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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编辑战/存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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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bot在话题“何时使用WP:0RR、WP:1RR?”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如何防止编辑战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最近编辑战增多,我建议大家首先心平气和,先讨论再编辑。此外,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条目中增加各种容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时(例如对人物的正反评价、对某一事物的不同观点),尽量给出参考文献(可以使用cite功能),这是避免编辑战的好办法,而且也让百科条目更加准确、更加可查证--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1 2006年3月22日 (UTC)

其实事实是没什么好争议的,我看维基上大家争的最厉害的还是“态度”,这恐怕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大家上维基的目的就不一样。--Mukdener|留言 02:28 2006年3月22日 (UTC)
平和的还是会协调,主观执著的还是管不了。不过书生的说话还是值得反省的。--Stewart~恶龙 (讲讲讲!) 20:01 2006年3月26日 (UTC)
我倒有一个想法避免编辑战。编辑只允许添加,不允许删除。对于删除内容,应给出充足的理由,甚至充分讨论之后才能进行,就好像现在删除条目一样,删除的内容用<!-- -->保留在条目里。因为我认为编辑战一般就是把别人的编辑回退,即删除别人添加的内容,以后这种行为可以视为破坏行为,而添加的内容除了侵权,广告,涂鸦等理由之外都视为贡献。当然,这个想法很初级,要仔细讨论。-无名无形 04:50:12 2006年3月30日 (UTC)
如果对一个页面中自己做出的编辑回退超过三次,会不会被封禁呢?--Jack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3:07 (UTC)

讲编辑战的文章

诚意推介这篇文章,Wikipedia:Lamest edit wars,看看别人的编辑战是怎么样。--Hello World! 2007年6月26日 (二) 11:49 (UTC)

Wikipedia:编辑战确立为正式方针

以下内容移动自互助客栈,就此存盘请勿更改 Ben.MQ 2011年6月30日 (四) 10:00 (UTC)

Wikipedia:编辑战作为一个共识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其中涉及到的内容,比如回退不过三原则,以及与方针草案的精神类似的规则,如WP:车轮战早已成为正式方针。若无强烈的反对意见,希望就此确立为正式方针。--Ben.MQ 2011年6月22日 (三) 10:24 (UTC)

其实早期的时候所有的方针指引都没有方针和指引模板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3日 (四) 07:37 (UTC)
确定一下而已。免得引人挑刺--Ben.MQ 2011年6月24日 (五) 12:08 (UTC)
  • (+)支持。--Jusjih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7:42 (UTC)
  • 完成 明显共识--Ben.MQ 2011年6月27日 (一) 11:56 (UTC)

&(+)支持该是时候成为正式的方针。--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6月30日 (四) 03:15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我发现正文中提到维基百科的服务器的所在地是弗洛里达州,这应该是typo,应为弗吉尼亚州 --Jiacheng Liu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21:15 (UTC)

维基百科主要数据中心位于佛罗里达州。有两个slave分别位于美国西海岸和欧洲。--Techyan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12:02 (UTC)

编辑战解释和编辑战判断

  1. 对编辑战有一个明确原则,即“回退不过三”原则。该原则是指编者在24小时之内,不得对同一页面进行超过三次的回退动作。回退是指撤销另一编者的编辑动作,无论每次涉及内容是否一致,违反者可能会被封禁。当然,未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的编辑战也可能招致封禁。
  2. 编辑战对读者和编者都有害。试图强行维持条目的某一版本,可能会造成中立性的缺失,也可能会导致用户互相敌视,阻碍共识的形成。
  3. 针对特定编者和/或特定页面,有时社群(参见Wikipedia:编辑禁制方针)会对其采取额外的回退限制。可能会用诸如1RR(回退不过一)或者0RR(回退零容忍)等术语指代这样的规则。“回退不过一”类似于上面所说的回退不过三,但是“多于一次回退”取代了原来规则中的“多于三次回退”。“回退零容忍”是指完全禁止进行回退操作(这其实是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初衷)。
  4. 管理员的行动主要是为了警告正在进行中的编辑战。如果编辑战已经明显结束,没有明显地或可预见的进一步行为时,可以考虑采取警告或(对于反复的情形)其他管理手段,例如在告示板中进行讨论或保护页面。累犯可能会发现自己因为最近的一次编辑战而被封禁;这种情形下,封禁不是对过去编辑战的阻止或是对上次监管的补偿,而是对其进行的威慑和强制教育,防止其在未来再次发起编辑战。(参见封禁的用途和方针)
  5. 管理员在尝试解决争论的时候,常常需要判定行为是否为编辑战。总体而言,没有共识或充分讨论支持的反复回退,以及其他常见形式的破坏性和扰乱性行为更有可能被判定为是编辑战。这样的判定常常要考虑用户是否表现出故意地阻止他人编辑的行为,尤其是通过游戏维基规则有意为之,以及采用其他更加有计划或性质更为恶劣的手法,如通过间断性地回退进行一场缓慢的编辑战,不恰当地与其他用户联手回退、滥用多重帐号或是挑衅式地反复使用回退。

参考以上WP:编辑战内容,回退至编辑战前版本的编辑行为,不是参与编辑战? 提问原因参考纪录,发出编辑战警告后收到滥发警告的警告。--O1lI0留言2017年6月4日 (日) 09:39 (UTC)

修改编辑战方针

现行条文

==什么是编辑战==
(略)
并非所有潜在的争议编辑行为,或是回退举动,都会被指为编辑战。应当注意以下的情形:

  • 维基百科鼓励编者勇于更新页面。一个潜在争议更改可能只是为了检测是否有反对声音,并开启讨论的手段。如果另一用户有充足的理由反对此项更改,他们可以采取回退行动。这就是所谓的更新,回退,讨论(BRD)循环,而非编辑战。只有在出现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时,才成为编辑战。
  • 回退破坏不是编辑战。注意,重复张贴明显非真实的内容(例如“恶搞”语录)或重复移除大量内容常被视作破坏行径,但是正常情况下的少量不中立观点,正常的加入或删除内容,或其他善意的修改,都不应当被视为破坏。(参见破坏的类型不被视作破坏的行为)。
  • 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例如,依照生者传记相关方针,为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有关生者的无来源负面内容如不修改,必须被移除。
  • 编辑禁制用户的回退行为并不被视作是编辑战。

(略)
===“回退不过三”原则===
(略)
这里提到的一次“回退”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可能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词的变动。在没有其他用户编辑的情况下,一个用户连续的一系列回退编辑视作一次回退。下述行为在适用回退不过三原则时,不视作是一次回退: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由编辑禁制用户进行的操作。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进行善意推定的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件。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在生者传记方针中规定合理的内容也可能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请考虑提报到生者传记通告板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的质量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用户一定的自由空间。

(略)
===有经验的编者如何避免被拉入编辑战 ===
(略)
有必要提醒您,在维基百科没有最后期限英语Wikipedia:There is no deadline,用户可以添加适当的清理标记来指出根据现有讨论存在问题的段落。如果讨论没有结果,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征求意见,以达成和解。可以咨询第三方意见或者申请评判请求得知争论的中立编者会协助限制不良编辑,并协助建立共识。如果这些方法都以失败告终,请寻求非正式或正式方法解决争论
(略)

提议条文

==什么是编辑战==
(略)
并非所有潜在的争议编辑行为,或是回退举动,都会被指为编辑战。应当注意以下的情形:

  • 维基百科鼓励编者勇于更新页面。一个潜在争议更改可能只是为了检测是否有反对声音,并开启讨论的手段。如果另一用户有充足的理由反对此项更改,他们可以采取回退行动。这就是所谓的更新,回退,讨论(BRD)循环,而非编辑战。只有在出现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时,才成为编辑战。
  • 回退破坏不是编辑战。注意,重复张贴明显非真实的内容(例如“恶搞”语录)或重复移除大量内容常被视作破坏行径,但是正常情况下的少量不中立观点,正常的加入或删除内容,或其他善意的修改,都不应当被视为破坏。(参见破坏的类型不被视作破坏的行为)。
  • 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例如,依照生者传记相关方针,为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有关生者的无来源负面内容如不修改,必须被移除。

(略)
===“回退不过三”原则===
(略)
这里提到的一次“回退”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可能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词的变动。在没有其他用户编辑的情况下,一个用户连续的一系列回退编辑视作一次回退。下述行为在适用回退不过三原则时,不视作是一次回退: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进行善意推定的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件。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在生者传记方针中规定合理的内容也可能引发争议。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的质量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用户一定的自由空间。

(略)
===有经验的编者如何避免被拉入编辑战 ===
(略)
有必要提醒您,在维基百科没有最后期限英语Wikipedia:There is no deadline,用户可以添加适当的清理标记来指出根据现有讨论存在问题的段落。如果讨论没有结果,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如:互助客栈征求意见,以达成和解。得知争论的中立编者会协助限制不良编辑,并协助建立共识。如果这些方法都以失败告终,请寻求非正式或正式方法解决争论
(略)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现行的编辑战方针中存在一些在本地未能实施的内容,除不符体制、未见需要外,抑徒致读者误解,在下提议在这些措施未能于本地实施前,删除并一并修改相关之编辑战方针条文。欢迎参与讨论。——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4日 (一) 17:54 (UTC)

  • (?)疑问--感谢提议,但不明白何以修订?例如上面建议删除的现行条文“编辑禁制用户的回退行为并不被视作是编辑战。”、“回退由编辑禁制用户进行的操作。”----有什么应当删除的理由?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9月10日 (日) 03:41 (UTC)
    • 我们没有编辑禁制功能,列在此方针无任何用处。本案与上方之修改快速保留指引案高度相似,阁下可参考修改快速保留指引案之讨论。——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10日 (日) 08:29 (UTC)

即起公示七日。——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11日 (一) 17:18 (UTC)


已公示7日且期间无有效反对意见或有效反对意见已被妥善解决,此案通过并已完成修订。——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19日 (二) 04:06 (UTC)

修正编辑战方针

现行条文

(略)
这里提到的一次“回退”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可能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词的变动。在没有其他用户编辑的情况下,一个用户连续的一系列回退编辑视作一次回退。下述行为在适用回退不过三原则时,不视作是一次回退: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在自己用户空间中的编辑,前提是你必须遵守用户页指引。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进行善意推定的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件。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生者传记方针中规定合理的内容也可能引发争议。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的质量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用户一定的自由空间。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上述例外,请确保留下明确的编辑摘要或在讨论页的单独分段中阐明例外的原因。如果没有把握,请不要回退。可以代之以尝试解决争论,或者还可以针对特定的问题,前往相应的通告板求助,例如当前的破坏提报页面
(略)

提议条文

(略)
这里提到的一次“回退”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可能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词的变动。在没有其他用户编辑的情况下,一个用户连续的一系列回退编辑视作一次回退。下述行为在适用回退不过三原则时,不视作是一次回退: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在自己用户空间中的编辑,前提是你必须遵守用户页指引。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进行善意推定的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件。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如果相关内容是否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出现了争议,在这种状况下可以提交至互助客栈进行讨论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特色条目优良条目的质量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用户一定的自由空间。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上述例外,请确保留下明确的编辑摘要或在讨论页的单独分段中阐明例外的原因。如果没有把握,请不要回退。可以代之以尝试解决争论,或者还可以针对特定的问题,前往相应的通告板求助,例如当前的破坏提报页面
(略)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自己的坑自己填,这一修正案主要是补足了在下上次修订同一方针所导致的不足,使得“在生者传记方针中规定合理的内容也可能引发争议。”显得更有逻辑性,并将以往导流至不存在的生者传记通告板这样的政策,应中文维基百科真实状况改变为导流至互助客栈。欢迎讨论。——Aotfs2013 留于 2018年2月18日 (日) 23:21 (UTC)

  • (?)疑问,到底是想要说明什么?这里在说不算一次回退,一会儿又说互助客栈讨论,请问论点是?而且,互助客栈也不是唯一能讨论的地方。--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9日 (一) 08:59 (UTC)
  • 这句话的英文原文是:"What counts as exempt under BLP can be controversial. Consider reporting to the BLP noticeboard instead of relying on this exemption.",翻译成中文,就是“(有时候)对何种内容可依照BLP的豁免原则(不受3RR限制地删除)会有争议。(在争议情形下),应考虑(将争议页面)提报至(某个讨论页,英文维基是BLP公告版,中文维基没有),而不是依赖此条豁免原则。”--Antigng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5:17 (UTC)
"规定合理的内容"?--Temp3600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22:42 (UTC)
我觉得这是错译@Kuailong。--Antigng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23:31 (UTC)
嗯,是当年翻译错了。--酷爱龙 2018年2月20日 (二) 01:28 (UTC)
那就应该借机改正过来。--Temp3600留言2018年2月20日 (二) 13:25 (UTC)

已修改提案中文字使其更加明确。——Aotfs2013 留于 2018年2月21日 (三) 05:52 (UTC)

Aotfs2013君︰最后留言距今已达七日,请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J.Wong 2018年2月28日 (三) 08:32 (UTC)
按呈请要求,代为展开公示程序。现交付公示,为期一周,如无异议,视为通过。--J.Wong 2018年3月1日 (四) 02:35 (UTC)
  • @Aotfs2013“可以被适用于不视为一次回退的例外”很难懂,修改后的指向性也不明确。简化和修订:如果对内容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事实可能或已存在争议,应考虑在讨论页或互助客栈讨论。。或者:如果内容是否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出现争议,后续回退可能无法依此条款豁免。,将“不视作是一次回退”的豁免持续到出现争议(编辑摘要、讨论页或ping留言)。--YFdyh000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08:57 (UTC)
    • “如果内容是否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出现争议” ->“如果关于内容是否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出现了争议”?--Antigng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5:31 (UTC)
      • 差不多。“出现了争议”可能需共识,回退人是否应提前预判并计入。--YFdyh000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6:49 (UTC)
        • 已据此建议对提案条文稍作调整。由于在下将要忙碌数月,如未能即时结束此案,将请Wong128hk代为处理正式修正及公告作业,特别于此说明。——Aotfs2013 留于 2018年3月9日 (五) 15:19 (UTC)
    • YFdyh000君、Antigng君︰其实个人觉得跟英文那句翻译就可以了,毋须太多变异。那句最直接,而不会横生枝节。--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06:41 (UTC)
    • @Wong128hk可否一并顺便将里面的“特色条目”修改成“典范条目”?--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10:16 (UTC)
      • 阁下不是已经修改了么?--J.Wong 2018年3月10日 (六) 10:25 (UTC)
        • 囧rz……忘记了,给予改成像首页的自动显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10:41 (UTC)
  • @Wong128hk7天已过,应已通过,还请复查下,谢谢您--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04:47 (UTC)
    • 再过两日,两日后若然YFdyh000君、Antigng君尚无回应,在下就以上面英文版翻译句修改《编辑战方针》。--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4:53 (UTC)
      • “在这种状况下可以”似乎是建议、操作指引,而非约束、通行做法。“在这种状况下”可去掉。--YFdyh000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2:38 (UTC)
        • “在这种状况下可以” -> “在这种状况下建议”?--Antigng留言2018年3月20日 (二) 15:21 (UTC)
  • YFdyh000君、Antigng君︰归纳上方意见,建议将该句改为“对于删除何种内容可享有生者传记方针豁免而不受回退不过三限制可能会存有争议。遇有不清晰或有争议,则建议先行提报至互助客栈,而非依赖前述豁免。”--J.Wong 2018年3月21日 (三) 18:15 (UTC)
    • 无意见。--YFdyh000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07:38 (UTC)
    • +1 ,可以接受。--Antigng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07:55 (UTC)
  • 已修订。--J.Wong 2018年3月25日 (日) 03:12 (UTC)

修正编辑战方针 2

现行条文

本方针和“回退不过三”原则,都是为了防止和限制编辑战而设计的。它们不是配额制,不是鼓励用户将回退作为一种编辑技巧。进行破坏编辑的用户即便没有违反3RR,也仍然会因编辑战受到封禁,特别是当他们在回退页面时试图游戏维基规则。管理员会将用户在过去涉及编辑战的封禁记录考虑在内,常常会在出现仅仅出现破坏或编辑战行为时就采取行动。

提议条文

本方针和“回退不过三”原则,都是为了防止和限制编辑战而设计的。它们不是配额制,不是鼓励用户将回退作为一种编辑技巧。进行扰乱性编辑的用户即便没有违反3RR,也仍然会因编辑战受到封禁,特别是当他们在回退页面时试图游戏维基规则。管理员会将用户在过去涉及编辑战的封禁记录考虑在内,常常会在出现仅仅出现破坏或编辑战行为时就采取行动。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修改的原因:
  • 方针条文中的“破坏编辑”来自当初User:Kuailong对“disruptive editors”的错译。事实上,依编辑战方针,反破坏不属于编辑战,而编辑战方针描述的是双方的集体行为,如果一方的行为不涉及编辑战,另一方的行为也不涉及编辑战。因此进行破坏的用户会因破坏被封禁,但不可能因为“编辑战”而被封禁。所以,此处的翻译“破坏编辑”与其他地方矛盾,应予以修正。--Antigng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02:33 (UTC)
  • (+)支持:纯粹字眼修正,除了避免一切不必要问题以外,更能有效彰显维基媒体基金会之声誉[开玩笑的]。— 2018年3月11日 (日) 03:29 (UTC)
  • 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期内如无异议,则视为通过。--J.Wong 2018年3月18日 (日) 08:58 (UTC)
  • 已修订。--J.Wong 2018年3月25日 (日) 03:23 (UTC)

修订编辑战及保护方针

应《编辑禁制方针》,已对《编辑战方针》及《保护方针》作出修订。谨此通知。如有异议,欢迎提出。--J.W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4:18 (UTC)

回退不过三原则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自从《编辑战方针》获得确立为方针,《回退不过三方针》内容就已经大致记述于《编辑战方针》。建议参考英文维基百科做法,将《回退不过三方针》废除并重定向至《编辑战方针》相应段落。如此可以减省维护成本。--J.W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4:27 (UTC)

  • (+)支持,应该没什么问题。--Kuail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8:29 (UTC)
  • (+)支持,记得修正一下3RR重定向--1233( T / C 2018年5月17日 (四) 09:20 (UTC)
  • (+)支持:我一开始看到“废除《回退不过三方针》”的字眼,就被吓到了;但既然《编辑战方针》已有相关内容的话,废除《回退不过三方针》就势在必行了。ŚÆŊŠĀ即使感动了苍天,时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6:03 (UTC)
  • (+)支持:可合并。--B dash留言2018年5月20日 (日) 06:39 (UTC)
  • (+)支持。同意,谢谢这个建议。Bluedeck 2018年5月21日 (一) 05:42 (UTC)
  • 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之为通过。--J.Wong 2018年5月23日 (三) 02:21 (UTC)
  • (+)支持:赞同。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5月27日 (日) 13:24 (UTC)
  • 已修订。--J.Wong 2018年5月30日 (三) 03:50 (UTC)

1RR的疑问

管理员会否在某些条目实施1RR的限制?--219.79.127.130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10:39 (UTC)

  • 不清楚。如用户要求在其User talk应用1RR,管理员会奉行。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1:16 (UTC)
  • 暂时没有,不过可以探讨一下可行性。--1233( T / C 2018年6月10日 (日) 12:40 (UTC)
  • @Sanmosa我想该IP是指将1RR原则应用在特定条目中。--B dash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13:00 (UTC)
  • 这不就是英文维基百科条目保护时限制拓展验证用户以上吗?--云间守望上海地铁25周年 2018年6月10日 (日) 13:05 (UTC)
  • @1233B dashWQL我们或许可以尝试把1RR或2RR应用于被半保护的条目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3:14 (UTC)
  • 针对用户于某页或某主题回退次数,管理员可藉实施编辑禁制调低次数。但就全体用户于某页面回退次数而言,根据《编辑战方针》,权力在社群,需要社群达成共识方可实施。--J.Wong 2018年6月10日 (日) 17:22 (UTC)
    • 本人正有此意讨论之。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1日 (一) 04:01 (UTC)

以下是本人建议的Wikipedia:保护方针#半保护的新条文:

现行条文

半保护 ...(略)... 讨论页存档保护 ...(略)... 编辑提示保护 ...(略)...

提议条文

半保护 ...(略)... 讨论页存档保护 ...(略)... 编辑提示保护 ...(略)...

受半保护页面的特殊处理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否则凡页面受半保护,原有“回退不过三原则”即被收紧至“回退不过一”,即:凡有用户在受半保护的页面出现两次或更多次的回退,无论每次针对的是否是同一段内容,都构成违反“回退不过一”原则。该原则按人计算,不按编辑次数计算;由多重帐号所做的回退按同一人计算。

以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2日 (二) 02:33 (UTC)

  • 我宁愿是讨论出来的1RR而非方针要求--1233( T / C 2018年6月12日 (二) 11:33 (UTC)
  • あれ~,我没参与讨论呀。到现在我还没遇到被人回退或是进入编辑战的情形,不太清楚。应该是影响不到我的条例,无意见。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12日 (二) 11:56 (UTC)
对此疑问:
  1.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的模糊地带,用户请求(讨论页/用户讨论页/WP:VIP)而被半保护的被破坏页面被排除?因用户请求而被半保护的受匿名用户破坏页面,对注册用户编辑争议也收紧到1RR?
  2. 违背1RR视同3RR封禁?封禁或可预见争议前是否需要警告以提醒收紧到1RR。是否能用技术手段自动悬挂相关提醒(如js识别和插入编辑提示)。
  3. WP:3RR中的不视为一次回退,在条文中未显著彰显。--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12日 (二) 12:44 (UTC)
  • 为什么要这样收紧?近期发生了什么事呢?--Temp3600留言2018年6月12日 (二) 15:43 (UTC)
  • 在英文维基中,1RR一般只用在易有争议的条目,例如Donald Trump,并目需要经社群讨论及同意才可实行。不建议向所有半保护的条目实行1RR。--B dash留言2018年6月12日 (二) 16:01 (UTC)
  • 在下看到相关建议条文后的第一个看法就是YFdyh000君列出的第3点。另请Sanmosa君详细解释提出1RR的原因,在下到现在亦未能理解阁下提出1RR议案的原因。坦白一点的说:在下的疑惑在于“凡页面受半保护”和“原有‘回退不过三原则’即被收紧至‘回退不过一’”两句之间的关系在哪儿。为什么页面被半保护后需要执行1RR?--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6月12日 (二) 17:39 (UTC)
  • Sanmosa君,可有回应?--B dash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8:40 (UTC)
  • 或许我稍后另提一案。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9:07 (UTC)

第二版

现行条文

半保护 ...(略)... 讨论页存档保护 ...(略)... 编辑提示保护 ...(略)...

提议条文

半保护 ...(略)... 讨论页存档保护 ...(略)... 编辑提示保护 ...(略)...

受半保护页面的特殊处理
凡受半保护页面经共识协定,原有“回退不过三原则”即被收紧至“回退不过一”,即:凡有用户在受半保护的页面出现两次或更多次的回退,无论每次针对的是否是同一段内容,都构成违反“回退不过一”原则。该原则按人计算,不按编辑次数计算;由多重帐号所做的回退按同一人计算。在实施受半保护页面的特殊“回退不过一”时,与“回退不过三原则”一样,下述行为并不视为一次回退: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在自己用户空间中的编辑,前提是你必须遵守用户页指引。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假定他人的编辑出于善意用户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件。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对于删除何种内容可享有生者传记方针豁免而不受回退不过三限制可能会存有争议。遇有不清晰或有争议,则建议先行提报至互助客栈,而非依赖前述豁免。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典范条目优良条目的质量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用户一定的自由空间。

以上,@1233B dashShugochara13456Wong128hkWQL五位大鉴。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11:27 (UTC)

有共识就好了。--1233( T / C 2018年6月14日 (四) 01:06 (UTC)
  • 我的问题一样: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导致需要收紧?--Temp3600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05:40 (UTC)
  • 有没有可能用到这条文的范例?就我理解,半保护是IP与IP(或用户)编辑战,如果半保护,IP便不能继续RR,但如果是两用户编辑战,会直接进全保护不是吗?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4日 (四) 06:31 (UTC)
    • @Shugochara13456我提案用来坑自己的WP:BAN已经通过,众滥权管理员可以设置abusefilter防止用户编辑。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41 (UTC)
  • (-)反对. 1RR相关的内容不应该放在这个章节下边,这个章节是讲述如何保护页面的,而不是如何编辑被保护页面的/--Antigng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10:02 (UTC)
    • @Antigng如果换成放在WP:1RR之下呢?(详细条文见下)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27 (UTC)
  • (-)反对,1RR不应只限于半保护的页面,不过个人(+)支持推行1RR。--B dash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13:14 (UTC)
    • @B dash本例是参照英文维基百科条目保护时限制拓展验证用户以上的1RR。或许阁下可以举例什么情况之下也可以应用1RR。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27 (UTC)

第三版

现行条文

编辑战的处理 ...(略)...

“回退不过三”原则 ...(略)...

其他回退规则 ...(略)...

提议条文

编辑战的处理 ...(略)...

“回退不过三”原则 ...(略)...

其他回退规则 ...(略)...

经共识议定实行回退不过一的页面

凡任何页面经共识协定,原有“回退不过三原则”即被收紧至“回退不过一”,即:
凡有用户在经共识议定实行回退不过一的页面出现两次或更多次的回退,无论每次针对的是否是同一段内容,都构成违反“回退不过一”原则。该原则按人计算,不按编辑次数计算;由多重帐号所做的回退按同一人计算;与“回退不过三原则”一样。在实施经共识议定的“回退不过一”时,例外情况与“回退不过三原则”一样。

以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32 (UTC)

  • 对我来说,这还是没有理顺保护与WP:1RR的关系。为什么“受半保护”是1RR的必要条件?--Antigng留言2018年6月17日 (日) 13:48 (UTC)
  • 管理员不应该在全保护的页面上互相回退,是考虑到管理员权限而对应的熟知方针的义务。但是从权限的来源来说,自动确认用户更多地是为了排除滥用而设置的门槛,而不是一种授予的权限。因此,自动确认用户不应该负有比未登录用户更多的义务。半保护只是排除未确认用户编辑而已,因此本人认为要求自动确认用户在半保护页面上1RR是不合适的。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19日 (二) 15:44 (UTC)
  • 至少我暂时没看到实施1RR的意义何在。云间守望 2018年6月20日 (三) 17:40 (UTC)
  • @Antigng这是参照英维进阶确认保护而设的,但我还是就地改成3A版好了。@Hat600WQL承上,已就地修改提案,现时提案就是取决于社群是否认为某页实行1RR有意义了。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1日 (四) 10:00 (UTC)
  • 还是没有理清楚。Sanmosa君可否自己阐述一下1RR空降zhwp的意义和必要性?-- Hal 2018年6月21日 (四) 10:14 (UTC)
    • 其实3RR本来就是0RR的折衷,1RR就是促使争议各方在发生大型争议时必须讨论。不要和我说“WP:没坏”,在英维extended confirmed protect还是有些用的。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4日 (日) 06:27 (UTC)
      • 我认为是3RR而不是更少的原因是,3RR容易发现和及时制止。而1RR很难发现,多回退一次就会被封禁,反而让冲突双方没有机会讨论,不利于问题解决。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24日 (日) 16:19 (UTC)
  • 以下是我对英文维基得extended confirm 30天500参数段落的了解,只有很少数ec protect 的页面实施1rr,这包括
  1. 仲裁委员会裁定的条目,大多与美国政治,或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或者是blp.参考ARBPIA/BLP
  2. 社区同意的条目,需要在管理员版提出,也需要得到共识。参考AN或AN/I。

其余的ECP篇章是3rr的。但是英文维基一般不注重rr数,2rr也可能被封,因为编辑战2rr也经常在英文维基提告3rr版,参考ANEW.希望我的观察对讨论有所帮助,如果没有请无需理会,抱歉了--Cohaf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00:52 (UTC)

  • 所以现在是“凡任何页面经共识协定”,而不是“被半保护的页面”,可以实行1RR。例如两岸关系条目,如有需要,可1RR。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10:40 (UTC)
    • 在英文的维基是这样做的,去看看现在的管理员通告板,拳击项目正在讨论总1rr。这是所谓的群体处分community sanctions。通常是用于非常多编辑战且争议很多的条目。这是仲裁委员会给于社区的权利。但是要在条目清楚警告后,且用户得到通知后才能够惩罚,该条目通常只是4/10保护,因为全部用户多是ec的用户。还有就是需要在讨论页得到共识后才改。--Cohaf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1:02 (UTC)
我也不是非常了解英文维基的一切做法,如果有需要可以向Alex Shih请教,他是英文维基的仲裁员也是管理员。--Cohaf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1:08 (UTC)
  • (-)反对:如果有用户进行破坏,是否又不能超过一次回退?--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06 (UTC)
  • (※)注意:如果此指引一旦落实,很容易被封禁;当有人破坏时,谁肯去回退?(动辄得咎)--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11 (UTC)
  • 说明破坏回退请不要编入1rr内--Cohaf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2:14 (UTC)
  • (!)意见:其实有时是否“破坏回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解读,你认为你在反破坏,转头就被封禁了。你看回退员虽多,有多少人敢轻用这权限去反破坏?--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20 (UTC)
英文版处理回退的问题时通常都是不用回退功能,而是总撤消功能,而且在哉要中说明是破坏,并要求用户在讨论面讨论。如果该用户还是不停,报告管理员告状,不再回退。但是他人还是可以回退的,通常如果大多数用户连续回退,就知道坏人是谁了。英文由个 arbitration enforcement ae 板处理这些回退,或者是aiv.我对于1rr毫无看法,只是把英文版的条文翻译到这里而已--Cohaf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2:29 (UTC)
  • 把3rr缩到1rr,其实就是收窄用户的编辑权限,扩大管理员可以封禁用户的范围。大部分管理员都是公正,除非你得罪了管理员,否则管理员不会轻易以这个“合理理由”把你封禁。--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37 (UTC)

小总结

  • 本人认为并不一定要把1RR纳入方针或指引,纯粹探讨可行性而已。若有用户认为某条目需要实行1RR,可至WP:VPD提议,达成共识后便可要求管理员实行。--B dash留言2018年6月28日 (四) 05:02 (UTC)

(+)支持无需多说什么,同上,但是希望无需像英文版本这么繁琐--Cohaf留言2018年6月29日 (五) 15:02 (UTC)

何时使用WP:0RRWP:1RR

结束--MeritTim 2019年5月6日 (一) 04:04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私认为合理使用时机应该要明确定义,否则不就只是没意义的名词吗?

下列是在下想到的几点:

请各位关注。--MeritTim留言 2019年5月3日 (五) 11:50 (UTC)

  • @MeritTim:痾,应该写“何时使用”而不是“合时使用”吧 囧rz...--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5月3日 (五) 13:59 (UTC)
  • 0RR和1RR在编辑禁制时可一并对相关用户实施。MeritTim提及的以上例子皆不适用0RR和1RR。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周年 2019年5月4日 (六) 12:41 (UTC)
    • 0RR和1RR本身是一种制裁措施。比如限制某用户不得在某页面进行回退否则就xx。或者某页面在有争议性时候开启0rr或者1rr而非完全禁止编辑。是在一种较轻微的处理措施。~ viztor 2019年5月4日 (六) 13:12 (UTC)
      • @Sanmosaviztor:编辑战:“有时,编者会志愿执行更为严格的回退准则(以下略)”。那么如果将在下提出的几点采用志愿执行的情况适用吗?--MeritTim 2019年5月4日 (六) 15:51 (UTC)
        • 如此则已属强制性质;“志愿执行”应为自发,任何情况下皆能发心而为。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周年 2019年5月5日 (日) 01:54 (UTC)
          • @Sanmosa:因为各人观感不同,所以不制定使用时机而采用自愿执行吗?--MeritTim 2019年5月5日 (日) 11:31 (UTC)
            • 正是如此。基本上,在编辑禁制方针通过以前,这里从来没有使用0RR和1RR的实例,通过以后也只有几次是局部使用1RR的。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周年 2019年5月5日 (日) 11:43 (UTC)
              • @Sanmosa:了解,感谢说明。--MeritTim 2019年5月6日 (一) 04: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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