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范德瓦尔登定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范德瓦尔登定理数论中的一个定理,由荷兰数学家范德瓦尔登证明。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整数 rk,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把数 {1,2,……,N} 染成 r 种颜色时, 对每一种染色方式,都存在k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染同一种颜色的。这个最小的N叫做范德瓦尔登数 V(r,k)。这个定理可视作拉姆齊理論领域的一个结果。

例如,V(2,3)=9,因为可以把整数 {1, 2, …, 8} 涂成以下的颜色:

 1   2   3   4   5   6   7   8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数{1, 2, …, 9}染成两种颜色,其中任何三个组成等差数列的正整数都不是同一种颜色的。

以下是一些已知的范德瓦尔登数确切值:

V(2,3)=9
V(2,4)=35
V(2,5)=178
V(2,6)=1132
V(3,3)=27
V(4,3)=76

历史

[编辑]

Schur 在研究二次剩余的分布时最早提出有关的猜想。Van der Waerden 在格廷根做学生时,从 Baudet 那里听说这个猜想,最终证明了它。在他的工作中称之为 Baudet 猜想。[1]

参见

[编辑]

塞邁雷迪定理

  1. ^ Graham, R. L.; Rothschild, B. L.; Spencer, J. H. Ramsey Theory. John Wiley & Sons, Inc.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