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一平(1907年1月—1993年1月30日),曾用名田齐、苗泰来,云南大理漾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早年考入上海劳动大学农学院,1931年大学毕业后曾任国民党第二十四军、二十一军旅部秘书,在刘湘用以抵制蒋介石势力的秘密军官团体“武德励进会”中任科长。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党支部书记,在张曙时直接领导下,以川陕鄂边区绥署和潘文华部上校参议、中校秘书、上校参谋等公开身份,在四川团结进步士官,宣传抗日救国,发展党的组织,积极开展统战工作。1940年,任《华西日报》经理、《华西晚报》总经理[1]。他在周恩来、董必武领导下,接受任务,开展工作。他不畏艰险,充分利用新闻报纸,宣传革命,动员人民。支持学运,反对独裁统治,为推动大后方的抗日救国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的开展作出重要贡献。1944年9月,因工作需要,他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四川省第一、二届支部委员兼秘书处主任[2]。
1945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革命同盟”(小民革),任成都地方委员会秘书。1945年冬至1947年春,经周恩来同意,任苏联驻华使馆情报员。1947年6月,他被国民党四川省特委会逮捕,关进成都将军衙门监狱。后移往重庆,先后被关进白公馆、渣滓洞。1949年初,在和谈的时局下,经民盟主席张澜先生营救,他同被关押的民盟成员一道出狱。随即赶赴成都,和地下党罗髫渔、胡春浦等组织建立党的临时工作小组,策动刘文辉、邓锡侯、潘文华等部队起义,为迎接四川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当选为四川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南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民盟中央第一、二届委员、组织委员会副主任,民盟西南总支部组委会主任,民盟中央第三、四、五届常委、参议委员会常委,民盟四川省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六、七届委员会顾问,民盟成都市委主任委员,全国政协第二、五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四川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历任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政协四川省第二、三、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迫害,被捕入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得到平反昭雪[4]。
1993年1月30日在成都逝世,终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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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2月-1979年10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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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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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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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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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钧儒于1963年6月逝世
- ^ 杨明于轩1963年12月民盟三届四中全会被选举为民盟中央主席
- ^ 闵刚侯病,1961年徐寿轩代理秘书长,1963年7月李文宜代理秘书长,1963年12月闵刚侯辞去秘书长职务
- ^ 1963年12月民盟中央常委会推选胡愈之副主席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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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1983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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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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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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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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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1988年10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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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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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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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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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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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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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上标 +者均为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上增选;姓名上标 -者均为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后不再担任
- ^ 1987年1月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举楚图南为民盟中央名誉主席
- ^ 注1:史良于1985年9月逝世
- ^ 民盟五届中常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胡愈之副主席为代理主席
- ^ 1986年1月胡愈之逝世,同月,民盟五届中常会第九次会议推选楚图南副主席为代理主席
- ^ 1986年12月民盟五届三中全会选举楚图南为民盟中央主席
- ^ 注:1986年1月民盟五届中常会第九次会议推定费孝通为常务副主席
- ^ 1987年1月10日民盟五届中常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推定高天为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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