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公會堂舊址
紀念公會堂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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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東三條社區長江路581號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21年 |
認定時間 | 2024年2月4日 |
紀念公會堂舊址,位於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長江路581號(原新京特別市吉野町三丁目七番地與東二條通交匯處西北角)。滿洲國時期,該建築曾作為新京較大的公眾集會場所使用,同時也兼具了電影放映及戲劇演出場所的功能。
歷史
[編輯]1922年,日本人為紀念大正天皇登基十周年,在今紀念公會堂舊址位置建成了御大典紀念館。該建築整體規模較小,地上共二層。建築中部立面建有二層高的六根圓柱,並在入口處鋪設環形車道;屋頂呈四坡狀,建有裝飾性的老虎窗。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期,該建築曾作為「長春商品陳列所」,長期舉辦各種展覽。
1939年8月末,御大典紀念館失火燒毀,新京特別市公署決定對其進行重新翻建,並改稱紀念公會堂。紀念公會堂主樓於1939年9月動工,1940年6月竣工,由中山克己進行設計,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建築面積達5185.95平方米,相較於御大典紀念館擴大了許多。其牆體用土黃色面磚貼面,屋頂覆以綠色琉璃瓦。公會堂附屬建築(講堂與食堂)位於主樓的北側,於1940年6月開始施工,1941年9月竣工,建築面積共3795.30平方米。講堂配備有約1000個觀眾座席,舞台中間有人力旋轉的台面。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蘇軍將紀念公會堂改名為「史達林格勒電影院」。1946年,國民政府又將其更名為「中山紀念堂」。當年1月23日,宋美齡在蔣經國和時任長春市長趙君邁的陪同下在此發表演講,慰問蘇聯紅軍。1948年,該建築作為「東北電影院」使用,1954年更名為「吉林人民藝術劇場」,1957年改稱「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並沿用至今。
自1948年以來,該建築先後由中國影片經理公司長春辦事處、長春市文藝工作團、長春市話劇團、長春話劇院使用。2008年,長春市政府對其進行了復原改造。2009年,紀念公會堂舊址被定為長春市文物保護單位。2024年2月4日,舊址升級為第八批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1]。
參考資料
[編輯]-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02-04 [2024-10-27].
- 李之吉、於維聯:長春近代建築 長春出版社 2001年
- 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編委會: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 1985年
-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長春市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