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光 (政治人物)
王永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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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傅吏部尚書 | |
籍貫 | 北直隸大名府長垣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有孚,號射斗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七月七日 北直隸長垣縣 |
逝世 | 崇禎十一年(1638年) 北直隸長垣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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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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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光(1561年—1638年),字有孚,号射斗,北直隸大名府长垣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順天府鄉試舉人,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进士,授中书舍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任吏部主事,又升文选司署郎中,二十九年七月升通政使司右參議[1],养病。三十三年九月起原职,添注管事,三十五年七月升右通政,三十六年七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九月为户科给事中顾士琦所劾,本年准回籍。四十六年七月起升南京大理寺卿。[2]
泰昌元年(1620年)升任工部左侍郎,提督山陵工程,以陵工叙劳,加正二品服俸,加右都御史。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以光宗皇陵完工,升本部尚书,仍管侍郎事,二月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九月改南京户部尚书,管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事,三年十二月引疾乞休。五年正月庆陵工成,加太子太保,三月起復南京兵部尚書,本年改北兵部尚書。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发起宁远之战,王永光“集廷臣議戰守”[3],遂命守将袁崇焕以红夷大炮击败之。是年四月,努尔哈赤又征蒙古喀尔喀,“进略西拉木轮,获其牲畜”,五月,王永光令明将毛文龙进攻鞍山,努尔哈赤再度败退。七月,努尔哈赤患疽身亡。
崇祯元年(1628年),起复为户部尚书,同年任命吏部尚书。崇祯四年(1631年),以吏部尚书退休歸里。崇祯十一年(1638年),去世家中,享年七十七岁。赐葬长垣王氏祖坟,追封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傅。[4]
王永光本人“雅不喜东林”,遂被歸類為魏忠賢之阉党。[5]文震孟就因彈劾王永光“假窃威柄,年例变乱祖制,考选摈斥清才”,被永光斥为“任情牵诋”。[6]
值得注意的是,王永光这名在天启、崇祯年间夹在东林和阉党党争之间的重要人物,虽然清初万斯同撰写《明史稿》、王鸿绪增删《明史稿》时曾欲为王永光设列传,但到了张廷玉主持《明史》最终版本时,却不为王永光设列传,甚至连附在某人列传或阉党都没有。[7]
注釋
[编辑]- ^ 《神宗实录卷之三百六十一》:萬曆二十九年七月己亥,升吏部文选司署员外郎中事主事王永光为通政司右参议。先是永光以特旨留用,六选已满,例应升四品京堂,吏部以曾蒙降级,照所降员外职级拟升正五品,从之。
-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歷》:王永光,射斗,易三房,乙丑七月初七日生。長垣人,戊子鄉試,三甲一百一名。都察院政,十月授中書,丁酉升吏部主事,戊戌調文选,戊戌升员外,本年升郎中,本年調验封,己亥調考功,庚子調文选,辛丑升通政右参议,养病。乙巳補原职,丁未升本司右通政,戊申升右佥都、巡抚浙江,本年准回籍。戊午起南大理寺卿,庚申升工部左侍郎,壬戌升户部尚書、仓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癸亥养病,乙丑加太子太保,升南兵部尚書,本年改北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付,本年驰馹回籍。戊辰起户部尚書,本年升吏部尚書,加太子太傅,辛未回籍。曾祖兑。祖结,父同。
- ^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61:王永光,長垣人。萬曆二十年進士,天啟初累官戶部尚書,居官廉,為人強悍陰鷙,雅不喜東林,為御史李應昇所論,永光乃自引歸。魏忠賢竊柄,盡逐東林,起南京兵部尚書,日以排東林為事,後以其黨納賄事發,為言者所論,被詰責罷去。有《冰玉堂集》。
- ^ 《明季北略》
- ^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 ^ 天一阁藏万斯同《明史稿》考述.《清史研究》199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