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玉蓮臺童黨毆殺少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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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pk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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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蓮臺童黨毆殺少年案曾於2022年8月5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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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07年,哪宗香港案件是一名少年與童黨在網吧發生爭執,導致少年在數天後被童黨報復圍毆致死?
- (+)支持,内容充足。A635683851(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4:25 (UTC)
- (+)支持--||Georginorge||留言給我//約翰檸檬牆🍋|| 2022年7月28日 (四) 02:49 (UTC)
- (-)反对,本條目有如下問題:(1)來源未能充足引證或完全不能引證相關語句——比如「8月25日,黎建邦與其朋友伍家樂致電召來一群童黨到遊戲機中心的後巷見面,由於想壯大聲勢發動襲擊,遂找了些沒有黑社會背景的中學同學幫忙」一句,所引用之明報報導完全沒有相關之語句。(2)錯誤使用模板{{Infobox civilian attack}},此條目完全非「軍事襲擊平民」,請使用其他模板;另,請在判決處使用{{Infobox court case}}。(3)條目使用過多判決書,有部份語句雖註明來源為新聞記事,但實質使用內容來自判決書;問題何在請參閱WP:可靠來源對於一手來源及一次文獻的敘述。——だ☆ぜ (Dasze) 2022年7月28日 (四) 09:48 (UTC)
- (:)回應:第1個問題已解決,抱歉是我表達得不好及放錯了參考,應該使用參考5和6,感謝指出。
- 第2,civilian attack這詞語不只包含軍事襲擊平民的元素。以典範條目AKB48握手會傷人事件為例,該條目與本條目性質相似,也用Infobox civilian attack,我只參考其他相似的良好條目的格式來編寫本條目。另外已使用Infobox court case。
- 第3,WP:可靠來源內的一次文獻裡指出「不能依靠一次文獻」、「一次文獻要是可信賴出版者釋出的」。我採用的是法庭官方的判決書,是可靠和能信賴的,況且我非僅僅使用一次文獻來支撐條目,亦有用不少新聞。但新聞報導其實也是依據法庭審訊內容報導而已,新聞有的內容判決書也會有,所以您便會覺得我僅使用一次文獻的內容。--Hihipk(扮工、泡茶) 2022年7月28日 (四) 14:04 (UTC)
- (1) 依然未有解決,又比如「⋯⋯由於想壯大聲勢發動襲擊,遂要求跟隨的童黨找他們的朋友到場幫忙」一句,所引用的蘋果日報存檔來源完全沒有提及相關內容。(1) 是我唯一認為需投反對票的理由,因此事關係「可供查證」原則。(3)是因為新聞記事其實並無如此鉅細靡遺,你所書寫之語句大部分其實依靠判決書,又舉例如「李卓華[14]、崔卓軒[註 3][5]等3名涉案童黨成員轉為污點證人[15]」一句(為敘述而保留方括號):(a)[14]之太陽報完全沒有敘述他轉為污點證人;(b)[註 3]所述音譯已道明原創成分,請考慮轉為英文原文而後括弧添加音譯;(c)[15]來源其實完全沒有提及三人具體姓名,只提述有三人;(d)由此可合理推斷,實際姓名的來源參考其實是源自判決書,但此並未在句末列載。因此,本人希望主筆照此邏輯重新審視並列明來源,並在列明後重新檢視比例。——だ☆ぜ (Dasze) 2022年7月28日 (四) 16:15 (UTC)
- @だ*ぜ:(:)回應:已將問題1提及及文中可能構成原創問題的句子刪掉。希望能解決到問題,謝謝。
- 問題3,我說我是兩者都有參考,不是只完全使用判決書,所以其實沒構成條目只依靠一手文獻的問題。而且為何你會說到判決書是不能大部分依靠呢?判決書雖是一手文獻,但其實是符合WP:可靠來源內所指「維基百科使用一次文獻,僅當該文獻被可信賴的出版社發表過」,判決書是權威機構(法庭)發表,可信性最高且不會亂編、加鹽加醋的。案件是法庭判的,連判案書也不可參考得多?至於污點證人,我已加回兩人的英文譯音。
- 列明來源方面,我均有列出我在該段用了什麼參考,只是我的習慣不會每句子後面都放來源而已。例如案發經過的第一段「黎建邦只好忍氣離開。」之前是用了參考1和5,而之後的內容都是參考5。--Hihipk(扮工、泡茶)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2 (UTC)
- (1) 依然未有解決,又比如「⋯⋯由於想壯大聲勢發動襲擊,遂要求跟隨的童黨找他們的朋友到場幫忙」一句,所引用的蘋果日報存檔來源完全沒有提及相關內容。(1) 是我唯一認為需投反對票的理由,因此事關係「可供查證」原則。(3)是因為新聞記事其實並無如此鉅細靡遺,你所書寫之語句大部分其實依靠判決書,又舉例如「李卓華[14]、崔卓軒[註 3][5]等3名涉案童黨成員轉為污點證人[15]」一句(為敘述而保留方括號):(a)[14]之太陽報完全沒有敘述他轉為污點證人;(b)[註 3]所述音譯已道明原創成分,請考慮轉為英文原文而後括弧添加音譯;(c)[15]來源其實完全沒有提及三人具體姓名,只提述有三人;(d)由此可合理推斷,實際姓名的來源參考其實是源自判決書,但此並未在句末列載。因此,本人希望主筆照此邏輯重新審視並列明來源,並在列明後重新檢視比例。——だ☆ぜ (Dasze) 2022年7月28日 (四) 16:15 (UTC)
- (+)支持,符合DYK要求。這類條目的敘事,或者會出現案發後的新聞報導,和一年半載後的法庭證供及判詞有衝突的問題,因為一年半載後的呈堂證供都是經過歸納整理,所以編輯可能會依靠法庭資料,再整理之前報紙即日報導描述的事發經過,這個可通過在段落補回法庭資料來源解決。--Neodymium+Nd(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9:44 (UTC)
- (+)支持:感謝貢獻。--Talk · DinoWP · Sign 2022年7月31日 (日) 09:57 (UTC)
- (+)支持。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8月2日 (二) 14:50 (UTC)
- 非常遺憾,主筆未能理解(3)之問題牽扯可供查證原則,而該條目仍然存在(1)所提述之問題。條目已多數票通過評選,卻在可供查證原則上存在嚴重紕漏,而無人認真複查,此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評審制度表達極度遺憾。——だ☆ぜ (Dasze) 2022年8月5日 (五) 15:25 (UTC)
- 既然條目有嚴重問題,我ping你你又不跟我爭辯?又不見其他編者反駁我?不要辯不贏就眾人皆醉我獨醒。你指出的所有問題均是圍繞著我參考判決書,那請問你有看認真過判決書嗎?我全部內容均參考新聞與判決書,沒創意自己編故事。「壯大聲勢發動襲擊」的用途是打算修飾他召來大量童黨幫忙襲擊,這點判決書第9段有說明(叫一大堆人幫忙當然壯大聲勢)。不過確實修飾是沒有必要的,所以已經刪除。其次,你說到參考判決書就是不可靠不能查證一樣,詳細解釋請再看多一次上面。你沒有認真看文獻就說不能查證,又本末倒置判決書與新聞的可靠性,我對你的思考方式也十分遺憾。--Hihipk(扮工、泡茶) 2022年8月6日 (六) 09: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