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讨论: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添加话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建议更名:“WP: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WP:不要用扰乱性实验来阐释观点”

[编辑]

幾个月来,我观察到大部分编者(包括很多资深编者)都在使用本指引指代一般意义上的“扰乱(性编辑)”(disruptive editing),但其实本指引规范的仅是“不要为了证明一件事不好,而大肆去做”(即扰乱性编辑的这种形式),这衹是“扰乱”的一种(其实不常见的)方式而已。甚至有不少管理员使用本指引结案时,被处理用户明显并无“扰乱性实验”行为,即实际上管理员也将本指引当作了一般意义的“扰乱”。——这显然是本指引的名称造成的误会(“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在字面上确实基本就是“扰乱维基百科”的意思,因为①幾乎大部分“扰乱”本身就都是在“阐释扰乱者的观点”,故“为阐释观点而扰乱”其实基本就等同“扰乱”②并未指出本指引实际在说的内容,即“扰乱的形式”——故意实验)。我认为存在将本指引改名的迫切需求。(另见这则留言。)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09:31 (UTC)回复

@WiiUf:--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09:32 (UTC)回复
大致(+)認同。在實際情況該指引中,擾亂確實是類似「實驗」。--WiiUf 2025年3月4日 (二) 02:56 (UTC)回复
嗯?您这句话有歧义……如果您是想说“实际上的扰乱一般都是实验”,那您也没有理解本指引说的内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3:07 (UTC)回复
回复(改后的)86317403:那您理解的问题不大。不过我认为还是不确切,不是说该指引中的“扰乱”类似实验,本指引的“扰乱”并没有任何特殊含义(就是disrupt),而是没有明确点出具体扰乱的形式。英维原文为“do not disrupt Wikipedia to illustrate a point”,“illustrate”的含义是“用实例(或图等)说明,阐明”,有“实例”“实验”的含义,明明这才是本指引的核心词,但中维之前却没翻译出来。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3:26 (UTC)回复
但這個實在不太直觀,雖說原本不是太好--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10:25 (UTC)回复
不直观在哪里?有比原名更“不直观”吗?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10:25 (UTC)回复
都不直觀,像是擾亂性實驗在第一次看到的時候基本上看不懂是啥。--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10:31 (UTC)回复
确实我也觉得有些奇怪(现名称也是我在發起讨论时仓促想),但无论如何至少能解决我说的原名存在的严重问题(跟“收录标准”一个道理)。欢迎提出更好的名称。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10:33 (UTC)回复
反證不是擾亂理由?實在也怪怪的,或者是「不要用破壞證明問題」?--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10:36 (UTC)回复
不要用破壞證明破壞應該也不差--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10:37 (UTC)回复
我觉得更不好……而且“扰乱性实验”并非“破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10:37 (UTC)回复
擾亂這詞實難定義。--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10:41 (UTC)回复
并不难定义,WP:扰乱性编辑已经定义了。当然,(见讨论页,)也有人提出换用“妨碍”等词。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11:31 (UTC)回复
那「不要透過反證法證明論點」呢--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4日 (二) 23:59 (UTC)回复
“反证法”是(说理时的)论证方式,没有“实验”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5日 (三) 03:13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上面说的不少编者/管理员用本指引来指代“一般扰乱”的这一现象也说明将WP:扰乱性编辑确定为正式指引也是迫切需求(社群非常需要使用一般意义上的“扰乱”来处理扰乱者)。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10:40 (UTC)回复
支持做出修改。“WP:不要通过扰乱来阐述观点”?--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3日 (一) 21:29 (UTC)回复
这和之前没区别吧……没有强调出(本指引所说的)扰乱的形式:“故意做错事来证明某个观点错误”。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0:49 (UTC)回复
不一样,我觉得当前是阐述观点时不要有扰乱行为(包括干扰讨论、流程等),修改后是不要做扰乱编辑来体现观点(比如损害条目品质?)。考虑过“不要持续扰乱来阐述观点”。--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0:54 (UTC)回复
嗯?“不要做扰乱编辑来体现观点”就是没有点出扰乱形式啊……(以及我前面说的,任何扰乱都是“体现观点”。)损害条目品质本身也衹是一般意义的扰乱性编辑,而非本指引说的内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1:05 (UTC)回复
形式就是单纯的“扰乱”举动(编辑),而不是讨论留言过程(阐述观点)过程中造成的扰乱(混乱)。“而不要创建并编辑更无聊的条目只为被别人提议删除”等,就是本指引所反对的,而留下许多观点可能不是──包括在多个相关讨论页中留下提醒,在多个相关讨论中明确自己意见。--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1:38 (UTC)回复
但是本指引并不规范单纯的扰乱举动啊(WP:扰乱性编辑才规范)。损害条目品质属于扰乱性编辑,衹有“为了证明某条目不该被保留而大量创建类似低质条目”才是本指引说的内容。我觉得您可能也未理解本指引实际上特别规范的言行……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1:44 (UTC)回复
见我的这条留言,说明了先前“阐释”的误译。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3:28 (UTC)回复
“disrupt Wikipedia”也是核心。如果从原名来说,不限于证明一件事“不好”吧。所以是“不要为了证明而篡改维基百科”?原文“use direct discussion only”译为“请直接对其展开讨论”也有点问题。--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3:55 (UTC)回复
那是原名有问题呀……指引内容明显规范的是“为证明一件事不好(而故意去做)”。“篡改”就更不合适了……“篡改”语意上一般仅指对条目内容进行破坏,但“示例”很显然不止“篡改”,核心语义也不是“篡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4:20 (UTC)回复
这不一定啊,disrupt有改变秩序的意思。假设方针严格禁止通过GPT来编辑条目,出于质量或版权等原因,而有人认为这规则太落后了,于是开动AI程序去扩编或改善了几百个条目来证明或举例质量没问题,这到底好还是不好,不算故意做坏事,某种意义上是WP:IAR,但有输出出错,秩序混乱及修复成本,AI著作版权等风险。这个例子应该符合本指引吧。
篡改的狭义确实有限,但广义也可以很广,突破既有规则限制(游戏金手指)也是篡改。原文是disrupt Wikipedia,但中文示例有给自己投赞成票,英文有滥提名用户查核员,所以此"Wikipedia"似乎是广义的。--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4:57 (UTC)回复
是啊,这个例子就是“为了证明一件事不好(禁制GPT)而故意去做(用GPT)”呀。原文我上面已经说了,重点是illustrate(用实例来阐明)而不是disrupt。正式因为广义,所以不能用一般人只会理解成破坏条目的“篡改”。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5:19 (UTC)回复
证明规则不好吗,倒也是……但我设想中证明规则的好(如自由编辑)也被此指引禁止。以及我说了,IAR行为可能变成符合此指引,即规则已经限制,仍坚持这样做或示范。所以此指引应该排除某些善意、合理的举动?--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6:28 (UTC)回复
“证明规则的好”是指?至于IAR,“扰乱性实验”用词应该可以排除善意、合理的举动吧(虽然违规,但由于没造成扰乱,所以自然不适用本指引)?但这一短语有路西法人说的翻译腔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6:49 (UTC)回复
啊不对,IAR是不属于本指引的。本指引是指“在明知某事不好的情况下,仍这么做(衹为证明没有被社群认为不好)”,而IAR是完全不认为某事不好的情况下去做。两者不是同一概念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7:12 (UTC)回复
“证明规则的好”最简单的例子,旁边有个新人,导师演示本站条目自由编辑、即时生效,于是有意改动了条目内容,不久后回退/演示反破坏──其他编者也许不会注意到,但本质扰动了条目内容、可能浪费反破坏人手。“只为证明没有被社群认为不好”比较窄。比如,为了做出研究,破坏x个条目,统计反破坏情况,这也是阐述观点,但不是想对本站社群证明什么。IAR有时存在知道举动有瑕疵,但想两害相较取其轻的心理,而心理中的倾向可能算是观点、IAR举动做了阐释?--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8:27 (UTC)回复
两个例子都就不属于本指引管辖呀,不论改不改名都是如此。IAR和“大量的扰乱性实验”有很大区别,后者(即本指引)必须满足“扰乱的目的就是为了被撤销扰乱,从而证明类似行为属于扰乱”。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8:36 (UTC)回复
本指引似乎没有要求‘大量’。英文指引的第二条就是写‘一篇’同样不适合的条目。--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9:21 (UTC)回复
这样吗……那目前的提议名也没问题(确实没有“大量”),此外我后半句说的仍然是成立的,即这种“以被撤销为目的的实验”和IAR(不以撤销为目的的“大胆打破规则”)有本质区别。要表达的重点并非“大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9:29 (UTC)回复
支持修改,但能不要「擾亂」嗎?--西 2025年3月3日 (一) 23:07 (UTC)回复
或者直接按原意叫“不要创造大量实例来证明共识的错误”之类的?思考...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03:42 (UTC)回复
虽然我考虑过“持续”,但原名来说,一次、一个实例也不行吧,且不限于站内讨论目的。比如修改一个条目来证明可篡改,或者长期编造一个数据证明没人检查。--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4日 (二) 03:57 (UTC)回复
建議直譯英維名稱「不要擾亂維基百科來/以實證觀點」。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5月21日 (三) 10:0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