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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仲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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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仲韶,字以高,江西高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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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聪颖,十岁补弟子员,嘉靖元年(1521年)中式壬午科广东乡试举人,任福建永安县知县,任内廉明饬法。卒于任内[1][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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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屏桐遗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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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苏民望修,《永安县志·卷五·宦历志》:姚仲韶,高要人,嘉靖间知永安县。廉明饬法,境内盗贼屏迹,狱无冤民。卒于官,士民哀慕之。
  2. ^ 道光《肇庆府志·卷十八》:字以高,高要人。颕敏。十岁补弟子员。举嘉靖壬午鄕试。居常修谨,取与不苟。初任永安知县,廉公有为,盗贼屏息,邑无𡨚民。卒于官。士民慕之。有《屏桐遗稿》。
官衔
前任:
詹铱相
永安县知县
不详-1547年
继任:
郭仁