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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宋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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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专题 (获评初級未知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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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文引用的第九个Reference的那一段,经查阅,这个网站的参考材料中不包含这段话的最后一句。无论后半部分来源为何处,将其来源划归为第九条显然是不对的。希望能够提供关于“传闻”的后半部分的可参考来源,否则,无法验证其真伪,不好会让人相信呢。 121.15.171.108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7:47 (UTC) Frank[回复]

零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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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保留这样的偏激条目绝对有损于中文版wikipedia的发展。wikipedia存在这样的条目,也难怪wikipedia网站会被大陆会封锁。—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63.161.86.254對話貢獻)2007年12月12日

由于xx对这个条目的破坏是零星不连续的,所以这个条目的保护情况不是很好,遭到破坏有必要保护时可以到社区申请半保护—河蟹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1:33 (UTC)[回复]
这个条目显然太和谐了,不完整。中文维基也没有什么公信力,不完整了。大规模协作能够有效对抗破坏性编辑在中文维基里好像没有发生。遗憾。AliYoung.com (留言) 2008年8月1日 (五) 14:18 (UTC)[回复]

以上发言中的脏话与人身攻击用词已根据Wikipedia:讨论页指导方针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删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4:51 (UTC)[回复]

所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威尔士王子的情妇还有狗仔队抓拍的照片和戴安娜的言论为证,仅根据“传言”公开指认某人为“情妇”,即使是对“自由世界”的领导人也构成了诽谤罪。--方洪渐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51 (UTC)[回复]
领导人?指认?不知道是我对中文的理解程度有问题还是什么,传言一段完全是以比较客观的口气叙述的,谁也没说传言说的就是真的,哪里有什么指认成分。请再读一遍您删除的内容再判断吧。顺手也可以将en:Jiang Zemin中的负面消息删除。—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10:01 (UTC)[回复]
我认为删除“传闻”部分是不合适的。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没有关系,而恰恰有文章指出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的暧昧关系,而且文章是作者署名的,文章的作者在大陆也是可以查到的,这说明他们对自己写的文章负责。而中国大陆不是英国,这种新闻在中国媒体上绝对是禁忌,是不可能报道的。因为在中国大陆得不到证实,所以打上了传闻的标签。宋和江到底有没有关系,读者会有自己的判断,但是删除“传闻”这个项目显然是不合适的。--AirBicycle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3:28 (UTC)[回复]
文中"傳聞"的來源一共有四個, 其中兩個的頁面上寫明反對中國共產黨, 因此不是第三方來源. 阿波羅的没有給出連接, Nownews名義上是第三方的, 但文中所連接的文章裡談到有關此傳聞的部分是:

但是你一定不知道,宋祖英在對岸卻是鼎鼎大名的演唱家,每年春晚必看到她之外,大陸民眾甚至私底下稱她為「國母」。1966年出生現年42歲的宋祖英是苗族人,畢業於中央民族學院音樂舞蹈系,1990年以電影婉君出道,並在當年的春晚上獻唱,傳聞說,就是在這場春晚上讓江澤民相中她,從此之後,她是江澤民的情婦這緋聞就不從間斷過,因此許多大陸人私底下都稱呼她為「國母」。甚至湖南書商還打算為這緋聞出本書,書名就叫「國母宋祖英」,當然,這本書後來沒有出版成功,但是寫書人被判刑,另涉及出版的50多人受株連獲罪,一度引起社會關注。

當然, 我一定不知道. 從行文來看, 並不知道是第幾手資料, 因為它也没有資料來源.

根據Wikipedia:生者傳記, 已經確定的醜聞可以寫上, 但對於醜聞的傳聞則有失公允.

由於此段維護不力, 因此我覺得有刪除的必要. 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9:15 (UTC)[回复]

宋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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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英条目被用户AirBicycle三次加入“传闻”相关内容,曾两次被维基网友回退或删除操作,不知道他们的做法谁的合适,请维基管理员来讨论并处理此问题(是否需要保护?)--Xianwik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2:32 (UTC)[回复]

流传如此之广的传闻,就算以“传闻”的形式加入都不为过。—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4:12 (UTC)[回复]
請提供可靠來源證明--Advisory 2009年2月4日 (三) 04:18 (UTC)[回复]
到Google搜一下宋祖英 江泽民就知道了。—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4: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收录内容的标准并不是你认为某件事多有名就应该收录,也不是Google认为某件事多有名就应该收录。Wikipedia:可供查证已经给出了唯一的标准,只有来源可靠且可查证的内容才能收录。此外,Wikipedia:生者传记还给出了一个更严格的要求,所有关于在世人物的负面内容必须有可靠来源作为支持,否则就可能构成诽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4:41 (UTC)[回复]

这个条目按照惯例是不应该删除传闻的Wlub86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2:25 (UTC) 大纪元美国之音博讯网木子网人民報阿波罗娱乐今日新聞倍可親,以及AirBicycle提供的AFAR网站,哪一个不算可靠来源?就连英文维基的江泽民条目也有记录。另外再贴几个网址,证明一下传言的存在性:天涯问答在GOOGLE上搜索 江泽民 +_ 宋祖英 竟然没有结果. 百度搜索结果Google的搜索结果,注意百度网页上方的两行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您要找的是不是: 宋祖英 江浙民 ”,以及下方相关搜索的内容“宋祖英和江浙民”、“宋祖英 江浙民”、“宋祖英绯闻”。就算只搜宋祖英,在下方的相关搜索也仍然有“国母宋祖英”。摘用User:PhiLiP上的一句话:“因此,不要试图用维基百科来改变大众的看法,只能通过改变大众的看法来改变维基百科。”。现在是想用大众的看法改变维基百科,可是维基百科把条目锁起来了,开始自我审查了。—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5:39 (UTC)[回复]

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宋祖英现在死了的话,那么她的条目就不会再受Wikipedia:生者传记的保护了,您贴上这些内容也不会造成多大意见。阁下提供的这些链接,除了美国之音(根本没提到这件事)与今日新闻以外都不能说是非常可靠的来源,大纪元、阿波罗和人民報这三个媒体在报道与中共相关的新闻时并没有什么好的声誉;而且,归根结底来说,您说的这个事终归是传言,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声明或者其他非常可靠的证据的话,那么的确有违反Wikipedia:生者传记之嫌:“必须确保该条目之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特别是个人生活细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6:18 (UTC)[回复]
现在要用对中共不友好的新闻来源,原因是在各大主要的大陆媒体,以及重要的论坛、贴吧、搜索引擎等信息渠道中,发表及评论这类内容都是不被允许的。换句话说,虽然从百度搜六四事件时,找不到各大媒体的专题报道和对该事件的详细叙述,但这并不代表这件事不存在,或没有知名度。维基的六四事件条目,也还是需要大量引用博讯、大纪元、wenxuecity等仇视中共的媒体的文章,才能使文章的内容变得充实。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报道丝毫不具真实性,它们只是属于为数不多的可用来源,不得不引用它们;更何况,现在还没有对各种来源进行评审和分级,任何只凭来源性质而认定信息不可靠的行为,都是主观臆断,多半是个人认为“这件事不可能是真的”,而将这种感觉嫁祸于参考资料的来源身上。这些媒体不是个人网站或博客,因此引用是符合维基方针的。它们的报道虽然不及其他有些媒体的客观性强,但如果真要对各种媒体进行分级的话,禁止对某些媒体进行引用,那么恐怕最后给维基剩下可以引用的媒体就寥寥无几了。同一件事情,大陆的官方媒体和西方媒体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叙述,措辞稍微讲究一下,就可以使读者感到语气的不同,一种是歌功颂德,而另一种则在讽刺浮华不实的行为。两种报道都是真实的,但从这两种媒体的角度看来,对方都是不“客观”的,没有将事情的另一面叙述清楚。显然,听惯了大陆官方媒体的新闻,自然就会觉得大纪元等媒体是偏见的,因此不能引用。相反,看惯了博讯等反中共媒体的新闻后,自然会觉得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都是偏见、不客观的,因此也不能引用。对“客观”这个词的定义本身就是很主观的。
跑题了。。上面列出的来源足可以证明该传言的存在性,因此将该信息以“有传言说”的形式加入,完全是可以的。加入并不代表这件事一定存在,只是这个传言太广,成为“大众的看法”而已。—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7:03 (UTC)[回复]
维基百科奉行的是三大方针是“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与“非原创研究”。在您拿“客观”说事前,请看一看这个:Wikipedia:NPOV#根本都没有“完全客观”这回事儿,这是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事情。那么又能谈什么“中立”?不带任何偏见的中立根本不可能存在!
的确,我承认这一传言存在,我再重复一遍上面说的那句不好听的话了,等宋祖英死了,或者等《纽约时报》等声誉相当高的大报报道了这件事,您就可以在她的条目里写这内容了,就因为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要求非常可靠的来源。在敲这么多字的时候,我想问问阁下到底看没看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7:32 (UTC)[回复]

什么是大报?您都不能证明这些不是非常可靠的来源,那么说不能引用这些来源自然也是个人臆测了。一个纽约时报能证明什么?另一方面,一个、两个、…、十个非纽约时报来源难道就不能证明什么?现在在说的是传言存在不存在,不是宋祖英干没干过这件事,因此凡是可以证明传言存在的来源都是可用的。而且传言显然是存在的。—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7:48 (UTC)[回复]

自己不去读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我不陪你玩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7:54 (UTC)[回复]
无法证明来源不可靠,于是拿个所谓的方针敷衍了事,这种管理员的作风,在当年将条目快速提删时已经见过了。你那个方针我看过好多遍了,但是方针本身又没有解释上面的问题。要说的是传言存在不存在,说传言存在,又不代表事实就是那样,这叫诽谤?说传言存在是诽谤?就跟金正日条目中,不允许加入任何外界对他目前健康状况的传言,原因是编者认为这些传言都是胡编,或者认为这些来源都不是可靠来源,唯恐日后金正日指控维基百科诽谤?—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8:14 (UTC)[回复]
暂且以陈列事实的方法写入,但我仍觉得这一传言有重要性的问题。如果有人把它删掉,我决不恢复。—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4日 (三) 08:44 (UTC)[回复]

所谓三人成虎。—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0:35 (UTC)[回复]

是因为在中文维基的风气是乌烟瘴气,信口雌黄,选边大打编辑战,最后劣币驱逐良币,生存下来的多半是脑子进水的偏执狂,宗教疯子和政治洗版工.121.34.169.18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16 (UTC)[回复]
中文维基管理员从来都是秉承中南海方针政策的优良传统。--222.255.28.33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23 (UTC)[回复]
所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威尔士王子的情妇还有狗仔队抓拍的照片和戴安娜的言论为证,仅根据“传言”公开指认某人为“情妇”,即使是对“自由世界”的领导人也构成了诽谤罪。一个70多岁肚子如此大的男人会包养情妇?还有人传言毛泽东80多岁去世前搀扶他的小护士也是他的情妇,难道这类“政治正确”的传言都能上维基的传记?维基的可靠性是靠这些传言来增加的吗?--方洪渐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53 (UTC)[回复]
如果删除“传言”部分符合Wikipedia:生者传记,那么习近平词条的“争议”部分,胡锦涛词条的“负面”部分,贾庆林词条的“负面报道”部分...也都应该被清理,因为这部分内容都大量引用了“非可靠的来源”如果不删除“否则就可能构成诽谤”。更登确吉尼玛词条更是应该被全面的清理甚至完全删除,因为他在没有“捉贼捉赃,捉奸捉双”的情况下严重的“诽谤”了现任班禅确吉杰布的声誉,对他的合法性构成了威胁,更深深的伤害了藏族人民的感情 --AirBicycle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05:04 (UTC)
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虽然为了避免编辑战,我不会再亲手删除这段内容,但我认为这些来源的质量并不高,而这又是特别的断言——如果能有《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BBC、CNN乃至美国之音等等基本或完全置身事外的媒体报道,才足以下这样的断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0日 (二) 08:57 (UTC)[回复]

宋祖英与罗浩结婚跟05得一子之间不应该用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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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不应不加来源地认定05年得一子与他们结婚存在因果关系(因为还有另外一个因果关系存在),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该子是罗的,两者就应该用句号隔开。 逍遥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9:15 (UTC)[回复]

建议分成两个小节,“婚姻”跟某某结婚;“子女”得一子。维基不应该暗示两者的因果关系,除非有确凿证据(DNA鉴定)。逍遥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9:19 (UTC)[回复]
This is kind of strange... Who post DNA proofs for any other articles of biography? 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0:34 (UTC)[回复]
问题是宋女士有染在身,你怎么知道该女士怀孕是哪一方引发的呢?维基不能误导读者,乱给孩子找爸爸,这对该女士的孩子也是不尊重的。该女士需要尊重,她孩子就不需要了吗? 逍遥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15:14 (UTC)[回复]
從新聞中可以看出。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19:27 (UTC)[回复]
从新闻没看出是谁的,罗长的又高又瘦,怎么会生出胖孩子?新闻说高龄妈妈,也没说是不是高龄爸爸。 逍遥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4:30 (UTC)[回复]
有道理。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01:37 (UTC)[回复]
宋祖英、罗浩一家应该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吧,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女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应当视为婚生子女,两者存在自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血缘关系,是需要男方举证的。如宋祖英不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罗的一般,每个结婚生子的中国女人都是如此。另外,我还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的女人结婚后生子,需要先证明这个孩子是自己丈夫的,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Berthe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07: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