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章節大小
姓名字母效應 各章節大小(計29個章節)
章節標題
字節大小
章節合計
_序言章節_
2,031
2,031
背景
1,516
1,516
原始研究
462
4,347
實驗方法
3,205
3,205
探討
680
680
二次研究
551
3,564
實驗方法
766
766
探討
2,247
2,247
反響
2,035
2,035
特點
3,207
3,207
解釋
117
12,609
證偽解釋
22
6,353
多看效應
1,638
1,638
主觀頻率
1,016
1,016
評價條件反射
908
908
主觀所有權
407
407
早期掌握
2,362
2,362
可能成因
204
6,139
純粹所有權效應
1,765
1,765
內隱自尊
4,170
4,170
應用
2,754
2,754
廣泛影響
99
9,300
實驗室內
2,040
2,040
實驗室外
21
7,161
爭議研究
6,074
6,074
無爭議研究
1,066
1,066
注釋
38
38
腳註
31
31
來源
31,070
31,070
總計
72,502
7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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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哪種已經證實的心理效應 指人類會對姓名包含的字母青眼相看?
姓名字母效應條目由Jarodalien (討論 | 貢獻 )提名,其作者為jarodalien (討論 | 貢獻 ),屬於「Psychology」類型,提名於2021年8月29日 16:31 (UTC)。
(+) 支持 。--R.C. Welcome 2021年8月30日 (一) 08:08 (UTC) 回覆
問題不當 :誤用成語「青眼相看」。「青眼相看」指「對人 尊重或喜歡」,字母不是人。宜改為「特別喜歡」。--Banyangarden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0:51 (UTC) 回覆
一、「形容以看得起的態度相待」,不是一定只能是人;二、即便是人,擬人也是極其常見的漢語修辭,人稱代詞「她」經常用於形容國家、城市、交通工具等各種日常事物,這沒有什麼不妥。在此申明:我堅決不改這個詞,如果針對人的姓名、姓名中的字母連這種修辭社群都無法接受,我寧可這連DYK都不通過。--7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3:18 (UTC) 回覆
(:)回應 :一.《詞源》(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1987)頁1826條目「青白眼」:「對人重視 曰青眼」。二.「對姓名包含的字母青眼相看」,是詞語搭配不當,不是擬人法。「擬人是根據想像把事物當作人來寫,賦予事物以人一樣的思想和行為 的一種修辭方法。」[1] 例句:「我很佩服這碗水」,是詞語搭配不當,不是擬人法;「這碗水很佩服我」,才是擬人法。--Banyangarden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4:22 (UTC) 回覆
agree to disagree,你覺得是擬人的「這碗水很佩服我」我同樣無法理解。青眼相看在我們種族的意思是「比喻對人尊重或喜歡。形容以看得起的態度相待。」是「比喻,形容」。即使指人,漢語也沒有這麼刻板,形容人的詞一定不能形容字母。城市國家交通工具都「不是人」,一樣可以用「她」。--7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10:47 (UTC) 回覆
我是大陸人啊。初看,我覺得 Banyangarden 君舉的例子還是蠻有趣的,也完全可以理解(固然不是常用的表述),不過仔細想想,無論事物是主語還是賓語,主動還是被動,都可以擬人。看似「我很佩服這碗水」很奇怪,但換一個例子,愛慕、傾慕二詞惟獨用於人對吧?但可以將國家擬人,像詩歌一般,將國家比喻爲心愛的姑娘什麼的。所以對一個字母青眼相看的確是擬人的用法。但是,同國家的例子一樣,我認爲擬人適用於較特殊、重要的事物,比如對之有強烈的情感,或是詩歌意境、童話幻想,有一定強調、著重的效果,不適用於任何事物、任何情況。對字母青眼相看,有點殺雞用牛刀、用力過度的感覺。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14 (UTC) 回覆
(+)支持 ,(!) 意見 :我提一下,「這碗水很佩服我」這種修辭在臺稱作轉化中的人性化(即擬人,因為水不會有佩服這種動作,只有人有。)另外您說的比喻,是因為青眼這個意思是眼睛正視,黑眼珠在中間,拿這個來「比喻」對「人」的看重、尊敬。雖說不是很合適,不過在下也一時找不出可替換的成語 囧rz…… --Rice King 信箱 .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31日 (二) 13:17 (UTC) 回覆
(+)支持 ,並認為成語「青眼相看」的用法無問題。典故慣例似乎較常用作表示對人看重,所以我可以理解詞典如此強調,但即使解成對物看重,仍是合理引申。此引申可以理解成對受位(物)的擬人,也可以理解成「青眼相看」,按其逐字義,不限制對象為人。(!) 意見 :「發現姓名與颶風名稱首字母相同的人捐款比例特別高」「姓名以「K」開頭者捐助救災的特別多」等句有影響不大的歧義:(一)捐款比例特別高,一則可以是捐款佔捐款金額的比例特別高,二則可以是捐款人數佔捐款總人數特別高;英文"overrepresented as donors"較有可能是後者,但無法肯定其representation是以錢計還是以人數計。(二)同樣,捐助救災的特別多可以是人數特別多,也可以是錢特別多。影響不大是因為捐款人數多與捐款多很可能一樣,但建議按文獻結論,作出澄清。——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2日 (四) 21:37 (UTC) 回覆
representation 就是人數,錢款可沒有 representation。捐款比例這裏大致義爲「捐款概率」。我認同有一定歧義。不過我認爲「捐助救災的」明確指人。這是華語習慣,大致相當於 '(those with names beginning with K) who donate for disaster relief'。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00 (UTC) 回覆
@XComhghall : 「捐助救災的」明確指人似乎有道理,想必是我讀的時候錯誤聯想成「捐助救災得 特別多」了。感謝回覆。(不過雖然錢款沒有representation,但人的representation不一定是按人頭計,可以是按錢加權 的,如在股東會的投票(?),此即「representation以錢計」的含義,而不是說錢有representation。但條目該句現已修改,已無須接續本括號內的話題。)——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10:07 (UTC) 回覆
@HTinC23 : 謝謝。固然此華文條目已無歧義,您開始討論 representation,是關於英文源條目的含義。我覺得仍有一點溝通、說明的必要。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蠻常見的,比如「非裔在大學學生中爲 underrepresented」,「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都是指人數,不會以職位、收入等加權。至於加權計算、比較 representation 的情況,實在不是很常見,大概要麼需要特殊說明,要麼就直接不使用 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二詞,而使用其他明確、清楚的表述。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19:06 (UTC) 回覆
@XComhghall : 我相信我們對overrepresented的理解在大方向一致,也與詞典和日常用法大致一樣,不過對「「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是指人數,不會以職位加權」一句我有保留。設想警察高層(20%人)全是非裔,基層(80%人)全是歐裔,而該國非裔與歐裔各佔一半,則我不會說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頂多會說歐裔在警察基層中為overrepresented,因為對外represent警隊的是高層,內部決策的也是高層,按一般用法,我會認為此處的「警察的representation」有canonical weighting,所以警察的overrepresented比起donors的overrepresented還要更低機會解人數。而回到overrepresented as donors,我認同按一般用法,較有可能解人數而不加權,而所謂「無法肯定」僅是因為在該句的上下文(donors)也有一個potential(而非canonical)weighting,所以令我有一點懷疑英文條目編者寫該句時有加權,即至少,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恕我經常會overthink而請求澄清句意!感謝指教。——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20:50 (UTC) 回覆
已與條目無關的補充:至於「有加權的不常見,而一般使用其他明確、清楚的表述」,我完全認同。但不幸地,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如你所舉警察的例子,「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較合理的理解,是有weighting,即含義與「歐裔在警察高層 中爲 overrepresented」差不多,但「歐裔在警察高層 中爲 overrepresented」可以理解成無weighting,因為在警察高層之內,weighting的差距較小,可以含糊地視為等同。——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21:10 (UTC) 回覆
@HTinC23 : 了解了。多謝澄清、解釋!
「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的確如此。我完全認同竝感謝您的意見。
就我所知,通常比較警察中不同族裔的 representation 比較的就是全部警察中不同族裔的比例,沒有加權。因爲比較警察中的 representation 通常是因爲警暴的問題,而警暴的通常是基層警察,高層反而沒有多少「親自上陣」的機會。在新聞、報告、統計中,通常就是某族裔警察數 / 警察總數 = representation 的比例,不加權。但是,就像您舉的例子,在口語、日常表述中,representation 依情況不同,有加權的可能,以及實際上,有意或無意的加權(我剛剛就在想心理上的 availability heuristic )。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22:37 (UTC) 回覆
@XComhghall : 是的,在警暴的上下文,自然會理解成不加權,或是按「親自上陣」機會加權(假如某國家親自上陣的工作全部安排予小部分基層警察,而非全體基層攤分),但因為親自上陣機會是攤分多,實例多是不加權。但假如上下文是探討警察晉升公平性、或是警察選擇性包庇警暴時,則按「代表性」多少,即按職級加權的理解較佳。當然,但我所舉的例子中,大衆(包括我)仍傾向用不必加權的寫法以免歧義,即寫成「在警察高層中爲 overrepresented」,所以很少看到要加權的不妙寫法,祇是在後一種上下文,萬一看見有人寫「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我會理解成按職級加權。——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5日 (日) 08:23 (UTC) 回覆
@HTinC23 : OK. 了解。謝謝。
「在後一種上下文」我是理解、認同的。警察晉升公平性、或是警察選擇性包庇警暴,通常討論的前後文會指出討論的 subject 爲高層警察、或加權什麼的,我覺得 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默認是不加權的,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我也理解、認同。我先前也說,「在口語、日常表述中,representation 依情況不同,有加權的可能,以及實際上,有意或無意的加權(我剛剛就在想心理上的 availability heuristic )。」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5日 (日) 10:37 (UTC) 回覆
(+)支持 。建議措辭採取首句中的「偏好」即可。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14 (UTC)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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