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刺客教條 (遊戲)
添加话题外观
自由雨日在话题“建議更名:“刺客教條 (初代遊戲)”→“刺客教條 (遊戲)””中的最新留言:1个月前
电子游戏专题 | (获评丙級,中重要度) | ||||||||||||
---|---|---|---|---|---|---|---|---|---|---|---|---|---|
|
评级
[编辑]这篇条目有相当的内容和参考资料,行文结构也没有问题。不过达到乙级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下面是我的建议:
- 序言除了介绍厂商平台外,还要简述游戏剧情和评价信息。长度两段或三段为宜。
- 建议将“系统”章节移动到“劇情”段落下方。见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行文结构-游戏类条目。
- 系统章节还有需要介绍的地方。比如要提到游戏自由度的特色;要说明游戏是分关卡还是做任务的模式等等。到网上搜索游戏系统之类的介绍文章,看看有没有漏掉一些经常提到的关键内容。
- 剧情章节开始的“2012年9月,酒保戴斯蒙·邁爾斯……”可能会被理解为真实世界的“2012年9月”({{Fiction}})。需要在段落一开始就说明这是游戏背景设定。
- 开发章节叙述了游戏的开发理念,这方面很不错。不过英文版有Windows版的发行过程和音乐信息,这些也都值得介绍。事实上很多FA/GA都有专门开音乐这一章节。
- 评价章节组织欠佳:
- 例如“遊戲普遍獲得正面評價”,后面读者期望的是游戏在哪方面获得正面评价。没有转折过渡直接接“Eurogamer表示遊玩過程沒有進步,最終變得沈悶而且過於重複[25]”这种批评语句会很奇怪。
- 评论组织方式建议按类型,比如把和剧情有关的放一块,把游戏系统有关的放一块,比如“遊戲劇情、叙事手法获得普遍称赞,媒体A表示xxx,媒体B称yyy[1][2]”。这比“评论A说xxx,评论B说yyy,评论C说ZZZ”的叙述模式要好。
- 有销量和媒体颁奖信息也可以列出。
--CAS222222221 2015年2月8日 (日) 06:26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刺客教條 (遊戲)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ebgames.co.nz/PC/product.cfm?ID=7546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1010430/http://www.ebgames.co.nz/PC/product.cfm?ID=7546
- 向 http://www.game.com.au/viewtitle?code=ASSCREEPC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312064532/http://www.game.com.au/viewtitle?code=ASSCREEPC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13日 (三) 01:13 (UTC)
建議更名:“刺客教條 (遊戲)”→“刺客教條 (初代遊戲)”
[编辑]“刺客教條 (遊戲)” → “刺客教條 (初代遊戲)”:“游戏”括注不足以消歧义,因为亦可指代“刺客信条系列”。考虑到目前和历史页面的大量链入+英维亦使用“video game”括注,移动後“刺客信条 (游戏)”可继续保留重定向至此。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5日 (二) 20:34 (UTC)
建議更名:“刺客教條 (初代遊戲)”→“刺客教條 (遊戲)”
[编辑]“刺客教條 (初代遊戲)” → “刺客教條 (遊戲)”:WP:NCVGDAB 4規定首作的消歧義字眼應為「 (遊戲)」。紺野夢人 2025年4月16日 (三) 07:08 (UTC)
- 竟然还有这条文😲不过我怀疑该规定的合理性……至少我看到“刺客教條 (遊戲)”是非常困惑……我会认为它是指“刺客信条系列”(和“刺客信条 (小说)”,甚至和普通名词进行消歧义)。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6日 (三) 07:22 (UTC)
- 若仅和该NC:电子游戏(方针)冲突,确实应移回;但我怀疑该条常规还和大的WP:命名常规中“易于识别”和“防止歧义”的要求有所冲突,若移回不排除可能违反NC:本身。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6日 (三) 08:12 (UTC)
- 其实“刺客教條”就是目前用来指代“刺客教條系列”的重定向,通常读者在搜索前者时最先定位到的就是后者,从而达到防止歧义的作用。那么对于相比整个系列不那么有名的同名系列首作,以“刺客教條 (遊戲)”命名并无不妥:首先它的确是“游戏”,而对“刺客教條系列”更合适的描述是“游戏系列”;其次读者在搜索时需要加上“ (遊戲)”的后缀才能定位到这款系列首作,显然不如“刺客教條”易于识别,读者被引导至该条目的可能性相应就会低于“刺客教條系列”。--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8:43 (UTC)
- 另外若阁下不满意我的解释,不妨依WP:NCVGDAB的规定将本条目移动到“刺客教條 (2007年遊戲)”,就像杀手 (2016年游戏)那样,毕竟“ (初代遊戲)”实在不像是一个常见的重定向后缀。--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8:50 (UTC)
- 命名常规的“防止歧义”和“易于识别”指的是“刺客信条 (游戏)”这一名称本身是否“防止歧义”和“易于识别”,而非搜索/重定向之类的问题。移动至“ (2007年游戏)”我不反对,但仍认为不如“ (初代游戏)”易于识别,因为“ (2007年游戏)”仍不排除可能被误认为是“2007年开始的游戏系列”,且可靠来源似乎更常用“初代”一词来区分该游戏和游戏系列。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7日 (四) 09:01 (UTC)
- 目前以“ (初代游戏)”作消歧义后缀的游戏条目恐怕只有阁下改动的这个,其他均依照WP:NCVGDAB的规定命名,侧面说明大部分人是认可现行标准的,不至于出现误认的情况。若阁下实在感到困扰,何不在社区里发起讨论,看看是否也有其他编者同意您的观点,且这一现象是否普遍,有没有到需要修订电子游戏命名常规的程度。但在新规出来之前,无论阁下怎么理解,“ (初代游戏)”都不是一个符合规定的命名方式,私以为应该移回。--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9:52 (UTC)
- 见此,不以“ (游戏)”命名确实不合NC:电子游戏这一标准,但以“ (游戏)”命名也可能不合WP:命名常规(NC:电子游戏首段即强调“本方针是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补充,而非替代。请在命名条目时遵守维基百科:命名常规和维基百科:命名常规/ACG”),故不能认为“ (初代游戏)”或“ (2007年游戏)”一定不合命名常规而“ (游戏)”一定符合命名常规。
- 我的本意确实是“
在社区里发起讨论,看看是否也有其他编者同意您(我)的观点
”,因此我最开始就并未直接作出移动(电子游戏条目我确实不熟,其他我熟悉领域的条目若有类似问题我一般是直接移动的),而是發起移动请求的讨论。我不确定按WP:讨论發起位置应当在条目讨论页發起讨论还是在NC:电子游戏發起讨论(如果视作条目的问题,则即便影响到多个电子游戏条目,也可以在条目讨论页發起;如果视作修改方针,则应在方针讨论页發起)。我不反对在NC:电子游戏發起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7日 (四) 10:18 (UTC)- 私以为大部分需要消歧义的游戏条目均受此影响,应该可视为方针修改问题,倘若到时真通过了新规,也便于批量修改既有条目命名。当然您也可以考虑在维基专题:电子游戏的讨论页发起话题,可能看到的人会多一些。--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10:36 (UTC)
- 另外本人稍微有些好奇,像本条目这样和系列同名的首作还好说,若是遇到杀手 (2016年游戏)和古墓丽影 (2013年游戏)这样的,阁下又会考虑如何消歧义呢?--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10:56 (UTC)
- 综合考虑下,这些我觉得确实用年份最好()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7日 (四) 11:04 (UTC)
- 另外本人稍微有些好奇,像本条目这样和系列同名的首作还好说,若是遇到杀手 (2016年游戏)和古墓丽影 (2013年游戏)这样的,阁下又会考虑如何消歧义呢?--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10:56 (UTC)
- 私以为大部分需要消歧义的游戏条目均受此影响,应该可视为方针修改问题,倘若到时真通过了新规,也便于批量修改既有条目命名。当然您也可以考虑在维基专题:电子游戏的讨论页发起话题,可能看到的人会多一些。--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10:36 (UTC)
- 另外,我怀疑“ (游戏)”括注是否借鉴自英维(例如本作英维使用“ (video game)”进行消歧义)。英文单复数有别,“ (video game)”无法用于指称游戏系列;而中文“ (游戏)”则不然。如果确实借鉴自英维,则更能说明该规则的漏洞。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7日 (四) 10:31 (UTC)
- 目前以“ (初代游戏)”作消歧义后缀的游戏条目恐怕只有阁下改动的这个,其他均依照WP:NCVGDAB的规定命名,侧面说明大部分人是认可现行标准的,不至于出现误认的情况。若阁下实在感到困扰,何不在社区里发起讨论,看看是否也有其他编者同意您的观点,且这一现象是否普遍,有没有到需要修订电子游戏命名常规的程度。但在新规出来之前,无论阁下怎么理解,“ (初代游戏)”都不是一个符合规定的命名方式,私以为应该移回。--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9:52 (UTC)
- 命名常规的“防止歧义”和“易于识别”指的是“刺客信条 (游戏)”这一名称本身是否“防止歧义”和“易于识别”,而非搜索/重定向之类的问题。移动至“ (2007年游戏)”我不反对,但仍认为不如“ (初代游戏)”易于识别,因为“ (2007年游戏)”仍不排除可能被误认为是“2007年开始的游戏系列”,且可靠来源似乎更常用“初代”一词来区分该游戏和游戏系列。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7日 (四) 09:01 (UTC)
- 另外若阁下不满意我的解释,不妨依WP:NCVGDAB的规定将本条目移动到“刺客教條 (2007年遊戲)”,就像杀手 (2016年游戏)那样,毕竟“ (初代遊戲)”实在不像是一个常见的重定向后缀。--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8:50 (UTC)
- 其实“刺客教條”就是目前用来指代“刺客教條系列”的重定向,通常读者在搜索前者时最先定位到的就是后者,从而达到防止歧义的作用。那么对于相比整个系列不那么有名的同名系列首作,以“刺客教條 (遊戲)”命名并无不妥:首先它的确是“游戏”,而对“刺客教條系列”更合适的描述是“游戏系列”;其次读者在搜索时需要加上“ (遊戲)”的后缀才能定位到这款系列首作,显然不如“刺客教條”易于识别,读者被引导至该条目的可能性相应就会低于“刺客教條系列”。--919(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8:43 (UTC)
- 若仅和该NC:电子游戏(方针)冲突,确实应移回;但我怀疑该条常规还和大的WP:命名常规中“易于识别”和“防止歧义”的要求有所冲突,若移回不排除可能违反NC:本身。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6日 (三) 08: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