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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原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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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原岳
大明湖廣按察司副使
籍貫福建福州府閩縣
出生嘉靖三十四年乙卯十月十五日
逝世萬曆三十二年甲辰
配偶娶林氏(知府林春澤女)
親屬(子)慶宣、慶寀、慶寵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

邓原岳(1555年—1604年),汝高翠屏。福建福州府闽县(今福州市区)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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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出生。[1]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福建乡试第三十名举人,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二甲五十一名進士[2],户部觀政,二十二年授戶部主事,二十三年浙江监兑,二十四年管下粮厅,二十五年主考廣東鄉試,二十六年升员外郎、郎中,通州管粮。二十七年出为云南按察司提学佥事,二十九年进湖广右参议,三十一年(1603年)积劳成疾。次年,擢拔为湖广按察副使,未就任而卒,享年五十。[3]工於詩,初学郑善夫[4]为福州“竹林七贤”之一。谢肇淛谓其诗:“功侯颇为不浅,惟未免有模拟之痕”。有《闽诗正声》、另有《西楼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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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鄧亮。祖父鄧忠,賀縣教谕,贈知縣。父鄧遷,嘉兴府通判。嫡母葉氏,生母王氏。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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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葉向高《中順大夫湖廣按察司副使翠屏鄧公墓志铭》
  1. ^ 郭柏苍《柳湄诗传》提及原岳“卒年五十”。(《全闽明诗传》卷三十三)。
  2.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歷》:鄧原岳,翠屏,礼一房,癸亥十月十五日生。閩縣人,乙酉鄉試,二甲五十一名。户部政,甲午授户部主事,乙未浙江监兑,丙申管下粮厅,丁酉廣東主考,戊戌升员外,升郎中,通州管粮,己亥升云南提学佥事,辛丑升湖廣参议,甲辰升本省付使,卒。
  3. ^ 谢肇淛《鳌峰集》卷十六甲辰年(1604)作七律《哭邓汝高》。
  4. ^ 谢肇淛《邓汝高传》曰:“初为诗,学郑吏部,已又学七子,既而一意摹古,要以唐人为宗。”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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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历《福州府志》卷八
  • 谢肇淛:《邓汝高传》,《西楼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