失,對傳統宗教和新興宗教/社團肯定是不一樣的。具體我就沒研究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2:49 (UTC)[回覆]
法輪功總部在美國的註冊信息是龍泉佛教公司,也可以理解為是個宗教公司,對於公司的生意來說,他們肯定不允許任何負面信息影響收益。雖然他們從未申報有償編輯。但是很明顯,大多數正常的維基百科編者不會僅僅只關注監視和某一個公司息息相關的所有條目和分類--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3:39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可移到討論。--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回覆]

正文修改[編輯]

感覺正文的框架其實尚可保留,主要是將內容從觀點改成更像事實的陳述。不過大家查看相關資料的時候,請務必找到最原始的來源,例如: 在法輪功#學煉人數中提到:「(法輪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隊、國內安全部隊、官方媒體、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內部較受歡迎。」來源是美國自由之家的報告,但仔細查看該報告發現,這一報告中的這一段話其實來源於法輪功教徒在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可以看出這並非可靠來源。 因此,即便所使用的材料經過了比較可靠的媒體轉載,也要仔細查看原始來源是否真的可靠。 (我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是因為在某個爭議事件中提到的受害者人數過於誇張,但是來源是可靠媒體。於是我就去仔細找來源,找了一連串各種媒體發現,最終是來源於比較邊緣的媒體引用了一個學者非常粗略的估計,這個學者本身也沒有什麼實際證據,得到的數據是純靠推測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8:40 (UTC)[回覆]

其實很多來源都是無關或者虛假引用,賭的就是沒人去查證所引文字是否真的在那個來源里也是否屬於事實--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8:54 (UTC)[回覆]
還有條目首段說「幾千萬到一億人修煉」,不僅用常識判斷絕無可能(「身邊統計學」估計肯定不準確,但不會有數量級的差別),從來源來看也是極為片面的。英維的說法並沒有「上億」,而且多次提到其他估計認為沒有那麼多人:「Prior to July 1999, official Chinese government estimates placed the number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t 70 million nationwide, rivalling membership in the CCP. By the time of the persecution on 22 July 1999, most Chinese government numbers said the population of Falun Gong was between 2 and 3 million, though some publications maintained an estimate of 40 million. The Falun Gong organization estimated in the same period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practitioners in China was between 70 and 80 million, though sociologist David A. Palmer notes these numbers were likely highly inflated and gives a more reasonable estimate of 10 million. Other sources have estimated the Falun Gong population in China to have peaked between 10 and 70 million practitioners. The number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still practicing in China today is difficult to confirm, though Freedom House estimates that seven to 20 million continue to practice privately.」--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07 (UTC)[回覆]
英維李洪志條目序言第三段就介紹了他和法輪功媒體發表過的荒謬陰謀論,我很好奇把這些加入中維會怎麼樣。--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15 (UTC)[回覆]
估計會跟動態匿名IP瘋狂打edit warring🤣--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09:52 (UTC)[回覆]
你們樂意的話你們繼續。我想看看一種叫做inline attribution的寫法在中文當中最後寫出來的觀感是什麼樣子的。--MilkyDef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0:59 (UTC)[回覆]
我再研究了一下,覺得還是按照英維的框架來編寫比較合邏輯。
希望哪位熟悉維基規則的人來修改吧,我發現這兒對新手真的太不友好,我不敢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28 (UTC)[回覆]
不是對新手不友好的問題。具體我就不多說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20:34 (UTC)[回覆]
其實當你不敢編輯時,他們的目的也就達到了。他們就是希望通過威脅恐嚇來讓你自動退出維基百科。方便他們繼續盤踞他們自認為屬於他們的條目,宣誓所有權,對所有編輯進行審查。
這時候我建議閣下WP:IAR--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41 (UTC)[回覆]
提醒閣下你的言論已經觸及對社群用戶惡意推斷。--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7:08 (UTC)[回覆]

看看是不是又有某些人要來回退--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47 (UTC)[回覆]

(!)意見-您好,這分類,是有疑問。
  1. 「太極拳=太極拳組織?」這一條目是「法輪功」不是「法輪大法研究會」。在形式邏輯上舉個例子,中共打壓 非由中共官方控制的基督教會、天主教會,是否「基督信仰、天主信仰」條目 能夠被分類到「PRC認定非法組織」?
  2. 而且,查看該通告,中共民政部稱認定對象是「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
    1. 這篇的說明是點出些問題。〈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開信〉,「民政部當時宣佈的,只是號稱要「取締」一個已經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團體。」-------法輪功於1993年被中國氣功科研會正式批准吸收為其直屬功派,並成立「法輪功研究分會」。[13]
    2. 「「法輪功」本身,法輪功只有「真善忍」修煉原則和五套動作組成的功法,學煉者來去自由,沒有名單、會費,不講組織。」「任何法輪功學員所組成的組織和團體,並不等同於法輪功本身。」
    3. 再加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大量條例規定相當模糊,並沒有對社團的具體行為規範、承擔的法律責任作明確規定,所以「非法組織」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沒有法律依據的「取締決定」基礎上作出的,當然就更沒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
    4. 這篇文章也點出問題,例如,民政部稱「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1999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所謂『非法組織』的內容」。民政部稱「法輪大法研究會」沒有依法登記,但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沒有登記並不表示非法,民政部既沒有取締的權限,也沒有擴大到所謂「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的權限,更無權擴大到廣大法輪功修煉者及其活動。
  3. 此外,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等人〈憲法至上,信仰無罪〉辯護詞指出,「部門規章違反《憲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民政部有什麼權力宣佈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公安部對宗教的傳播實行禁止措施,它的權力從哪來的?」「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屬於越權,同時違反憲法第36條。」
  4. 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1日 (三) 18:57 (UTC)[回覆]
閣下引用的文章均為法輪功自己的媒體,這和如果我引用凱風網或者中國反邪教網來論證法輪功是邪教有什麼區別?難道這些論據不都是循環論證?--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22:41 (UTC)[回覆]
(!)意見-重慶軌交您好,如上所述,關於該通告,(1)從法律層次看實質效力,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等人〈憲法至上,信仰無罪〉辯護詞指出該通告違反憲法,這是很知名的辯護詞。(2)大紀元網站刊登的〈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開信〉所指出的,「法輪功研究分會」1996年就不存在了。民政部的通告就奇怪了,而且邏輯上,「法輪功研究分會」跟「法輪功」是兩個概念。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2:14 (UTC)[回覆]
(!)意見大慈樹王您好,(1)中共的一些網站常攻擊一些基督教地下教會,那麼「基督教」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嗎?(2)被中共一些網站攻擊,並不一定就「非法」;非法、違法的,可能是當局、中國共產黨。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2:14 (UTC)[回覆]
(!)意見-大慈樹王您好,補充幾點意見與您切磋。違法、非法的,可能是共產黨當局。中共鎮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主責的鎮壓機構,也是「法外機構」。
  1. 中共「中國反邪教網」,是中共610辦公室在2017年成立的網站。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鎮壓法輪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責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幾年後延伸擴大監控、鎮壓其它信仰群體。例如法國國防部下屬IRSEM戰略所2021年報告指出,610辦公室是非常祕密機構,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要消滅法輪功、並打擊所有宗教教派。關於610存在的明確目標、指揮鏈、工作人員及運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證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機構。美國國會CECC委員會,也稱610是是「法外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稱,610辦公室是中國共產黨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該與美國國會決議,都曾要求中共當局廢除610辦公室。
    1. 國際著名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與北京大學學者焦國標曾親自調查情況,高智晟向當局寫了三封公開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給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中,形容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以「610」為符號化的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並描述了610人員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不分男女)性器官的「極其下流」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3:23 (UTC)[回覆]
    尊敬的wetace閣下您好。我想說的是,既然法輪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所大規模禁止,不像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那樣在中國境內被允許正常的正大光明的活動,那麼,法輪功就是中國的非法組織。而且,江澤民時期的中國政府對法輪功採取鎮壓(取締)措施,對大批法輪功學員進行教育,對極少數或少數不服從教育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更嚴厲的懲罰(即使那樣的懲罰行為如果是真的話,確實很殘忍,讓人很受不住,難以想象,我自己恐怕都受不住。但是,這在世界上很多國家的統治階級面前,從古至今,這已經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我很理解。)同時還禁止法輪功相關消息的傳播,沒收光盤等媒介,這就與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教有很大不同,這也能看出政府在鎮壓、取締或者排斥這個組織,把他當做非法組織來看。即使你所說的610辦公室是凌駕於法律的黑社會組織,對人搞非法的折磨,但是,這也代表着中央政府主觀上明確的將法輪功當做非法組織的意志,這也代表着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境內主觀上是被禁止。即使香港特區可能還比較縱容法輪功。但是中國大陸總體上、主觀上是禁止、排斥法輪功的。
    江澤民曾經在一次講話中說過,大概意思是,中國允許宗教自由,前提是宗教不凌駕於中國法律之上。而法輪功,在425上訪時事件當中,恰恰衝擊中國共產黨中央及其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這就已經凌駕於中國的法律之上。至於怎麼犯法了,我就不多解釋啦,你自己可以多查查中國的法律,比如憲法的第五十一條。在法輪功面前,這是對中國共產黨的抵抗,但在中央政府面前,法輪功已經越過了法律的底線。即使外國媒體說或者認定這樣做違法也沒有用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情是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的,是中國內政,不是外國政府。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組織,應該是由這個國家的政府自己認定,不是外國媒體或者極少數人。中央政府的措施就很明確的表明這一點。
    在現在,閣下要是在中國大陸,當着廣大民眾的面,正大光明的宣傳法輪功,或者與之相關的正面內容,不被警察抓走就是才怪。在御坂美琴彈幕視頻網或者北京海淀中航廣場的宇宙廠的社交媒體上搞法輪功的正面宣傳就更不可能了。這還跟佛教等宗教是不同的,我到現在還能在B站上見到佛教相關的視頻呢,比如搞迷信的。哪怕中國法律沒有明確指出法輪功三個字,可是,我覺得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態度是很明確的了。都這樣了,還能有人不接受法輪功被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組織」名列,我感到非常震驚。
    不管閣下是什麼態度,即使閣下再怎麼反駁,在中國大陸面前,法輪功被視為非法組織的意志是非常、非常、非常明確的,這是閣下不能變更的事實。事實講的很清楚,我理解閣下可能出於善意才做出相關編輯,但我也不會據此一直爭辯下去。--■■■■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4:31 (UTC)[回覆]
    基本同意大慈樹王的意見,此外順便回復一下wetrace閣下所言「610辦公室」凌駕於法律之上就像中央文革小組,我認為「凌駕於法律之上」也已經屬於原創研究範圍了,就算中央文革小組凌駕法律之上,現在是不是已經平反了文革冤假錯案?四人幫是不是已經被取締了?如果四人幫繼續執政,那麼四人幫的法律就依然是中國的法律,並不存在四人幫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事實,「凌駕於法律之上」最多可以算是原創研究的評價,而不是陳述事實。至於法輪功的問題,如果以後中共黨和政府出面平反法輪功,允許法輪功合法公開進行活動,那麼法輪功在那個時間點過後才不會繼續屬於中國的非法組織。w君認為1999年文件中的法輪功不是法輪功,純粹就是在玩de jure的文字遊戲,維基百科在合理比例上應該更多關注de facto的而不是de jure,類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de jure存在,中華民國de facto存在,所以維基百科更關注的是de facto存在的中華民國,而不是de jure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就算w君認為法輪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組織有爭議,也不應該忽視法輪功de facto就是非法組織,維基百科上任何dejure有爭議就移除defacto的內容,都屬於極少數觀點占據了不合理的比重。--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5:43 (UTC)[回覆]
(!)意見-大慈樹王、重慶軌交兩位好。謝謝大慈樹王的交流。在下簡短時間空檔,試著先就幾點切磋:
  1. 條目內文有包括中共民政部、公安部的說法。但我們各位在這裡討論的,是 維基百科的「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1. 那麼,依據PRC法律,這樣的認定有沒有爭議?有。因為,既然是PRC的政府機構,其政府行為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憲法與法律。這裡的通告,在形式上、實質上、授權上都有問題。---缺乏、違反法律基礎的,甚至法律形式都不具備,是中共當局的作法。
  1. 其次,在邏輯上,「太極拳」 不等於「太極拳組織」;「法輪功」本身,不是個「組織」;基督信仰本身,也不是個「組織」。上面還舉了些其它例子。民政部通告對象,也是指『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而不是「法輪功」。
  2. 大慈樹王談到,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這些宗教,中共過去幾十年迫害會道門等等,後來設置共產黨控制的官方背景組織收編,但同時也在持續打壓。之前中國人因為運送聖經被判處重刑。中共也在迫害基督教、佛教、回教徒,例如拆十字架教堂、監控與阻止教會彌撒等,例如2019報導〈佛教被迫追「中國夢」中共瘋狂強改佛道寺廟逼愛國--中國各地寺廟遭到越來越嚴重的打壓,不是被查封、拆除,就是日益被「中國化」,改造為黨的宣傳場所。...有宗教人士稱,中共對佛教、道教的打擊如同文革「破四舊」運動重現。〉、------〈外觀到思想遭深度中國化改造 教堂已徹底淪為黨教基地---中共從講道、標語、建築風格等全方位改造三自教堂,徹底把教堂打造成黨的宣傳陣地。在中共嚴厲打擊宗教的運動中,官方管控的三自教堂也遭到了文革以來最為嚴重的迫害。成千上萬的十字架被拆,大量教堂被毀,...〉、------〈封造像、驅道士、禁廟會 山東道教遭全面打壓---中國本土宗教——道教頻遭打壓,不僅宗教活動被禁,造像被封,其宗教文化也遭政治侵蝕。中國三大傳統宗教(道、佛、儒)之一的道教也難逃迫害,甚至連道教鼻祖老子的塑像也被中共強制拆除或封蓋。〉------中共所謂「宗教中國化」,海外學者、中華民國的外交部就說是「宗教中國共產黨化」
  3. 另外,大慈樹王 談到425事件。看過海外的報導,425事件前因,是法輪功學員在一些地方遭遇不公對待,在天津反映意見時,一些學員被天津警察抓捕,天津當局說要這問題要去北京反映,因此才有學員425去北京的 國家信訪辦 依法上訪,煉法輪功的人非常多,聽到消息的人自發去,陸續一萬人,是警察引導他們沿著圍牆排隊。總理朱鎔基當時接見,承諾解決問題、是合法沒問題,並且釋放了在天津被抓的學員。當時西方媒體對425事件是很正面報導的。 沒想到,後來卻被江澤民 說成是「圍攻中南海」。
    1. 大慈樹王 您寫到「在425上訪時事件當中,恰恰衝擊中國共產黨中央及其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這就已經凌駕於中國的法律之上。至於怎麼犯法了,我就不多解釋啦,你自己可以多查查中國的法律,比如憲法的第五十一條。在法輪功面前,這是對中國共產黨的抵抗,但在中央政府面前,法輪功已經越過了法律的底線。」
    2. 但是,PRC的憲法、法律,是承諾保障集會、信仰、言論等自由,法輪功學員是依據PRC的法律,合法上訪,和平表達意見,這是依法、而不是「凌駕於中國的法律之上」。如果依法和平上訪,是凌駕於法律、衝擊政府,那幾乎世界各國老百姓都不能夠陳情請願了,何況各國普遍還有合法的抗議。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9:52 (UTC)[回覆]
  4. 另外,重慶軌交提到,「610辦公室 凌駕於法律之上」是「原創研究」。這不是「原創研究」,這是法國國防部的智庫報告、美國聯邦宗教自由委員會、中國高智晟律師等等都有這樣的說法;依據PRC的法律,610辦公室沒有依據。
    1. 重慶軌交還提到,「如果四人幫繼續執政,那麼四人幫的法律就依然是中國的法律,並不存在四人幫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事實」。這句話,在下看是很有問題的。文革後,不少在文革期間迫害搞事的中共警察,被共產黨當做替罪羊秘密槍斃。------PRC憲法總綱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習近平也曾說「任何組織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10:37 (UTC)[回覆]
  5. 重慶軌交還提到「就算w君認為法輪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組織有爭議,也不應該忽視法輪功de facto就是非法組織」...----這句話「de facto就是非法組織」很有疑問。在下三點淺見切磋----(1)de facto是「事實上」的意思,而是否合法、非法的標準是PRC法律。如果共產黨當局機構違反、不符合PRC法律,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那麼「事實上de facto違反PRC法律」的,是共產黨、610辦公室。(2)中共民政部1999通告,是指名1996已解散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基本語意與事理邏輯,「法輪功組織」不等於法輪功。,「太極拳組織」不等於太極拳。(3)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也違反憲法;中共對中國老百姓的許多壓制、三年清零與封城當中,許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權,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甚至當權者指鹿為馬,在下理解這是「de jure (事實上)非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37 (UTC)[回覆]
    法條是理論上,執行才是「事實上」,de facto不是一個語氣詞,希望您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2:41 (UTC)[回覆]
YFdyh000您好,謝謝您參與交流指教。如您所言de facto不是語氣詞。在下以為,例如,中國共產黨非法鎮壓百姓,但中共當局宣稱合法,那麼「中共鎮壓百姓 de facto非法」。因為合法、非法的效力,來自於憲法法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56 (UTC)[回覆]
以法條為辯護詞不影響事實上的執行狀態,比如法院判有罪,罪犯宣稱判決不正確不影響處於「罪犯」狀態。故而非法分類,要不要包含事實上已被判為非法且尚未改判的「有爭議(異議)」案例呢。--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3:18 (UTC)[回覆]
YFdyh000您好,(1)就您的舉例來交流議題面,在下淺見,當嫌犯認為判決不正確,在法律上有不同狀態,一種是判決有瑕疵可能補正,有些瑕疵狀況是「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判決無效。這個的前提還是 法院有依據「正當法律程序」進行,如果法院沒有依循正當法律程序,該審判整個都有問題、可能會是非法審判。(2)民政部通告,形式上缺乏法律授權、「對象」是1996年已解散的「研究會」、實質上也違反PRC憲法...。(2)我們回到討論前提,目前是討論 重慶軌交添加的「分類:PRC非法組織」。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3:35 (UTC)[回覆]
我的意見,該條目「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的屬於事實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組織」。對「非法」的異議都是觀點、辯詞,因中立性、利益相關原因可靠性不高,故我不贊成增加如「有爭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組織」子分類來解決。中立視角看,就是事實上的按非法處理,如果去判斷行政合法性和宣告無效,內容是在非中立地裁決。順帶一提,某些聲稱被打擊,但不存在正式宣告和持續報道的,非法性可能會更有爭議、容易被編者原創。--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0:11 (UTC)[回覆]
YFdyh000您好,在下淺見切磋,(1)「分類:PRC非法組織」這一分類,一則未寫「事實上」,是非法或合法,是依據法律來論斷與理解。問題在於共產黨不依照法律對待中國老百姓。(2)如果是中立視角看,「事實上非法」嗎?那麼「事實上違反了什麼法律」呢?或者其實是「事實上被非法鎮壓」呢?這問題是共產黨造成的、共產黨不依照法律所宣稱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00:20 (UTC)[回覆]
wetrace您好,雖然我不認同中共的很多事情,但需要提醒您,【非法鎮壓】仍然是屬於闡述「觀點」而不是陳述「事實」,世界上任何一個政府和法院都有自己的規則去認定一個事物的狀態,這也是造成了為什麼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會有不同的狀態,這就是事實。如果一個司法管轄區內認定的事情是非法,那就是非法,例如同性性行為在很多非洲國家就是非法,這和大多數同性性行為合法的地區也沒有任何關係。你可以闡述觀點,認為這些國家的做法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但你不應該否認他們的法律對事物認定的狀態--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23:40 (UTC)[回覆]
重慶軌交您好,(1)您說到「你可以闡述觀點,認為這些國家的做法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但你不應該否認他們的法律對事物認定的狀態」-----其實在下前面所交流的,就是「PRC的法律對事物認定的狀態」,依據PRC法律,法輪功合法;民政部1999年通告 1996年已解散的「研究會」是「非法組織」,依據PRC法律,該通告不符合PRC法律;中共的鎮壓,沒有法律依據、也違反PRC的法律。(2)「非法鎮壓」一詞,就像「非法判決」,可以是對「事實」的陳述。例如在台灣、在日本,警察違法、當局違法、法院判決違法,都有出現過;在PRC也有,事實上很多領域,對企業、對百姓、對強制拆遷、極端的清零、對許多信仰群體、對學生的教育權與自由 等等,只是中共壓迫中國律師、阻止律師參與訴訟辯護。PRC憲法總綱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3:47 (UTC)[回覆]
有爭議就不能加入事實分類的做法是不成立的。舉個例外話例子
1、中華民國的國家地位是否有爭議?有
2、中華民國是不是個國家?是
3、因為中華民國地位有爭議,所以中華民國不能放入(事實上)國家的分類
閣下是否認為這樣的做法合理。--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0:21 (UTC)[回覆]
重慶軌交您好,(1)我們剛剛的討論,是依據PRC法律下,討論是不是「非法組織」的問題;依據PRC的憲法、法律,形式上、實質上的效力討論。(2)中華民國ROC有其憲法及依據國際法、憲法的狀態,印象中,維基百科本身,對於台灣與中國大陸、ROC與PRC的關係,有其態度說明。例如,中華民國是不是個「事實上國家」,是有國際法(國家的幾要素)的基礎判斷。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00:27 (UTC)[回覆]
wetrace您好,閣下一直強調只有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才能進行分類,但是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顯然就是個有爭議的國家,並不滿足您說的沒有爭議,但是有沒有爭議並不妨礙中華民國本身是不是個國家。您對法輪功的論據全都是在前調形式上是不是非法組織,但是形式上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否認法輪功事實上不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合法公開活動。--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06 (UTC)[回覆]
重慶軌交您好,(1)在下引述維基頁面分類規範,不是在下個人如何。有爭議或不當的頁面分類,很容易形成「標籤」效果。回到前提,這裡討論的是頁面分類。(2)中華民國ROC 1912年延續至今,國家地位如何、與PRC關係如何?各國的看法如何?若您有看法,可以到相關條目或客棧最近友人在討論 中華民國、台灣的頁面。(3)您描述稱「法輪功事實上不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合法公開活動」---不過這在 法理上、事實上,會不會是「法輪功在PRC合法,但公開活動會遭到共產黨當局違反憲法、及無法律根據的鎮壓」?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01:33 (UTC)[回覆]

首先隆重歡迎wetrace重新開始編輯。只有法輪功被編輯才能讓他出現不過w君回退我的分類,我認為是玩文字遊戲,這個公安部通告裡的法輪功如果不是法輪功本身,為何法輪功1999年至今為止不能在中國境內合法公開活動,而只能偷偷摸摸進行地下活動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22:49 (UTC)[回覆]

(*)提醒-重慶軌交您好,謝謝您的歡迎問候。不過,您的「黑幕字」涉及訴諸人身,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在下最近幾天有事,為了回應其他用戶的邀請討論,台北時間昨天5月1日下午就簡短上線編輯留言、並表示晚些會再補充,因為忙事情到深夜還沒睡,就上線繼續留言說明。您深夜在法輪功條目添加「分類:PRC非法組織」,在下看到,也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表述意見。
(!)意見--回到正題討論。幾點意見,與您切磋。
  1. 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2. 重慶軌交 您指控、認為用戶「玩文字遊戲」,稱「通告裡的法輪功如果不是法輪功本身」。但是重慶軌交您 沒有指出、沒注意到的是,通告裡面當局所稱「非法」對象,是對「『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而不是「法輪功」。
    1. 公安部通告「PRC民政部已於1999年7月22日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
    2. 先從形式邏輯上,「太極拳」不等同「太極拳組織」,這不是文字遊戲。這一條目是「法輪功」不是「法輪大法研究會」。中共打壓一些並非由中共官方控制的基督教會、天主教會(教會是一個組織),但「基督教」、「基督信仰」並不是「PRC非法組織」,「基督信仰、天主信仰」條目 能夠被分類到「PRC認定非法組織」?
    3. 公安部通告,基於民政部的通告『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但是法輪功研究會,在1996就已經解散。認定一個1996年解散、在1999年已經不存在的組織「非法」,這樣一個認定 本身就有問題。
    4. 法律效力層面,該通告違反憲法、也沒有PRC《立法法》所要求的授權。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等人〈憲法至上,信仰無罪〉辯護詞指出,「部門規章違反《憲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民政部有什麼權力宣佈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公安部對宗教的傳播實行禁止措施,它的權力從哪來的?」「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屬於越權,同時違反憲法第36條。」這篇辯護詞在國際上相當知名、被收錄書中(書評:《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一)第一部份: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則。一、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二、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政教分離原則。三、 我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二)對我國宗教信仰自由原則的理解。(三)第三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高壓手段違憲,效果適得其反。(四)第四部份: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懲治依據本身與憲法及法治精神相悖。此外,國務院2011年還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兩項出版禁令。
    5. 該通告,形式上問題、對象範圍也有問題,民政部本身也沒有得到PRC《立法法》的法律授權。在大紀元查閱到一篇〈上海交大海外校友致上海市司法界的公開信〉,點到些問題,作為討論的參考。(1)「民政部當時宣佈的,只是號稱要「取締」一個已經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團體。」-------法輪功於1993年被中國氣功科研會正式批准吸收為其直屬功派,並成立「法輪功研究分會」。[14] (2)「『法輪功』本身,法輪功只有『真善忍』修煉原則和五套動作組成的功法,學煉者來去自由,沒有名單、會費,不講組織。」...「任何法輪功學員所組成的組織和團體,並不等同於法輪功本身。」 (3)再加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大量條例規定相當模糊,並沒有對社團的具體行為規範、承擔的法律責任作明確規定,所以「非法組織」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沒有法律依據的「取締決定」基礎上作出的,當然就更沒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2:54 (UTC)[回覆]
(!)意見--一位用戶寫到,「一個被國有的中國反邪教網經常指罵的組織,怎能不屬於非法組織的分類」。不過,違法、非法的,可能是共產黨當局。中共鎮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主責的鎮壓機構,也是「法外機構」。
  1. 中共「中國反邪教網」,是中共610辦公室在2017年成立的網站。中共在1999年7月全面鎮壓法輪功,同年6月10日,中共政法委秘密成立主責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幾年後延伸擴大監控、鎮壓其它信仰群體。例如法國國防部下屬IRSEM戰略所2021年報告指出,610辦公室是非常祕密機構,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要消滅法輪功、並打擊所有宗教教派。關於610存在的明確目標、指揮鏈、工作人員及運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證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機構。美國國會CECC委員會,也稱610是是「法外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稱,610辦公室是中國共產黨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該與美國國會決議,都曾要求中共當局廢除610辦公室。
  2. 國際著名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與北京大學學者焦國標曾親自調查情況,高智晟向當局寫了三封公開信,例如在知名的2005年在給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中,形容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以「610」為符號化的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公開信還描述了,610人員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性器官的「極其下流」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3:22 (UTC)[回覆]
放棄吧不要浪費自己時間,某個網站裡某些人即使是某個組織的某都願意吃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6:46 (UTC)[回覆]
(!)意見-樓上好,在下時間空檔,試著簡要幾點切磋,延續上面的陳述:
  1. 條目內文有包括中共民政部、公安部的說法。但我們各位在這裡討論的,是 維基百科的「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1. 那麼,依據PRC法律,這樣的認定有沒有爭議?有。因為,既然是PRC的政府機構,其政府行為的有效性,是需要符合憲法與法律。這裡的通告,在形式上、實質上、授權上都有問題。---缺乏、違反法律基礎的,甚至法律形式都不具備,是中共當局的作法。
  1. 其次,在邏輯上,「太極拳」 不等於「太極拳組織」;「法輪功」本身,不是個「組織」;基督信仰本身,也不是個「組織」。上面還舉了些其它例子。民政部通告對象,也是指『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而不是「法輪功」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2日 (四) 09:57 (UTC)[回覆]
wetracre您好,我認可您的第一點是符合事實的,您非常關注人權主題,您應該也清楚知道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目前已經徹底終止了,因此黨政不分是中共/中國政府的特點,您如果清楚這一點,肯定也知道中國政府是不可能像美國政府或者其他民主地區的政府那樣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機構存在,而本質上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中國政府既然是長期執行中共的意志的下屬組織,因此您如果使用美國政治的觀點來尋找相互的對應關係,無異於截趾適屨。
第二點您的觀點有點像「白馬非馬」的論證,不想與您再辯論,歷史上法輪功學員在被逮捕時如果跟警察聲稱他只是練法輪功,而不是屬於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難道就會免遭警察進一步行動?--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回覆]
閣下甚至已經被Wetrace對方針的曲解給繞進去了。其所謂「那麼,依據PRC法律,這樣的認定……在形式上、實質上、授權上都有問題」的表述是一種觀點——對於事實的觀點——這樣的觀點在具備可靠來源查證下作出表述本身沒有問題。但其的問題,是試圖阻撓其他用戶根據來源中對關於觀點的事實所做的斷言進行分類,實際上嚴重無視WP:NPOVWP:ASF「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的表述。「被XX認定為XX的XX」是一種關於觀點的事實,不是觀點,這樣地根據事實——即使是關於觀點的事實——在已經基於WP:ASF把觀點進行了歸屬的情況下(即「被XX認定為」)進行分類是完全符合WP:NPOV的,不存在任何不符合WP:NPOV的部分。既然不違反WP:NPOV,則Wetrace使用所謂「依據WP:CAT: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NPOV」的理據來回退他人根據WP:NPOV進行的分類操作是顯然地不正確的。--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3:41 (UTC)[回覆]
閣下所言極是。不過長期來看。wetrace仍然會在一段爭議結束後一段時間繼續為了闡釋觀點逐字逐句全盤審查改成符合他的內容。這是我覺得不能接受的做法。--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23:57 (UTC)[回覆]
對與閣下持不同意見的用戶,閣下上回一再宣稱在下遊戲規則,這回稱WETRACE用戶曲解,記得之前也揣測維基用戶的動機,在下看來閣下這些行為有違WP:AGF,勸君停止違規行為。--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9:51 (UTC)[回覆]
(*)提醒-重慶軌交您好,您上述的說法惡意推定、涉及詆毀其他用戶。在這一討論串中,在下又一次提醒您,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回覆]
(!)意見-重慶軌交、銀色雪莉兩位好,首先我們再回到討論前提,這裡是討論「分類」;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
  1. 重慶軌交添加的分類是「分類:PRC非法組織」,那麼效力判定是依據「PRC憲法與法律」。關於PRC法律,PRC憲法總綱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習近平也曾說「任何組織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2. 重慶軌交在條目討論頁有提到「就算w君認為法輪功de jure是不是非法組織有爭議,也不應該忽視法輪功de facto就是非法組織」...----這句話「de facto就是非法組織」很有疑問。在下三點淺見切磋----(1)de facto是「事實上」的意思,而是否合法、非法的標準是PRC法律。如果共產黨當局機構違反、不符合PRC法律,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那麼「事實上de facto違反PRC法律」的,是共產黨、610辦公室。(2)中共民政部1999通告,是指名1996已解散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基本語意與事理邏輯,「法輪功組織」不等於法輪功。,「太極拳組織」不等於太極拳。(3)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也違反憲法;中共對中國老百姓的許多壓制、三年清零與封城當中,許多不符合法律、侵害百姓人權,但因為當權而並未被宣告非法、甚至當權者指鹿為馬,在下理解這是「de jure (事實上)非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3日 (五) 22:53 (UTC)[回覆]
閣下仍舊無視WP:NPOVWP:ASF「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的表述。「效力判定」、「在下三點淺見切磋」是觀點,你可以引用來源作為發表此觀點的依據,但你不應阻礙他人發表有明確來源佐證的「關於觀點的」事實——特別是已有來源將該關於觀點的事實中包含的觀點進行歸因的情況下。這是原則性的邏輯錯誤。--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1:39 (UTC)[回覆]
「遊戲規則」和「曲解」都是事實性的判斷,並不是對對方動機的判斷,沒有說對方一定就是「蓄意為之」,何來「假定惡意」一說?--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4:49 (UTC)[回覆]
「本指引並不要求用戶看到一些明顯不懷善意的行為(例如蓄意破壞)也要繼續假定善意。」——WP:AGF。引用更多的方針,並不能掩飾閣下沒有正確適用方針的事實。--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1:33 (UTC)[回覆]
(!)意見-樓上您好,在下上面一一的列出了法律上的邏輯說明、相關來源資料,就事論事誠懇討論,在前面已清楚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4日 (六) 17:05 (UTC)[回覆]
正是因為閣下一一地列舉了大量的資料,所以我僅指出您離題的實質,而沒有批評您的編輯動機——我對推定別人編輯的動機不感興趣,違反方針的編輯除外。我謹善意地向閣下表示:「是否認定」和「認定有無效力」是兩個問題,您不能用後者來干擾前者。一個實體是不是符合某一概念,或許可以有爭議,因為可能存在爭議的是概念本身;一個實體有沒有被某一特定方面認定為符合某一概念,則只有在對於「該認定是否存在」一事存在爭議——而不是對於「該認定有無效力」或其他任何事情存在爭議——時,此事才可能存在爭議。望閣下搞清楚基本的邏輯問題。--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7:43 (UTC)[回覆]
(!)意見--銀色雪莉您好(1)您這裡的「有沒有」的主要就是法律上的問題,既然是法律上問題,當然會有「有沒有效」的問題。(2)中共相關文件本身的說法就有問題,此前主管機關發佈文件也沒有認定,相關禁令還被廢止,這一爭議是有基礎的討論,而且確實有來源指出問題,因此這是重要問題而不是「離題」。中國共產黨自己的「斷言性觀點」、「宣布」,卻不符合、也缺乏PRC法律的形式要件與實質,這樣的缺乏是「事實」、延伸的效力問題也是「事實」,確實有不少來源指出這一問題,在下是在客棧以此為基礎 來討論說明。更何況中國共產黨的「斷言性觀點」,搭配著鎮壓、迫害、抹黑誹謗問題,這問題是值得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5日 (日) 06:08 (UTC)[回覆]
1、「有沒有效」的問題存在這件事,和「有沒有效」與「有沒有」是兩個問題這件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閣下又離題了。2、「說法有問題」是一種有來源依據的觀點,與「說法存在」是兩件事,其他人的編輯,是針對「說法存在」,不能因為你認為這個說法「有問題」,就表示這個說法「不存在」。「主管機關發布文件也沒有認定」的說法不確,文件已經不止一份,不管是你口中的「主管」還是「非主管」機關。相關禁令被廢止沒有列明原因,把這牽扯到「認定效力」的問題的行為的邏輯薄弱而顯得武斷,典型原創研究。甲有爭議,不代表乙有問題。(理論上的)效力有爭議,不代表認定及其(實際上的)效力不存在。3、如果閣下認為任何問題值得討論,大可以繼續討論,但閣下想要討論的問題與本件的問題並非同一問題。當然,我還是那句話,我對推定別人編輯的動機不感興趣——即便閣下越來越有說車軲轆話的傾向——違反方針的編輯除外,因此我也謹誠摯地向閣下表示,閣下又離題了。--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4:46 (UTC)[回覆]

根據WT:共識#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的討論搬運此討論串至條目討論頁。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04:09 (UTC)[回覆]

添加模板以提醒讀者和編輯者注意該條目中立性[編輯]

該條目中「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控訴」所占篇幅不小,第三方來源也大量來源於有利於法輪功的報道。並且討論區也有許多人對該條目中立性有所懷疑。

自該條目創建二十餘年以來,中立性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我不應該是第一個添加這個模板的人,這個模板也不應長期存在。希望維基人們共同努力維護維基百科--Aiden Dermot Young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2:51 (UTC)[回覆]

附議。鑑於WP:中立觀點爭議指出「添加該標籤的編輯需於討論頁中註明與內容方針相衝突的條目內容。」,我來指出一些可能存在中立性問題之處:
  1. 條目結構:序言2至6段皆在論述「中國/中國政府/中共的『行為與錯誤性』」,內容過多;「鎮壓」一節具有爭議性,卻沒有放在爭議中。
  2. (不)合理的比重(不)公正的語調(不)平衡幾乎所有「對法輪功的負面意見」都會緊隨更多「對法輪功的正面意見」或「對其的反對意見」,暗示前者的「錯誤性」(使用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而」字),而「正面意見」卻沒有相應的「負面意見」;幾乎所有有爭議的內容均使用的是中國以外的報道,卻極少使用中國之內的報道(查閱以前的討論,似乎理由是國內的報道與法輪功存在利益衝突,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懷疑國外的報道也與法輪功利益相關,藉此刻意摸黑中國?所以說這恐怕有失平衡)。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4:28 (UTC)[回覆]
支持並且提前反對任何在條目改善前移除模板的操作--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2:24 (UTC)[回覆]
(!)意見-樓上各位好,個人意見切磋如下:
  1. Aiden Dermot Young您好,您留言提到「條目創建二十餘年以來...」,您在2021年9月註冊參與,其實若回顧過往多年,條目是經過許多用戶的累積努力,也經過了許多討論。法輪功被認為是被中共鎮壓最嚴重的群體之一。
  1. 謝謝新用戶Wnotieagusdr參與討論。(1)WP:可靠來源方針,維基百科明確要求第三方來源。中國大陸的「媒體」,被中國共產黨定位成黨的喉舌,由共產黨當局緊密控制並審查。目前的中國大陸,在中共下缺乏自由的媒體環境,且網路訊息、報刊書籍出版,都有中共的審查。中共作為鎮壓一方,並非第三方。(2)一般人與組織,是正常或正面描述。當負面說法意見的存在,已經相對於正面說法;而當有負面說法意見時,一般經常有解釋或釐清、對應說法。
  1. 有對哪個具體議題的疑問,可以具體提出來,彼此切磋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5月13日 (一) 19:14 (UTC)[回覆]
(!)意見, 中立不等於把正的一定要加負的。中立與客觀相似。依據維基中立方針,其與以事實說話、不帶偏見相應。以此看,第三方可靠來源信息可支撐中立性。從條目分類考量,科技類條目的中立性方針應用一般不存在分歧。而人文政治類條目,需要對中立有認知基礎,既然以事實說話,那麼政治迫害方的言論就不符合中立方針採信源。「不帶偏見」的基礎,是西方的普世價值觀、對人權和民主的共識。任何反對民主人權價值觀而以獨裁政府的宣傳為導向的用戶,都會帶著偏見看條目內容,很容易違背維基的中立方針。

中國沒有新聞自由,媒體是中共喉舌,為中共政治服務,其真實性相對較低,尤其是政治迫害的歷史有目共睹。作為利益相關方,其宣傳內容不是第三方可靠來源,不能被維基採信。而且中共反對普世價值。宗教信仰、政治文化等人文類條目,要想不帶偏見的中立,基準是普世價值觀,如果沒有這個基準,中立就無法立足。--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7:58 (UTC)[回覆]

對於掛模板,我認為不是看用戶說中立不中立。中國大陸一些用戶對法輪功、維族、蒙族等受鎮壓或者迫害之類的條目經常指責不中立,那可能是因中共宣傳洗腦導致的偏見,並非條目編寫真不中立。掛模板的人得先審視自己不是在偏見中。同理,其他模板、對其他來源的審視也同理。比如批評意見和贊成意見,批評意見是個別少數,多數普遍是讚揚,那麼編寫條目時同樣展示正負兩面,那不能算中立,那是偏向負面。-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8:16 (UTC)[回覆]
(:)回應 首先討論我的主要關切吧,是對於「正面負面評價」的。

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要中立地描述爭議,就應始終以公正的語調來表現觀點,否則即便表現了所有相關觀點,條目看上去也只會是一篇支持者的評論文。
— WP:IMPARTIAL

重申我的觀點,我並不是說條目涉及的觀點不中立,而是語調不中立。「中立」並不等於「正確」。根據中立的原則,無論批判法輪功也好,褒揚法輪功也好,在維基百科上出現都是合理的,並且維基百科也不應該偏向某一方。但條目現在看上去,明顯就是偏向正面一方,充滿了對法輪功的正面評價,而幾乎沒有負面評價,並以正面評價否定負面評價,形似「一篇支持者的評論文」,這就有違公正的語調原則。可能更加合適的做法是分列觀點,將正負觀點分別敘述,最好是單獨成段,並且不暗示任何一方的正確性。
如上所述,那麼詩琳童所謂編寫條目時同樣展示正負兩面,那不能算中立,那是偏向負面,實在讓我不能理解,怎麼「正負都有」就是「偏負」了?至於其所謂「因中共宣傳洗腦導致的偏見」,恐怕更加站不住腳,我所說的正負面不平衡的問題,並不是站在假定其中一方正確的立場上看出的,但其稱「中共宣傳洗腦」,則是站在法輪功的立場上而言;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站在中共的立場,說其是「被法輪功洗腦」?這樣討論顯然就失去了意義,寫條目應該站在的是中立的立場。
Wetrace所謂一般人與組織,是正常或正面描述,恐怕首先就有失中立,「一般」無從定義,「正面」更不等於「正常」;而當負面說法意見的存在,已經相對於正面說法;而當有負面說法意見時,一般經常有解釋或釐清、對應說法,實則是假定了「『正面』是正確/主基調」的立場,那麼單獨出現正面觀點、以正面觀點反駁負面觀點,就有違中立原則了。--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5:39 (UTC)[回覆]
請閣下完整理解我言。1.「正負同樣展示而偏負」這個是有前提條件的。試想,對人文政治文化之類的看法,通常都不會有100%的贊同或反對,在表述時如果要公正,真如閣下所言用分列觀點法,那結果並不能體現客觀,尤其是爭議性。對百人持正面看法,幾人持負面看法,處理上如何體現公正?我這樣說比較抽象,具體舉例說,就比如煉法輪功有奇效各種疑難病都能治癒,調查結果80%以上案例能證實,那些受益者都會這樣說。條目這樣寫不行嗎?當然另外也有人感到沒效果,這需要表示出來說法嗎?這就類似去看名醫,再好的名醫,他也有治不了的病,是不是寫這個人的時候,就得把沒治好死人的一面也寫出來呢? 因此,我認為,要表述公正,就得小心以偏概全、一葉障目的表述。
2. 閣下把我說的「中共宣傳洗腦」當作是站在法輪功的立場上而言,這個結論是錯誤的。國外民主社會的政治家、學者,都是這樣認為的,法輪功沒出現之前,自由國家都知道中共宣傳洗腦,或者說共產黨洗腦,歐洲社會主義、蘇聯時期都一樣是洗腦。洗腦是跟專制獨裁政權一言堂灌輸相聯繫的,如果不順從就會遭到專政制裁,它不是說某種理論讓人信了就是洗腦。在民主國家,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就談不上洗腦。
3. 洗腦宣傳必然伴隨著謊言和暴力。
4. 寫條目的語言是要用公正的語調,不能帶有個人情緒色彩。那麼,正面評價就等於不公正語調嗎?或者說負面評價就等於公正語調嗎?其實用語語調是否公正,跟正面評價或負面評價應該不是一回事。我理解,用詞造句要恰當平和陳述,至於正面還是負面,那就尊重事實,去偽存真。就比如,中國的滅活疫苗的有效率開始一家機構說80%,後來證實副作用太大,還不起作用,有的說連30%都不到,那麼表述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這樣說:這個疫苗有效率很低,說80%的那家機構被質疑造假。 如果按照中國新華社的專家楊曉明的說法,那滅活疫苗領先世界。 對法輪功的表述其實差不多一個道理,尊重事實,去偽存真。
在謊言之上的觀點,我認為不是真觀點,不能採用。不然就是給指鹿為馬和稀泥了。--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23:22 (UTC)[回覆]
(:)回應@詩琳童

中立性要求條目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例如,地球的條目不應提及當代人對地平說觀點的支持,因為顯然當代只有極少數人才支持這一觀點。
— WP:比重

  1. 我首先對閣下百人持正面看法,幾人持負面看法的論斷表示懷疑。可有可靠來源證實正面意見多於負面意見?(先就一種可能的回覆說明,如果只是表面上看起來支持的媒體相對更多,反對意見也有,豈不成了類似當前條目內聲稱的媒體宣傳戰?)
  2. 其次,暫時擱置正負面意見孰多孰少的問題,不論多少,有不小的爭議卻是很顯然的(我想不論你我,還是其他看條目、看到此討論的人都能看出)。那麼在這種有爭議的情況下,充分、平等、中立地展示雙方的觀點則尤為重要。若僅僅因為一方意見相對較多或少,就將一方意見作為主體去批判另一方意見,我想這恐怕有失中立。
  3. 再來回應你的一些具體言論。
    1. 你的第四點,我既沒有說正面評價就不公正,負面評價就公正。如上面所說,我指的是應當公平處理正負面的評價。評價顯然不一定等於事實,更沒有主次之分;而當前條目,已然將正面評價作為「主體」、「正確一方」,去否定另一方評價,這就有失公正(換句話說就是帶有「偏見」)。試想,假如整篇條目以中國方面的視角敘述、評價,而以這些評價去否定法輪功方面的評價,這在那些支持法輪功的人看來肯定也是不公平的。
    2. 你所謂用詞造句要恰當平和陳述,至於正面還是負面,那就尊重事實,去偽存真,可能會導致條目有失中立。什麼叫「事實」?按照你的說法,就是取決於編者的意見了。比如支持者說中共迫害,反對者說邪教,那哪個是「事實」?顯然,不一定。對維基百科而言,在條目中不可能給出一個確定結論,因為「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
    3. 關於「洗腦」,我能說的已經差不多說了,我就問:你如何能將一些方面的看法視為事實?當然,這相對上面的問題則更為次要。
    4. 至於你具體舉的一些例子,我就回應一個,比如說疫苗什麼的,我暫不對你說的是否正確予以置評;我只能說,如果各方意見確實如此,應當寫的是xx認為有效、好;xx認為無效、不好、懷疑有假,而不能暗示「無效」之類的就是事實,只能說有此說法。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14:20 (UTC)[回覆]
辛苦閣下的討論,友善提醒您,跟某些傾向性用戶討論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對於傾向性編輯的用戶可以參考WP:NBCSWP:FUCK,順㊗️編安--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23:10 (UTC)[回覆]
你這種標籤式定義用戶的說辭,最好收起來。你如果時間多,建議看看這個條目過去十年的歷史討論。比你上述極端的搞人群劃分的不友好用戶,有些是自覺成績豐滿的老用戶,最後因為帶著偏見的執著不斷違背維基方針,破壞共識,搞挑動內部消耗式編輯戰,終於導致自己走上被徹底封殺的歧途。我不願意重複說過的提醒,但是中國大陸的新用戶經常重複同樣的錯誤而不自知。若你愛好維基而不是百度,請慎重自己的言行。維基包羅萬象,包容不同信仰意見,彼此尊重。有沒有想過,當你去劃分別人定義別人的時候,你自己也被別人定義了呢?維基能正常運轉到今天讓大家喜歡它的價值,是因為過去有一批有水準的管理員,包括大陸出身的管理員,能夠不帶有中共宣傳的色彩偏見公正處事,也就是按照維基方針做事。誰都希望維基始終保持民主之風的友善討論,也是互相交換意見。--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5:17 (UTC)[回覆]
(:)回應Wnotieagusdr :閣下所言是在你自己的一個邏輯中。我前次就感覺到其中似乎有絕對相對論的思維。因此,我才提出西方的民主人權價值觀是基準。誠如閣下所問,什麼是事實,支持者說中共迫害,反對者說邪教。你自己就不能確定何為事實,這就是你的邏輯問題。以此為例,聯合國組織都呼籲中共要停止對信仰迫害,包括法輪功、穆斯林等信仰,這是基於人性,人有信與不信什麼的自由,但是中共可以暴力強制剝奪信仰,這樣做就是邪惡,當然它為了披上和合法化外衣總是先污名化妖魔化被害者,定義對方為邪教、反革命等等,不這樣怎麼好堂而皇之搞鎮壓呢?就象六四學生搞愛國請願,中共血洗天安門,對外稱平暴,打死的都是暴徒,撒謊掩蓋,誰敢說真相就抓誰。你說什麼是事實?你能說有說他們是暴徒,有說是愛國嗎?
  • 閣下由於自身的邏輯問題,就對「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的理解使用也出現偏差。
誠如閣下前面提到的「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根據此,也不可能對一個事實都判斷不清。
  • 另外,就說中國它是一言堂,聽黨話,一旦共產黨作出決定,所有媒體都是一個聲調,尤其是大政方針,計劃生育、鎮壓法輪功、六四等等,誰敢跟政府不同聲誰就找死,警察就上門了。所以中國的媒體再多,十億人都在說,那也等於一個人在說。
並且,如果國外的多家媒體引用了中國媒體的片面失真新聞,那也不能視為是多個可靠來源。基於不可靠新聞的看法和評論,也就不能當作正常觀點用於維基。
一個有比較可信的新聞報導,它若是轉發就應該有轉發來源,如果是媒體報導,就應該有記者採訪。如果涉及指控違法犯罪,則應該對雙方、見證人等進行採訪。這是基本的新聞報道原則。而中國大陸媒體,常違背上述新聞規則。它不是基於事實報導,而是為政治需要可以裁衣。事實與觀點界不可用。不只是中國,朝鮮等獨裁專制國都一樣。
  • 這都是避免被中共的延伸海外大外宣戰略誤導而失去了維基的客觀公正。
--Nice-walker留言2024年5月19日 (日) 06: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