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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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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齊
大明廣東左布政使
籍貫湖廣黃州府蘄州
出生成化七年辛卯八月二十日
逝世嘉靖十七年戊戌二月十二日
配偶娶宋氏
親屬(子)張佐、張仁、張位、張岱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思齊(1471年—1538年),字希賢,別號竹岡主人,湖廣黃州府蘄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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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湖廣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七十九名進士[1][2]。授廣東四會知縣,升亳州知州,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平白蓮教趙景隆作亂,升鳳陽府同知,仍管亳州事,九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僉事,奉敕提督水利,十三年六月平定崇慶州民甘志寬之亂,七月升本司副使,兵備建昌,十四年六月因天全六番招討高繼恩之亂被逮問。世宗繼位,起補陝西副使,十六年六月調任山東按察司副使,管理霸州兵備。嘉靖八年(1529年)以薦起復廣東按察司副使,瓊州兵備,九月升本司按察使,晉廣西右布政使,轉廣東左布政使,十二年二月因足疾乞致仕。[3]

張思齊墓,2013年在蘄州鎮菩堤村被發現。墓誌銘由左副都御史劉節撰文,左諭德張治篆額,監察御史馮天馭書丹。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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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珍;祖父張通,知縣;父張文,通判。母陳氏(封孺人)。永感下[4]。第二子張仁,嘉靖七年戊子舉人,官通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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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湖廣通志》:張思齊,字希賢,蘄州人。弘治乙丑進士。令四㑹,水患洊臻,民聚為盜,齊設法築堤,遂成膏壤,民阜盜息。遷知亳州,除白蓮教,升四川僉事。疏治麻衣,河民便之。尋遷副使,備兵建昌,剿雅州獥苖為亂者。鎮守中貴人慾攘其功,誣奏齊混殺良民,逮至京。事白,改霸州。有民訴中官奪産,齊議歸産於民,沒入中官家産,上其狀,部使者不報,遂投劾歸。復起瓊州兵備,累官布政使。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