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熙丙
外观
曾熙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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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侯官县 |
字号 | 字应瑞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1644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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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熙丙(16世纪—1644年),字用晦,福建福州府侯官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曾熙丙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举人,授惠安教谕,四十二年(1614年)陞新会知县,能干有谋略,有贼人聚众计画行劫,他提前得知,派遣差役捕获贼人,由此盗贼绝迹,天启元年(1621年)擢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2],曾上疏“肃纪纲、养廉耻、清铨政、定人品、储边材”等十事,又力陈邹元标、董应举等人应该重用,当时魏忠贤专权,他守正不阿使奸人侧目,然而奸人未能加害,所上疏皆留中不发,因此他以母亲年老请求终养,其后多次婉拒荐用,崇祯十七年(1644年)流寇攻陷北京,他得知后哭著绝食,很快去世[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七·列传四下 明侯官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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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严大楠 |
明朝惠安县教谕 1608年-万历年间 |
继任: 陈光宗 |
前任: 熊维镗 |
明朝新会县知县 1614年-1619年 |
继任: 叶宪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