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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拱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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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拱宸
大明福建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鎮江府丹徒縣
字號字公弼、衷赤,號圖巖
出生萬曆四十年(1612年)三月十八日
逝世順治十二年(1655年)
出身
  • 崇禎六年癸酉科舉人
  • 崇禎七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蔣拱宸(1612年—1655年),公弼衷赤圖巖直隸鎮江府丹徒縣[1]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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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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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拱宸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五名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三甲第二百四名進士[2][3]。禮部觀政,八年(1635年)授湖廣新化縣知縣,緝拿惡人王大佐。其時湖廣盜賊遍地,蔣拱宸修建城池,穩定人心,人呼為「蔣公城」。十年(1637年)調攸縣知縣,藍山盜賊突至,蔣拱宸命壯丁拒守,逮捕首腦,殲滅賊人,再築城墻,苦於缺少資金,突然掘地發現地窖,藏有龍鳳錢億萬,用來接濟工事。十二年(1639年)長輩逝世,蔣拱宸回鄉服喪,服闋,十五年(1642年)起為山東益都縣知縣,當地號稱難治,他將驕橫跋扈者繩之於法,人民於是安定[1]

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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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考選,改福建道監察御史,他巡城時發現皇親田弘遇霸佔民田,審理後將田地歸還居民,然後他糾察吳昌時,指出他身在選部,接受首輔周延儒賄賂,大意說「延儒在朝廷作祟,而昌時又為延儒作祟。」廷訊期間,蔣拱宸厲言疾聲,沒有顧忌,被奸黨指控失儀獲罪,不過崇禎帝因此懷疑周延儒,在市場斬殺吳昌時,至此他直言的名氣傳遍全國。不久他調往監督趙光抃密雲縣的軍隊,其時提鎮依附周延儒,蔣拱宸論事剛直,因此與他們不和。他曾經彈劾劉澤清禍害人民,劉澤清派人刺殺未遂[4]

蔣拱宸在軍中參奏數十次,奸黨非常嫉恨,因此以其他事挑唆,崇禎帝大怒,判其入獄。不久周延儒獲賜死,崇禎帝也醒悟,連夜傳旨釋放他,不及三個月,北京已陷。

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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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帝即位,蔣拱宸起復原職。南京淪陷,以義師被牽連,逃獄後,身著僧衣潛入山中,不再接觸世事。順治十二年(1655年)去世[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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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蔣拱宸,字衷赤,丹徒人。崇禎七年進士。授新化知縣。禽大猾王大佐。時楚盜充斥,修建邑城,人心始固,民呼蔣公城。調攸縣,藍山盜猝至,部勒丁壯守拒,乃執魁殲之,再築城,方苦費絀,適掘地得龍鳳錢億萬於窖,用以濟工。憂歸。服闋,起益都,邑號難治,先鋤強梗繩之法,民為之安。
  2. ^ 康熙《丹徒縣志·卷八·名臣》:蔣拱宸,字衷赤,以癸酉舉於鄉,甲戌成進士。
  3. ^ 《崇祯七年甲戌进士三代履历》:蒋拱宸,曾祖漢,祖卿,父世科。图巖,易四房,壬子年三月十八日生,镇江府丹徒县人,癸酉乡试,会一百六十二名,三甲二百四名,礼部观政,乙亥授湖广新化知县,丁丑调繁攸县。
  4. ^ 卷二十六•人物三•名賢二•蔣拱宸. (光緒)丹徒縣志 (PDF).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遷福建道御史,巡城,抗論貴戚田弘遇占民田,斷歸諸民。隨糾吳昌時,謂其身在選部,而為首輔周延儒苞苴之路,大略謂「延儒為朝廷祟,而昌時又為延儒祟」云云。及廷訊時拱宸憤言疾聲,無顧忌,遂為奸黨以失儀糾,得罪,然上遂疑延儒而戮昌時於市,拱宸直聲震海內。調監趙光抃軍密雲,時提鎮皆黨於延儒。拱宸論事剛直,率與之忤。嘗劾劉澤清殃民,澤清使人刺之,不遇得免。拱宸在軍先後參揭凡數十上,大為奸黨所忌,乃援他事以激上怒,傳致之獄。未幾,延儒亦賜死,而上亦寤,於除夜漏三鼓下,忽傳旨放歸。未三月而京師陷。安宗立,起故官。南京亡,以義師被連,系獄脫歸,僧服入山,不與世接,永曆九年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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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 康熙《丹徒縣志》·卷八·名臣
官衔
前任:
余𦐹
明朝攸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賴尚皐
前任:
張文烶
明朝益都縣知縣
1642年
繼任:
王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