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辰丸案
二辰丸案是1908年发生在大清帝国与日本帝国之间的一次外交摩擦,最终以清朝政府失败妥协告终,激起了中国第一次抵制日货浪潮。
经过
[编辑]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日本明治四十一年)2月,日本轮船二辰丸为澳门广和店华商谭璧理偷运枪支弹药,将神户辰马商行的步枪2000枝、子弹4万发自日本私运往澳门。2月6日上午,“二辰丸”在澳门路环岛附近海面被清朝广东水师巡视船四艘截获[1]。
日本政府和葡属澳门政府先后都声称,“二辰丸”所航行的水面是葡萄牙的领海,且经过葡方允许。日本政府提出,船上原有日本国旗,被广东水师擅自撤下,因此要求清政府必须归还船只、谢罪道歉、赔偿损失与严惩祸首。英国人赫德也站出来干预此案[2]。
。2月14日,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发出抗议照会,葡萄牙公使柏德罗(Martinho de Brederode)也于2月18日照会清廷外交部,指该船被拿,有违葡国所领沿海权,并有碍葡国主权。清朝多次和日、葡交涉无效。
3月13日,日本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外务部提出5项要求:立即放回二辰丸;放船时,清朝兵舰鸣炮示歉;被扣军火由清朝购买,货价21400日元;处置相关官员;赔偿损失。最终,清廷于3月19日接受日方条款,派出中国军舰鸣放二十一响礼炮以表示对日本的歉意,随即释放二辰丸[1]。
反应
[编辑]广州民众因不满中国政府处理“二辰丸”事件的方式,激起强烈反日情绪。1908年3月19日,广州自治会发起集会,逾万人冒雨参加,场面拥挤。主席陈伟波演讲,痛陈帝国危机及未来沦为奴隶的危险,激发民众爱国情怀,会众宣誓与日本抗争到底,并有一万五千人签署反日誓词。会议决定向全国及海外华人发电报,呼吁加入反日行动,并讨论抵制日货。[3]
影响
[编辑]改订枪弹进口条约
[编辑]清政府与日本政府达成杜绝军火走私澳门共识,且透过此模式请英国政府禁绝香港军火走私,更主动与各国签定《改订枪弹进口新章》,借此条约规范外国在华走私军火。除此之外,外务部在事件落幕后与葡萄牙勘查澳门界址,进而设置军队驻防,巩固中国对澳门的控制权及领海权[1]。
抵制日货
[编辑]清政府道歉行为被广州民众视为国耻,引起广州与香港等地的商人群起抵制日本帝国主义,引发了近代中国首次抵制日货运动[4]。
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1.2 许峰源. 1908年中日二辰丸案交涉始末 (PDF). 东吴历史学报. 民国九十八年十二月, (22).
- ^ “二辰丸”案. [2019-02-22].
- ^ The Tatsu Maru Case. The China Mail. : 5 [1908-03-20].
- ^ Carroll, John M. 香港簡史—從殖民地至特別行政區. 中华书局. : 94. ISBN 978-988-826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