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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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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龍雲
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參議
籍貫廣東廣州府南海縣
出生嘉靖癸丑(1553年)七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黄氏,繼娶吴氏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盧龍雲(?—?),字少從,號起溟,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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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676年)丙子科廣東鄉試第三十六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二名,登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本年授廣西馬平縣知縣,十七年補邯鄲縣,改霸州判官,二十一年升臨朐知縣,丁憂歸。二十五年補長樂縣知縣,以鲠直忤权要,二十九年考察降用,三十三年降補江西布政司檢校,三十四年升南京刑部照磨,三十六年升南大理寺評事,三十八年升户部四川司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郎,四十二年管揚州鈔關,本年升郎中,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貴州參議。以劳成病,卒于官。所著有《四留堂稿》诸书,祀乡贤[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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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盧英;祖父盧汴;父盧寵。母李氏。具慶下。弟龍霄、龍雨[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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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广东通志》:卢龙云,字少从,南海人。生有异徵,幼而颖悟。万厯丙子举于乡。癸未成进士,授马平知县。清隐占,汰浮冗,田赋获免二千馀石。补邯郸令,治行为诸郡邑冠,复补长乐。邑苦洪潦,龙云创浚陈唐港圳,抵海三千馀丈,疏导濵岩湖七十二洋总流。以鲠直忤权要,左迁江右藩幕,寻转南大理、晋户部员外郎,出榷扬州,擢贵州参议。时苗仲猖獗,甫下车,即访苗情,条其欵要于巡抚,时往来溪中,竭力慰谕,以劳成病,卒于官。巡抚疏其功,有白金文绮之赐。龙云藴藉和平,虽遭折挫无几微,少见顔色。事亲以孝闻,嗜学至老不倦。所著有《四留堂稿》诸书,祀乡贤。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