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風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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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道之 | |||
出生 | 602年(隋仁壽二年) 岐州雍(今陝西省鳳翔縣) | |||
逝世 | 670年(67—68歲)(唐總章三年) 長安城(今陝西西安) | |||
居住地 | 長安 | |||
國籍 | 唐朝 | |||
種族 | 漢族 | |||
著名成就 | 製作渾天黃道儀、注釋《算經十書》 | |||
頭銜 | 朝議大夫行太史令上輕車都尉 | |||
修煉地 | 南坨山 | |||
師承 | 至元道長 | |||
著作 | 《推背圖》 《乙巳占》 |

李淳風(602年—670年),岐州雍人(今陝西省鳳翔縣),唐朝初年政治人物、天文學家和數學家[1]。
生平
[編輯]父親李播是隋時的高唐縣尉,後放棄官職為道士,道號黃冠子[2],著有《天文大象賦》。
李淳風早年學道於天台山,最早是隋煬帝的司監官。他通曉天文星象,曆法以及數學。貞觀七年(633年),《舊唐書》、《新唐書》皆記載李淳風通過改進傳統渾儀,創造性的在赤道環上增加了黃道環和白道環,研製出當時絕無僅有的「三重環」渾天儀,名為渾天黃道儀。貞觀十五年(641年)任太史丞,撰研究渾天儀的《法象志》[3]。
貞觀二十二年(648年)任太史令,奉詔註釋《算經十書》。李淳風還編撰有《推背圖》、《典章文物志》、《秘閣錄》、《乙巳占》等書。
李淳風還指出《戊寅元曆》的錯誤。唐高宗時,李淳風以劉焯的《皇極曆》為據,編成《麟德曆》。麟德二年(665年),改用李淳風的《麟德曆》[4]。
事蹟
[編輯]- 李淳風擔任太史,為唐太宗編校新曆,能準確預測日蝕,謂之不吉。唐太宗聞言不悅並懷疑李淳風之言,李淳風說:「有如不蝕,則臣請死之。」到了李淳風預定日蝕當天,唐太宗等候多時仍不見日蝕,於是對李淳風說:「我放你回家,和老婆孩子告別。」李淳風在牆上劃了一條標記說:「尚早一刻。等到日光照到這裡時,日食就出現了。」後來果「如言而蝕,不差毫髮」。[5][6]
- 《太平廣記》及《隋唐嘉話》記載李淳風有一天奏報唐太宗說,翌日北斗七星將化身為人到西市飲酒。太宗於是命人前往等候,果然遇到婆羅門僧七人到西市酒肆飲酒二石。使者宣詔七人入宮,七人笑著說:「這一定是李淳風這小孩說我們在這裡了。」之後忽然消失不見。[9][10]
- 唐太宗得到一本秘讖,上面說:「唐中弱,有女武代王。」李淳風預言後宮中將會有人在四十年後稱帝,並誅殺唐室子孫殆盡。太宗欲捕殺之,李淳風諫阻太宗說:「這是上天所定下的命數,是無法去除的,若命定當王的人沒有死掉,則只會使陛下因為生疑而濫殺無辜。況且後宮是陛下親愛之人,過了四十年後此人也會年老而變得寬仁,雖然承受帝位使江山易姓,也不能斷絕唐室血脈。若陛下成功殺死此人,又再出現壯年之人繼承天命(《太平廣記》則記載為「男子」)並大開殺戒,到時陛下的子孫恐怕再也沒有遺種了。」太宗於是放棄這個打算。[11][12]。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請參照周髀算經,該人作注釋於此書
-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九方技》:「李淳風,岐州雍人。父播,仕隋高唐尉,棄官為道士,號黃冠子,以論撰自見」
- ^ 《新唐書.天文志》載:「貞觀中,淳風撰《法象志》,因《漢書》十二次度數,始以唐之州縣配焉。而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
- ^ 《舊唐書·曆志一》:「 高宗時,太史奏舊曆加時寖差,宜有改定。乃詔李淳風造《麟德歷》。」謝肇淛《五雜俎·天部二》:「 李淳風最精占候,其造《麟德歷》,自謂應洛下閎後八百年之語,似極精且密矣,然至開元二年,僅四十年,而緯晷漸差,不亦近兒戲乎?」
- ^ 劉餗《隋唐嘉話》上卷:太史令李淳風校新曆成,奏太陽合日蝕當既,於占不吉。太宗不悅,曰:「日或不蝕,卿將何以自處?」曰:「有如不蝕,則臣請死之。」及期,帝候日於庭,謂淳風曰:「吾放汝與妻子別。」對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蝕矣。」如言而蝕,不差毫髮。
- ^ 《太平廣記·卷第七十六·方士一》:唐太史李淳風,校新歷,太陽合朔,當蝕既,於占不吉。太宗不悅曰:「日或不食,卿將何以自處?」曰:「如有不蝕,臣請死之。」及期,帝候於庭,謂淳風曰:「吾放汝與妻子別之。」對曰:「尚早。」刻日指影於壁:「至此則蝕。」如言而蝕。不差毫髮。
- ^ 劉餗《隋唐嘉話》上卷:李太史與張文收率更坐,有暴風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當有哭者,張以為有音樂。左右馳馬觀之,則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 ^ 《太平廣記·卷第七十六·方士一》:李以為南五里當有哭者,張以為有音樂。左右馳馬觀之,則遇送葬者。
- ^ 《太平廣記·卷第七十六·方士一》:(李淳風)又嘗奏曰:「北斗七星當化為人,明日至西市飲酒,宜令候取。」太宗從之,乃使人往候。有婆羅門僧七人。入自金光門,至西市酒肆,登樓,命取酒一石。持碗飲之,須臾酒盡,復添一石。使者登樓,宣敕曰:「今請師等至宮。」胡僧相顧而笑曰:「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因謂曰:「待窮此酒,與子偕行。」飲畢下樓,使者先下,回顧已失胡僧。因奏聞,太宗異焉。初僧飲酒,未入其直,及收具,於座下得錢二千。
- ^ 劉餗《隋唐嘉話》上卷:李淳風奏:「北斗七星官化為人,明日至西市飲酒。」使人候之,有僧七人共飲二石,太宗遣人召之,七人笑曰:「此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忽不見。
-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九十五·方技》:太宗得秘讖,言「唐中弱,有女武代王」。以問淳風,對曰:「其兆既成,已在宮中。又四十年而王,王而夷唐子孫且盡。」帝曰:「我求而殺之,奈何?」對曰:「天之所命,不可去也,而王者果不死,徒使疑似之戳淫及無辜。且陛下所親愛,四十年而老,老則仁,雖受終易姓,而不能絕唐。若殺之,復生壯者,多殺而逞,則陛下子孫無遺種矣!」帝采其言,止。
- ^ 《太平廣記·第二百二十四·相四》:武后之召入宮,李淳風奏云:「後宮有天子氣。」太宗召宮人閱之,令百人為一隊。問淳風,淳風云:「在某隊中。」太宗又分為二隊,淳風云:「在某隊中,請陛下自揀擇。」太宗不識,欲盡殺之。淳風諫不可,「陛下若留,雖皇祚暫缺,而社稷延長。陛下若殺之,當變為男子,即損減皇族無遺矣。」太宗遂止。
參考書目
[編輯]- 《太平廣記》卷第七十六方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