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全国重点宫观是由中国道教协会提出、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确定并于1983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同意的21座道教全国重点宫观。
从1950年代到文化大革命期间,道教受到严重打击,不少宫观被关闭,绝大部分道教活动终止,中国道教协会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暂停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获重视,中国各地的大小道教宫观逐步恢复开放,中国道教协会也恢复活动。
1982年,中国道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北京白云观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并制定中国道教协会重新工作后的第一份工作报告,其中包括《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单》和《道教知识专修班教学计划》。同年,获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
本条目所列为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附件所列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单。[1]
下述为21座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称及地址完全按照1983年公布内容):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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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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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性 合法宗教 及其团体 (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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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国性 合法宗教 及其团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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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信仰 及其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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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教派 或团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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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名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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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生境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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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遗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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