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Arbitration enforcement appeal
外观
{{{Appealing user}}}的仲裁执行申诉
[编辑]根据仲裁委员会程序规定,若要推翻一项仲裁强制执行,须“非执行仲裁结果的管理员明确达成共识”。
申诉双方和涉案用户可在其个人章节中陈述,但不可在未涉案用户的章节中留言。用户如果在申诉时与执行操作的管理员或申诉用户尚有争议则通常会被视为涉案用户。
- 申诉的操作:{{{Sanction being appealed}}}
- 确认已通知执行管理员
- 提请申诉的用户须将此申诉通知给执行操作的管理员,并列出证明已通知的差异链接,否则该申诉将不予处理。如果是不限期封禁用户发起的申诉,则应由移动申诉至此布告板的用户通知。
{{{Appealing user}}}的陈述
[编辑]{{{Reason for the appeal}}}
{{{User imposing the sanction}}}的陈述
[编辑](涉案用户A)的陈述
[编辑](涉案用户B)的陈述
[编辑]未涉案用户讨论区
[编辑]陈述如无审查请求的管理员批准不得超过500字或20个链接
不符合要求的留言可能会被管理员移除,而妨害协作的陈述可能会导致留言用户被封禁。
(未涉案用户C)的陈述
[编辑](未涉案用户D)的陈述
[编辑]结果
[编辑]- 本章节仅供非执行操作的管理员讨论,其他用户在此章节的评论将移至上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