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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方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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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方思(1612年—?),方之蓼堪[1]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宜興縣北渠里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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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社成員。為徐汧之門生,以博學聞名於南直。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應天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十三年(164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三十九名,二甲第十四名進士。刑部觀政,授潼川州知州,調涪州知州,十六年(1643年)入覲[2],升戶部員外郎。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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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性,嘉靖十四年進士,尚寶司丞;祖父吳尚行;父吳宗奎,萬曆十九年舉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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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吴方思,曾祖性,嘉靖乙未进士,赠少傅、大学士;祖尚行,太学生;父宗奎,萬曆辛卯舉人。蓼堪,诗二房,壬子年十二月初八日生,武进县人,癸酉四十八名,会试三十九名,二甲十四名。刑部观政,本年授四川潼川知州。
  2. ^ 《明季北略》:(崇祯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赍阁臣羊酒,陈、蒋谓:「伴食无状,贻我皇忧。」方负愧,遂收成命。延儒亦权辞,竟同陈、蒋准允。时涪州知州武进吴方思蓼堪入觐在京,见邸抄,顿足致虑曰:「圣眷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