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Arbitration enforcement appeal
外觀
{{{Appealing user}}}的仲裁執行申訴
[編輯]根據仲裁委員會程序規定,若要推翻一項仲裁強制執行,須「非執行仲裁結果的管理員明確達成共識」。
申訴雙方和涉案用戶可在其個人章節中陳述,但不可在未涉案用戶的章節中留言。用戶如果在申訴時與執行操作的管理員或申訴用戶尚有爭議則通常會被視為涉案用戶。
- 申訴的操作:{{{Sanction being appealed}}}
- 確認已通知執行管理員
- 提請申訴的用戶須將此申訴通知給執行操作的管理員,並列出證明已通知的差異鏈接,否則該申訴將不予處理。如果是不限期封禁用戶發起的申訴,則應由移動申訴至此佈告板的用戶通知。
{{{Appealing user}}}的陳述
[編輯]{{{Reason for the appeal}}}
{{{User imposing the sanction}}}的陳述
[編輯](涉案用戶A)的陳述
[編輯](涉案用戶B)的陳述
[編輯]未涉案用戶討論區
[編輯]陳述如無審查請求的管理員批准不得超過500字或20個連結
不符合要求的留言可能會被管理員移除,而妨害協作的陳述可能會導致留言用戶被封禁。
(未涉案用戶C)的陳述
[編輯](未涉案用戶D)的陳述
[編輯]結果
[編輯]- 本章節僅供非執行操作的管理員討論,其他用戶在此章節的評論將移至上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