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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毓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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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毓宗(1567年—1615年),字相甫,號納儒四川嘉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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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丁卯七月初三日生。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四川鄉試第二十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禮部觀政,選爲庶吉士,二十八年授翰林院檢討,二十九年養病,三十一年補原職,三十三年奉使各王府[1]。養病,三十九年復除原職,升左春坊左贊善兼翰林院檢討,四十年升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四十一年管理誥敕撰文,同考會試,本年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四十二年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2]。四十三年任冊封正使,冊封周王府,本年卒[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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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守山,冠帶;祖父王拱極;父王詠,癸丑進士。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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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少詹事全天敘、左諭德周如砥、編修顧秉謙、溫體仁、簡討劉一燝、王毓宗、禮部主事王三才、陳德元齎御書往各王府。
  2. ^ 萬曆四十三年正月,吏科都給事中李瑾參署監事右庶子王毓宗為監丞陳敏中代題告病,止宜回籍調攝,而量改留曹主政,明為乞升,於例不合。既而敏中不候旨逕行,瑾復劾之。毓宗亦有糾敏中之疏。詔下吏部。以諭德溫體仁署掌國子監事,王毓宗回坊供職。體仁疏辭,不允。
  3. ^ 《嘉定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