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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座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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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座憲令拉丁語constitutio apostolica),又稱宗座憲章宗座制誥,是天主教會發出最高級的教宗詔書。憲令一詞在拉丁文稱為「constitutio」,原來指羅馬皇帝頒布的一切重要法律,基於教會法源於羅馬法,因而襲用之。

性質上,宗座憲令是公共文件。一般用於教會重大事件,例如頒布法律或者特別的訓導[1]。另有教義憲令、牧民憲令等特殊標題[2]。宗座憲令基於其莊重、公共的性質,以教宗詔書的形式發出。地位次於宗座憲令的文件稱為通諭

宗座憲令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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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名號],羅馬主教
天主眾僕之僕
為永久紀念事

著名宗座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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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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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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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吳宗文譯. 教宗保祿六世—宗座條正大小齋期條律憲令. 鐸聲月刊 第42期. 鐸聲月刊社: 32–36頁. 一九六六年二月七日 [202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4). 
  2. ^ 堅振聖事宗座憲令(Ordo Confirmationis 1971 年) (PDF). [2025-04-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