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伊斯蘭教與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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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性:堕胎)
伊斯蘭教中關於墮胎的裁決或伊斯蘭教對墮胎的看法是先知的聖訓、穆斯林學者和法學家所說的一個法學問題。《古蘭經》沒有直接提到墮胎,但穆斯林學者認為禁止墮胎是絕對的,從禁止自殺和破壞犁和後代的經文中推斷出來,如Surat Al-Baqarah(《古蘭經》中最長的surah)的第205節:﴿如果他試圖掠奪這片土地,消滅犁和後代,上帝不喜歡腐敗205﴾ [Al-Baqarah:205],全能者說:[1] ﴾除非有真理,否則不要殺死真主禁止的靈魂﴾Surat Al-An'am:151
但根據伊斯蘭信仰和先知的聖訓,胎兒會經歷幾個階段,即精子,然後是水蛭,然後咀嚼每個階段持續四十天,然後靈魂被吸入,所以阿卜杜拉·本·馬蘇德說:「真主的使者(願真主的和平與祝福降臨在他身上)說:「你們中的一個人在母親的子宮裡收集他的創造物四十天,然後會有這樣的水蛭,然後他將成為那樣的咀嚼者,然後他派國王,將靈魂注入他,並命令四個字:通過寫下他的生計、他的工作、他的工作或快樂。」同意,所以法學家們在將靈魂吹入之前對他的墮胎存在分歧,並就胚胎成為禁止殺戮的人類靈魂的階段存在分歧,但在靈魂被吹入其中後,他們同意墮胎是完全不允許的,但在此之前,存在爭議:學者公開禁止墮胎,其中一些人說仇恨憎恨,他們中的一些人說藉口是允許的,而有些人說根本不允許,在法學學教義中最著名的是,如果有藉口(例如母親的生命受到威脅或懷孕來自通姦或強姦),則允許在胎兒的前四十個階段(即精子的階段)
关于堕胎的对话
- 關於Abu Hurayrah:「真主的使者,願真主的和平與祝福降臨在他身上,死於一個來自巴尼拉哈揚的女人的胎兒,她死在奴隸或國家的塞拉中,然後被格拉消滅的女人死了,所以真主的使者,願真主的祈禱與和平降臨在他身上,裁定她的遺產是她的兒子和丈夫,思想在她身上。」在另一個敘述中:「兩個女人因此被殺,其中一個用石頭分開另一個,所以她殺了她和她肚子裡的東西,所以他們與上帝的使者爭吵,願上帝的祈禱和平安降臨在他身上,所以上帝的使者,願上帝的祈禱與和平降臨在他身上,裁定這個女人的胎兒是受養的或奴隸,女人的地位被殺死了她的沙子,她的兒子和她的兒子以及那些在一起的人。」聖訓的意思是,兩個女人無意中爭吵並殺死了其中一個,另一個肚子裡有一個胎兒,所以他和她一起死了,所以先知穆罕默德除了女人的家人外,還支付了一個胎兒(金額是女人家庭的十分之一),有證據表明
- 在Al-Mughairah bin Sha'bah的權威下:「來自Omar,願上帝喜悅他:他在女人的外遇中諮詢了他們,所以Al-Mughirah說:「先知,願上帝的祈禱與和平降臨在他身上,死於一個奴隸或一個民族。」Muhammad bin Muslima作證說:他目睹了先知,願上帝的祈禱與和平降臨在他身上,她的使命。」而這個女人的失誤:是流產或殺害她的胎兒,這意味著她是家庭的一員,就像她殺死了一個靈魂一樣
法学者的意见
法學家們不同意靈魂被吹走後墮胎的裁決,他們同意關於懷孕120天後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將靈魂吹入胎兒後墮胎的神聖性。 Al-Maliki、一些Hanaf和一些Hanabalis認為,禁令的程度因階段而異,但罪惡是施加在每個人身上的,因此在我們的教義中,需要為胎兒墮胎而贖罪,Abu Hamid Al-Ghazali決定這一點,他說:「存在的第一級是精子落入子宮,與女人的水混合,並準備接受生命並破壞它作為重罪,如果它成為咀嚼和水蛭,cq,犯罪是淫穢的,如果靈魂吹它,創造是平等的,危機就會增加,蘋果,犯罪的結束
但一些法學家允許在懷孕的前四十天墮胎,這是一個強有力的藉口,要麼是為了挽救婦女的生命,要麼是通姦或強姦,Al-Ramli說:「如果精子來自通姦,那麼在靈魂被吹走之前,可以想像出允許性。」Hanaf說,只有在懷孕的早期階段才需要藉口,Ibn Wahban說:「在必要時,允許墮胎。」雖然Maliki完全採用了禁令,但Al-Dadir說:「即使在四十天之前,也不允許取出子宮內形成的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