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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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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
大明江西按察使司提學副使
籍貫陝西慶陽縣(今甘肅
族裔漢族
字號又名獻吉,字恩賜,號空同子
出生成化八年(1472年)
陝西慶陽縣(今甘肅
逝世嘉靖八年(1529年)
河南扶溝縣
配偶孟氏、陳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

李夢陽(1472年—1529年),獻吉(一說又名獻吉,字恩賜),空同子陝西慶陽(今甘肅)人,祖籍河南扶溝明朝文學家、詩學家、詩人、政治家,弘治六年癸丑進士,官至江西副使。因事還歸故里,家居十餘年而卒[1]。他以作為前七子領袖統領文壇、掀起明朝文學復古運動而著稱,與何景明並稱「李何」,兩人又與王世貞李攀龍並稱「李何王李」,是為「明朝文壇四傑」。

在詩文上,李夢陽竭力反對台閣體綺靡不實、千篇一律的詩風,主張通過「宗漢崇唐」的復古以臻風雅[2]。他以此提出的一系列觀點最終使得明朝詩風發生大變,掀起了持續一個世紀的詩文復古運動。

李夢陽以一生不畏權貴著稱,亦因此而五次入獄,最終被朝廷除名,放歸鄉里,鬱鬱而終。

作為明朝詩壇領袖與復古運動的主導者,李夢陽一直飽受爭議。文學界歷來對他評價不高,多以「剽竊套作」「詩作毫無靈魂」對其定論[3]。讚揚者則認為他的詩歌並不局限於擬古,多揭露現實、抒發真情的佳作[4],並稱他為「晚明文學的先驅」[5]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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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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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李恩,號貞義公,入贅於河南扶溝王聚家,後從軍於陝西慶陽衛寧州,遂定居此地。貞義公生李忠,號處士公,生李正,為阜平縣學訓導,遷為周藩封丘王府教授,號吏隠公,娶高氏,生李孟和、李夢陽、李孟章三子。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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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生於成化八年(1472年)十二月初七日,初為府學增廣生,治《詩經》,初字天賜,又字獻吉,弘治五年(1492年)中壬子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次年聯捷癸丑科進士[6][7]弘治十一年(1498年)授戶部主事

五次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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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為人剛毅,不畏權勢。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月,彈劾外戚壽寧侯張鶴齡怙寵橫甚。並上《應詔指陳疏》,奏疏裡面直陳「二病、三害、六漸」等,大膽地揭發了壽寧侯招納無賴,網利賊民、奪人田土,拆人房屋,虜人子女,要截商貨,占種鹽課,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等罪行,因此引來殺身之禍。壽寧侯懷著對他的刻骨仇恨,於帝前對其百般陷害,將其解職問罪,嚴刑拷打,諸貴戚亦並急欲殺害李夢陽而後快,後因皇帝不許,李夢陽才得官復原職,李夢陽出獄後鞭打張鶴齡,更打落其兩齒。

弘治十八年(1505年),李夢陽進郎中,時明武宗初立,宦官劉瑾等「八虎」使皇帝萬機漸廢,諸大臣上書皆不能上達,他又毅然為戶部尚書韓文寫疏揭發劉瑾,幾成殺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1507年),劉瑾假傳旨貶李夢陽為山西布政司經歷,並勒令其退職回家,後劉瑾又羅織罪名,使李夢陽入獄。多虧康海力求,才使李夢陽免死。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被誅,李夢陽被平反,官復原職,升為江西按司提學副使。後又因其得罪人太多,最後以李夢陽「欺壓同列、挾制上官」之罪讓其居家住閑。 正德十四年(1519年)甯王朱宸濠謀反被誅,原銜恨之人趁機揭發李夢陽是其同黨,又將李夢陽逮捕入獄。多虧大學士楊廷和、刑部尚書林俊等人上書力陳李夢陽無罪,才使他得以獲釋。

文學主張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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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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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後,對文人採用高壓政策,大肆興建文字獄,藉故屠殺文人。高啟即慘死在其手下。為了進一步加強統治、鉗制思想,朱元璋在選官制度上採取八股取士,以達到「擷英」與「禁錮」的雙重目的。在這一系列措施下,明初文壇再難以企及更高成就,出現了以「三楊」為首、歌功頌德的台閣體詩作。

與此同時,明初思想、學術界上盛行程朱理學,強調「存天理,滅人慾」,進一步禁錮了人們的思想。

李夢陽登入文壇的年代,正是八股文與台閣體詩充斥文壇、程朱理學盛行於學術界的時代。台閣體的流行使得文人的詩華而不實、千篇一律,難以直面現實;八股文與理學的雙重禁錮則使文人思想僵化,在創作中缺乏真情實感之作。在李夢陽之前,雖有李東陽等詩人反對台閣體,然而由於其才力不夠深雄,收效甚微;而理學家陳獻章莊昶流傳的「陳莊體」詩歌更是脫口而出,多用俗俚之語。

文學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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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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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上看,李夢陽的詩歌成就遠高於其文章成就。由於詩歌在形式上更為注重藝術手法,因此在創作詩歌時,他「尺寸古法」的指導觀點所帶來的不足易通過其他手段的運用進行彌補,使得其作品仍不失佳構。然而在進行文章創作時,這一思想帶來的弊端十分明顯。李夢陽的文章多對秦漢時的文章亦步亦趨,以至於喪失了自己獨立的思考,成了古文的仿製品;又通過使字句詰屈聱牙,來刻意接近秦漢的文風,不免有效顰之嫌[8]

李夢陽的詩歌,以樂府詩與七言律詩成就最高。由於他寒微的出身,他對下層百姓的疾苦有較深的體會;又因為他受杜甫影響較深,其樂府詩多針砭時弊、反映民生疾苦。明武宗在奸宦的慫恿下縱情犬馬、荒廢政事;又自封「威武大將軍」,四處巡遊,一路攪得雞犬不寧。李夢陽在《君馬黃》中予以揭露並進行了及其辛辣的諷刺:

《朝飲馬送陳子出塞》則抨擊了明朝邊防修築的勞民傷財,矛頭直指昏庸無能的統治者: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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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七子之一的李夢陽為明初研究唐詩的重要學者,樂府歌行有相當成就,郭卓茂評論道:「有明一代研究唐詩的重要學者,中國古代文壇上膽大包天的詩人。」王維禎認為:「七言律自杜甫以後,善用頓挫倒插之法,惟夢陽一人。」[9]他主要貢獻在於詩歌理論批評,他所提出的「古體學習,近體學唐詩」的觀念,相當具有指標性。[10]他還提出「真詩乃在民間」的觀點[11]。他與何景明「倡導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翁然宗之」[12]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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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敘述東郭先生故事的《中山狼傳》是時人不齒李夢陽的行徑而作,康海寫有《讀中山狼傳》詩,詩曰:「平生愛物未籌量,那計當年救此狼」。但李東陽對夢陽讚揚道:「夢陽以文學為首解,登甲科,砥礪名行,表然見郎署。」[1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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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恩,祖父李忠,父李正,曾任教授,母高氏。具慶下。兄孟和,義官;孟春。弟孟章[14]。李孟和,字子育,號北墅,成化十八年隨父自慶陽徙居開封,初娶真定阜平孟氏,大同府知事孟楫之女,生李根,散官;李木,丙子科舉人。側室陳氏生子李樹[15]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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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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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六》,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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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梦阳.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3) (中文(簡體)). 
  2. ^ 李夢陽,《答周子書》
  3. ^ 游國恩、王起等主編. 中国文学史.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64. 
  4. ^ 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平著. 明史新编.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93. ISBN 7-01-001171-0. 
  5. ^ 陳建華,《晚明文學的先驅》
  6.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7.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8. ^ 廖可斌,《明代文學復古運動研究》
  9.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
  10. ^ 張少康,《中國文學理論與批評史》
  11. ^ 李夢陽《詩集自序》
  12. ^ 《明史‧文苑傳》
  13. ^ 李東陽《文後稿》卷十六
  1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15. ^ 高叔嗣《大明北墅李公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