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施弗拉和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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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Nucleus hydro elemon在話題同行評審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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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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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Shiphrah and Puah」(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根據《聖經》記載,哪兩位收生婆拒絕執行法老殺掉所有希伯來男嬰的命令,其行爲可能是歷史上已知的第一起公民抗命事件?
- (+)支持--金色黎明(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3:03 (UTC)
- (+)支持--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6:03 (UTC)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5年1月30日 (四) 13:56 (UTC)
- 根據條目參考來源訂正:「被視爲是」改為「可能是」。--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17:02 (UTC)
(-)反對:翻譯不佳。我不相信任何人能夠讀懂當前的版本,也就是說上面三個人都在擾亂DYKC。- 幾節之後,當法老命令埃及人民進行種族滅絕時,「敬畏神」被顛倒了(出 1:22)。<<這個「顛倒」就是沒有理解句子的意思而硬譯詞彙了。而且為什麼把「theme」略過不譯呢?我看不到這麼做的理由。
- 拉比約瑟夫·特魯什金將施弗拉和普阿的叛逃與猶太人大屠殺期間的救援者(其中許多人都是宗教人士)進行了比較。 << 如果是「比較」就不需要寫在條目正文裡了。如果真的是比較,什麼是比較的結果?
- 對出埃及記一章20-21節的解釋有很多種。 << various翻譯成「多種」是比較常見的誤譯。請考慮一下這個詞的本義是什麼,然後理解這個詞在這句和這段里的意思。
- 有些學者認爲每兩節經文是平行的。 << 被他們認為平行的不是「每兩節經文」。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31日 (五) 06:21 (UTC)
- 感謝UUM君提醒。鄙人正在逐條檢查。--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9:01 (UTC)
- @UjuiUjuMandan:修正如下:修復以上四點之外,仍有少量改善文句的修改,敬請過目,並敬請不吝賜教。--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9:46 (UTC)
- 第一點:「顛倒」改爲「徹底改變」,另補回「theme」的翻譯「主題」,也順手改善了文章通順問題(修訂版本85885568,修訂版本用戶名提及錯誤請見諒);
- 第二點:「將……進行了比較」改爲「認爲……相似」、「另一方面」改爲「與之相反」(修訂版本85885587);
- 第三點:「解釋有很多種」改爲「釋各有不同」(修訂版本85885639);
- 第四點:「每兩節經文」改爲「每節經文的前半節和後半節」(修訂版本85885731)。
- @UjuiUjuMandan:另外回應閣下在AC群對於「may be」的疑問:以下爲來源相關原文節錄:
Two midwives refuse to obey Pharaoh's orders to destroy all male children born to Hebrews, which may be the first known incident of civil disobedience in history.
由此可見,來源作者並沒有斷言施弗拉和普阿的事件「必然是」歷史上已知的第一起公民抗命事件,而僅僅是指出其「可能是」,故保留「may be」的翻譯「可能是」。--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10:39 (UTC)- 已取消反對票。關於條目細節,抱歉當前不能保證在DYKC期間內完成詳細的審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2月3日 (一) 02:00 (UTC)
- 感謝前輩。若條目依然有其他問題,還請多多指教,未必需要趕DYKC。--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04:14 (UTC)
@UjuUjuMandan:方才再次檢查了條目,私以爲已經沒有翻譯腔問題,請閣下複查。若確認沒有問題,或可移除{{rough translation}}模板。另外剛剛根據Etz Hayim來源在「收生婆敬畏神」一節中補充了內容。--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05:58 (UTC)- @UjuiUjuMandan:原來ping錯了,抱歉。--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06:12 (UTC)
- 已取消反對票。關於條目細節,抱歉當前不能保證在DYKC期間內完成詳細的審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2月3日 (一) 02:00 (UTC)
(-)反對:中譯名沒有附上來源(見WP:原創譯名),另羅馬化轉寫不應使用斜體。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31日 (五) 06:43 (UTC)- 感謝提點。新教譯名來自和合本,天主教譯名來自思高本,已經補回來源。另轉寫問題已經通過使用{{lang-he}}(而非{{lang-he-n}})解決。修訂請見Special:Diff/85885167。--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9:00 (UTC)
- (+)支持--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2月3日 (一) 06:08 (UTC)
- (+)支持。--花開夜 留言 ·簽名 ·貢獻 2025年2月4日 (二) 04:39 (UTC)
不是《永樂大典》?
[編輯]這種東西稱作「可能是最早的公民抗命」,非常愚蠢。自吹自擂,給人感覺自以為文明優越,歷史悠久一樣。這種東西根本不相關。感覺不如說是失傳了的《永樂大典》導致的。公民不服從裡面根本沒提到什麼聖經,別拿聖經當歷史。😅。差不多得了。
——扎波羅格勒(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10:53 (UTC)
- 「已知的」,而且已列明觀點來源。--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11:51 (UTC)
- 所有已列出的這種說法來源全部都是猶太人,王婆賣瓜,令人忍俊不禁--扎波羅格勒(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3:59 (UTC)
- 那您找找其他看法的證據?關於來源,或許是Wikipedia:避免地球中心,外界研究或觀點不足是常見現象。如果一種看法足夠顯著,WP:歸屬潛在偏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5:30 (UTC)
- 莊子·雜篇·讓王篇 寫了那麼多堯舜禹禪讓的故事,這個確實有是更早的」公民不服從「的證據。
- 堯以天下讓許由,許由不受。又讓於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以我為天子,猶之可也。雖然,我適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夫天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托天下也。
- 舜讓天下於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適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故天下大器也,而不以易生,此有道者之所以異乎俗者也。
- 舜以天下讓善卷,善卷曰:「余立於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絺;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身足以休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遙於天地之間而心意自得。吾何以天下為哉!悲夫,子之不知余也!」遂不受。於是去而入深山,莫知其處。
- 舜以天下讓其友石戶之農,石戶之農曰:「卷卷乎後之為人,葆力之士也!」以舜之德為未至也,於是夫負妻戴,攜子以入於海,終身不反也。
- 這些人都是」不服從「的例子,拒絕王的禪讓。--扎波羅格勒(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27 (UTC)
- 個人感覺性質有差異……
- 看到「天之所與我者」:孟子之「自然法」思想文中第四章提到相關看法,但不算事件。
- 出埃及記#發生時間挺早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8 (UTC)
- 說到性質有差異,世上肯定沒有一模一樣的事情,肯定會有差異,公民不服從的定義是後來的,先人肯定不會按著後人講的公民不服從去做事。我的意思是,堯舜禪讓的事情,這些受禪讓的人,也是根據理性做出的個人選擇,為此寧可不要天下,這正是這篇文章裡寫的」近代由自然法產生的「抵抗權」、「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其前提建立在人的「良心」、「理性」,英國法理學家拉茲(Joseph Raz, 1939-2022)、美國法理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德沃金(Ronald Dworkin, 1931-2013)均稱之為「良心抵抗」(conscientious disobedience)「。注釋里也寫,「公民不服從」則是較狹義的概念,僅指以和平方式,對特定、 個別政治決定、法律條文的抵制。那堯舜的政治決定,這些人辭讓了,我覺得這就是公民不服從的明顯例子。而且,堯舜的事情,也比出埃及記的事情發生得更早,公元前兩三千年的時候就有了。--扎波羅格勒(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3:38 (UTC)
- 那您找找其他看法的證據?關於來源,或許是Wikipedia:避免地球中心,外界研究或觀點不足是常見現象。如果一種看法足夠顯著,WP:歸屬潛在偏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5:30 (UTC)
- 所有已列出的這種說法來源全部都是猶太人,王婆賣瓜,令人忍俊不禁--扎波羅格勒(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3:59 (UTC)
同行評審
[編輯]=== 施弗拉和普阿 ===
施弗拉和普阿(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評審期:2025年2月6日 (四) 04:48 (UTC)至2025年3月8日 (六) 04:48 (UTC)
下次可評審時間:2025年3月15日 (六) 04:49 (UTC)起
先前根據英文條目Shiphrah and Puah翻譯,並按能存取的來源補充和校對資訊,於2025年2月6日 (四) 04:03入選DYKC,希望能改善達到GA質素。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4:48 (UTC)
- 另知會先前參與DYKC討論的用戶:@金色黎明、Factrecordor、Shwangtianyuan、UjuiUjuMandan、自由雨日、Aqurs1、花开夜。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4:48 (UTC)
- 其中有提到「(可能)是歷史上已知的第一起公民抗命事件。」公民抗命是civil disobedience的翻譯,但埃及當時應該沒有「公民」的概念,用「公民抗命」來敘述當時的事件,我會覺得有些奇怪。此處的civil,翻成「平民」會不會比較順一些?--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07:52 (UTC)
- 我翻查的參考文獻均使用「civil disobedience」一字。由於該等來源均寫於近代,即是作者很可能已經知道公民抗命的定義,並因此使用這詞形容收生婆的行爲。公民抗命作爲civil disobedience的常用名,私以爲譯作「平民抗命」反而是原創翻譯了。--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33 (UTC)
- 在我看來,正如現代警察會將暴力事件界分爲是否暴動,來源使用「civil disobedience」一字,正是在定性收生婆的行爲是公民抗命。若來源沒有寫,我不可以妄下定論;既然來源有寫,我又發現了有來源這麼寫,那麼我就沒有理由不寫。--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41 (UTC)
- 其中「收生婆敬畏神」的段落中提到「「敬畏神」是《妥拉》中含義最接近「宗教」的字」,對應英文是「The Torah has no word for religion」,「妥拉」一般來說是指《摩西五經》,而出埃及記後面就有提到神頒佈十誡,後面還有會幕(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的場所)的作法,許多獻祭的儀式,太多和宗教相關的內容了,英文的The Torah has no word for religion,若Torah是代表整個摩西五經,就有矛盾之處了。我覺得「The Torah has no word for religion」的Torah,應該只是指出埃及記1:15-22的這段文字而已。——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08:00 (UTC)
- 關於
「敬畏神」是《妥拉》中含義最接近「宗教」的字
,我在來源中未能找到和「The Torah has no word for religion
」相對應的提述,很可能爲對「The phrase translated as "the fear of God" [yir-at-Elohim] is the closest the Torah comes to having a word for religion.
」(Etz Hayim, P. 320)的原創總結。按本句解釋,來源作者確實是指出整部摩西五經最接近「宗教」一字的詞已經是「敬畏神」,故根據來源重寫如上。--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29 (UTC)- @1F616EMO:, 還是不太理解來源作者為何這樣寫,但有來源這麼寫,那我也沒意見--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50 (UTC)
- 關於
- 這篇對應的英文條目只有C級,一般來說,翻譯條目的品質很難高過原來條目。而且在舊約聖經中,直接和這兩人有關的敘述也不多,我認為要提昇到GA不太容易。--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11 (UTC)
- 其實也不要緊,咱是想著提升以下品質而已,
也許定目標爲乙級更可行。--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30 (UTC)- 抱歉看錯了(C對應丙級),但在丙級範圍內可能還有瑕疵,敬請不吝賜教。--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34 (UTC)
-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2月9日 (日) 11:35 (UTC) 另我也自己查證並加入了英文維基百科沒有的提述,或有助提高品質。--
- 其實也不要緊,咱是想著提升以下品質而已,
- @Wolfch:抱歉方才忘記ping了。另外我無法在此頁使用訂閱討論功能,回覆時請使用{{ping}}或{{mute}}通知。--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36 (UTC)
- @1F616EMO:在"解釋"段落中,有提到"但也有拉比認爲後者是約基別的兒媳以利沙巴,兩位收生婆是婆媳關係"。
- 以利沙巴是摩西哥哥亞倫的妻子,但根據出埃及記記載亞倫和摩西只差三歲(出埃及記7章7節「摩西、亞倫與法老說話的時候,摩西八十歲,亞倫八十三歲」),而出埃及記第二章才提到摩西的出生,若出埃及記是依時間先後記載的話,在出埃及記第一章,記載施弗拉和普阿之事的時候,亞倫應該不到三歲,應該不會有妻子才是。--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53 (UTC)
- @Wolfch:來源Sotah 11b:11的英文翻譯如此提述:
One says that these midwives were a woman and her daughter, and one says that they were a daughter-in-law and her mother-in-law. [...] And according to the one who says that they were a daughter-in-law and her mother-in-law, the verse is referring to Jochebed and her daughter-in-law Elisheba, the wife of Aaron.
由於Sotah是解經書,即作於出埃及記之後,如此提述並無違反邏輯之處。--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2月9日 (日) 11:29 (UTC)- @1F616EMO:, 這和Sotah作成時間無關。我的問題簡單來說,是發生施弗拉和普阿之事時,亞倫多大,他當時可能有妻子嗎?(我知道參考資料這麼寫,但對我來說,此說法說服力不足)--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1:34 (UTC)
- 在我看來,亞倫的年齡不重要,若妄加判斷,也有原創研究之嫌。在Sotah和讀者的時間點,以利沙巴確實是亞倫的妻子;但若執著於當時的情況如何,或可改成「亞倫將來的妻子」。--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2月9日 (日) 11:38 (UTC)
-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2月9日 (日) 11:40 (UTC)
- 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1:43 (UTC)
-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2月9日 (日) 11:56 (UTC) 也可以,咱沒意見。--
不然先不修改好了。--
若進行更改,我想不到如何改寫「婆媳關係」一詞,「將來的婆媳關係」不通順,但也沒想到其他的寫法。-- - 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1:43 (UTC)
- @1F616EMO:, 這和Sotah作成時間無關。我的問題簡單來說,是發生施弗拉和普阿之事時,亞倫多大,他當時可能有妻子嗎?(我知道參考資料這麼寫,但對我來說,此說法說服力不足)--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1:34 (UTC)
- @Wolfch:來源Sotah 11b:11的英文翻譯如此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