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熙丙
外观
曾熙丙 | |
---|---|
大明南京監察御史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侯官縣 |
字號 | 字應瑞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崇禎十七年(1644年) |
出身 | |
|
曾熙丙(16世紀—1644年),字用晦,福建福州府侯官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曾熙丙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授惠安教諭,四十二年(1614年)陞新會知縣,能幹有謀略,有賊人聚眾計畫行劫,他提前得知,派遣差役捕獲賊人,由此盜賊絕跡,天啟元年(1621年)擢南京河南道監察御史[2],曾上疏「肅紀綱、養廉恥、清銓政、定人品、儲邊材」等十事,又力陳鄒元標、董應舉等人應該重用,當時魏忠賢專權,他守正不阿使奸人側目,然而奸人未能加害,所上疏皆留中不發,因此他以母親年老請求終養,其後多次婉拒薦用,崇禎十七年(1644年)流寇攻陷北京,他得知後哭著絕食,很快去世[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民國《閩侯縣志》·卷六十七·列傳四下 明侯官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五
官衔 | ||
---|---|---|
前任: 嚴大楠 |
明朝惠安縣教諭 1608年-萬曆年間 |
繼任: 陳光宗 |
前任: 熊維鏜 |
明朝新會縣知縣 1614年-1619年 |
繼任: 葉憲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