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风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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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道之 | |||
出生 | 602年(隋仁寿二年) 岐州雍(今陕西省凤翔县) | |||
逝世 | 670年(67—68岁)(唐总章三年) 长安城(今陕西西安) | |||
居住地 | 长安 | |||
国籍 | 唐朝 | |||
种族 | 汉族 | |||
著名成就 | 制作浑天黄道仪、注释《算经十书》 | |||
头衔 | 朝议大夫行太史令上轻车都尉 | |||
修炼地 | 南坨山 | |||
师承 | 至元道长 | |||
著作 | 《推背图》 《乙巳占》 |

李淳风(602年—670年),岐州雍人(今陕西省凤翔县),唐朝初年政治人物、天文学家和数学家[1]。
生平
[编辑]父亲李播是隋时的高唐县尉,后放弃官职为道士,道号黄冠子[2],著有《天文大象赋》。
李淳风早年学道于天台山,最早是隋炀帝的司监官。他通晓天文星象,历法以及数学。贞观七年(633年),《旧唐书》、《新唐书》皆记载李淳风通过改进传统浑仪,创造性的在赤道环上增加了黄道环和白道环,研制出当时绝无仅有的“三重环”浑天仪,名为浑天黄道仪。贞观十五年(641年)任太史丞,撰研究浑天仪的《法象志》[3]。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任太史令,奉诏注释《算经十书》。李淳风还编撰有《推背图》、《典章文物志》、《秘阁录》、《乙巳占》等书。
李淳风还指出《戊寅元历》的错误。唐高宗时,李淳风以刘焯的《皇极历》为据,编成《麟德历》。麟德二年(665年),改用李淳风的《麟德历》[4]。
事迹
[编辑]- 李淳风担任太史,为唐太宗编校新历,能准确预测日蚀,谓之不吉。唐太宗闻言不悦并怀疑李淳风之言,李淳风说:“有如不蚀,则臣请死之。”到了李淳风预定日蚀当天,唐太宗等候多时仍不见日蚀,于是对李淳风说:“我放你回家,和老婆孩子告别。”李淳风在墙上划了一条标记说:“尚早一刻。等到日光照到这里时,日食就出现了。”后来果“如言而蚀,不差毫发”。[5][6]
- 《太平广记》及《隋唐嘉话》记载李淳风有一天奏报唐太宗说,翌日北斗七星将化身为人到西市饮酒。太宗于是命人前往等候,果然遇到婆罗门僧七人到西市酒肆饮酒二石。使者宣诏七人入宫,七人笑着说:“这一定是李淳风这小孩说我们在这里了。”之后忽然消失不见。[9][10]
- 唐太宗得到一本秘谶,上面说:“唐中弱,有女武代王。”李淳风预言后宫中将会有人在四十年后称帝,并诛杀唐室子孙殆尽。太宗欲捕杀之,李淳风谏阻太宗说:“这是上天所定下的命数,是无法去除的,若命定当王的人没有死掉,则只会使陛下因为生疑而滥杀无辜。况且后宫是陛下亲爱之人,过了四十年后此人也会年老而变得宽仁,虽然承受帝位使江山易姓,也不能断绝唐室血脉。若陛下成功杀死此人,又再出现壮年之人继承天命(《太平广记》则记载为“男子”)并大开杀戒,到时陛下的子孙恐怕再也没有遗种了。”太宗于是放弃这个打算。[11][12]。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请参照周髀算经,该人作注释于此书
- ^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九方技》:“李淳风,岐州雍人。父播,仕隋高唐尉,弃官为道士,号黄冠子,以论撰自见”
- ^ 《新唐书.天文志》载:“贞观中,淳风撰《法象志》,因《汉书》十二次度数,始以唐之州县配焉。而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
- ^ 《旧唐书·历志一》:“ 高宗时,太史奏旧历加时寖差,宜有改定。乃诏李淳风造《麟德历》。”谢肇淛《五杂俎·天部二》:“ 李淳风最精占候,其造《麟德历》,自谓应洛下闳后八百年之语,似极精且密矣,然至开元二年,仅四十年,而纬晷渐差,不亦近儿戏乎?”
- ^ 刘𫗧《隋唐嘉话》上卷:太史令李淳风校新历成,奏太阳合日蚀当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蚀,卿将何以自处?”曰:“有如不蚀,则臣请死之。”及期,帝候日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对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蚀矣。”如言而蚀,不差毫发。
- ^ 《太平广记·卷第七十六·方士一》:唐太史李淳风,校新历,太阳合朔,当蚀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食,卿将何以自处?”曰:“如有不蚀,臣请死之。”及期,帝候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之。”对曰:“尚早。”刻日指影于壁:“至此则蚀。”如言而蚀。不差毫发。
- ^ 刘𫗧《隋唐嘉话》上卷:李太史与张文收率更坐,有暴风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 ^ 《太平广记·卷第七十六·方士一》:李以为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
- ^ 《太平广记·卷第七十六·方士一》:(李淳风)又尝奏曰:“北斗七星当化为人,明日至西市饮酒,宜令候取。”太宗从之,乃使人往候。有婆罗门僧七人。入自金光门,至西市酒肆,登楼,命取酒一石。持碗饮之,须臾酒尽,复添一石。使者登楼,宣敕曰:“今请师等至宫。”胡僧相顾而笑曰:“必李淳风小儿言我也。”因谓曰:“待穷此酒,与子偕行。”饮毕下楼,使者先下,回顾已失胡僧。因奏闻,太宗异焉。初僧饮酒,未入其直,及收具,于座下得钱二千。
- ^ 刘𫗧《隋唐嘉话》上卷:李淳风奏:“北斗七星官化为人,明日至西市饮酒。”使人候之,有僧七人共饮二石,太宗遣人召之,七人笑曰:“此必李淳风小儿言我也。”忽不见。
- ^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九十五·方技》:太宗得秘谶,言“唐中弱,有女武代王”。以问淳风,对曰:“其兆既成,已在宫中。又四十年而王,王而夷唐子孙且尽。”帝曰:“我求而杀之,奈何?”对曰:“天之所命,不可去也,而王者果不死,徒使疑似之戳淫及无辜。且陛下所亲爱,四十年而老,老则仁,虽受终易姓,而不能绝唐。若杀之,复生壮者,多杀而逞,则陛下子孙无遗种矣!”帝采其言,止。
- ^ 《太平广记·第二百二十四·相四》:武后之召入宫,李淳风奏云:“后宫有天子气。”太宗召宫人阅之,令百人为一队。问淳风,淳风云:“在某队中。”太宗又分为二队,淳风云:“在某队中,请陛下自拣择。”太宗不识,欲尽杀之。淳风谏不可,“陛下若留,虽皇祚暂缺,而社稷延长。陛下若杀之,当变为男子,即损减皇族无遗矣。”太宗遂止。
参考书目
[编辑]- 《太平广记》卷第七十六方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