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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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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梵語a-kuśala-mahā-bhūmika-dharma),是佛教中,對於心所的一種分類,指一切與不善心共同升起的心所。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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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善地法,意為不善大地法,即是唯與一切不善心相應的心所[1][2]

說一切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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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毗婆沙論》中,列舉五個心所,屬於大不善地法[3]

在《俱舍論》中,列舉二個[4]

  • 無慚
  • 無愧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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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卷42:「若法一切不善心中可得。名大不善地法。謂若見苦所斷。若見集所斷。若見滅所斷。若見道所斷。若修所斷。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不善心中皆可得故。名大不善地法。」
  2. ^ 《阿毗達摩俱舍論》卷4:「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謂法、恆於不善心有。」
  3. ^ 《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卷42:「大不善地法有五種。一無明。二惛沈。三掉舉。四無慚。五無愧。」
  4. ^ 《阿毗達摩俱舍論》卷4:「彼法是何?頌曰:唯遍不善心,無慚及無愧。論曰:唯二心所,但與一切不善心俱。謂無慚愧。故唯二種,名此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