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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覃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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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覃(1482年—1534年),字延之河南彰德府磁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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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河南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五十五名进士[1][2]。授乐清县知县,迁南京户部主事,升员外郎,督催闽广两省钱谷,升郎中,嘉靖九年(1530年)出为平阳府知府,十二年(1533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三年(1534年)以盛暑巡历宁夏等处,劳瘁疾作,卒于官[3]。生于成化十八年壬寅正月十四日,嘉靖十三年甲午九月二十三日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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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葛玘;父葛义。母王氏。妻张氏(封宜人)。子葛逢春、葛逢夏、葛逢吉、葛逢时、葛逢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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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磁州志》:葛覃字延之,正德甲戌科进士。授乐清知县,持己清白,莅政公勤。迁南京户部主事,以员外郎奉部檄督催闽广两省钱谷,综理周密,防范严慎,事集而民不扰。迁郎中,再迁平阳知府,郡大治。覃天性简言笑,慎交游,遇事斤斤精核,吏不能为奸,日兢兢者律身守官箴而已。然威信感孚,不动声色,豪强自尔敛戢。迁陕西按察司副使,益励名节,终始不渝,时当盛暑,巡历宁夏等处,劳瘁疾作,卒于官,祀乡贤祠。
  • 《陕西按察副使葛君覃墓志铭》
官衔
前任:
宋臣
明朝乐清县知县
正德十年任
继任:
林有年
前任:
王溱
明朝平阳府知府
嘉靖九年-十二年
继任:
张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