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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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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梵语a-kuśala-mahā-bhūmika-dharma),是佛教中,对于心所的一种分类,指一切与不善心共同升起的心所。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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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意为不善大地法,即是唯与一切不善心相应的心所[1][2]

说一切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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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毗婆沙论》中,列举五个心所,属于大不善地法[3]

在《俱舍论》中,列举二个[4]

  • 无惭
  • 无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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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阿毗达摩大毗婆沙论》卷42:“若法一切不善心中可得。名大不善地法。谓若见苦所断。若见集所断。若见灭所断。若见道所断。若修所断。若在意地。若五识身。一切不善心中皆可得故。名大不善地法。”
  2. ^ 《阿毗达摩俱舍论》卷4:“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
  3. ^ 《阿毗达摩大毗婆沙论》卷42:“大不善地法有五种。一无明。二惛沈。三掉举。四无惭。五无愧。”
  4. ^ 《阿毗达摩俱舍论》卷4:“彼法是何?颂曰:唯遍不善心,无惭及无愧。论曰:唯二心所,但与一切不善心俱。谓无惭愧。故唯二种,名此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