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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師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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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師顏北宋官員,開封襄邑(今河南睢縣)人,張去華之子,國子博士張師古、殿中丞張師錫之弟,張師德之兄[1]

治平三年(1066年)八月庚子,宋英宗派遣傅卞等賀遼主耶律洪基生辰,張師顏等人至遼國賀正旦[2]熙寧五年,朝廷討論宗廟祖宗位次。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張師顏等議:「從前商朝周朝之興,本於,於是奉為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突起,不因循先代,於是親廟迭毀,自身為祖。鄭玄所說『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張薦所說『夏後始封,遂為不遷之祖』。如果始封君世系較近,上有親廟,就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棄。曹魏武帝為祖則處士曹萌之廟迭毀,唐朝景帝為祖則弘農府君李重耳之廟迭毀,此前世以其始封君為祖,效法契、稷的明例。唐朝韓愈有言『事異商、周,禮從而變。』晉朝琅邪王司馬德文說『七廟之義,自由德厚流光,享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說是對的。禮,天子七廟,太祖之遠近不可確定,只是說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共七,未嘗說祖廟之首,必為始祖。我朝以僖祖親盡而祧,奉守景祐之詔,以太祖作為皇帝的宗祖,是合於禮的。張昭、任徹等人,不能遠溯君位之制,因緣用比照近世,請建四廟,於是使天子之禮等同諸侯。如果使廟數湊夠六座,那應當上推兩世,則僖祖位次在第三,也不能說是始祖。考察建隆四年,親郊崇配沒有涉及僖祖。開國以來,大祭都空缺其東向,就是祖宗已然實行之意旨。請略為仿照《周官》守祧之制,修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年,在其室祭祀。太廟則按照舊制,空缺東向之位。郊配之禮,依照其舊制。」[3]刑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懲治不法,眾官吏害怕,以流言蜚語陷害他離去。馬默向朝廷力陳原因,以為現在去除積年之弊,以振興太平,一定要官員先履行其職。應該崇獎張師顏,以鼓勵忠勤之人,尸位素餐之徒,也知道勤勞了[4]。張師顏官至國子博士、梓州路提刑[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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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史》卷三百六
  2. ^ 《宋史》卷十三
  3. ^ 《宋史》卷一百六
  4. ^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
  5. ^ 《臨川集》卷五十《權梓州路提刑都官員外郎張師顏可司封員外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