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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公會堂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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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公會堂舊址
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東三條社區長江路581號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21年
認定時間2024年2月4日

紀念公會堂舊址,位於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長江路581號(原新京特別市吉野町三丁目七番地與東二條通交匯處西北角)。滿洲國時期,該建築曾作為新京較大的公眾集會場所使用,同時也兼具了電影放映及戲劇演出場所的功能。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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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日本人為紀念大正天皇登基十周年,在今紀念公會堂舊址位置建成了御大典紀念館。該建築整體規模較小,地上共二層。建築中部立面建有二層高的六根圓柱,並在入口處鋪設環形車道;屋頂呈四坡狀,建有裝飾性的老虎窗。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期,該建築曾作為「長春商品陳列所」,長期舉辦各種展覽。

1939年8月末,御大典紀念館失火燒毀,新京特別市公署決定對其進行重新翻建,並改稱紀念公會堂。紀念公會堂主樓於1939年9月動工,1940年6月竣工,由中山克己進行設計,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建築面積達5185.95平方米,相較於御大典紀念館擴大了許多。其牆體用土黃色面磚貼面,屋頂覆以綠色琉璃瓦。公會堂附屬建築(講堂與食堂)位於主樓的北側,於1940年6月開始施工,1941年9月竣工,建築面積共3795.30平方米。講堂配備有約1000個觀眾座席,舞台中間有人力旋轉的台面。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蘇軍將紀念公會堂改名為「史達林格勒電影院」。1946年,國民政府又將其更名為「中山紀念堂」。當年1月23日,宋美齡蔣經國和時任長春市長趙君邁的陪同下在此發表演講,慰問蘇聯紅軍。1948年,該建築作為「東北電影院」使用,1954年更名為「吉林人民藝術劇場」,1957年改稱「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並沿用至今。

自1948年以來,該建築先後由中國影片經理公司長春辦事處、長春市文藝工作團、長春市話劇團、長春話劇院使用。2008年,長春市政府對其進行了復原改造。2009年,紀念公會堂舊址被定為長春市文物保護單位。2024年2月4日,舊址升級為第八批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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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之吉、於維聯:長春近代建築 長春出版社 2001年
  • 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編委會: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 1985年
  •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長春市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